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架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架构论文,治党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6)03-0116-06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党、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2014年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由此,“全面从严治党”的提法正式形成,“四个全面”也首次被相提并论。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必须首先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建构。当前基于全面从严治党在理论建构上的滞后性,着力明晰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架构、阐明其理论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内涵 理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概念定义、基本特征、坐标定位,是由宏观到微观、由内涵到外延、由现象到本质把握其理论内涵的关键所在。 (一)概念定义 理论研究的前提是必须明晰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即概念定义。目前理论界、学术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权威、精准定义,尚不统一。不过,综合学术界主流观点,基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属性、外延引义,可以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概念定义界定为: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要求深入贯彻到党的建设纵向与横向体系的所有方面、领域、层面和环节,所形成的治党管党之总体战略与规划。具体说来,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从党要管党的逻辑起点出发,所建构形成的以党的纪律、规矩为规制,涵盖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具有结构合理、要素完备、覆盖全面、与时俱进样态,特别突出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制度来治党管党的综合体系。 (二)基本特征 特征是区分不同事物、概念和问题的重要依据,对全面从严治党同样适用。习近平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1]由此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特征,应从其存在及运行状态上凝练以下基本点。 1.统一性。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对党的某一方面、层面、领域等的治理,而是涉及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党的执政、党的工作、党的活动的方方面面,是对党的全方位、全领域、全员性的从严治理。党的任何组织、个人都应被自觉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系之中,没有例外、不享特权、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无论是谁,都不能凌驾于从严治党的党规党法体系之上、游离于党规党法体系之外。 2.动态性。党情、国情、世情、社情、民情、舆情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由此带动全面从严治党所面临的形势、环境、任务、要求、重点、难点、内容、方式、模式等自然也是发展变化的,甚至是持续变动的。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的状态,在党的建设的不同时期,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呈现出不同的样态。 3.法治性。全面从严治党不是空对空,必须实打实。这就要有可靠管用的抓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克服人治思维、人治惯性,切实树立法治思维、科学运用法治手段。这就意味着,必须以党规党法、纪律规矩、宪法法律、制度规范等作为治党管党的基本抓手,在更为广阔的层面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衔接,不断提升党内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长期性。全面从严治党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非一劳永逸。对于我们党这样一个面向未来、谋求长期执政的大党而言,全面从严治党肯定不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党内运动和“政治秀”,也不是临时动议、权宜之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将其定位为治党管党的百年大计、长久之策,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性工程,一届接着一届狠狠地抓、毫不放松地抓,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 5.科学性。科学性的本质是规律性,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就在于其规律性。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意味着要从宏观、战略、全局、整体高度探究治党管党的规律、坚决遵循规律、严格按照规律办事,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区别于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基本面,也在于是否严格遵循治党管党规律。 6.严厉性。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核是“严”。它意味着,要造成治党管党的高压态势、严厉局面,以严的纪律及法规、严的标准与规范、严的措施与手段去规制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党内生活,对全党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监督,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当做治党管党的高压线、不可触碰的红线、是非分明的底线。 (三)坐标定位 从宏观上审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对其在政党、国家、社会三维中的坐标定位做出准确判断。 1.在“四个全面”国家战略布局中的定位。在“四个全面”国家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战略举措,又是战略保证。其一,战略举措。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他进一步指出:“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2]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战略举措的定位,是没有争议的。其二,战略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党、执政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体上是在党的领导下展开的,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得以展开的前置要件,也是根本保证、坚强后盾。脱离了党的领导、治党管党不严不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统都搞不成。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无疑是根本性的战略保证。 2.在“七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战略布局中的定位。从广义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布局是“七位一体”,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外交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与“七位一体”是什么关系呢?如何在其中找准定位呢?鉴于党章规定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鉴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七个基本面,实际上都是由执政骨干、领导干部在主导和控制的;鉴于“打铁先要自身硬”的先党内后党外之政治逻辑,全面从严治党虽然不属于这七个方面中的任何一方面,但是它显然是作为灵魂、精髓、主线贯穿其中的。只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治党管党抓到位,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抓好,我们的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七位一体”建设才有希望。 3.在“八位一体”党的建设战略布局中的定位。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战略布局的规划设计,时下党的建设在横向层面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在纵向层面涵盖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因此,属于“八位一体”建设格局、战略布局。在“八位一体”的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处于高屋建瓴、提纲挈领、统领统帅地位,并将其治理理念、精神实质贯穿到八大建设中去;八大建设都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展开,都是为完成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中心任务服务的。由此,全面从严治党也可以被进一步分解为党的思想建设从严、组织建设从严、作风建设从严、反腐倡廉建设从严、制度建设从严等。说到底,只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通到“八位一体”党的建设战略布局中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我们这个党真正“治好、管好”,党的各项建设才能在党的坚强领导和主导下规范有序推开,也才能最终把党“建好”。反之,如果我们在治党管党上出了问题,如果我们党的肌体健康出了大问题,那么,党的各项建设也就失去载体与依托。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意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3]。要防范中国出问题、党内出问题,最根本性的举措就是,必须切实把我们党建设好、治理好、管控好,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到党的自身建设、党的领导、党的执政的方方面面。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审视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党的自我净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党要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自我净化”就是依靠党自身的力量、自己的努力去剔除肌体上的杂质、变质部分,进而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持党自身的清正廉洁。一个党过去先进、过去纯洁、过去清正,不等于现在和将来都永远是先进、纯洁、清正的。因此,党需要持之以恒地进行自我净化。实现党的自我净化,提高自我净化能力,将腐败变质分子、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去,根本性举措就是必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自我净化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紧密的正相关性。全面从严治党越是精准,越是做到全覆盖,就越能够清除阻碍党自我净化的因素,也就越有利于加快党的自我净化进程。具体说来:全面从严治党,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党内和社会环境,形成推崇正能量、正规则的党内政治生态,以八项规定及一套组合拳培育起党内生活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出高压反腐新气势,形成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的规制链条;全面从严治党,制造出关住、管住权力的制度笼子,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从严治党,创造出干部“能下”的新路子,向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生活上不检点的领导干部“开刀”;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出全方位、全领域的治党管党大气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搞选择性反腐、不搞抓大放小,既注重查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也大力根治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同时,对不合格党员的退党、出党也全面铺开。从逻辑上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制之下,党的自我净化之实现在思想理念、环境氛围、制度安排、行动能力、政治生态等方面,显然具有加快推进的充要条件。 (二)全面从严治党:支撑党的建功立业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4]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告诉我们:其一,要在治国理政、执政兴国的过程中建功立业,前提是必须把治党管党的问题抓紧抓好;其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机关带领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的载体支撑。作为领导党、执政党,我们党力求获得人民群众的持续拥护支持、谋求长期执政,就必须依赖于建树过硬领导与执政业绩而彰显的执政有效性,因为“彰显了执政有效性,才能不断巩固扩大执政合法性”。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国家和社会、主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这个过程中建树领导和执政业绩,关键是看党自身是否“能”、是否真有本事、是否能够担此重任。如果党能够担此重任,那就是“治大国如烹小鲜”;如果党不能担此重任,那就是治大国“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党要做到有信心、有能力担负起治国理政、执政兴国的重任,就必须以“打铁的必须首先是铁打的”之信条为支撑切实把党自身建设好,在当下则必须突出以全面从严治党的魄力去治好党、管好党。如果全面从严治党缺失缺位、流于形式和表面,像苏共那样把党自身搞垮了,我们党也就无法去建功立业了;或者即使是党建树了好的业绩,也没有意义了! (三)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党的民心所向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民心向背最终决定政权、政党、政治的命运。因此,民心是党的生存发展之本,是党的生命力所系;赢得了民心,也就赢得了现在和未来。那么,如何去赢取民心?孟子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也;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这就告诉我们,要凝聚争取民心,必须契合人民群众的需求、满足其诉求。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推进、公民社会壮大所引发的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之推崇,随着我国社会发展中由公平、公正、公道缺失引发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成为当下民心聚合的关节点。仅仅从公共权力的行使来看,以权谋私、权力滥用、权力不作为以及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行径,均构成对公平正义原则的背离与破坏。而重建公平正义以聚合民心,客观上就要求掌握公共权力的执政党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如果不能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任由公共权力运行中的不正之风甚至腐败现象蔓延下去,党内和社会上的公平正义原则就会被践踏,民心向党的平衡点就会被打破。这样一来,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诉求从执政党的行动中无法得到满足,就会在思想上对党失掉信任信心,在感情上疏远、背离党。一句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能够集中治理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行问题,在权力行使层面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使得党凝聚争取民心变得水到渠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主流方向、总体走向、必然路向,必须将其作为党的建设的中心任务来看待。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命力在于其顶层设计,在于其对自身目标任务的定位是否明确可行、科学合理。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治腐反腐的工作推进情况、预期目标设定,在此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大体划分为一期目标、二期目标、三期目标,相应的,不同期次的治党目标也有不同的任务要求与之相对应。 (一)一期目标:惩治从严与行动惩治治标 大体是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至2017年党的十九大前。目标设定是:将反腐败作为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切入点,突出严厉惩治腐败,大力查处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治理腐败重在治标,努力为治本赢得时间,使掌握权力的干部首先做到“不敢腐”。 主要任务是:其一,全党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全党同志都要与不正之风、潜规则、不良习气进行彻底切割;其二,执行党纪国法不搞法外之地、不留法外之权,使党的纪律、制度、党规党法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将一度自由散漫的党内生活拉回到从严治党的轨道上来,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其三,以高压反腐的利剑、大张旗鼓的反腐风暴,首先把党内腐败高发、频发、群发、烈发势头降下来,彻底改变长久以来形成的党内腐败“出生率大于死亡率”局面,降低党内腐败存量、遏制党内腐败增量,使党内腐败全面降温、整体瘦身;其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形成强大的反腐威慑力、震慑力,使一切掌握权力的人都自觉做到谨言慎行、不敢腐败。 (二)二期目标:制度从严与制度预防治本 大体是从2017年党的十九大至2022年党的二十大前。目标设定是:全党都接受和认可从严治党新常态,把从严治党的理念、要求深入贯彻到党的建设、党内生活的方方面面,将治理党内腐败的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突出制度、法治在治理腐败中的效能,从严治党、反腐败从重在惩治治标转向以“制度预防治本”为内核的轨道上来,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系统完备、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治党管党制度架构体系,构建形成便于操作、程序规范、约束有力、迅捷高效的治党管党制度执行体系,使得手握重权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客观上“不能腐”。 主要任务是:其一,全党同志自觉以全面从严治党为行动逻辑,自觉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标尺衡量日常行为、决定行动取舍;其二,按照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方案设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规约公共权力配置及运行的制度规范体系、党规党法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扣上法治的笼锁;其三,从重在制度治本的基点出发,准确选择定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抓手,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其四,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同时又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规约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三期目标:思想从严与思想预防治本 大体是2022年党的二十大之后。目标设定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成为全党同志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基本依据,成为公认的思维逻辑、行动自觉、行为习惯;从严治党、治理腐败在战略上转到“思想预防治本”为内核的轨道上来,不但腐败行为人人喊打,腐败的想法也为人所不齿,“不想腐”成为公务员普遍奉行的正义价值观。 主要任务是:其一,党内权力、国家权力、社会权力运行全面规范、全程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权谋私的空间被最大限度压缩,权力腐败的成本、风险、压力空前增大;其二,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强化对职业的科学认知,自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将廉洁用权、勤政为民定格为职业底线,将“既干事又干净”定位为职业标准;其三,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第一考量是公平公正,违背权力公平正义原则的行权之人,将在思想上陷入良心、道义、政德的拷问与自责中。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向选择 基于上述对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的设计,立足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逻辑起点出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从以下方面明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路向。 (一)形成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合力 毛泽东党建思想的突出特色是“思想建党”,邓小平党建思想的鲜明特色是“制度建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主要特色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一个根本性要求是,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他看来,“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4]。 1.发挥思想建党的统摄力。全面从严治党最终要靠人,而人都是有思想的,人的思想将最终决定从严治党的行动强度。人的思想有正确与错误之分。确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正确思想认知、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必须依赖于党组织持续的思想灌输和教育,这就是全面从严治党语境下的思想建党。从服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点出发强化思想建党,必须突出其对从严治党的统摄力。其一,动员全党同志主动改造主观世界,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去克服头脑中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同一切腐败、腐朽思想彻底决裂;其二,教育全党同志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补足“精神之钙”,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思想定力;其三,引导全党同志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紧迫性,在思想、行动上自觉做从严治党的鼓动者、支持者、实践者,主动为从严治党增动力、添活力。 2.发挥制度治党的威慑力。我们党作为一个超大型政党,治党管党必须靠制度、有章法、守规矩,否则,就会各行其是、一盘散沙,形不成整体合力。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问题。制度好,可以使人充分做好事;制度不好,可以使人不能充分做好事,甚至去做坏事。所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制度治党作为保障性举措与之匹配,必须以制度治党及其效应的放大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威慑力。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现行制度生态,当前应着力从“对党内制度进行梳理、清理,健全党规党法、党内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强化对党的制度及党规党法的执行力,建构党内制度与相关党外制度的对接机制”等基本面入手拓展制度治党的空间,并在其中扩展制度治党的威慑力,充分展现全面从严治党应有的“硬气”。 总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把思想建党的统摄力、制度治党的威慑力有机统一起来,使思想与制度作为治党管党“一软一硬、一虚一实”的两翼相互补充、交相辉映、相得益彰,就能够形成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整体合力,进而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思想基础、构筑制度保障。 (二)突出抓好从严治吏 习近平多次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4]。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党的中流砥柱,是党执政的代言人。从某种意义上讲,干部的言行就是党的言行、干部的形象就是党的形象、干部的声誉就是党的声誉。因此,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重心、重头是从严治吏。 突出抓好从严治吏,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每一个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其一,教育提醒干部。教育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多想一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在“三严三实”中找准定位、在“两学一做”中摆正位置;经常提醒领导干部,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一定要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始终牢记“不走错第一步”,深刻明晰“一步很短、一生很长,有时一步即是一生”的道理。其二,规范干部行权。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行权行为,设定领导干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设定严格规范的权力运行规则及流程,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将监督视野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进行严密监控。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人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调动党员、群众监督干部行权的积极性,允许他们有根据地批评和举报干部行权中的不当行为,将干部行权自觉置于党员、群众监督的众目睽睽之下。其三,从严管理干部。要与时俱进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管理规定,确保每一个干部都清清楚楚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执行干部管理规定要坚持“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4]。其四,严惩变质干部。对于发现查实的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依纪进行严厉惩治。党内不搞法外开恩、没有铁帽子王,也不能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法纪惩治。 (三)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 政治生态对从严治党具有超强影响力。习近平深刻指出:“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破坏了、政治环境污染了,从严治党往往就会流于形式。山西出现的“塌方式”腐败,主要缘于其良性政治生态被破坏,贪腐在相当一些官员的认知里已经成为潜规则。所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在良性政治生态的打造上下功夫。 1.建立廉政宣誓制。新进领导干部要面向党员、群众、社会、媒体进行公开廉政宣誓,签订廉政责任状。此举之目的在于,通过神圣的宣誓仪式及由此引发的心理体验,从干部队伍的源头、入口上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的重要思想,使新进领导干部从入职伊始就算好政治账、名誉账、经济账、家庭账,深刻明晰一旦在廉政上出现问题、一旦以权谋私搞腐败被揭穿,其结果很可能就是“政治上前途尽毁、名誉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家庭上家破人亡”。 2.营造充满正能量的环境氛围。在政治生态系统中,环境氛围的影响力是不容小觑的。在一个推崇从严治党价值观的环境氛围中,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开展就相对容易;反之,则情况正好相反。因此,着力营造推崇廉洁勤政、清风正气的正能量环境氛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行动。为此,就要在全党、全社会树立起“清廉清正光荣、以权谋私可耻、贪污腐败有罪”的价值信条,形成对腐败行为人人厌恶、对腐败分子人人喊打的社会局面,使腐败行为、腐败分子在强大正能量的映衬之下难以遁形。 3.使守纪律和讲规矩成为习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守纪律、讲规矩是基本抓手和依托。在我们党内,成文的党规党法是纪律,不成文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规矩;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在党为官底线的考验,讲规矩则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考验、忠诚度的检验。全党同志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按照党内规矩办事,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既要严守党的纪律,又要遵行党的规矩,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行为习惯。 (四)保持高压反腐败态势不放松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向腐败开刀开炮。鉴于党内长期累积的腐败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党的肌体腐败病症相当明显,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内反腐一直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1月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着力强调指出: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5]。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不松,必须把握以下基本点: 1.科学认知高压反腐。加大宣传解释力度,使高压反腐成为全党、全社会普遍公认的新常态,而不是将其理解为运动式的非常态。一是要使全党、全社会认识到,高压反腐既是削减腐败存量的过程,更是遏制腐败增量的过程。不能因为某一阶段查处的腐败分子数量、增速降下来了,就想当然地认为反腐已经不在高压状态了。二是要使全党、全社会认识到,当前有效遏制住腐败高发烈发的势头、刹住腐败之风,把腐败的增速、增量降下来,这本身就是高压反腐的新成就。 2.完善纪委专门监督体制。纪委是高压反腐的组织实施者、权威推动者。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必须按照“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6]的基本精神,去着力完善纪委监督体制。在案件查办上,要坚持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案件线索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不能以向同级党委报告代替或掩饰向上级纪委报告;在纪委主要领导干部的使用安排上,应坚持地方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来进行提名和考察为主。 3.实行网上与网下联动。从严治党、高压反腐,互联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渠道和平台。但是,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有时也会成为一些人发泄对党、政府、社会不满情绪的“泄私愤”渠道,有的人就是借助网络“写大字报,进行大鸣、大放”,将网络民主搞成类似“文革”的“大民主”。基于此,推进高压反腐必须做到既要用好网络,又要警惕网络。具体路径是:实行反腐的网上与网下联动,鼓励网民对官员腐败线索的网络实名举报,使网上举报、网络舆论与网下有关部门对案件线索的掌握及查证相互印证;同时,网下查证的案件事实也要及时上网公布,以满足网民要求知晓信息的诉求,防止出现由于信息发布不及时而引发的网络谣言。 (五)借鉴国外政党从严治党经验 从严治党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国外政党也对此高度关注。深入挖掘、提炼、总结国外政党的从严治党做法及经验,对于我们党今天的全面从严治党,无疑是可资借鉴的他山之石。例如,古巴共产党的从严治党是举世公认的。作为在美国眼皮子底下求生存、谋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古共有其自身的生存哲学。其生存哲学的核心就是,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着力把党自身治好管好,尤其是切实把干部管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不搞任何特权。古共不允许领导干部在物质生活上搞任何特权。如古共部级领导干部的工资至今不到20美元,低于教授、科技人员;党内禁止高级领导干部在食品供应、住房、用车方面享有特权和照顾。其二,严密监控干部。1996年,古共颁布针对党内干部的26条戒律,为干部工作与生活立规矩;古共在全国设立13万多个名为“保卫革命委员会”的基层组织,负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其三,严惩干部腐败。古共对领导干部直接参与的腐败、负有领导责任的下属腐败,都坚持零容忍,决不姑息。明确规定:对于干部贪污受贿在300美元以上的,一律先免职再视情况交司法处理。与古共相对照,我们党在十八大后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而同步展开的从严治吏行动,虽然已经查处一大批官员腐败,虽然已经相当严厉甚至有些“过头”,并由此引发一些干部对“为官不易”感慨、滋长“为官不为”心态,但是,正如习近平所言,我们“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4]。 收稿日期:2016-03-03标签:从严治党论文; 四个全面论文; 政治论文; 领导理论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理论体系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反腐倡廉论文; 党建论文; 党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