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39部队)
摘要:炮兵是陆军的重要兵种,在现代战争中炮兵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炮兵分队的作战效果,军队将无人机作为作战指挥的保障,以此来增加指挥效能。本文通过对无人机保障条件下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评估进行研究,希望能够对提升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果有所帮助。
关键词:无人机;保障条件;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评估
引言:作战指挥是现代战争中的重要组成内容,指挥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战争天平的倾斜程度。因此对无人机保障条件下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评估进行研究,全面且详细的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合理的设计指标,使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指标分数进行加权汇总,继而得到评价结果,对提高作战指挥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无人机保障条件下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评估过程
由于炮兵分队作战指挥存在较大的随动性和特殊性,在选择评估方法时,最好选择发展时间较长,已经趋于完善和成熟的评估方法,而不是选择发展时间较短,具有较强专业性,但例证较少的新型评价方法[1]。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本文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为两种:一种是模糊评综合评价法;另一种为层级分析法。
(一)建立指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
由于炮兵作战指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随动性,评价指标确定具有一定的难度,如果指标选择错误,将会对评估的合理性造成影响。因此,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之前,工作人员应基于炮兵分队作战指挥的特点以及无人机应用的效果,并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确定影响炮兵作战指挥效能的各项基本要素,通常情况下,对炮兵作战指挥效能产生影响的要素主要有七种:一是系统稳定性;二是数据传递的能力;三是侦查能力;四是防干扰能力;五是作战指挥能力;六是作战保障能力;七是作战打击能力,作战指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系统稳定性层面U1中应包括的指标为:一是设备无故障时间U11;二是修复时间U12;三是系统存活性能U13;四是适应外界能力U14;五是系统容错性U15;六是系统安全性U16。
第二方面,数据传递层U2应包括的指标为:一是数据双向传递能力U21;二是远距离传输能力U22;三是传输稳定能力U23。
第三方面,侦查层面U3的评估指标为:一是实时侦查能力U31;二是准确找到目标的能力U32;三是定位目标能力U33;四是识别目标能力U34。
第四方面,综合抗干扰能力层面U4的指标为:一是应对地面的干扰能力U41;二是应对空中的干扰能力U42;三是抵抗电子干扰的能力U43;四是电子反报复能力U44。
第五方面,作战指挥层面U5的指标为:一是系统辅助能力U5;二是处理信息的能力U52;三是决策能力U53;四是计算机操作能力U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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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方面,火炮打击层面U6的指标,一是火炮数量U61;二是火炮的性能U62;三是火炮的完好率U63;四是火炮的运动能力U64;五是火炮的准确率U65。
第七方面,保障层面U7指标:一是维修能力U71;二是能源保障能力U72;三是弹药供给能力U73;四是军需补给能力U74。
(二)建立指标集
在无人机保障条件下,不同因素对炮兵作战指挥效能的影响力,将会发生改变,为确保评估效果的合理性,需要对各种要素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可以通过建立评估集合的方式进行判断,继而列出评估集合H={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十分差}。
首先,评估人员不应局限于相关专家,需要将决策者纳入到评价之中。虽然专家具有丰富且扎实的理论知识,对于装备的了解程度较深,但却无法确保整个评估的完整性,因此需要将作战指挥、实际操作和后勤保障等内容纳入到评价指标中,显然专家对于这些领域并不精通,因此需要将决策者作为评价的一员。
其次,还要对评价打分的结果进行有效处理,依据不同评价人员擅长领域的不同,进行指标换算,调整指标的分数和权重[2]。比如,对火炮打击层U6进行打分,专家的权重应高于决策者,但对于作战指挥能力层U5打分,决策者的权重需要高于专家。
再次,应合理的确定权重,通过对各项影响要素评估和对比分析后,结合各要素的特点和重要性,对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明确。
最后,明确各评价指标权重后,则需要对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进行合理评价,我们可以采用模糊评价法,得到的评价集合为
H1=U1×R1=(0.1546,0.4155,0.3218,0.1578,0.0468,)
H2=U2×R2=(0.1345,0.4254,0.3051,0.0542,0.0889)
然后对这些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得到结论为:在无人机保障条件下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评估水平为良好。
二、无人机保障条件下提高炮兵分队作战指挥效能的建议
(一)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
炮兵分队的干部不仅要具备优秀的军事才能和指挥能力,还要掌握现代无人机操作技术。军队指挥者应确保决策具有时效性,防止贻误战机问题的出现。
(二)加强指挥的协调统一性
由于炮兵作战是在地下,而无人机在天上,因此,二者配置地域存在较大的差别,并且分别有各自的指挥人员,为提升信息的交换速度,两支部队需要加强联系,增加指挥的协调统一性。
(三)提高数据信息的传递速度
无人机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将获取的信息反馈至炮兵指挥中心,然后炮兵指挥中心应及时对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并下发作战命令。为此,可以利用网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达成信息共享目的。
(四)对原有指挥体系进行优化
现代战争是电子化和信息化的战争,谁掌握的信息足够全面,谁就能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尤其是对于炮兵指挥系统来说,掌握准确的信息尤为重要,只有在掌握准确信息的基础上,指挥所才能下发准确的攻击命令,作战效果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结论:综上所述,无人机的应用大大提升了炮兵分队作战指挥的效果,通过对无人机保障条件下炮兵分队指挥效能的评估,我们可以看出现阶段炮兵分队对无人机的利用率尚未完善,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因此,指挥人员要加强自身的技术,以此来实现对无人机的有效利用,继而提升作战指挥的效能。
参考文献:
[1]李针,何维新,张益明.基于无人机物流配送的战时快速卫勤保障体系探讨[J].东南国防医药,2018,20(01):102-106.
[2]程鑫,王永涛.基于无人机系统的海事保障体系构架及发展规划研究[J].中国海事,2017(07):49-51.
论文作者:黄娴韬,欧阳建东,曾昭日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研究》2018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标签:作战论文; 炮兵论文; 无人机论文; 能力论文; 分队论文; 效能论文; 一是论文; 《科技研究》2018年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