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毒菠菜”事件的始末及其对我国食品安全的启示_食品安全论文

美国“有毒菠菜”事件的始末及其对我国食品安全的启示_食品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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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始料未及:小小菠菜竟能致命

2006年9月11日,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接到紧急消息:威斯康星州暴发食源性疾病。两天之后,威斯康星州的公共健康官员根据流行病学分析,初步确定疾病暴发的根源是袋装菠菜。此时,受影响范围已经扩大到美国8个州,造成50人发病,其中1人死亡。面对病例数量急剧增加,CDC担心那些仍然存放在商店、餐厅、甚至是消费者冰箱里的袋装菠菜可能威胁公共健康并导致疾病进一步暴发。于是,2006年9月14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菠菜禁食令,呼吁民众暂时不要吃袋装菠菜。第二天,又将禁食范围扩大到全部新鲜菠菜。自此,各商店迅速将袋装菠菜下架餐厅也将其在菜单上除名。此前,FDA从未就某一水果或蔬菜发布如此大规模的通告。

此次可致命的0157:H7大肠杆菌感染波及美国26个州及加拿大部分地区,共造成204人发病,其中104人住院,31人犯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HUS),3人不幸死亡。

菠菜及其他绿叶菜虽然曾引发多起食源性疾病,但其致病的概率却很低。2005年,美国民众共消费3 084万kg新鲜菠菜,其中可致病的受污染菠菜只有454.5kg。但不可否认,绿叶菜是最易致病的农产品之一。1996年以来,由特殊水果蔬菜引发的微生物感染事件中,有34%的暴发(即24起)、10%的发病、33%的死亡是由绿叶菜引起。而这24起的暴发中就有20起是与0157:H7大肠杆菌有关。但是之前所暴发的感染事件无论是在发病与死亡人数、公共关注度、市场影响度,还是在产业反映程度上都不能与2006年所暴发的“毒菠菜”事件相提并论。在这一时期,绿叶菜感染事件总共造成了5人死亡,其致命根源都是菠菜,尽管“毒菠菜”事件此前只暴发过两次。

截至9月29日,FDA宣布某些产区的菠菜可安全食用,美国市场上已足足5d没有新鲜菠菜销售,而产自主产区加州的菠菜滞销状况更是持续了15d。之后,菠菜的销售开始好转,但不同种类菠菜产品的恢复情况却很不同,如袋装菠菜和捆装菠菜。据美国农业部(USDA)数据显示,捆装菠菜的出货量恢复快速,12月份其出货量甚至超过2005年同期,但捆装菠菜只占新鲜菠菜市场的10%~25%,因此人们更为关注袋装菠菜。虽然USDA没有袋装菠菜和色拉出货量的相关统计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其销售状况与捆装菠菜存在很大差异,其销售的恢复速度远慢于捆装菠菜。2007年1月24日至2月24日,也就是疾病暴发5个月之后的1个月,袋装菠菜的销售状况虽然比2006年秋季有所好转,但其销售额比2006年同期低27个百分点。含菠菜的袋装色拉的情况与此相似,而不含菠菜的袋装色拉的销售额也比2006年同期低5个百分点,部分原因是“毒菠菜”事件及2006年底所暴发的两起“毒莴苣”事件动摇了消费者信心。

二、追根溯源:谁是罪魁祸首?

在影响农产品安全的众多因素中,有两项与菠菜息息相关。一是农产品尤其新鲜农产品消费量在急剧上升。与1992年相比,现在美国菠菜消费量增加了90%,同时,人们也加大了对最易感染微生物的新鲜菠菜的消费。2005年,美国新鲜菠菜的人均消费量达到1.08kg,是1992年的280%。据估计,市场上75%~91%的新鲜菠菜是以鲜切色拉或袋装菠菜形式出售。二是大部分绿叶菜都是在自然环境下栽培而成,这就造成绿叶菜很容易受微生物污染。1996年以来,加工菠菜的消费量正在呈下降趋势,而恰恰是加工环节中的高温操作可以消灭O157:H7大肠杆菌。

为降低微生物污染的风险,美FDA曾制定了非官方指南,为种植者提供食品安全计划的制度框架。很多种植者都拥有复杂的私人食品安全计划,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最为普遍的做法是:许多大型商品化绿叶菜种植者都采用FDA非官方指南以降低污染风险,同时,他们还采用第三方认证以确保操作与指南相一致。但疾病的暴发并未因此而停止。原因在于:存在着部分种植者不愿采用指南或者没有正确地长期采用。同时,该指南还存在一些不足,指南内并没有把全部的特殊疾病暴发机制叙述清楚。虽然在绿叶菜安全方面FDA做过大量调查,行业内部投入过不少努力,科学研究者也做过很多研究,但都不能解释绿叶菜受污染的途径及如何避免进一步污染。

部分患者还保留着标有公司名和标签号的袋装菠菜,这为FDA的调查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假如引发此次疾病的是捆装菠菜,那么追踪调查将会花费更长一段时间。大部分消费者都还记得“自然选择”食品公司是提供袋装菠菜的厂商之一,该公司总共为30家企业提供菠菜产品,其中为Dole公司提供的袋装嫩菠菜就是引发此次疾病的罪魁祸首。9月15日,“自然选择”食品公司主动召回其全部产品。

“自然选择”食品公司的数据显示,受污染的袋装嫩菠菜来源于4家农场,最后,FDA把调查范围缩小到其中一家,并指出污染源是该农场的土地。当然加工过程也可能使菠菜受污染,但是FDA仍不能确切指出菠菜受污染途径。虽然FDA快速察觉到疾病的暴发并迅速进行追溯调查,但当其追溯到受污染的农场时,“毒菠菜”的收割与加工工作已经进行将近1个月。

此次疾病暴发的根源是8月15日在某具体加工设备上包装的1.13hm[2]菠菜。生产该菠菜的农场内的20.60hm[2]租赁给一家公司种植绿叶菜,剩下的部分由农场主用来经营放牧。农场里的菠菜用有机方法栽培,但3年过渡期还未结束,公司于第二年就开始按常规方式出售该地区的菠菜。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产品上注明菠菜存在着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但该公司并没有相关方面的举措。据加州食品紧急事件应对小组介绍,2006年的种植季节之前该地区的种植者并没有采用第三方认证的形式来确保其操作与FDA指南的一致性。而且农场及其周围地区存在着潜在风险包括野猪和暴露于牛家畜及野生动物粪便的灌溉水源。调查人员在农场的河水、家畜粪便及野猪粪便的样本里发现了导致疾病的O157:H7大肠杆菌;最近的受污染的样本是在菠菜地下面1 609m处发现的。但是,调查人员还不能确定大肠杆菌的具体传播途径。

三、亡羊补牢:预防悲剧重演,多管齐下是对策

为避免疾病的进一步蔓延,加州绿叶菜行业,从种植者、托运商到袋装菠菜及色拉的加工商都处于高压之下:消费者强烈要求绿叶菜行业迅速改进食品安全操作;FDA也认为菠菜及其他绿叶菜厂商应该在食品安全操作方面起带头作用,并能为相关强制性法规的提出做出贡献,虽然现阶段存在很多种植者对此持反对意见;加州政府也在呼吁对绿叶菜行业实行更为强硬的强制性标准,议会已经把食品安全列入议程。

1998年FDA发布名为“降低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安全指南”的非官方文件,该文件一般被称为“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或GAPs。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常识性指南,因为,当时,并不存在非常专业的研究为此提供更为精确的指导。FDA认为,要降低土地的微生物污染风险,单纯地依靠对受污染的农作物进行检验是远远不够的,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大力呼吁种植者采用GAPs。对于美国的种植者及以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的外国种植者来说,GAPs是一项很重要的管理工具。

由于新鲜农产品的某些部门问题不断,FDA提出一系列的预警及倡议书以作为回应。FDA和CDC曾在2004年1月与农产品行业的领头人召开会议商讨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相关事宜。在该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同意领先发展特定商品GAPs计划,旨在为卷入食源性疾病风波的农产品生产提供参考指南。2006年4月,农产品行业又推出了自己的“关于莴苣与绿叶菜供给链的特定食品安全指南”。FDA也提出“莴苣安全倡议书”,并于2006年8月,也就是“毒菠菜”事件暴发的时候,又同加州健康服务部、加州食品农业部、农产品行业人士及相关方面专家召开会议商讨即将到来的莴苣生产参观的相关事宜,以促进他们对“毒莴苣”事件有进一步的了解。

虽然仅因为一家公司的受污染菠菜而导致2006年疾病暴发,但整个菠菜行业都受到巨大影响,菠菜产品消费需求急剧下降。加州绿叶菜行业正在试图运用现有的州内销售协议与销售订单并通过鼓励所有种植者采用食品安全操作的基准线来规范市场,同时面临着两大挑战:什么样的操作可以用最小的成本降低疾病暴发的风险;如何让所有的种植者都采用该项操作?新的操作规范也许可以降低风险,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其必然带来的成本的增加及绿叶菜行业结构的变化,因为该项操作的采用可促使各种植者的生产成本产生很大的变化。

西部种植者协会作为加州和亚利桑那州新鲜水果蔬菜种植者的代表,正带领加州绿叶菜行业朝自我规范的方向前进。2005年,美国75%的新鲜菠菜产自加州,16%的冬季农产品产自亚利桑那州。在加州食品农业部门的监管下,加州绿叶菜行业于2007年3月推出了绿叶菜产品经销商营销协议,并于当年开始实施。4月1日,已有71家经销商代表99%的加州绿叶菜企业签署该项协议。绿叶菜经销商,即把种植者所生产的农产品转移到零售商及服务部门手中的厂商,一旦签署营销协议,其农产品的唯一来源只能是那些遵守最佳操作规范并积极采用营销协议所认可的追溯体系的种植者。但那些在路边和菜市场直接把农产品出售给消费者的种植者并不包括在营销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内,因为他们并不属于经销商范畴。协议的签署是自愿的,但经销商一旦签署该项协议,就有义务去遵守。但是,经销商为遵守营销协议,必须额外支付每50磅(1磅=0.4536kg,下同)产品2美分的检疫费用。

在众多研究者的协助下,加州绿叶菜行业为种植者提供了新的最佳操作指南。这项指南是在已有的特殊商品GAPs的基础之上提出,旨在为绿叶菜种植者提供生产指导。但是,FDA审核完这份指南之后,并不赞成实行这样私人食品安全计划。原因在于,现阶段虽然一些种植者的操作已超过最佳操作指南的要求,但同样也存在着一些种植者的操作还十分不符合指南规定;同时,虽然零售商与消费者认为该指南足以保证食品安全,但另外一些人士却希望在该指南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

相对于FDA最初所提出的指南及特殊商品GAPs,新的最佳操作指南在食品安全的管理及监控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标准与目标。例如,在水质的标准方面,最初的GAPs文件只提到“水质应符合其预期用途的要求”,FDA完全有理由不去确切说明合格水质的标准,因为当时不存在提出该门槛的数据基础。新的最佳操作指南虽然比最初的文件精确,但科学基础还是相当薄弱。例如在井水质量标准方面,指南要求在生产开始之前必须对井水进行检验,在生产过程中还要进行月检;同时指南还提议对井水中的大肠杆菌(非致病菌)含量进行特殊检验,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应付含量超标。增多的水质检验是最佳操作指南中成本较大的条款之一,所以种植者很希望了解当水质达到警戒线时,其影响将会如何变化。由于相关科学研究的缺乏,水质标准的确定只能参照环境保护协会的生活用水标准。而普通的大肠杆菌量只能作为水质的排泄物污染程度或卫生状况指标,并不能提供检验O157:H7大肠杆菌含量的方法。

加州绿叶菜行业在完成销售协议之后,开始考虑一项州级的营销制度。作为一项制度,种植者有权对是否实行强制性最佳操作进行投票,但一旦结果确定,将会对整个行业形成约束,而不仅仅是那些投票同意的种植者。为了保证竞争地位,同时也为了降低其他地区疾病暴发的风险,以免进一步动摇消费者信心,加州绿叶菜行业正在考虑是否应该通过一项覆盖美国整个绿叶菜行业的联邦营销协议或制度。另外,该行业希望制定一项机制对进口的农产品实行同样的食品安全标准。亚利桑那州的种植者也正在考虑通过一项营销协议保证食品安全。

部分农产品行业呼吁联邦政府介入并规范食品安全,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2007年1月,联合新鲜农产品协会提出一系列强制性准则以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信度。联邦政府从特殊商品的需求出发,批准了这些准则,对相关商品的生产者实行强制性规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监管。这些准则的实施有助于种植者确定正确的预防水平,但种植者的支持程度可能存在很大差异。种植者在为降低污染风险而制定食品安全计划时,不得不仔细考虑实行这项高花费的新操作规范的预期收益与成本。过去,种植者一般是不可能因采用更为安全的操作而得到额外的收益,所以也就不能及时运用现金收入抵消成本。即使改善食品安全操作可带来很大的社会效益,种植者也很不愿意采用。现如今,随着食品安全问题加剧,企业的销售、名誉及资产都将与疾病暴发情况挂钩,很多农产品的零售商及消费者也强烈要求供应商采用FDA非官方指南,所以,为保持销售渠道的畅通,种植者必须实行相应的生产操作规范。

无论是绿叶菜行业还是政府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都会遇到相同的问题:怎样的操作才是即具有科学基础又可以用最小的成本降低食品安全方面的风险?正在进行的科学研究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4月1日,大型袋装色拉产商Fresh Express公司出资20万美元支持绿叶菜内0157:H7大肠杆菌的科学研究。来自各大学、FDA、CDC和加州健康服务部门的众多科学研究者都参加了该项目的竞标。同月,美国农产品营销协会、泰勒农场、西部种植者协会、加州农场局联盟、加州食品农业部和加州大学共同出资50万美元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成立了农产品安全中心。

四、他山之石:对中国食品安全的启示

近年来,在中国不时出现食物中毒的报道,食品安全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对老百姓来说已不再陌生。同时中国出口的蔬菜屡屡遭遇扣留或者退货,不仅使中国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为重要的是,使中国食品在国际上丧失了良好的信誉。概括起来,中国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仍然不够完善,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这些都会使从中国进口食品的国家对中国食品产生不信任,从而影响以后的贸易往来。这也正给中国的农产品安全敲响了警钟。

美国有着非常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然而仍然无法避免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究其原因,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市场本身的力量是不足以解决,这是基于市场在解决公共物品、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失效。这就需要政府监督的介入,制定相应农产品如绿叶菜的生产规范、营销规范,严格监控各个流通环节。据悉,截至2006年底,中国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 965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34项,推荐性标准1 331项,食品行业标准2 892项。其中,包括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安全要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等,使不法厂商对惩罚的预期机会成本加上其他成本超过了其预期收益,才能有效遏制不法厂商的恶性行为。同时,考虑到这些规范可能较大地增加成本,更由于食品安全存在正的外部性,政府应当对采取更严格生产标准的市场主体实施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以促成他们有更大激励遵守这些规范。

美国“毒菠菜”事件给中国的最大启示: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察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不断完善可追溯系统,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追溯体系,制订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各地方政府可以同当地的大学或者研究机构合作,及时提供更符合本地的食品安全标准;在探讨如何发挥市场主体遵守规范的积极性方面,可以进行更多更深入的研究,制定出更适合当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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