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的价值旨归及其意义论文

新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的价值旨归及其意义论文

新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的价值旨归及其意义

高永强

(西安外事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7)

摘 要: 总结农村改革40年来的成就,可以发现,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国家是制度变迁的主要发起者、推动者和执行者,而农民则是制度变迁的受益者。新时代背景下,从现实与理论的意义都有必要梳理与构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历程。

关键词: 农村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农民

一、毛泽东邓小平时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变迁

1.1949—1952,农地农民所有、农民经营:农村土地既不能国有化也不能私有化。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革命失败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也开始着手,但是施行什么样的土地制度大家都不明确,当时,马克思主义刚传入中国,共产党以毛泽东为中心,土地改革初期和马克思的主张一致,也同样认为土地应该国有化。[1]秋收“三湾”起义部队于1927年10月在毛泽东率领下到达宁冈,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红色政权,并于1928年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乡为单位,分配给农民共同耕种,禁止买卖”[2],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自己,农民只有使用权,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的土地国有化思想。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把土地私有化和农民土地制度落实执行,不同于农村土地国有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主张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增长需要建立在农民土地制度的基础上奋斗。1940年文章《新民主主义论》标明方针政策。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土地法大纲》制定并颁布:“废除封建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及债约,一律缴销。”农村土地制度转变为土地私有制[3]

2.1953—1978,农地农民所有、集体经营:巩固工农联盟,防止贫富分化。土地制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保持社会经济的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开辟了独特的道路方针:“农地归集体所有,农业实行集体经营”。从1956年到1958年年底,响应国家号召,充分体现农地集体所有制。全国各省农户基本都加入人民公社,2.6万多个人民公社由74万多的农业合作社合并而来。这一时期的土地改革制度,没有更好地调动主要生产力——农民生产的创造性与积极性。虽然拥有“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地生产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且平均,对农业生产起了统一发展的作用,但农地使用、处置、收益的权利也从农民的手中丧失。所以过分地夸大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现了违背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作风,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和农村集体经济正常发展。

3.1978至今,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两权分置”到“三权分置”。“大跃进”之后,我国经济跌入低谷,很多人无法生存,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去除传统农村土地制度的种种弊端,我国开始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线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废除了之前的人民公社制度,开启了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新一轮探索。邓小平与毛泽东在农村土地所有制的问题上的主张是相同的,但是在对于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上的理念又是完全不一样的。邓小平主张“两权分离”,支持并赞赏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等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强调:“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安徽凤阳小岗村村民于1978年11月大胆实践,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同时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分离开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顺应了农业生产发展的规律,大大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浙江省特殊的地理环境,极易遭受台风和强对流天气产生的暴雨袭击。台风暴雨强度强、总量大,夏秋季的局地强对流天气也极易形成短历时强降雨,由于暴雨分布与山洪灾害在时间与空间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两者都极易诱发山洪灾害。短历时暴雨没有规律可循,突发性、随机性强,限于当今的科学技术水平,短历时强降雨预测预报的准确度不高,山洪灾害预警不确定性大,给防御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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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两权分离”的一种形式。改革开放发展的不断深入,大幅提高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水平,不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两权分置”,都是邓小平在计划经济时代最大的发明。1990年他提出了农业方面的两大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两次飞跃都是对当时经济状况的前进性超越和总结。在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在流转方面开始了新的探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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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土地改革历程的困境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明晰,地租主体权能受限。现在,国内农村地区有一种普遍情况,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依靠土地,农民所有的生活来源都是从事与农业有关的生产活动。这就会造成农民害怕土地流转以后不能收回土地的情况,那么就没有了生活来源,不能保障基本的生活,最后农民们都不想参与土地流转。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是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在教育、卫生、就业、医疗等方面都不能得到足够的保障,农民只能从土地上满足生活所需。虽然这样,一般情况下农民都不能遵循自己的意愿,土地流转是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强制进行的,所以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民的利益常常得不到保障,受到侵害。

笔者认为随着土地制度从毛泽东邓小平时期,再到新时代背景下的辗转发展,社会工业的不断进步,农村承包制已不合适社会经济的发展,问题也不断突显。

2.农地流转不畅,地租收益不高。农民通过自主定价进行土地流转,有时由于一些社会经济组织的强势压迫,使得农民不能得到土地真实价格的信息,切身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合理科学的中介服务平台在土地流转制度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平台,其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中介平台能够向土地流转参与者给予合理有效的信息,并向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国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担当了大部分农村地区土地流转中的中介平台的角色,这就导致中介平台不公平地运行。

3.农民分散经营和大环境经济逐渐显露矛盾。经济体制的发展健全,国内农业满足供给,甚至有剩余现象,实质是分散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众多农户的信息与需求信息不能及时匹配,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价值旨归和意义

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地制度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造就了不同社会历史时期对土地的不同做法。从原始社会农地公有制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农地私有制,甚至于未来将进入农地公有制的发展阶段,土地制度是一直不断发展进步、顺应时代潮流的,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造就了时代的进步,使土地制度不断完善发展,适应当时的社会情况,为国家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造就了不同社会历史时期对土地的不同做法。农业土地制度改革,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放开搞活农地经营体制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土地制度。党中央以习近平为主的领导集体指出:“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5]实行土地多形式的经营模式,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脚步。团结人民群众,改革土地制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发展并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脚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在解决人民温饱的同时,促进农业出口贸易,为农民寻找发家致富之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有利于稳定国家经济安全,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国家繁荣昌盛,促进经济发展,使国家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刘爱生.浅谈《井冈山土地法》[J].理论导报,2014,(1):44-45.

[3]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4]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N].人民日报,2014-09-30.

Value Orientation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Reform Process of Rural Land Syste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Age

GAO Yong-qiang
(Xi'an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Xi'an,Shaanxi 710077,China)

Abstract: Summarizing the achievements of rural reform in the past 40 years,we can see that in the process of reforming and developing the rural land system,the state is the main initiator,promoter and executor of the institutional changes,and the peasants are the beneficiaries of the institutional changes.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era,it is necessary to comb out and construct the reform course of rural land system from the meaning of reality and theory.

Key words: rural reform;rural land system;farmer

中图分类号: D66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19)42-0220-02

收稿日期: 2019-04-09

作者简介: 高永强(1989-),男(汉族),内蒙古包头人,硕士,西安外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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