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智[1]2001年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规划设计研究及其引发的思索》文中研究说明教育是我国现今和未来的一项基本国策,它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高教园区是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及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而适时出现的,如何通过规划设计来满足新型高教园区的生成与发展模式,是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所在。 文章在对影响高教园区规划设计的各种因素较为全面地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了高教园区规划设计的指导原则和指导思想,并对在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新内容加以重点研究,最后结合作者参与的“杭州下沙高教园区西区后勤设施公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工程实践,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高教园区规划设计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会在实践中不断增加新的内容。
蒙晓辉[2]2002年在《高校学生公寓投资项目分析与新宇集团经营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央政府实施的“科教兴国”战略,导致全国高等院校在校生人数逐年增加,急需为在校学生提供舒适、洁净的生活设施。政府提供的高等教育经费难以满足对教育设施日益增加的需求,这就引发了高等教育设施不足与逐渐扩大的受高等教育人数的矛盾。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现有教育经费不能满足教育基础设施的需求情况下,高等院校如何改善大学的生活设施供给,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过程中,“教育产业化”也引发了对教育投资的热潮,使得高校后勤机构在社会化改革过程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与此同时,中国进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国外的服务业也将逐步进入中国市场,更导致在改革中的高校后勤机构面临更大的挑战。 本文在明晰了学生公寓含义的基础上,应用项目投资分析和评价的方法,并借鉴国内外其他高校在学生公寓投资、建设、管理方面的经验,提出了适合本文案例的财务分析方法。 本文根据现有的统计资料预测了杭州市未来10年对学生公寓需求总量,在针对浙江大学四个校区500余名大学生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杭州市大学生对现有公寓条件的态度和看法,并针对现有大学公寓建设、改造、维修等案例进行了研究。经过分析计算发现,校外公寓项目的经济性往往高于校内学生公寓项目。在此基础上,对浙江大学新宇集团——浙江大学后勤机构改革的一个实体——提出了在新的公寓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方面的一些改进。 本文采用对比研究和案例研究、社会调查与数理统计相结合、逻辑推导与实证研究相配合的研究方法,从调查和案例研究得出:高校后勤社会化机构具有一定能的垄断性,并没有受到真正的竞争;公寓投资收益与教育福利是相互约束的,进而对投资主体的投资回报产生直接影响;大学生接受公寓住宿是消费非理性的,或者消费非自主的。因此,高校后勤机构在投资公寓项目方面,可以根据大学生的消费特点,开展多种有偿服务,通过市场化手段来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
怀伟[3]2008年在《以批判的地域主义观看建筑设计中的文化传承》文中提出本文致力于对“批判的地域主义”在建筑设计领域运用中的方法原则,以及如何以“批判的地域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建筑设计中的文化传承的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文章从“地域主义”的概念研究入手,结合当代建筑设计领域中对“地域主义”的运用现状和案例分析,指出“机械性地域主义”的狭隘性,提出“批判的地域主义”是拯救民族建筑文化精髓的必由之路,并试图总结出前人的研究理念和设计手法,根据笔者多年建筑及规划设计的工作经验,以自己在具体项目设计中的探索经历为依据,论述了“批判的地域主义”对建筑设计中文化传承的支持。本文提出,在国际主义设计理念大行其道的现代中国建筑设计领域,“地域主义”的兴起是个必然,然而现如今的“地域主义”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过于“形而下学”,很多都是传统地域文化符号的堆砌和“假古董”,带有某些“民族主义”的明显的狭隘性,而无法传达时代的精神为时代服务。文章指出,“地域主义”与“批判的地域主义”有明显的继承关系的同时,也有着深刻的区别。建筑设计中的文化传承必须倚赖“地域主义”得以实现,而这里所说的“地域主义”必须同时具有“地域性”和“批判性”以区别于单纯的“国粹主义”和“民粹主义”,进而完成对传统文化的继承的弘扬。本文研究当代建筑设计案例并结合笔者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批判的地域主义”原则及方法,并结合了具体案例进行了相对细致的分析说明。文中笔者大胆地提出“国际主义”建筑设计之初具有明显的“殖民主义色彩”;而“机械性地域主义”建筑设计是“缺少必要的思维过程”的权宜之计,更接近“抵御主义”,传达的是迂腐,是消极的和被动的;“批判的地域主义”既有“地域性”同时也具有“批判性”,是积极的和主动的,这样的“地域主义”带有显见的时代特征,才会真正“让人感动”。伴随着“地域主义”思潮的深入人心,“批判的地域主义”会在建筑设计领域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筑设计归根结底是一门实用艺术,它和其他所有艺术门类一样风格多样、流派众多,随着社会进步、时代变迁,建筑设计的思潮也在不断地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本文在最后简单地阐述了“批判的地域主义”在建筑设计领域运用中的发展趋势和未来的方向。全文约4.8万字,插图67幅。
葛晓梅[4]2010年在《检校联手预防高校职务犯罪模式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检校联手预防高校职务犯罪模式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担负起了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查禁职能,其基于法律监督职能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独具特色和优势。但从实践的效果来看,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未得到高校的普遍认可,检校预防模式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未见明显起色,关键在于该模式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影响着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度、广度和成效。文章试以该模式在浙江高校的运用实践为研究内容,通过探究检校联手预防在整个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中的价值和取得的实际经验,深入阐述检校联手预防模式在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通过对实践的研究,重点揭示该模式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瓶颈,进一步探讨提升高校职务犯罪预防成效的对策。文章的研究主题是检校联手预防高校职务犯罪的新模式,主要研究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检校联手预防在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中的价值。首先分析近年高校职务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现有高校内部预防上存在的明显弱势,由两者之间的鲜明反差引出对高校权力监督体系中的法律监督的研究。文章详细论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整个高校权力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以及检校联手模式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以检校联手预防模式在浙江高校中的具体实践为研究内容,分别从教育、制度、惩处叁方面深入探究该模式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的实际经验,有力地阐述检校联手预防在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检校联手模式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存在的不足和对策。同样以检校联手预防模式在浙江高校中的具体实践为研究内容,着重从检校联手预防网络组织的创设、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权化的法律保障以及高校权力监督体系中法律监督和党纪政纪监督的关系这叁方面入手,对该模式下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瓶颈进行深层次地分析,由此有针对性地探讨在该模式下,切实提升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的相应对策。并就确立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职权化的法律保障,将重大项目检察机关进驻制引入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了重点探讨。
参考文献:
[1].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规划设计研究及其引发的思索[D]. 潘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1
[2]. 高校学生公寓投资项目分析与新宇集团经营策略研究[D]. 蒙晓辉. 浙江大学. 2002
[3]. 以批判的地域主义观看建筑设计中的文化传承[D]. 怀伟. 江南大学. 2008
[4]. 检校联手预防高校职务犯罪模式的研究[D]. 葛晓梅. 复旦大学.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