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宏观调控提高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水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水平论文,宏观调控论文,网点论文,商业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各种类型和功能的市场相继建立,网点和作业人员急速增加,交易量迅速提高,满足了人民的生活需要,对加快经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和管理中也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种种不良现象,这也是我们有目共睹的,是不容忽视的。因此,为了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迅速提高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水平。
一、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秩序混乱。在“下海”浪潮的冲击下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近二、三年来,各地出现了工、农、商、学、兵、民齐动员,全民经商的热烈局面,有条件、有场地资金的要建;没有场地资金的,把办公室搬走或挤到角落里,腾出办公地点做商场;有的干脆不要场地,只把采光用的窗子改造一下,伸出窗外搞起了“窗口商店”。谁都可以批,谁都可以建,但只建不管。马路市场多,无照经营多,偷税逃费多,市场难以管理,秩序非常混乱。
(二)商业网点规划不周,规模结构失衡,布局不合理。这主要表现在:
1.大型商业网点过多,中小规模,特别是小型便民店过少。某一地级市,城市人口不足40万,仅大型零售商场就建了12座,结果造成市场分流,销售额不足,有场无市,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甚至亏损。许多城市商业经济效益下降的主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同时,中小规模,特别是小型便民店的发展却明显不足,平均商圈范围在300以上,给群众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2.百货工业品商业网点多,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维修、服务网点少。有的专业维修服务人员,如家电维修、家庭医疗服务等,甚至是“地下工作者”。出现了购买易而维修、服务难的局面,在这方面,群众的要求很多,呼声很高。
3.商业网点市区多,市郊少。城市商业区的商店多自不必说,而在非商业区建设商店,也存在着“一哄而上”的现象。在某市一条市内交通干道的一侧200米的距离内,仅快餐店就有5家,座位近800个。马路上多是匆匆而过的汽车和骑车者,那么,该快餐店的生意是否会红火也就可想而知了。但在城乡交界处,商业网点则很稀少,规范化、组织化、信誉度高的大中型商业网点更是没有。
4.商业网点老城区多,新开发的居民生活区少。商业网点建设及其它城市配套设施没有跟上城市发展和住房开发的步伐,再加上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费征收不上来,商业网点拆多建少或只拆不建,因而出现了“住新楼、添新愁”的问题。
5.新型的现代化商业网点少,传统落后的商业网点多。如连锁店、超级市场少,传统的百货店多。
(三)商业网点综合服务能力差,经济效益低。许多大型商业企业,只重建设,不重视经营管理,不注意加强市场调研,市场定位过高,商品价格太高,只能满足少数人的需要。大多数的中小型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低。特别是小型个体商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服务功能少,经营方式单一,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差,自我约束机制缺少,自我发展能力低。由于综合服务水平低,虽然数量上建设了不少,但经济效益不甚理想,造成了社会资源和财产的巨大浪费;市场竞争也长期停留在一个低水平上,根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无法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
(四)管理上缺乏长期性的战略规划和计划。城市商业网点管理工作受工商行政管理、商业、城建、规划、计划、财政等部门的多头管理,长期以来没有主管部门,缺乏长期性的战略规划和计划,网点建设“一哄而上”,网点管理、监督“一刀切”,出现问题“一阵风”。特别是在城市“三优杯”活动中,检查团一来,城市街头巷尾的摊饭被禁止经营,藏匿起来,一时间,道路畅通了,市容干净了,但群众购物、修车等却难了,城市也显得冷冷清清。检查团一走,大街小巷的马路市场顿时出现,城市热闹了,群众购物、维修方便了,但街道交通却被严重堵塞,垃圾满街堆,污水到处流,群众怨声载道,管理部门也直喊“头疼”。社会上巧立名目的乱摊派、乱收费也屡禁不止,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加重了企业负担。许多商业网点设施,今天建,明天拆,也阻碍了商业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影响了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不良影响多。
这主要表现在:
1.马路市场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交通、市容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在马路市场周围,脏、乱、差现象非常严重。马路市场不治理,城市卫生文明难达标。
2.假冒伪劣商品多,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安全。由于众多小型企业和个体商业的组织化、社会化、规范化程度很低,无法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加之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专门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经济利益,甚至危害到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3.许多小企业,特别是个体商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专业技能差,又不注重商业道德,极大地损坏了城市的“窗口”形象。
4.经营方式单一,海报到处张贴,广告随处散发,招揽生意的叫卖声、喇叭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这对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是不文明的突出表现。
二、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秩序混乱的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宏观调控不够,主要表现在:
(一)商业网点建设立法工作滞后,管理工作无法可依。
1.缺乏具体有效的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法律措施。目前,对于商业网点建设和管理问题,只有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规定》,除此之外,国家也没有《大店法》、《小中企业振兴法》等相应的商业网点建设法规出台。全国多数省份也都未建立具体的管理办法和主管机构。
2.部分城市立法工作尚未起步,多数县城立法工作还属空白。
3.国务院、各级政府的政策贯彻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棚架”现象,既无机构又无组织和人员,落实不力。
因而,这就使得在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工作中,无法可依,管理不力,市场建设秩序混乱。
(二)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商业网点管理工作没有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而是由政府、计划、财政、内贸、规划、城建、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各管一方。即使是明确了主管部门的,但由于其权威性不够,在管理和决策上仍然要受到多方的干预和影响,而无法独立地开展工作。造成了商业网点管理工作缺乏整体性、计划性,出现了种种矛盾和不合理现象。
(三)政策的支持和银行的扶植不够。
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手段和法律地位,使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中所得到的政策优惠很少,配套政策落实也不到位。特别是中小型、个体私营商业网点的建设,由于项目小、效益不显著,则更是在银行的扶植中排不上位。
(四)市场管理错位。
目前我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与管理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和矛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管理的错位和不善造成的。其表现主要有:
1.市场管理意识错位。即在思想认识上,把发展市场经济,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简单地错位到通过市场的自然力来调整维持,从而一度放松管理,放开管理,主动丢掉了国家市场管理(组织、调控、监督)对市场经济建立发展和运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保障功能,使人们在相对无序和缺乏规范的状况下从事市场活动。
2.市场管理主体错位。目前我国的市场管理体制是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利益共沾的格局,出现了种种不合理现象。一些市场的组织管理部门不仅履行市场组织职能,并延伸到经济监督和行政执法,进而排斥国家的经济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某些行政执法部门不仅有经济监督和行政执法权,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还延伸到组织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和市场,涉足组织管理职能,管办不分,而无法保障公正超脱地履行应有的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另外,市场管理主体多元化,这种体制最直接、最现实的后果就是有利就管、没利就不管,出了问题谁都不管,都不负责。这种市场管理主体的错位和多元化体制,最终会导致市场管理真空。
3.市场管理工作的错位。在实际的市场管理工作中,注重商业网点主体资格表格化审查,轻交易活动中的行为监督;注重部门间的收费攀比,轻规范指导;注重问题发生后的处罚,轻事前的宣传、引导、教育、规划及科学预防工作;注重违章违法的监督、处罚,轻文明经商、合法经营的宣传、帮助;注重行政手段、传统办法解决问题,轻符合经济规律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科学手段;注重办公室化的静态管理,轻现场的动态管理。
三、加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宏观调控措施
(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快商业网点建设管理的立法步伐。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使商业网点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尽快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特别是各级各地政府要尽快出台符合本地特点的、具体可行的地方性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法规,尽早明确具有权威性的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机构和制度,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
目前,全国已有长春、济南、哈尔滨等近百个大中城市政府颁布了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法或规定,从效果上看,这些城市的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工作已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了商业网点的发展,对整个城市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经济的繁荣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也说明,商业网点建设管理立法工作是切实可行的。
(二)增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银行的贷款扶植
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和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如审批、论证、规划、建设、折旧建新、产权归属、网点费的征收与使用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只靠网点企业自身和网点主管部门的个体行为是解决不了的,必须依靠社会行为,依靠政府和政策的支持,并使各项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才能得以解决。特别是对人民群众生活关系紧密的商业网点,如连锁商店、便民超市等,要积极支持,必要时给予倾斜政策,以鼓励其迅速发展。如日本早在六、七十年代,连锁商业发展的初期,为了平衡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就采取了种种措施支持中小商业的发展,而限制大规模网点的建设,并对中小商业免征其网点费和降低其税率;在银行贷款利率方面,中小商业比大型商店的贷款利率要低5%—8%。这些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日本经济能在六、七十年代迅速腾飞。
(三)严格市场管理,特别是要打破多头管理体制,实行归口专门管理。
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工作,要改变过去的政府直接领导,各部门共同管理的体制,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如贸易厅、商贸委等)专门负责,归口管理,统一规划,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给予配合和支持。这样可以使职责分明,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底,并一级级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把工作做好。像过去那样,单依靠政府是管不了的,而责任不明也是管不好的。
(四)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给予积极地组织、监督和引导。
要转变过去在商业网点管理工作中,方法单一、措施落后的局面,充分发挥国家市场管理的组织、调控和监督的职能,依据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需要、新情况,采取新的、多样化、科学化的方法和措施,强化对市场的组织和引导,推动商业网点建设和管理工作,使其走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健康的发展轨道。
加强组织和引导的方式,一是原有的商业网点建设的主管部门和市场管理、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注重其他组织、引导和服务的职责,通过组织学习、参观讨论、牵线搭桥等各种形式,促使网点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网点建设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现代市场竞争,目前,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所实行的岗前培训制度就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市场管理部门和商业主管部门,可借用此方法,加强对各层次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和商业道德意识,可以提高商业决策的正确性和竞争力,从根本上推动市场秩序健康、向上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商业联合会和各种专业管理协会的作用,加强商业网点建设管理的社会性。商业联合会或专业管理协会对于商业网点的布局、类型结构,合法经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美国、日本及台湾、香港等地的商会,在整个行业内具有着极大的领导作用和影响,而且也影响着商会外的企业和个人,其作用政府是无法替代的,也是不可缺少的。在我国各地方,也建立起了许多商业联合会等,但多属官办,而且功能单一,服务性差,因而在行业内的影响甚小。须尽快改变其官办性质,转换其功能,真正办成为广大会员企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利用这个社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引导市场各组织不断地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发展。三是大力发展各类商业集团、连锁商业等,通过这些商业集团的作用,优化市场投资结构,壮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网点建设的社会化、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更大的规模经济效益的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这些商业集团,加强对商业网点建设的规划、领导、监督和控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其市场行为,使管建不分、通货膨胀、乱建乱拆、假冒伪劣、违法违纪等行为和现象得到有效制止。目前,我国上海、北京、天津、郑州、武汉等地,已建立了相当数量的商业集团和连锁商业,运营情况良好,在市场商品供应和良好市场秩序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五)我们目前正在实行的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费、商业网点建设风险基金、商业网点建设押金(拆建)等调控措施,在实施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不失为好办法。但要加强保障制度的建立,消除实施过程中的“棚架”现象。
因此,强化法制建设,加快立法步伐,加强宏观调控措施,端正职业道德,大力组织和引导,严格市场管理,一定会使我国的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水平大大提高,迅速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