非哲学反思的和哲学反思的:论界定海洋文化的方式及其结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海洋论文,方式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海洋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变得日益重要,作为文化研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海洋文化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也日益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海洋文化研究真正能够既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又具有充分的理论解释力,研究者对作为其基本研究对象的海洋文化的界定,便无疑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具有关键性的意义。而概览一下国内学术界的情况可见,包括海洋文化研究者在内的当今绝大多数文化研究者在界定其研究对象的时候所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直接引用已有的、由各种辞书收录的文化定义并加以引申,几乎没有对这样的定义究竟是不是恰当进行必要的哲学反思——这样一来,有关海洋文化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的问题,便往往会流于大而全但却含糊不清的境地。毋庸讳言,这样的做法及其结果不仅难以推动海洋文化研究逐渐走向深入,其研究结论的现实指导意义究竟如何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鉴于此,本文希望充分强调的是,要想使海洋文化研究真正能够做到既具有充分的理论解释力,又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研究者就绝不能通过直接照搬现有的主流文化定义并加以引申来确定海洋文化究竟是什么,而是必须在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的基础上,对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化和海洋文化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位,从而真正揭示出其相应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具体表现形式,从而为海洋文化研究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和必要的理论前提。具体说来,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简要阐述哲学反思对于界定海洋文化所具有的关键性的重要意义:第一,非哲学反思地界定海洋文化的方式及其结果;第二,哲学反思对于界定海洋文化的重要性;第三,基于哲学反思的海洋文化定义及其意义。
非哲学反思地界定海洋文化的方式及其结果
不从事哲学研究的人可能会问,难道界定文化乃至界定海洋文化,都必须以严格的哲学反思为基本前提吗?答案完全是肯定的!之所以如此,关键并不仅仅在于研究者在界定海洋文化的时候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哲学反思而是采用了直接搬用现有文化定义并加以引申的做法,更加重要的是,现有的文化定义本身也同样是没有经过严格的哲学批判反思的产物,因而会由于“机械拼凑”而具有“大而无当”、根本没有把文化本身界定清楚的基本特征!显然,如果研究者所仿照的范本本身就是不恰当的甚至是站不住脚的,那么,由作为这种范本的主流文化定义引申出来的海洋文化的定义究竟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实际情况果真是如此吗?我们只要简要地考察一下下面的三个文化定义,即“海洋文化”的定义、现有的主流文化定义和作为现有文化定义之范本的E.B.泰勒的文化定义,情况就一目了然了——毋庸赘言,这样的考察是可以把“非哲学反思地界定海洋文化的方式及其结果”展示出来的。
首先,能够代表目前海内外汉语学界海洋文化研究最新水平的、由国家海洋局组编的《中国海洋文化基础理论》一书,便提出了以下关于“海洋文化”的定义:
“海洋文化”,就是人类缘于海洋资源环境所创造和传承的物质的、精神的、制度的、社会的生活方式及其表现形态。①
在如此界定“海洋文化”的基础上,该书作者认为,海洋文化的“物质文化”包括与海洋有关的物质生产、技术创造、贸易流通、消费方式;海洋文化的“精神文化”包括与海洋有关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精神导向与审美情趣;海洋文化的“制度文化”包括与海洋有关的行政制度、法规政策与组织管理;而海洋文化的“社会文化”则包括与海洋有关的社会形态、人口结构与民俗传承。②
只要稍微仔细地审视一下这个关于海洋文化的定义,我们便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它至少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这个定义实际上是把与海洋有关的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一览无遗地包括在内了;第二,对于“海洋文化的实际载体究竟是什么”这一基本问题,这个定义及其延伸性说明却没有做出明确的回答——简而言之,这里作为宾语的“生活方式”与“其表现形态”本身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就像一幅表现一处风景的山水画本身根本不是其所表现的、实际存在的风景那样,人们是根本不可能、也不应当基于这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便把它们完全等同起来的,而这样一来,“海洋文化”的实际载体究竟是什么,也就变得含糊不清了。实质上,这种结论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海洋文化研究者因为这种含糊不清而出现的“手足无措”——究竟是应当研究与海洋有关的人们的“生活方式”?还是应当研究“其表现形态”?这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即使能够通过细致的学理性探究而确定海洋文化本身只是其中之一,抑或同时包含着这两个方面,研究者实际上也仍然难以回避下列问题,即,“究竟如何才能对海洋文化进行真正恰当的探讨和研究?”
从根本上说,这种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窘迫局面,并不完全是由这样的海洋文化定义造成的,因为定义者是通过直接引用现有的主流文化定义并加以引申才提出这个定义的,因而只是沿用了主流文化定义所使用的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定义方式。为了进一步探究这种局面的成因,有必要看一看现行的主流文化观究竟是如何界定文化的,这样的定义方式又产生了哪些后果——为了行文简洁,我们以人们最常见的、由《现代汉语词典》收录的“文化”定义为例③,来看看情况究竟如何吧:
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④
可见,与上述“海洋文化”的定义相比,这种为当今国内绝大多数文化研究者所认可的定义所谓的作为“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存在的“文化”,实际上更加概括,也具有更大的涵盖范围——毫不夸张地说,由于把文化界定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同样也是把人类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都囊括在内了,从而体现出比较鲜明的大而全甚至可以说是大而无当的特征!我们之所以说它“大而无当”,是因为只要研究者试图在恪守这样的文化定义的基础上开始进行具体研究,他马上就会陷于根本无法使其研究具体化的尴尬境地,也就是说,既然“文化”就是这样的“总和”,尤其是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都囊括在其中的“精神财富”,那么,显而易见的是,即使根本不涉及所谓的“物质财富的总和”,研究者在这里也只能做出两种全都根本无法实现的选择,亦即要么竭力使自己变成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变成的、类似天上的上帝那样无所不能的“通才”,从而能够对这样的“精神财富”的“总和”全都了如指掌,都具有最高的裁判权和使用权;要么使自己立足于现实问题、在无法严格恪守这样的文化定义情况下,来从事所谓具体的文化研究,即只针对这种“总和”之中的某一个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但这样一来,他的行为显然是难以避免无端地“越俎代庖”和相应地“外行冒充内行”之嫌的,因为如果研究者以进行“文化研究”之名去涉足这些并非自己的研究领域的“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研究领域,那么,除了给这些领域之中的源远流长的研究及其成果戴上一顶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的“文化”高帽之外,剩下的就只有有害无益的外行冒充内行之举了!
因此,无论是我们已经看到的海洋文化定义,还是由《现代汉语词典》表现出来的主流文化定义,实际上都具有大而无当的、使研究者根本无法将其研究具体化的基本特征。有必要进一步强调指出的是,无论这些形式上大体相似的文化定义,还是它们所依据的、由世界上的几部著名的百科全书刊载的文化定义⑤,实际上也都是在没有进行任何哲学上的批判反思的情况下,通过直接引用当时已有的研究结论而得出的结果——一言以蔽之,它们的共同源头就是英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E.B.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之中提出的文化定义。那么,泰勒的这种作为其共同范本的文化定义,难道也是大而无当的,也是没有进行任何哲学批判反思的产物吗?
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⑥
即使不再进行我们在上面涉及海洋文化特别是涉及现有的主流文化定义的时候所进行的简要剖析,我们也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到,这种作为主流文化定义之范本而存在的文化定义的涵盖范围,实际上也显然是无比广阔的,只是其所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而已——泰勒不仅以“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包含了我们通过当今的主流文化定义所看到的全部“精神财富”,而且还包括了所有各种人的全部“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因此,它同样也是“大而无当”的!那么,泰勒是在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哲学批判反思的情况下提出这样的文化定义吗?的确如此!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即使后来的引用者们对他在这里所加上的限定语“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亦即根本不是就学科性质截然不同的“哲学批判反思来说”!同时,这也意味着,只要对这种文化定义的引用超出了以经验实证性为突出特征的“民族学”的范围,人们显然就会遇到这样的跨学科引用在学理上的合法性问题。尽管人们可以无视这些问题,但这样做却根本不意味着这样的问题不存在)未加充分重视,他在进行如此界定的过程中所依据的、由现代西方实证主义哲学创始人孔德提出的基本哲学立场⑦,也是昭然若揭的。而从根本上来说,由于对以自然科学研究为典范的经验实证性研究及其结果的盲目崇拜,由于力图将所有各种学术研究都自然科学化,实证主义哲学实质上完全可以说是各种西方哲学流派之中最缺乏批判反思精神的哲学。
既然包括泰勒的文化定义在内的几乎所有文化定义,都出现了文化定义内容的“大而无当”、使文化研究对象的学术定位模糊不清的基本特点,那么,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就一定能够解决这里存在的弊端吗?尤其就这里所谓的海洋文化的定义而言,进行哲学上的批判反思的重要性,究竟是如何具体体现出来的呢?
哲学反思对于界定海洋文化的重要性
确认了上述海洋文化定义、主流文化定义乃至泰勒的文化定义都具有“大而无当”的基本特征,这种特征会导致研究者在其具体研究的过程中处于手足无措的尴尬境地,这实际上只是指出了问题,而并没有真正解决我们今天的文化研究和海洋文化研究究竟应当如何做的问题。显然,这里的问题在于,通过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真的能够消除这种文化定义的“大而无当”的基本特征,从而为海洋文化研究乃至一般的文化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吗?答案是完全肯定的!我们可以通过简略考察反思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必要性、哲学反思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必要性以及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所必然涉及的两个方面,来看一看哲学反思对于界定海洋文化的重要性。
反思在日常生活之中是重要的吗?是的——不仅为人们所熟知的前贤所谓“吾日三省吾身”⑧已经比较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而且,人们在日常生活之中常说的“设身处地地考虑一下”、“换个角度想一想”,实际上也意味着反思的必要性。因此,即使不再引用更多的例子,而只是认真地考虑一下,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反思具有以下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首先,反思在日常生活之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否则,人们就根本不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提出这样的要求了;其次,反思在日常生活之中之所以重要,乃是因为无论在取得成功之时还是在遭受挫折之际,人们往往都不是通过从理智出发保持清醒的头脑来总结成功的经验抑或失败的教训,而是要么出于饱享成功的喜悦,要么因为身陷失败的沮丧,而使自己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以惯性运动的方式继续发挥作用,其结果往往是要么走向“物极必反”,要么是“裹足不前”,因而难以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如果说人们在日常生活之中时常有必要进行反思,那么,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就更有必要随时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了。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所有研究者都是现实的社会个体,因而在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方面,都像日常生活之中的人一样具有这样那样的弱点,也会陷入各种各样的情感性误区而不自知;而且也是因为,学术研究的严格性要求和研究对象的复杂性,都使以脑力劳动为突出特征的研究者面临着更大的理智和情感方面的双重压力,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有现成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可资借鉴,尤其是似乎有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的学科可以发挥“典范”作用,那么,研究者基于“想当然”地认为这样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倾向,通过“平移”的方式把它们直接运用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过程之中,也就是“合乎情理”的举措了——殊不知,恰恰是这种一厢情愿地认定存在普遍有效性的倾向和因此出现的“平移”做法,完全把在这里同样不可或缺的、严格的批判反思功夫抛到脑后了。而这样一来,下面这些事关研究成败的、具有关键性重要意义的根本问题,即“既有的、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究竟有没有有效性限度?这种有效性限度是什么?这样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究竟是否能够运用于被研究对象截然不同的学科领域和具体研究过程”等,自然也就都被研究者忽略了。
毋庸赘言,这些根本问题的被忽略,并不意味着它们实际上不存在!尽管在研究者刚开始其具体研究的时候,这些根本性问题并没有直接作为“拦路虎”而表现出来,但是,实际上,它们却通过潜移默化地左右研究者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使研究者因为误解其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和具体存在状态,最终得出貌似合理有效、实际上却并不恰当的研究结论。就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迄今为止进行的各项研究而言,这方面的具体例证完全可以说是不胜枚举的——且不说迄今为止一直处于西方哲学主流地位的唯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t)哲学传统,实质上就是一厢情愿地“平移”了形式逻辑和以数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试图因此而通过把研究对象孤立化、凝固化、抽象化、形式化、精确化,而使自己的研究结论能够像数学自然科学的研究结论那样,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而且,在这种哲学研究方式的影响下,在自然科学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的“感召”下,各种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也同样希望通过使自己的研究对象形式化,通过把自己的研究过程数学化,而得出像自然科学的研究结论那样严格精确因而普遍有效的研究结论!
但是实际上,只要我们能够承认哲学研究的学术层次和研究对象都与数学自然科学有所不同,并且承认作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的“人事”(human affairs)与作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的“物事”(physical events)截然不同,那么,研究者在如此“平移”数学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时候,显然就会面临着“这样做是否有效”和“究竟为什么有效”的根本性学理依据问题!
这里有必要补充强调以下两点:第一,虽然为了论述的集中,我们并没有涉及以数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所面临的进行批判反思的重要性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问题在这里根本不存在——实际上,数学自然科学的所有具体研究结论也都是具有有效性限度的,根本不像表面上看来的那样“绝对普遍有效”:无论数学之中出现的从欧几里得平面几何学向各种非欧几何学的发展,还是物理学之中出现的从牛顿经典力学向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进步,实际上都意味着原来的研究结论的有效性是有限的,因而通过及时进行批判反思以发现这样的效度是非常必要的;第二,既然包括数学自然科学、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各种人类学术研究,都有必要为了总结成功的经验、汲取失败的教训而及时进行严格的批判反思,那么,作为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学科的海洋文化研究,自然也就毫不例外了。
那么,对于海洋文化研究来说,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所具有的重要性究竟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
首先有必要指出的是,虽然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海洋文化,本身与人类学术研究的其他所有领域都有所不同,但其所需要的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却并不会因此而有什么差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样的批判反思并不是一种因为研究对象的不同而必定不同的具体研究模式或者研究方法,而是所有研究者都有必要采取的一种根本性态度。具体说来,这种批判反思所涉及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研究者必须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尽可能彻底的批判反思,以便通过确定这种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具体表现形式,实现对它的确切的学术定位(academic location);第二,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准确的学术定位的基础上,研究者必须对自己已有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进行尽可能彻底的批判反思,以便确定这样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究竟是否适用于自己的研究对象——从这种意义上说,所谓研究者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新的探索的,并不仅仅意味着研究者只是吸收和利用已有的研究结论,同时也意味着对使这样的结论得以出现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从而通过扬弃它们而找到新的坦途!
具体就海洋文化研究而言,如果研究者采取了这种具有根本性重要意义的批判反思态度,那么,他首先要做的便不是盲目恪守已有的文化定义和海洋文化定义,而是在对这些结论进行彻底的反思清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认真考察海洋文化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具体表现形式,真正实现对这种研究对象的确切的学术定位——如果我们能够不拘泥于已有的文化定义,而是实事求是地考察与海洋有关的文化现象,那么,我们就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种现象既不是海洋科学所研究的海洋科技及其应用,不是海洋经济学所研究的海洋经济贸易,不是海洋政治学所研究的海洋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不是海洋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形态、人口结构、社会管理制度、消费方式和民俗传承,也不是海洋法学所研究的各种海事法规。而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任何一个人在提到“海洋文化”的时候所想到的,都不是这些方面,而是各种饱含着情感的感性形象,也是因为,如果海洋文化研究者试图把这些方面都囊括到自己的研究范围之内进行探讨和研究,就显然会犯非法跨越不同的学科边界的错误,因而必定出现上面已经提到的“越俎代庖”和相应的“外行冒充内行”之举!
其次,如果海洋文化研究者采取了这种具有根本性重要意义的批判反思态度,那么,他便不会对自己现有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采取自认为理所当然的态度,而是会从客观清醒和富有批判精神的态度出发,一方面考察自己采用的学术前提所隐含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从而既能够在吸收其学术精华的同时有效地把握其所使用的“点金术”,同时也通过清楚地认识这些研究结论的有效性限度而汲取其失误的教训;另一方面,在进行这样考察的基础上,在面对这种需要探讨和研究的饱含着情感的感性形象的时候,他也会向自己提出“究竟如何才能恰当地探讨和研究这样的对象”的问题,从而审慎地探讨和摸索相应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进而通过具体的、恰当的探讨和研究,使自己的研究结论真正能够既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又具有比较充分的理论解释力。
可见,在界定海洋文化,从而为海洋文化研究确立可靠的学术前提的时候,只有通过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才有可能真正弄清楚作为研究对象的海洋文化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具体表现,从而以尽可能恰当的研究方式加以探讨和研究。那么,在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的基础上,我们又应当如何来看待海洋文化的定义及其意义呢?
基于哲学反思的海洋文化定义及其意义
在探索界定海洋文化的过程中,作为根本性学术研究态度的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无疑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为海洋文化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确立可靠的前提。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通过这样的批判反思,来确定文化乃至确定海洋文化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具体表现形式,从而把基于哲学批判反思的海洋文化的定义及其意义展示出来呢?
就对作为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之对象的文化进行的界定而言,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所提出的要求是,一方面,研究者必须既把文化现象与经济、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社会现象严格区别开来,从而真正消除现有的主流文化定义“大而无当”的特征,又从社会个体生成论(the Social-individual Growing-up Theory)的意义上,通过考察文化现象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辩证生成过程,而实事求是地把文化现象与所有这些社会现象有机联系起来,使文化现象不至于成为孤立的“无本之木”⑨;另一方面,因为作为“人事”的文化现象本质上不同于作为“物事”的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者必须进行这样的批判反思而清楚地认识到,使主流文化定义得以产生的、几乎不具有任何批判反思色彩的实证主义哲学研究取向,完全是脱胎于自然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的,因而根本不可能是对文化现象进行探讨和研究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因此,研究者必须通过对这种研究取向及其组成部分进行彻底的批判扬弃,以便探索并找到真正适合于探讨和研究文化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⑩
基于这样的批判反思,我们得出的有可能合乎实际的文化定义是:
所谓文化,就是作为社会个体而存在的现实主体,在其具体进行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其基本物质性生存需要得到相对满足的情况下,为了追求和享受更加高级、更加完满的自由,而以其作为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而存在的“文”来“化”“物”的过程和结果。(11)
仔细审视一下这个文化定义可见,这种文化观根本不是完全照搬以往学术前贤已经形成的各种观点,而是立足于人们进行的各种现实活动,借助动态和静态有机统一的生成论视角,从社会与个体的有机生成性联系出发,一方面明确指出文化活动与认识活动和物质实践活动的本质区别,因而在对现实的文化活动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位的基础上,充分突出文化活动所特有的、不同于人类其他活动的本质特征,亦即它是人们为了追求和享受更加高级、更加完满的精神性自由,运用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进行的、以“文”“化”“物”的过程和结果;另一方面,而且也更加重要的是,这种文化观同时充分强调了现实的文化活动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处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历史传统和现实社会环境之中的社会个体所从事的认识活动和物质性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以这些现实活动为前提条件,在他们通过这样的活动而使其直接的物质性生存需要得到相对满足的同时,在他们对所有这些活动过程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情感体验的情况下,才得以产生和进行的。
有必要加以补充说明的是,这里所谓“具体进行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实际上不仅包括了现实社会个体在不同的自然环境、历史时期和社会现实之中具体进行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因而这种表述能够涵盖古今中外的现实社会个体所进行的各种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而且,它同时也完全可以涵盖现实社会个体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之中具体进行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这样一来,这些各不相同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便不仅在实际上构成了人们所从事的、五彩缤纷的文化活动的现实基础,而且也可以在学理上作为文化活动、文化现象的合理依据和合法基础而得到适当的说明。毋庸赘言,作为现实社会个体在海洋环境下具体进行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所有各种与海洋有关的具体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显然也都属于这里所谓的“具体进行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它们作为海洋文化活动和海洋文化现象的基础和前提,是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和充分的学理依据的。
如果我们能够认定人们日常从事的文化活动和由此而形成的文化现象实际上就是这样,那么,基于这样的批判反思和因此而得出的上述文化定义,我们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下列海洋文化的定义了:
所谓海洋文化,就是作为社会个体而存在的现实主体,在其具体进行的与海洋有关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其基本物质性生存需要得到相对满足的情况下,为了追求和享受更加高级、更加完满的精神性自由,而以其作为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而存在的“文”来“化”“物”的过程和结果。
按照我们当初设定的、通过严格的哲学批判反思来确定海洋文化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具体表现形式来看,这个海洋文化定义确实可以表明,海洋文化的基本内容是通过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体现出来的、从事海洋活动的现实社会个体对更加高级和完满的精神性自由的追求和享受,其本质特征是与海洋有关的、诉诸个体内心情感感受和体验的感性符号活动,其存在状态是与海洋有关的、作为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而存在的“文”,而其具体表现形式则是与海洋有关的、进行文化活动的现实社会个体运用这种饱含情感的“文”来“化”各种具体物质对象的过程和结果。
这里需要突出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把海洋文化界定为与海洋有关的、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以及特定的人们运用这样的符号进行的“化”“各种对象”的过程和结果,在突出确定海洋文化本身的特殊性、为海洋文化研究奠定基础的同时,实际上根本没有把它与有关海洋的经济、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等社会现象完全抽象地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而是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充分强调海洋文化是现实社会个体“在其具体进行的与海洋有关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其基本物质性生存需要得到相对满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文化活动,就是为了实事求是地把它与这些方面都有机联系起来!实际上,恰恰是因为处于海洋环境之中的现实社会个体,在经历了相应的、具体的认识活动的情况下,通过特定的社会实践过程而经历了与海洋有关的经济、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等社会维度,所以,他们才会对由所有这些方面共同构成的、富有特色的海洋性生存发展环境,进行了具体的认识、改造、享受和体验,因而才会“在其基本物质性生存需要得到相对满足的情况下”逐渐形成特定的、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并且进行具有海洋特色的文化活动!
因此,这些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及其运用过程,实际上已经把所有这些方面都包含在内了。有必要强调的是,这种“包含”与人们通常所谓的“包含”的本质性区别在于,它并不是把所有这些方面都原封不动地纳入其中,而是使它们都经历了现实社会个体的认识、应用、体验和感悟过程,然后才通过人们的主观世界的折射,通过这种个体的内心情感之网的过滤,而逐步形成并表现出来的——人们通常所说的“文化现象只是曲折地反映现实,而不是客观科学地反映现实”,实际上已经比较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进行文化研究乃至进行海洋文化研究的根本目的,实际上也并不是对这些与文化、与海洋文化有关的经济、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等社会现象进行研究,而是试图认识人们进行特定的文化活动的起因、目的、过程和意义,从而把握其中所包含的规律性——显然,如果研究者把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与特定的经济、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等社会现象混为一谈,甚至完全等同起来,就会彻底抹杀文化活动的本质特征,进而抹杀文化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而如果研究者把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完全孤立起来,根本看不到它们与经济、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等社会现象的本质性联系,则会把它们完全变成孤立的、抽象的和虚无的东西,因而根本无法进行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探讨和研究。因此,这两种倾向都是文化研究和海洋文化研究所必须避免的!
第二,就文化研究和海洋文化研究而言,上述两种不良倾向之所以会出现,甚至常常有所反复,主要是因为在主流文化观及其所隐含的西方传统哲学唯理智主义基本立场的影响下,研究者往往自觉不自觉地采用这种立场必然包含的,把研究对象孤立化、凝固化、抽象化、形式化和精确化,以及崇尚“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基本倾向!实际上,正是从这样的基本倾向出发,研究者才把文化界定成了无所不包因而必定大而无当的东西——这样做不仅完全抹杀了文化活动本身所具有的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也因此而使研究者陷入了只要进入具体研究过程便手足无措的境地。
尽管为了摆脱因此而出现的无法把文化研究具体化的窘境,后来的研究者曾经进一步把文化区分为所谓“广义的文化”和“狭义的文化”、“大文化”和“小文化”、“总体性文化”和“地方性文化”等,但是,由于这样做充其量不过是“修修补补”之举,根本没有对其中所隐含的唯理智主义基本立场进行彻底的突破和扬弃,因此,其结果不仅表现为研究者依然根本无法清晰明确地界定文化的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因而实际上既难以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也因此无法避免仍然把“文化”当做遁词来使用的结果;与此同时,就所谓“广义的文化”和“狭义的文化”、“大文化”和“小文化”、“总体性文化”和“地方性文化”等而言,研究者除了能够指出它们在涵盖范围上的不同之外,对于它们究竟还有哪些根本区别也就只能保持“语焉不详”的态度了——毋庸赘言,正是因为文化研究乃至海洋文化研究因此而既存在着这种“众说纷纭”的学术混乱状态,同时也存在着研究者进入具体研究过程时的窘迫境地,所以我们才突出强调,无论是一般的文化研究者还是海洋文化研究者,都根本不能从非哲学反思的基本态度出发,通过直接引用现有的主流文化定义并加以引申来展开自己的研究,而是必须通过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真正实现对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化和海洋文化进行严格清晰的学术定位,从而为文化研究和海洋文化研究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确立可靠的理论前提。
第三,尽管从表面上来看,这种基于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提出的海洋文化定义,与我们基于这样的批判反思提出的一般的文化定义非常相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像非哲学反思的海洋文化定义是对现有的主流文化定义的直接沿用和引申那样,也纯粹是对我们提出的一般性文化定义的直接应用和引申——在这里,至关重要的并不是这两种定义究竟是不是从表面上看具有相似之处,而是它们究竟是不是以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为基础而产生出来的!从根本上来说,如果研究者的确认为,在进行文化研究和海洋文化研究的时候必须进行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那么,他就不会单纯地执著于这里究竟是不是存在这样的相似之处,而会从严格的学理性探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系统深入地既审视这两种文化定义究竟是不是具有其各自的现实基础和学理依据,又审视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究竟有没有学理上的可靠依据和合法性。
毋庸赘言,正因为缺乏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存在于现有的主流文化观和由之派生出来的现有的海洋文化定义之间的相似性,是既没有充分的现实基础,又没有可靠的学理依据的——因为无论这里的前者还是后者,实质上都因为既没有把其中所涵盖的各个方面之间的本质性关联揭示出来,也没有把这些方面与文化之间的本质性关联揭示出来,因而必定会具有大而无当、机械拼凑的特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为基础的文化定义和海洋文化定义,则因为既揭示了作为文化活动之基础和前提的具体的认识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之间的有机联系,又揭示了所有这些活动与文化活动的本质联系和根本区别,所以能够通过对文化、对海洋文化进行严格清晰的学术定位,把文化、海洋文化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存在状态和具体表现形式,都清晰明确地展示出来。既然如此,非哲学反思的界定海洋文化的方式与哲学反思的界定海洋文化的方式究竟孰优孰劣以及它们分别会导致何种结果,也就一目了然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我们基于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提出的一般性文化定义还是更加具体的海洋文化定义,本身都是不断进行探索的、因而必定需要不断完善的结果。让我们大家都通过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尽可能坚持严格的、哲学上的批判反思态度,进一步推动文化研究和海洋文化研究健康发展吧!
*本文系作者为参加由中国海洋大学主办的“海洋文化哲学”高峰论坛提交的论文,谨此对该校海洋文化研究所曲金良教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注释:
①②参见曲金良主编《中国海洋文化基础理论》,中国国家海洋局组编,2010年(送审稿),第26、27页。
③囿于本文的论旨和篇幅,这里不可能对这些文化定义进行系统详尽的剖析。实际上,虽然中外学术界迄今为止已经提出的近260种文化定义都各不相同,都没有得到人们的一致认同,但是,它们实际上却有着一个特别重要的共同点,即所有这些界定文化的研究者,都只是以“向前看”的方式关注其特定定义的外延,亦即他们所关心的都只是其特定定义具有多大的、可以一目了然的涵盖范围,而根本没有考虑他们在提出如此定义的时候所依据的思维方式、研究模式究竟有没有问题,究竟是不是具有坚实的学理依据!
④《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318页。
⑤喜欢追根溯源的朋友,可以分别参见英国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德国的《迈耶大百科全书》、法国的《拉鲁斯大百科全书》、美国的《泛美大百科全书》以及苏联的《苏联大百科全书》之中有关“文化”的条目;同时,这些条目的中译文也可参见由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编译的《文明和文化》(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的相关条目。
⑥E.B.泰勒:《原始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⑦泰勒曾经明确指出:“奥古斯特·孔德的正确意见使我们注意到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思维过程,这个过程,我们应当努力尽可能明确地想象出来。”这显然表明他采用的就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立场。E.B.泰勒:《原始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683页。
⑧《论语·学而》。
⑨囿于篇幅,这里不再对这一点进行详细阐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见霍桂桓《文化哲学论要》,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83页及以下部分。
⑩囿于篇幅,这里同样不再详细阐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见霍桂桓《论传统文化观看待文化的方式及其出路》,该文载《哲学研究》2007年第10期。
(11)参见霍桂桓《文化哲学论要》,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110~1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