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人力资源建设呼唤职业资格认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资格认证论文,图书馆论文,人力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述
人力资源是图书馆建设诸要素中占主体地位的第一要素资源。离开了这一资源就谈不上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现代网络环境下虚拟馆藏建设的发展,更需要高层次、高素质的图书馆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而当前的问题是图书馆普遍缺乏这一层次的人员,并且现有该类人员普遍存在不稳定状态,流失现象时有发生。这一人力资源建设的不良状况,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一些弊端。怎样培养图书馆员的敬业精神、提高图书馆员的整体素质,怎样提升图书馆的社会声望、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加盟图书馆建设等一系列问题,无不是对传统图书馆人事体制的重大冲击和推动。因此,研究分析、建立推行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规范图书馆行业发展,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图书馆人才队伍,是当前图书馆人力资源建设的急需。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1]。它按照国家或行业协会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行业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任职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就是图书馆行业对从业者的准入控制,是图书馆员从事图书馆工作的标准、依据和凭证,是从事图书馆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国自1994年4月22日由国家劳动部、人事部正式颁布《职业资格证书规定》[2]以来,目前已在律师、教师、医师、会计师、建筑师、营销师及人力资源管理等诸多行业建立起了规范化的职业认证制度,推动了各自领域的健康、蓬勃发展。遗憾的是,我国图书馆行业迄今尚未建立起自己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2 我国图书馆人力资源现状呼唤职业资格认证
目前,我国图书馆人力资源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阻碍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不合理或不确定因素。
2.1 两极分化突出。网络环境下,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图书馆工作的知识、技术含量及专业化程度日趋提高,没有高素质的图书馆员,就没有图书馆内在的持续的发展动力,就不可能有高水平高质量的图书馆服务,所以对图书馆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素质也就有了相应的更高要求。图书馆员应是既有交叉学科知识,又有专业知识能力的创造型、开拓型、复合型人才。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我国图书馆界长期以来存在的高素质人才短缺和流失现象愈发突出和严重。目前大多数图书馆都面临着这样的窘境:一方面图书馆机构臃肿,冗员众多,效率低下,大部分从业人员长期保持高度稳定;一方面图书馆中学历高、业务能力强、知识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在不断流失。
2.2 进人渠道紊乱。长期以来,图书馆由于无法对其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做出具体界定,导致进人用人失控。图书馆成为机关富余人员、教职工家属、博士夫人、教授夫人、下岗分流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安置场所,低学历、低水平乃至没有学历的工人在高校图书馆也不乏其人。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其他行业职业认证制度的逐步实施,要求到图书馆工作的人还在继续。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人员在图书馆愈发表现出高度稳定,其结果是图书馆学专业的毕业生及其它优秀人才因图书馆编制原因而进不了图书馆。
2.3 岗位职级模糊。长期以来,图书馆行业的业务水准、用人机制由于缺乏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导致其岗位、职级混淆模糊。图书馆没有专业与非专业馆员的划分,尤其是某些重要专业技术岗位只有职称而无学历要求,这样一来,某些因工作年限较长而获得较高职称的人便稳居重要工作岗位,而一部分学士、硕士因年龄小、职称低很难分担其重任。同时,由于职称职务与工资奖金等物质利益挂钩,这类人员在图书馆也相对高度稳定,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职能的发挥。
2.4 职称晋升弹性大。近几年来,图书馆系列的职称评聘标准与其它系列相比弹性较大,甚至出现了一些非正常现象。例如在别的系列评不上或者在机关无法评的各类人员,调进图书馆后却能在图书资料系列擦边通过。还有的地方或学校淡化学历,在图书馆工作若干年并取得大专学历后,写几篇文章就可以评高级职称了[3]。此外,与教师系列相比较,相同学历而由于在图书馆工作,那么其职称晋升就要受到严格的指标限制。若是遇到岗位超编(老同志较多且职称较高)、聘评合一(为聘而评),那么晋升职称就变成一种奢望了,人才流失便水到渠成。
2.5 科研申请难度大。长期以来,整体素质偏低、高学历不占主体的图书馆申请科研项目难度极大,这不能不影响到图书馆的社会声望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还以教师相比较,《教师法》明确规定高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是“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很显然,当前图书馆整体还不具备这一规定。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均衡的原则,那么,与高校教师相同学历的图书馆从业人员就无法享受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和待遇,从科研课题的申请、立项难度之大也说明了这一问题。难怪近几年来时有图书馆学方面的硕士、博士走出图书馆,在市场上寻找新的舞台。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改革不合理的图书馆人事机制(视为清源),建立科学规范的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视为正本)。这方面国外一些图书馆做的比较好,可供我们学习借鉴。
3 国外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的发展
3.1 英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起源于英国[4]。在英国,凡申请图书馆职业者必须通过英国图书馆协会组织的考试过关后,才能获得“协会准会员”和“协会正式会员”的注册资格,才能获得图书馆从业资格。早在1880年,英国图书馆协会年会就通过了对图书馆从业人员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的决定。在1885年,英国图书馆协会受国家委托,举行了第一次专业考试。20世纪50年代开始,英国将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分为二级,每一级考试都有一定难度,并且规定只有通过第一级考试后才能参加第二级考试。通过第二级考试且必须有三年图书馆工作经验后才有资格成为英国图书馆协会会员。在成为会员并出版了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的基础上,然后再工作五年才有资格成为研究馆员[5]。
3.2 美国:美国的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始于20世纪初。1925年美国颁布了《图书馆学院最低标准》[6],1951年美国图书馆学会在颁布的新标准中规定图书馆学教育限于研究生水平,同时规定图书馆的专业工作必须由专业馆员才能担任。美国图书馆从业人员分为三大类[7],岗位职级分为五层,同时为在图书馆就职的非图书馆学专业背景的人员设专家系列岗(见右图)。专业与支持馆员的收入差距较大,专业馆员必须持有美国图书馆协会认可的图书馆学院硕士证书。也就是说,在美国,拥有图书馆学硕士学位是成为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第一道门槛。2002年,美国图书馆协会(ALA)又提出了旨在建立一个自愿的、已获得图书馆学硕士学位(Post-MLS)的图书馆行政管理人员的资格认证计划(注:①美国大学图书馆大量使用学生工,平均占工作人员总数的2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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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职级 │
│ ├──────┬────┤
│人员 │图书馆学专业│非图书馆│
│分类 ││学专业人│
│ │人员││
│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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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高级图书馆员│高级专家│
│ ├──────┼────┤
│馆员 │ 图书馆员 │ 专家 │
├───┼──────┼────┤
│支持 │副图书馆员 │副专家 │
│ ├──────┼────┤
│ │助理图书馆员│助理专家│
│馆员 │││
│ ├──────┼────┤
│ │办事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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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见注①│
│ 助理│ │
└───┴───────────┘
3.3 日本:日本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受美国图书馆思想、观念、模式和制度影响较大,自二战以来发展很快,基本形成了科学而完备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日本的司书(图书管理员)资格考试是从事图书馆工作的第一步,它实际上由公务员考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组成,资格考试实行淘汰制,只有通过综合考试才有资格进入专业考试,考试极为严格,最后的录取率仅为3—4%[9],并且国立大学图书馆要求考生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
总之,正是基于有较高的职业准入门槛。上述国家的图书馆从业人员才拥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和待遇,图书馆才能够吸引大量各专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图书馆建设而不是人才大量流失。
4 建立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的措施和方法
4.1 制订实施图书馆法。凡是实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较完备的国家,都制订、颁布了图书馆专门法,图书馆法是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制度顺利实施的法律依据。依据《图书馆法》制订实施科学完备的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界定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学历、准入、职责、义务等资格。那么,提高我国图书馆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声望和待遇则指日可待,就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才流失的问题。
4.2 实施岗位分类管理。图书馆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对知识、技术的不同要求来实施岗位分类管理。结合我国当前图书馆人力资源现状,可分两步走:第一,在符合条件的图书馆工作人员中先行实施职业认证。可将从业人员分为专业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等三大类(每一大类均可细分,技术人员可比照划分)。图书馆工作岗位相应设为关键岗位、助理岗位和一般岗位。关键岗位必须由专业馆员担任,专业馆员须具有图书馆学情报学或相近学科硕士学位,助理馆员须具有学士学位,管理员须达到专科学历。各层级岗位人数依本馆性质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级岗位的任职资格、职责、待遇等应表现出明显不同的政策。第二,对暂不具备职业认证条件的现有人员可限期学习提高,如必须在5至10年内达到管理员任职条件,否则,或自然退休或调离图书馆。同时,低一级人员只要符合高一级的认证标准可申请晋升。
4.3 推行资格等级考试。建立、推行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二级制度。凡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均应允许其自愿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这是一级考试,通过者由国家统一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可经国家授权由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和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组成全国图书情报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国统一考试。然后,各图书馆在岗位缺编的情况下,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地方图书馆学术委员会对通过一级考试者统一组织、申请、参加公务员或类似于公务员性质的二级考试,通过者方有资格按需聘用到图书馆工作。
4.4 改革职称晋升制度。职称是图书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的标志,它与人们所从事的职业及受教育的程度(学历)密切相关[10]。发达国家图书馆职务(职称)晋升都有严格的学历要求,我国亦应明确界定硕士学位是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同时,切实实行评聘分开机制。“评”是评价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只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就应该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聘”是职务使用,它受工作岗位的数额限制和任期限制。那种因聘用岗位限制就少评、不评或担心评上后人才会流失而不评的思想和做法,只会加速图书馆人才队伍的不稳定性。若不引起足够重视,必定阻碍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4.5 大力开展专业继续教育。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后,图书馆从业人员要想获得各层次职业资格,必须接受专业知识继续教育。教育层次、形式力求多样化,应以大量培养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高起点、高层次图书馆人才为主,将岗前、岗位、岗后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同职业资格认证标准有机结合起来,在图书馆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学术气氛,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 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认为,改革不合理的人力资源现状,制订科学完备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规范图书馆从业者的资格和标准,重塑图书馆职业的社会形象,对稳定和吸引图书馆队伍建设,促进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具有现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