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马克思主义:坚守“内核”,放宽“外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内核论文,当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主义及其当代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1] 的关键的思想基础。随着国内的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随着国际的意识形态斗争形势更加错综复杂,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十分必要。
为了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更好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好地通过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的战斗力,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核”部分和“外围”部分作一个区分。一方面,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内容的信念不可动摇;另一方面,强调对这一理论的外围要放宽理解、适当调整;强调这两方面要同时兼顾,缺一不可。
一、把理论区分为“内核”与“外围”的必要性
把一个理论分为“内核”和“外围”两个部分,是著名科学哲学家伊莫尔·拉卡托斯的观点。他认为,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理论或他所谓的“科学研究纲领”遭遇新经验挑战时,科学家们通常并不像另一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所说,简单地抛弃(即“证伪”)这个理论、转向新的理论,而是通过对理论的外围或“保护带”的调整来维护理论的“硬核”。他说:“一切科学研究纲领都在其‘硬核’上有明显区别。纲领的反面启发法禁止我们将否定后件式① 对准这一‘硬核’,相反,我们必须运用我们的独创性来阐明、甚至发明‘辅助假说’,这些辅助假说围绕该核形成了一个保护带,而我们必须把否定后件式转向这些辅助假说。正是这一辅助假说保护带,必须在检验中首当其冲,调整、再调整、甚至全部被替换,以保护因而硬化了的内核。”[2](p.67) 拉卡托斯的意思是,当一个理论面对一些它似乎无法解释的新经验时,要避免理论对新经验的盲目排斥,也要避免因为新经验的出现而造成对理论之内核的轻率抛弃,避免让理论的核心部分轻易地与理论的外围部分“同归于尽”。
诚然,拉卡托斯主要研究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与数学和自然科学理论相比,马克思主义这一研究对象更加复杂,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它所指导的实践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因而不能从拉卡托斯的观点中简单地引出我们今天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但是,拉卡托斯的观点给我们提供了启发,启发我们设法区分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核”和“外围”,把“调整外围”与“坚守内核”结合起来,进而在避免“思想僵化”的同时也避免“立场丧失”,或者反过来说,在避免“立场丧失”的同时避免“思想僵化”。那么,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内核部分”呢?
二、马克思主义的“内核”之一:对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的回答
理论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也是对问题的回答。问题指向一定范围的客体,包含着主体对客体的无知的知识,同时也包含着主体排除这种无知的要求。因此,要了解理论的内容和意义,最好的办法是把理论与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内核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它对于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的回答。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它的一个具有“元理论”地位的基本问题是,这个理论本身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与实践处于什么样的关系。对这个问题最简洁明了的回答是1845年“费尔巴哈论纲”的第十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p.57) 这句话后来被当作马克思的墓志铭,不仅很好地概括了马克思本人战斗的一生,也很好地概括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以贯之”之道。国外一份著名左翼学术刊物以“第十一条论纲”② 为名,就是出于这个考虑。马克思主义不仅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与实践密切相联的科学理论,而且在其后来的发展中也一直把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作为最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罗莎·卢森堡到尤根·哈贝马斯,马克思主义者撰写的以“理论和实践”冠名的著作和论文层出不穷。从恩格斯到邓小平,马克思主义者有关“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的论述也不绝于耳。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传人,无论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马克思主义领袖,还是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专业学者和理论工作者,包括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他们之所以能被归在“马克思主义”这同一个名称之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确实都非常重视在理论上回答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在实践上重视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实践的总结和指导作用。
当然,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非常复杂,马克思主义者的分工重点各有不同,对这个问题的理论回答和实践回答都可能因为这种关系的环节之众多、背景之多变、含义之丰富而产生意见分歧。尽管有这些意见分歧,但他们的思想仍然都被认为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范畴,他们的争论仍然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争论。之所以如此,最重要的理由之一,是因为他们都承认,理论的首要目的是改变世界,而不是解释世界;或者说,都承认解释世界的目的要服从于改变世界的目的。不关注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的人肯定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脱离实践的理论和忽视理论的实践,都与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
三、马克思主义的“内核”之二:对现实和理想关系问题的回答
人类实践说到底是一个从现实获得理想、把理想转化为现实的过程,而马克思主义的内核之一就是对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问题作了既唯物又辩证的回答。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存在和意识关系问题的回答、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回答,以及对社会基本矛盾、历史发展阶段、人类进步方向的研究,说到底都是为了回答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问题。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作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范畴体系的话,这个体系的最抽象、最简单的一对范畴是“存在”与“意识”,而这个体系的最具体、最复杂的一对范畴则是“现实”和“理想”,后者是在高级阶段上向前者的回归。这两对范畴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对应关系:解决现实和理想关系问题的立场源自对待存在和意识关系问题的唯物主义立场,而对待存在和意识关系问题的唯物主义立场,又只有落实到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问题上,才能充分展现出它的内在丰富性和重要性。
不仅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且马克思主义的其他部分,也与现实和理想的关系存在着根本联系。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剩余价值理论、资本主义经济周期、资本主义经济内在矛盾基础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等的研究,都是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基本现实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更是与现实和理想关系问题直接挂钩,恩格斯说“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其关键就是把社会主义理想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这个现实条件和现代无产阶级这个现实力量的基础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且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都把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问题作为核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
当然,对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问题的回答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有一个简单的说法,说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致力于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们则致力于把社会主义从理想变成现实。但其实,从现代社会的现实中取得社会主义理想,再把社会主义理想变成新的社会现实,是一个长久的、连续的、开放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任何特定阶段上,都很难说“科学”与“空想”的关系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西方左翼思想家对“乌托邦”问题的重新思考[4],当代中国哲学家冯契对金岳霖“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的命题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的改造,并论证了自己的命题——从现实生活中吸取理想而又促进理想化为现实,[5](p.264) 这些都以不同形式继续着经典马克思主义对现实和理想关系问题的思考。显然,对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问题、科学和空想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主义者当中也可能有各种各样的观点,但他们如果确实都能被称为马克思主义者的话,就不能回避现实和理想的关系问题,就不能或者放弃理想、或者不顾现实。脱离现实的空想主义和丧失理想的现实主义,这两者肯定都不是马克思主义。
四、马克思主义的“内核”之三:关于个人和社会关系问题的回答
马克思主义所论证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的核心概念是“社会”,但这种“社会”并不是排斥“个人”的,相反却是包容个人、成就个人、发展个人的。《共产党宣言》对这种理想作了最精辟的表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p.294)
1894年,有人请恩格斯为在日内瓦出版的周刊《新纪元》找一段题词来表达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恩格斯写信说,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上述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6](p.730)。这里所说的“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关系,也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不言而喻,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7](p.644) 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所论证的理想的关键在于对个人和集体、共同体或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看法,也就是强调个人和社会(联合体)的相互依赖,尤其是“真实个人”和“真实共同体”之间的互为条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作了简要但全面的论述。一方面,马克思说:“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3](p.119) 另一方面,他又把“虚假的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区分开来,指出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人才有可能“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3](p.119)。当然,“真正的个人”和“真正的共同体”之间的统一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相反,它是一个漫长历史过程的前进方向。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真正的个人”和“真正的共同体”的统一过程作了以下论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8](pp.107—108)
对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问题的认识,要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经验的丰富加以调整。我国学术界改革开放以来有关人性问题、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讨论,以及有关中西文化传统关系、人文精神、市民社会和一般意义上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讨论,西方左翼学术界二十世纪下半叶所参加的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争、女性主义运动、生态主义运动和其他“新社会运动”,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对个人和社会关系问题的重新思考。当然,马克思主义虽然从原则上回答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但这种回答还需要在一百多年以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高度现代化、经济加速全球化、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关系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在科学技术及其运用对人类生存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对未来社会中个人生存状况的影响——日益明显,但这种影响的未来趋势却难以确切预料的情况下,加以丰富和发展。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发生了和发展着很大变化,但是,说片面的个人主义和片面的集体主义都不是马克思主义,说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要求是李大钊所说的“个性解放”和“大同团结”的统一,则依然是有充分把握的。
五、否定“内核”的“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逻辑矛盾
以上三条是笔者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对这些内容,马克思、恩格斯都曾作了严密论证,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又不断有新的论证和充实。甚至可以说,这三条是经受住了一个半多世纪的思想史和社会史的严格检验的。虽然并不是说这三条已经用不着接受新的实践检验了,但我们可以说,坚守这三条是有充分依据的。“水分子由2个氢原子和1个氧原子构成”曾经是一个有可能被经验证伪的命题。但是,经历了大量理论论证和实践论证,可以说经验已经无法证伪这个命题:如果有谁拿出一份液体,说它是水,但它的分子结构并不是H[,2]O,对此科学家们通常的回答是,如果这份液体确实不是H[,2]O的话,那么它就不是水。也就是说,“存在着不是由2个氢原子和1个氧原子构成的水分子”这个命题被认为是错误的,其依据不仅是它违反了事实,而且违反了逻辑,是一个逻辑矛盾而不仅仅是一个失实命题。同样,如果今天有谁说自己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但又不承认上述问题中的一个或几个,甚至不承认上述三个观点中的一个或几个,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说,在此意义上他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不主张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现实和理想的辩证关系、个人和社会的辩证关系的马克思主义者”这个命题,不仅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错误命题,而且是一个程度特别严重的错误命题,其错误程度超过普通的经验性错误命题和理论性错误命题,因为它实际上就是一个逻辑上的矛盾命题:如果我们都承认要用上述三个观点来定义“马克思主义”这个名词的话,那么一边否定这三个观点中的任何一个,一边又说自己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很显然,这是一个错误。
当然,我们是否要做这样的“公认”,本身并不是确定无疑的。也就是说,实质性的问题并不是有关“马克思主义”这个名词的定义之争,而是马克思主义这个体系中那三个观点本身是否经得起推敲和质疑。笔者有一些从事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的经历,也有一些从事高校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马克思主义课程教学的经历。这些经历给笔者的印象是,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共产主义运动史的角度来看,包括从李大钊、毛泽东以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实践的历史来看,上述三个观点称得上是历经反复检验的马克思主义的“一以贯之”之道;从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和教育实践来看,人们——包括青年大学生以及并不专门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知识分子——对这三条是具有很高认同度的。当然,“印象”并不是论据;对这个结论,我们已经做了一些调查分析,但还需要做更加系统和更加实证的论证。
六、在坚守“内核”的同时放宽和调整“外围”
在坚守这三个观点的同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其他内容,我们原则上仍要坚持,而不能轻言否定和放弃。对任何经过相当程度论证和检验的理论,都不应该一有新情况、新问题就轻言放弃,更何况马克思主义这样的社会理论。这里不仅有一个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中介环节错综复杂的问题,而且有一个对它的评价常常与评价者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同样的情况,不同利益和立场的人常常会得出差别很大、甚至完全不同的评价,因而往往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或理论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不仅被写入执政党的党章,而且被写入宪法的中国来说,尤其如此。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个公认观点的有效性表示怀疑或否定,很可能不仅仅具有学术意义,也具有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因而,与对单纯学术问题的公开表态相比,对马克思主义的公认观点的表态要更加多几分慎重。
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外围”内容的力度,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内核”部分即上述三条的力度,还是要有所区别。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内核部分的信念不可动摇,正是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围内容的放宽理解和适当调整相对而言的。马克思主义产生于西方社会,着重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社会,而且是古典自由主义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我们今天则是在东方社会,在时隔一百五十多年以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说,我们是在非常不同的时间、地点和历史阶段——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把共产主义的理想付诸现实,构建培育和发扬个性的和谐社会。所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外围”内容有一些修改和调整,是完全正常的。拒绝这些修改,既无法解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卓有成效的理论探索,也无法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目共睹的实践进步。
从意识形态工作的角度来说,拒绝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外围部分的适当调整,或只允许对很小部分外围内容进行调整,而把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范围过大的内容当作它的内核,很可能并不是在人民中间、尤其是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间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权威,而是影响他们对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接受,影响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内核部分的信仰。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的上述内核部分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是很强的。强调理论和实践的辩证联系、现实和理想的辩证联系、个人和社会的辩证联系,在此基础上做一个有思想的行动者、有理想的实干家、有个性的公民和公仆,在此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现代化实践结合起来、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把个性自由发展的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结合起来。——用这样一些观点和要求来进行思想工作和政治宣传,本来是可以很有感召力的;用这样一些观点和要求来论证加强和改善共产党领导、坚持和改革社会主义制度,本来是可以很有说服力的。相反,如果在这些内容之外把过多的其他内容纳入核心范围,反倒有可能因为对这些其他内容的不可避免的理解和看法上的分歧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的说服力,更不用说有时候还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学术手段来克服这种分歧及其消极后果,而增加被教育者甚至教育者本身的困惑、为难甚至反感。在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的今天,特别要注意,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若没有说服力和感召力的话,是没有战斗力的。
七、对“内核”与“外围”之间关系要作辩证和具体的理解
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分为“内核”和“外围”,要防止对理论的“内核”和“外围”的区别作简单的、僵硬的理解。
理论的“外围”和“内核”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到底哪些内容属于内核、哪些内容属于外围,不同的学者,不同学科的学者,完全可能会有不同看法。本文上面概括的那三条,着眼点主要是笔者专业所在的哲学领域。当然,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内容。但毕竟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马克思主义的几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且,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内容的唯物史观,本身就内在地要求我们重视对社会的经济生活或经济基础的研究。所以,在讨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核心内容的时候,我们要格外重视经济学家们的意见。恩格斯把剩余价值理论与唯物史观一起作为马克思的两大贡献;在今天的许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那里,剩余价值理论也仍然不仅属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内核,而且也属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核,因此,他们认为只要不承认剩余价值理论,就不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这种观点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的内核包括哪些内容,不同的学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定有一些内核内容是确定无疑的,这一点应该成为所有马克思主义者的共识。同样,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有一些外围内容是需要调整、甚至必要时加以更新和取舍的,这一点也应该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共识。不能因为某人提出一个与马克思主义某个外围观点不符合的观点,就说这个人是非马克思主义者、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者;也不能因为发现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某个外围观点提出质疑或修正,就把矛头指向整个马克思主义,就说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过时了。
即使承认上述三条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核”,主张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其他内容与这三条相比是“外围”,也有必要指出,这些外围内容当中的不同命题、不同观点和不同结论,与“内核”之间的距离也是不同的。比方说,马克思主义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离“内核”很近,而有关希腊神话、莎士比亚戏剧的观点离“内核”可能就比较远。即使就同一个命题而言,它是否属于内核范围,它与内核之间的距离如何,在不同时期,人们的理解也会发生一些变化。“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在一国首先获胜”这个观点,曾经被认为是很靠近理论内核的,但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人们认为并非如此了。到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在苏联东欧发生剧变、全球化趋势扑面而来的情况下,有些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开始重新思考这个观点,思考这个观点与马克思主义内核部分的关系和距离。这是完全正常的,尤其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甚至也可以说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基础的角度来看,只要他们仍然赞成前面所讲的三点,就不要轻易地视其为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
在中国做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做一个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我们不仅不能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核和外围的关系作简单的、僵硬的理解,而且不能停留在对这种关系的抽象的、一般的谈论上。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观点本身就表明,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与具体的社会实践相脱离的经院哲学。脱离具体实践谈论马克思主义,是犯了一个叫做“施为性矛盾”的思维错误,亦即对一个理论的态度与这个理论本身的要求背道而驰。在今天的世界,具体的社会实践首先是民族的社会实践;即使是全球范围的社会运动,也要扎根于特定地区、特定国家和特定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当今世界,无国籍的马克思主义者,至多只是抽象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者,因而也是不那么具有现实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的实践、中国的现实、中国的社会,决定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对现实与理想关系的理解,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解,既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前者对后者的贡献,关键就在这里。
注释:
① 按照拉卡托斯的理论,否定后件式就是通过否定作为后件的经验结论来否定作为前件的理论前提。
② 刊物的全名是:Thesis Eleven:critical theory and historical sociology,出版地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出版社是La Trobe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