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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号称“九州方圆”,可是,您知道吗?我们的祖国不仅仅只是960万平方千米的陆地和山河,我国还拥有着总面积近300万平方千米,相当于我国陆地面积近1/3的“海洋国土”,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蓝色国土”。
有关部门曾对北京、沈阳、大连等地10所中、小学进行调查,几乎百分之百的学生都把960万平方千米陆地面积当作国家疆域面积来回答,有的高等学校竟有98%的大学生不知道国土还有近300万平方千米的“海洋国土”。因为从媒体到中小学教育中,过去一直把960万平方千米陆地面积当作国家疆域面积来灌输。
1999年岁末,北京市出巨资建设了“世纪之交标志性建筑”——中华世纪坛。海军少将郑明发现,“中华世纪坛”在表述中国地理和疆域的概念上存在着严重缺陷:中华世纪坛上的环形广场,是用960块方砖砌就的,面积也刚好是960平方米,象征着中国的陆地国土面积。世纪坛上还刻有56个民族的图案,有黄河、长江等等,凡属陆地上的东西,都没有明显漏洞。可是海洋呢?近300万平方千米的“海洋国土”呢?他在杂志上曾对此撰文诘问。
我们知道日本的自然资源严重缺乏,他们对小学生进行国情教育时说:“我们没有土地没有资源,只有阳光、空气和海洋。”该国本土只有几十万平方千米,可他们说他们的国土是几百万平方千米。何故?他们加入了海洋面积。
“社会上新闻出版及其他文化领域,在提到我国情况时往往采用‘在祖国960万平方千米土地上……’来描述。学校教科书对我国疆域、国土或领土也语焉不详,学生用的地图册只是简略表达海陆分布。长期以来产生许多认识误区,即以为版图就是陆地,国土就是领陆。我国是临海国,却疏忽对海洋国土的表述。”提起地图上的“海洋国土”,中国地图出版社前副总编辑陈潮编审这样说道。
中国地图出版社是目前国内惟一的国家级专门地图出版社,陈潮先生是我国从事中国地图编制的元老之一,在中国地图出版社陈潮先生的办公室里,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自古以来,我国就十分重视国家的版图、疆域。历代王朝统治者,都关心管辖领域内的土地、人民状况。《周礼》记载:‘三日听闾里以版图’。版即户籍,图即地图,历史上的‘荆轲刺秦王,图穷匕首见’、‘萧何进咸阳,首收图籍’、‘张松献地图’等故事,都说明人们对地图的重视。时至今日,我们也习惯地以地图视同版图,因为它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表达国土、疆域最直观的手段,在学校地理教育中尤其如此。版图就是国家疆域,是治理、建设国家的基础,今天我们称之谓国土。完整地理解国土的内涵,对认识祖国、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热爱祖国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土是国家领土的统称,它的含义包括3层意思:国家主权管辖的区域,这些区域有固、液或气等不同形态,这些区域的国家主权管辖程度不同。在1965年4月我国第1版的《辞海》上“领土”一词定义有狭义与广义两种释文。但到1979年版的《辞海》上就只保留了广义的释文。可见时代的发展已使领土的概念广义化了。
广义的国土,应包括领陆、领水、领空、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部分;狭义的国土是指有绝对主权的地域空间,即领土和领空部分。前两部分与后三部分的区别,在于后者只有主权权利和一些专属管辖权,即一定程度上的排他的使用管理权。
陈潮先生解释道:“领土即狭义的国土,含领陆(大陆、岛屿等所有陆地)、领水、领空三部分。领水包括领陆内的河流、湖泊、港湾、河口以及内海、领海等全部水域。领土范围内的上空都是领空。
1958年,我国政府声明我国领海为12海里。1992年,我国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领海为12海里,是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公约》还规定各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拥有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底土及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公约》规定,大陆架是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沿海国对其拥有勘探及开发资源的权利,但不影响上覆水域作为专属经济区或公海的法律地位。由于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陆续建立,打破了长期以来“领海以外就是公海”的传统认识。它们虽不属狭义国土范围,但拥有管理利用、开发等权利,属广义国土范畴,应引起读者对海域的关注。”
国土结构可用图表示出来。
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根据《公约》,沿海国家不仅享有领海主权,还享有毗连区内若干管制权利,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上的主权权利和多项管辖权以及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内的正当权益。各沿海国家和地区都依据《公约》所提供的法律依据宣布了自己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按照《公约》和我国的主张,我国有包括12海里的领海、24海里毗连区在内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不少于200海里的大陆架。
要知道中国有多大,就要知道我国的海域情况。陈潮先生打开图册,在图上指点道:
“我国是临海国,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属于西北太平洋水域。按领海宽度,渤海和琼州海峡是内海。我国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全长18000千米。沿海岛礁、沙洲众多,据不完全统计,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约6500多个,总面积7.28万平方千米,岸线总长1.42万千米,其中有居民岛屿约433个。
我们习惯上以辽东半岛老铁山角至山东半岛蓬莱角一线、沿庙岛群岛划分渤海和黄海;长江口北岸至韩国济州岛,东止对马海峡一线划分黄海和东海;广东宫口港西至台湾猫鼻头一线划分东海和南海,台湾海峡属东海范畴。”
这里,陈潮先生给我提供了一个摘自《中学教师地图集》中国分册的中国各海区的具体指标。
我国已公布了我国的大陆部分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点、基线,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就是我国的领海。领海是国家完全拥有主权的国土,如何在地图上表示出我国的蓝色国土,标示出连续国境线,开始被人们所关注,也引起了我国地图出版部门的重视。
谈到这个问题时,陈潮先生拿出他画的我国的海域的平面结构图解说道:
“我国的领海,根据我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采用直线基线法,在沿海海岸最突出部分和有关岛屿最外侧选择若干点,连成线,向外推出12海里。(按1海里=1.852千米,即22.224千米)在此范围内即为领海;再向外推出12海里,即为毗连区。在海岸突出部(半岛)或岛屿之间,不超过各自领海长度总和,则其间的海域(海湾、海峡、水道等)均为内海,属领水范畴,例如,我国渤海、琼州海峡、杭州湾及珠江口等。
对于领空的高度,按国际科技发展的现状,及一般国际法、航空及外空法等规则,为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分界,但尚无统一的确切标准。
在地图上如何表示中国的海洋国土,海洋国境线和专属经济区外部界线的问题,尚有争议,尚未公布的领海基线进而无法确立国界线的海域标识都在进一步的研究之中。这是我们地图工作者的责任,但是只有在国家正式公布了确切数字后,我们才能在公开出版的地图上表示出来。”
看了我们的报道,您知道了吗?中国不仅是一个拥有960万平方千米的陆地大国,而且还是一个拥有18000千米海岸线、6500多个海岛、14000多千米岛屿岸线、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我国的法律主张,我们还是拥有约300多万平方千米“蓝色国土”的海洋大国。960万平方千米仅仅是中国陆地国土面积。
名词解释
海洋国土:“海洋国土”是“海洋”与“国土”两词组成的新词,这一新词,最初见于我国著名的海洋学家、国家海洋局前局长罗钰如同志的论著中,后被广泛引用。它是国家主权管辖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总称。
领海:领海是沿海国根据其主权划定的邻接其领土及内水以外,也就是在主权之下划定的领海基线向外延伸一定宽度的海域。领海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我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领海基线:领海基线是测算沿海国家领海宽度的起算线,也是该国领海与内水的分界线。
海岸线:海岸线是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的痕迹线。
公海:也可以称为国际海域,是一个法律概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6条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毗连区:毗连区是连接领海并在领海外一定宽度的区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算起,不超过24海里。在毗连区内,沿海国家为防止或惩治那些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法律或规章的行为,有权行使必要的管制。
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是不同于领海和公海的、受特定法律制度限制的一个区域。其宽度是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扣除领海12海里,其实际宽度为不超过188海里,这是相当于领海面积15倍左右的大片海域。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对一切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有经济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还有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以及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内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大陆架:大陆架也是沿海国家的管辖区域。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法律意义上的大陆架是指领海以外,依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直至大陆边外缘的海床和底土;在大陆边外缘距离领海基线不到200海里的地方,大陆架可以扩展到200海里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同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的有关规定、沿海国大陆架根据其自然状况有可能超过200海里。而且沿海国家对大陆架的权利是专属性的,不需要沿海国家有效或象征性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沿海国家对大陆架的海床和底土以及海床和底土中的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大陆架中丰富的石油资源、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可由主权国勘探和开采。其他国家在沿海国大陆架上覆水域享有相应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