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高教体制改革要有新思路、大动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要有论文,高等教育论文,体制改革论文,高教论文,新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高等教育面临的是高涨的教育需求和落后的教育体制之间的尖锐矛盾。50年代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条块分割、部门办学的体制与当前教育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趋势极不协调,导致效益低下、资源浪费严重。随着十五大之后经济领域和其它各个领域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与经济领域的体制落差将进一步拉大。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高水平和效益,必须有改革的思路。
1、抓大放小,允许教育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1992年以来,各地高校进行包括合并、共建等各种方式的管理体制改革。改革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情况差别很大。比较难办的是跨越不同部门、领导体制的"齐抓共管",联合后学校有好几个不同的"婆婆"。但也有不少学校因相距过远,实际办学仍是自成一体。
从目前的形势看,高等教育有必要借鉴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方案,也应当有抓有放,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国家应当集中财力,抓好几十所高水平的学校,对这些学校给予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应当通过研究和讨论,逐步明确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目标架构。我认为,比较恰当的方案,是在高等学校调整、合并、重组的基础上,最终建立国立、省立、市立三级办学;国立、公办、私立三种不同投资类型的高等学校的制度框架,并建立社会化的大学拨款制度,从而建立高校真正面向社会而不是面向本部门、本行业的办学和竞争的机制。
2、更大程度地放开教育,发展民办私立教育
目前我国教育发展中存在着一个矛盾的现象:一方面,社会上存在着巨大的教育需求和可以利用的巨大的教育资源,我们未能积极有效地加以利用;另一方面,"穷国办大教育",国家教育投入的不足制约着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落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与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形成鲜明反差。
国际经验表明,没有一个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能够由国家包揽教育,特别是耗费巨大的高等教育。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基本是以私立学校为主的,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和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时期,更必须进一步开放高等教育,广泛吸引、利用社会资源。例如,印尼的私立高等学校占高校总数的86.6%,在校生占高校学生总数的66.7%;菲律宾私立高校在校生占78.4%,泰国私立高校在校生占47.5%,日本私立高校占75%,在校生占73.4%,美国私立中小学占27%,高校占72%。目前我国的社会力量办学,虽然发展较快,但规模很小,中小学的比例仅占中小学总数的0.5%,高等教育基本不对社会力量和海外开放,这与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是不相符的。
具有可行性的合理选择,也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共同道路,是国家集中财力主要办好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同时,大幅度地开放教育,充分吸收、利用社会资源举办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制约这一变革的,可能主要是对教育功能的认识有偏颇。是将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一种最重要的、亟待解放的社会生产力,还是将教育主要视为一种政治工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科学地认识教育的功能,按照教育规律办事。
3、政府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落实高等学校自主权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92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已经明确确定政府要转变职能,"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实体"。
目前,高等学校反映比较强烈的是,虽然经历了多年改革,但高校普遍缺乏办学自主权的现象并没有改变,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行为也没有明显改变。管得过多过死,形式主义等问题仍较突出。对学校的招生、学科专业设置管得过于具体,主管部门甚至下达某些课程的学时数;同时,政出多门的各种评估过多,使得大学的教育教学改革的环境很不宽松。这种状况显然使高校难以面向社会自我发展,形成不同的个性和特点。
新成立的教育部应当由对高校直接的、具体的行政管理逐渐转为制定规范、进行协调、检查、监督、信息服务等类似行业协会的管理功能。教育部在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落实《决定》和《纲要》方面,应当有更大、更明确的步伐,使高等学校尽快成为拥有办学自主权,真正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主体和实体。例如,可以区别对待,分期分批下放办学自主权。对于一批办学水平较高,质量较好的高校,可以首先下放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