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活动的社会心理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心理论文,商业活动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商业活动是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自身的特点,它对人的心理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与人类的其他社会活动相比,商业活动的特点突出鲜明。我们要想从本质意义上把握住商业活动的社会心理功能,必须从分析其特点入手,因为商业活动的特点能够反映出它的性质,而它所具有的性质则决定了其自身的社会心理功能。综合起来看,商业活动的特点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活动是复杂的社会关系,有特殊的社会心理学意义 作为一种行业,商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它的产生反映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人的心理需要层次之间的对应关系。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中出现了剩余产品,刺激了人们需要的发展,才导致了满足各自需要的交换行为的产生,并逐渐地分化出一门行业——商业,形成了商人阶层。商人阶层这一社会群体的出现构成了一种以他们为中介的社会交往关系:生产者——商人——消费者。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利益机制发挥着调节作用,其活动特点是三者之间既具有利益上相对的排斥性,又在需要满足上具有绝对的互补性,是一个具有对立统一性质的社会活动体。因此,从实质上说每一次商业活动都是人们需要相互满足的互动过程,是一种不仅要求表现出智慧和勇气,而且应该表现出合作与道德的高水平社会活动现象。这种复杂的社会活动环境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心理氛围,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对此作出反映,确定自己的行为取向,体现出社会活动对人的心理的作用和意义。
(二)商业活动是以追逐利润为最终目的的 商业活动是营利性的社会活动,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赚取最大差额利润,商业活动的这一目的就形成了人们从事商业活动的原始动机:趋利动机。可以说,追求最多、最大的利润是人们在商业活动中的最强烈动机,它的驱策作用是其他动机不可替代的。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对“利之所趋”犹如“水之就下”,可谓势不可挡。司马迁也尖锐的指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无“利”的行为不是商业行为,这是我们区别商业与人类其他行为的一个标志。
(三)商业行为的最明显特点是公平竞争 自从有商品的交换那时起,竞争就一直是商业行为的明显特点。这是因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任何人都可以抱着获利的目的进入市场。但是每一个时期内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进入其中的每个商人或商家要想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就必然以排挤他人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竞争是无情的,它的运作原则是优胜劣汰,竞争的结果是强者存,弱者亡。因此,力求在竞争中取胜,是商人们在趋利动机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又一行为动机。商业活动的竞争特点决定了商业活动是高智力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它对商人们的高素质要求。可以说,竞争的过程就是商人们运用自己的全部心智去进行设计和操作的心理过程,是斗智斗勇的社会行为。
(四)商业活动主体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活动对象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双方是活动的主体,他们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自愿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换关系,马克思说是“双方在法律上也是平等的人”。这种平等的关系使参与交易的双方在心理上产生和形成了原始的平等观念,同时也必然性地促使人们形成了自由的思想。平等观念和自由意识是商业活动中人们行为取向的心理基础,它决定了任何一次成交的买卖活动,必定是买者与卖者自由意志的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缔结的一次公平的契约。换句话说,在交易活动中,买方和卖方都有权选择满足自己需要的对象、方式和手段,每一方都应该是在没有外界强制压力下进行和完成交换活动的,整个交易过程中双方都是自觉、自愿的,买卖是双方互利互惠的行为。只有这样,商业活动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反过来,如果商业行为中没有平等交换和自由选择,只是欺诈或暴力胁迫、强买强卖等,那就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商业行为,只能算是暴力行为。
(五)商业活动具有特殊的道德要求 尽管追逐利润是商业行为的最终目的,竞争是商业行为的最明显特点,但是,商业活动的本质远非如此,它还存在着对道德标准的追求。缺乏商业道德的利润追逐和无情竞争往往带有血腥的味道儿,这将使商业沦为一种“抢劫全世界的哄骗行为和欺诈行为”(马丁路德语)。商业活动迫切需要社会用道德的机制去约束和调和人们利欲的泛滥及竞争的残酷,需要用道德机制平衡义与利的关系。这一点概括起来讲就是要求商人们不能见利忘义,其具体的道德标准包括多个方面。我国在长期的商业活动中就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商业道德观念:公平、公正、勤俭经商、诚实无欺、价实、量足、守义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商业活动中利与义的关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我国古代就有“贪贾三之,廉贾五之”的说法,这可以理解为从总的获利上看,诚实的商人比那些贪婪的、耍欺骗手段的奸商所获的利要多,因为欺骗者终究是要暴露和失败的。只有诚实无欺的商业信誉,才能赢得越来越多的顾客,获取更大的利益。所以,历史上将恪守商业道德的商人称为“良贾”。在“良贾”身上,既辩证地说明了义与利的关系,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对商人的道德要求,体现了商人对商业道德和合作精神的自我追求。这是商业活动中商人们的行为自觉地进行调整的深层心理原因。
不同的经济环境对人的心理发展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在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中,人们生活的范围被紧紧地封闭在狭小的圈子里,可谓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这种封闭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人们在心理上形成了强烈的人身依附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与此相比,最近几百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则为人们的主体性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商业活动是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人的心理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商业活动中的自由竞争,促进着人们的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形成 在人类的经济活动史上,商品经济与封建经济相比,具有本质的不同。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它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在这种经济结构中,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尤其是排斥对自然经济有分解作用的商品经济。因此,在封建经济中,占支配地位的是使用价值,而非交换价值,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自给自足,而不是为了积累价值。因此,在封建经济环境中,人的心理既缺乏向上发展的动力,也缺乏必要的发展条件,它是以人的需要的低层次和单一化以及自我的丧失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稳定的。因此,封建社会中人的心态是以安分守己、恪守封建等级秩序、轻小我重宗族利益等为表现基础的。与之不同,商品经济提供给人们的是一种全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我们知道,自由竞争是商品经济活动的根本特征之一。商业活动是商品经济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商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是以自由竞争为前提的,它体现着商品经济中的平等和等价交换原则。商业活动中的自由竞争的前提是自由选择。自由选择包括商品生产、交换、流通、分配各个环节中商业活动主体意志的自由选择、价值观的自由选择和道德理想的自由选择等方面。这就导致了商品经济环境中人的心理发展的多元化的个人目标、多元化的价值判断和多元化的行为决策,使商业行为和消费活动中的人的心理具有鲜活生动的个人色彩,也使整个社会透射出蓬勃盎然的生机。我国十几年商品经济建设给人的心理造成的最大影响还在于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日益活跃的商品经济气氛,逐渐地打破了人们心理上的禁锢,形成了一种既体现社会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良性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人们的心理具备了越来越多的向独立和自由发展的条件,形成了许多商品经济建设需要的新思想、新观念,为推动我国的经济改革和商品经济建设,为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商业活动激发并强化了人们向上进取的行为动机和价值取向 商业活动是遵循价值规律进行的。价值规律在市场中的作用在于使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品获得较多的利润。经济活动中的价值规律在市场运行中对人们心理上的影响是形成了趋利动机和追求更高、更好水平及最大利润的价值观念。经营者在趋利动机的支配下产生了竞争行为,竞争行为的群体倾向构成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并且反过来对人们的心理产生着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给市场中的人们造成了生存的心理压力,使他们产生了唯恐被竞争出局的焦虑心态,有效地提高了人们心理活动的唤醒水平,形成了强者意识和拼搏意识等竞争观念,使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表现出争先恐后、奋勇向前的行为特点;另一方面是竞争环境对人们的心理发展产生了动力作用,激发了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为竞争是一种高智力的操作行为,它是在对各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创造性活动。经营者的竞争理念和竞争手段的水平高低直接决定着竞争的结果。每个竞争者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必须使自己的心理操作得到最佳水平的发挥。只有在经过高水平思维加工后产生的经营活动,才会为竞争者带来最大、最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所得。可以说,正是这种不断向上、永往直前的经营思想推动着人类的经济活动一步步地迈向新的高度。
从整个社会来讲,经济领域中的竞争行为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社会现象。实际上,我们目前对这方面的认识已经扩展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因为现代商业早已构成了一种文化,能够对全社会产生一种弥漫性的渗透作用。因此,从我们对现代社会的考察看,社会生产力水平越发达,人与人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竞争也就越激烈。同时,竞争对人们的工作观念和生活观念所造成的影响也愈来愈明显。例如,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美国,人们普遍认为个人的主动性和自主性是事业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心理素质,应该把“超过别人”看作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是自己必须尽到的一种义务。我们认为这就是一种由于商品经济因素对人的心理产生影响所形成的现代社会观念。就我们国内来看,随着近几年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精神状态也正朝着积极和活跃的方面前进,竞争的压力和动力作用越来越广泛地反映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整个社会充满了朝气和活力,这种心理倾向是我们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得以顺利前进的极其重要的社会心理条件。
(3)商业交往充实和丰富了人们的个性内容 商业活动的广泛性极大地拓展了人们交往的范围,这不仅促进了世界各地之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更重要的是丰富了人们个性的内容。商业交往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商业交往促使人们易于形成开放的心态。商业活动使人们从主观上表现出更乐意接触新事物、了解新环境、接受新观念的兴趣和愿望。换句话说,它使人的心理倾向是指向于外的,这种兴趣和愿望是人们认识世界过程中必须具有的心理品质。第二,商业交往易于人们社会性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商业活动为个体提供了大量的社会性刺激,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心理活动的进行,增强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了解和理解;从而使人们在情感上互相依恋、行为上相互合作,使人的心理和行为具有相融性和合作性的特点。这种人的社会化过程从低级到高级的进步,是发达社会中形成健全人格的必要条件。第三,商业交往促成着人们道德观念的完善。经营商业活动的人们需要诚实与守信,正如古人云“非诚贾不得食于贾”,而不能只靠智巧和计谋。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必须有高度文明的社会道德作为精神基础,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商业交往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心理氛围,消除不健康的社会意识形态,从而使社会处于和谐、稳定、有序的状态之中,它促使人们不断地完善着自身的伦理道德观念结构和内容。事实早已证明,人的个性的发展程序取决于人的活动范围与交往方式的广度和深度。诚如马克思所说的:“如果一个人从事着范围广阔的多样性活动,过着多方面的生活,那么,这样一个人的思维也像他的生活的其他表现一样具有全面的性质”。相反,一个活动范围狭小、生活内容贫乏的人,其思维“不可避免地就会成为他本人以及他的生活一样的抽象”。因此,在封闭守旧的环境中,社会经济止步不前,人们的个性心理也难以得到完善的发展。开放型的商品经济则与此相反。商业活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影响人们的心理的。可以肯定,商业交往内容越丰富、次数越频繁、范围越大,它就能使人们的心理越充实、越丰富、越完善。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商品经济不仅带来的是经济的繁荣,它更积极的意义还在于对人性的完善作用,在于有力地促进了人的心理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