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 重复怎么办
2022-11-29阅读(387)
问:保险重复理赔怎么处理
- 答:保险重复理赔有三种处理方法,分别是:
1、各保险人依其承保金额与保额总和之比承担赔偿责任,彼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保险人仅按其承保金额与保额总和之比承担责任,彼此不连带;
3、不论重复保险各合同成立之先后,均属有效,各保险人在其保额限度内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可对超出其应负担部分向其他保险人追偿。
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效力吗
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所以保险合在中止期间也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 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问:保险重复投保如何处理
- 答:保险重复投保处理如下: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重复保险的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公司按比例退还保险费。
问:社会保险两地同时交重复了怎么办
- 答:法律分析:多缴也是分情况的,要看具体缴纳的是哪种保险。第一种: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就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申请退回另外一份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第二种:参保人在工作城市缴纳了职工保,同时在户籍所在地缴纳了居民保/新农保,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如果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保或新农保,其中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居民保或新农保重复缴费时段相对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给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