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经济圈的圈域界定与经济合作的战略展开——兼论日本北陆地方与中国吉林省之合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吉林省论文,东北亚论文,日本论文,经济合作论文,陆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东北亚经济圈在自然地理上应是日本海、渤海、黄海三海经济圈,笔者主张将其圈域扩大到三海周边地区,则更有利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这种三海构想的战略展开应循环:动员民众,信息先行;倾向振兴、横联扩充;依愿分合,相互受容;功能互补,“配位”利用;连圈成网,拉驱共动。在东北亚经济合作中,中国吉林省和日本北陆地方处于地理上的中枢地位,其合作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条件,极有可能先行发展起来,并进一步拉动其他地区的发展。
关键词:三海构想 战略展开 吉林省 北陆地方
近几年,在对话代替冷战,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大气候下,东北亚地区各国间的政治关系大为改善,各国的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加强,经济国际化战略的趋同性日益明显,各国间的经贸关系等得到长足发展。在这种形势下,经过各有关国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积极推动,以建设图们江三角地带国际开发区为先导的东北亚地区各国的多边经济合作,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潮流中富有现实意义的创举,正逐步超越传统的“制度”、“民族”观念和物质等障碍,由战略构想向实际运作过渡。为了巩固和进一步推动这种大好形势,笔者认为有必要放宽视野来考虑东北亚经济圈的圈域界定和经济合作的战略展开问题。
一、东北亚经济圈的圈域界定
关于东北亚经济圈的研究已经进行了几年,似乎现在提圈域界定问题有点幼稚可笑,其实不然。理由有四:
(一)东北亚经济圈是在环日本海经济圈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环日本海经济圈的圈域界定的:前苏联的远东部分(沿海、哈巴罗夫斯克、萨哈林、黑龙江苏联一侧)、中国的东北三省、韩国、朝鲜、日本的日本海沿岸地区[1]。这只是各国的贫困落后地区(除韩国的发达地区以外)的合作,除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拨款之外,能否很快引来“金凤凰”,尽快地推动东北亚经济发展,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从自然地理的界定情况来看,中国以往没有“东北亚”的称谓,但从对“东亚”(通常包括日本、朝鲜半岛、中国和蒙古)及“中亚”(包括中国的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地,蒙古以及苏联境内的中亚细亚地区)的界定中可以看出,东北亚经济圈应该包括日本、朝鲜、韩国、俄国的远东地区、中国和蒙古的东部地区[2]
但是日本和韩国的许多地区和城市是全方位面向全世界的,它们的主要目标不一定在东北亚或不仅限于东北亚;中国长江以南的发达地区和城市,出于与东南亚的地缘相近以及华侨亲缘关系,主要兴趣和目标也不一定在东北亚或不仅限于东北亚。因此中国还是以长江以北的偏东部地区作参与东北亚经济圈的主体更为现实。这样一来,东北亚经济圈就成为日本海、渤海、黄海三海经济圈。
(三)如前所述,站在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时代高度,从长远的战略角度看,以图们江三角地带国际开发为东北亚经济圈开发的主成长极和驱动中心,无疑是正确的
它不仅会对改变该地区的经济落后面貌,为国际间多边经济合作开创一个行之有效的新模式,而且还会为改善该地区的国际政治关系、促进和平与发展做出开拓性的贡献。然而,当图们江工程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后,必然涉及到有关国家的政治关系、实际经济利益以及投入、分配等问题,开发中的困难、矛盾比我们原来预想的多得多。因此,它的全面启动和主成长极、驱动中心作用的发挥需要时间,需要通过发展东北亚其他有发展可能和条件的次地区的经济合作创造必要条件,形成一个个副次成长极。换句话说,有关各国一方面要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和有效协调与敦促下,求同存异,加速图们江工程的实施;另一方面,又要根据现实条件和可能,加速各国国内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合作开发,加速东北亚大圈域内以企业、产业、城市地区乃至国家为单位的双边和多边经济合作,从而形成以前者为主成长极,为后者导向,以后者为副次成长极,辅助、烘托乃至拉动前者,待前者成为现实的主成长极和驱动中心后,再驱动作为副次成长极和副驱动的后者的态势。
(四)根据一般规律,作为区域经济合作成功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必须依托大城市的联合和带动
按原来那种圈域界定,可以作为依托的大城市不多。如果将圈域扩大到三海周边地区,将会形成一个跨国的大城市或骨干城市链,每个城市既是区域经济合作的支撑点,又是驱动点,形成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四梁八柱,带动中小城市联网,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总之,笔者主张对东北亚经济圈圈域做如上界定,是为了加大对图们江三角地带国际开发的拉动力度,促进其尽快地顺利启动,进而使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更富有开放性、互补性、多样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二、东北亚三海经济圈以及战略展开
(一)三海构想的基本内容
1.三海构想遵循的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协调亲睦原则、政经分离原则、彼此开放原则、合作开发原则、环境保护原则和共生原则。
2.三海构想的对象圈域:三海周边地区、即中国的长江以北偏东地区,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和蒙古的东部地区。
3.三海经济圈的驱动结构与运行机制:首先,三海经济圈要形成几种不同类型的成长极和与之相应的驱动形式,即:以图们江三角地带国际开发区为主成长极,它处于牵引东北亚经济合作迅速发展的“驱动中心”的地位;以相关国之间的企业、产业、城市、地区乃至国家为单位的合作圈为不同级次的次成长极,它具有“拉动驱动”作用;以各相关国国内的小经济圈以及这类小经济圈的联合为不同级次的次次成长极,具有自驱动的作用。其次,要形成促进东北亚经济合作的“驱动因子”,如人、财、物、技术、信息的投入,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的合理安排,文化传统的相互理解和磨合,规划、战略、政策、法规等软件开发,协调、管理、监督等机构的建立,舆论导向,等等。再次,三海经济圈的运行在现阶段以“倒启动”方式最为现实。按道理,东北亚经济合作既然以图们江三角地带国际开发区为先导和驱动中心,就应先启动它。但是鉴于当前的现实情况,短时间不可能配齐它启动所必须的起码的“驱动因子”,而东北亚相关国国内小经济圈及其联合扩大与国际间双边、多边经济合作又表现出迅速发展的势头,故可以根据现有条件,象推拉难以启动的汽车,以反行程的作用使其发动起来那样,通过次地区大、小经济圈的形成和发展,拉动主成长极,使其作为驱动中心开始运行,成为真正的先导,再带动整个东北亚经济合作迅速发展。
(二)三海构想的战略展开
东北亚三海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是一项具有多边、跨国、超意识形态性质,而且必须分阶段、长期共同努力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其战略展开必须立足于这些工程特性,既要考虑合作开发窗口与腹地的依托关系、合作开发的具体运作形式,又要考虑合作开发的互补和互利关系平衡,以及合作开发的运行机制。
1.动员民众,信息先行。《蜀志·先主传》有云:“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也说,“人是中心”[3]。如果说19世纪的经济发展是靠资本,20世纪是靠技术的话,那么今后的经济发展,尤其是东北亚经济合作主要靠人,靠相关国的“老百姓”的参与意识,亲身体会国际化,形成接受不同文化的体制。否则,区域经济合作就是纸上谈兵。事实上,目前,只有一部分学者和地方、政府、企业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能性有所认识,促成这一区域合作的热情比较高。要真正达成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需要各相关国大力宣传民众,消除“大东亚共荣圈”给人们心头留下的阴影,使相关地区、团体、企业、个人理解并接受“东北亚经济国际开发”,并从不同角度发挥作用。同时,急需克服信息的非对称性。近几年,笔者在就东北亚经济合作进行中日现地调查时发现,不管是日方还是中方,虽然都为东北亚经济合作做了大量工作,但都存在着信息交流不足问题。除了相关研究机构、行政主管机构和个别企业之外,对这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中国人不知富山、福井、鸟取等县市名,日本人只知道伪满洲时代的“新京”、“奉天”而不知道长春、沈阳者甚多。因此需要扩大信息收集、传递,利用网络,加强信息交流。其中,尤其要重视收集、积累、提供可供希望合作者做出判断的具体、详细、可靠的信息,如资本、资源、产业、企业、金融、保险、设备、专利、技术、管理、环保、服务等方面的供求信息,哪些企业、产业、地区希望哪方面的、什么形式的合作,要达成合作在文化传统、习惯等方面需要注意什么,等等。
2.倾斜振兴,横联扩充。按照一般规律和趋势,区域经济的发展必须有所依托。即依托大城市的联合与带动,形成一地区的中心,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交流、合作与发展。而大城市一般都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这就需要从国家角度对后进地区实行倾斜政策,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各种基础设施,一方面诱导、鼓励发达地区的资本、产业(尤其是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等向后进地区倾斜发展;从地方(圈)角度,要积极改善软、硬环境条件,争取发达地区、大资本、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等向本地区倾斜。这里所说的倾斜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各相关国国内地区振兴政策倾斜,如日本的太平洋工业地带向日本海沿岸地区的倾斜;中国的沿海发达地区向东北地区及其它内陆地区的倾斜;朝鲜半岛的南方向北方的倾斜等等。二是在相关国家之间形成的局部经济合作圈内,以欠发达国一方提供土地、资源、劳动力为条件,发达或比较发达国家一方对之实行比较集中的资金、设备、技术等倾斜,包括因经济发展层次、产业发展重点不同而形成的产业发展的倾斜传递。三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各相关国家和地方、各相关国的局部经济合作圈等,为全面启动整个东北亚三海经济圈,而对图们江三角地带国际开发区的多“驱动因子”倾斜。在进行上述三重倾斜振兴区域经济的同时,不同级次的经济圈根据地缘及利益关系,实行横向协调、联合,实现圈域扩充。
3.依愿分合,相互受容。东北亚经济合作是跨社会制度和观念形态的合作。原社会主义阵营的几个国家尽管都在进行改革(朝鲜称为“改组”),但国有经济成分肯定还要保持相当比例,而且多数为在各自的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国有企业肩负着公共性和企业性双重使命,其效率和效益一般比民间企业低,与以追求利润作为首要目的的投资者、合作者的对象选择标准相矛盾。但是,东北亚经济合作不应该也不可能把这些企业置之圈外,这就需要把它们分割,实行“一厂两制”,一部分仍然是国有企业,被分割出来的部分则可以根据合作双方的共同意愿采取其他企业形态,如股份公司等。另外,在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运作中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合作的一方或双方是规模、财力、人力、技术和管理能力等有限的中小企业,它们虽然选定了颇有发展必要和发展前途的合作目标,但自身能力不足。这时,可以由它们或相关单位帮助,根据需要招选伙伴,以“组合方式”达成合作。在这里,不管是实行一厂两制的分割方式也好,还是实行组合方式也好,都必须强调“相互受容性”合作,而不是“进攻性”合作。也就是说,合作的双方或多方要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从利我、利你兼顾利他的立场出发,避免以往有些发达国家那种以长远观点、全球观点来看既不利己也不利人的“公害输出”、“夕阳产业输出”、“资源掠夺”等做法,提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发达或较发达一方设立“促进进口地带”(FAZ,如日本的境港、北九洲港、新千岁机场、下关港、小松机场、舞鹤港等地区的FAZ),当地企业从东北亚经济圈其他国家招商,合办企业。在相互受容方面,日韩和各相关国的较发达地区应该积极合作。
4.功能互补,“配伍”利用。如前所述,东北亚三海经济圈的经济合作是一种功能互补、资料互补、经济互利的合作机制。在该区域经济合作的运作中,各相关国必须在对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环境保护等进行合理、科学地规划的基础上,本着兼顾现代与子孙后代和人类与地球共生的原则,形成基本的资源、生产要素“配伍表”,对东北亚经济合作与开发作出科学的、合理的时间与空间安排。另外,有两点教训值得我们吸取。一是在构建经济合作圈时,要尽量避免以特定产业形成产地或以单一大企业形成“企业城邑”(以某一大企业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城市)方式,否则这些产业或企业的兴衰会波及经济合作圈。二是要避免相对落后的合作一方=生产,而相对先进、发达的合作一方=经营、开发的垂直支配关系,维护合作双方平等互惠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开发的有序性,互补互利,惠及各国、现代与后代。
5.连圈成网,拉驱共动。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给东北亚经济合作提供了发展的机遇,若干正在构想、构建中的经济合作圈逐渐形成大圈套小圈、圈内有圈、圈外有圈、圈与圈相连、圈与圈交合的格局。这些产业结构和发展层次各不相同、协调和合作方式将有所区别的经济圈,在框架构思时大多着眼于圈内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很少虑及与相关经济圈的协调发展,如果象现在这样各行其事,难免今后会出现“割据”局面。因此,需要根据它们各自的性质等具体情况,研究成立有关各方参加的协调机构,在构建伊始就使它们在基础设施、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与法规,金融、保险、服务等各个方面尽可能地衔接、协调。尤其是大经济圈中的小经济圈,要连圈成网,形成前文谈到的拉动、驱动机制。
三、吉林省和北陆地方在三海经济圈中的地位与合作展望
(一)吉林省和北陆地方的重要地理地位
在东北亚经济合作中,吉林省和日本的北陆地方在地理上处于中枢地位。众所周知,吉林省与俄、朝接壤,与俄罗斯的滨海自由经济区、朝鲜的罗津-先锋自由经济区毗连,隔海与日、韩近邻,边境线长达1400余公里,其图们江地区将成为国际经济合作金三角和未来欧亚大陆桥枢纽。与吉林省隔海相望的北陆地方,位于日本海国土轴(指九州北部至本州的日本海一侧、北海道的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一侧的各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中间区段,拥有新泻、伏木富山、金泽、福井等港口,自古以来曾有过与对岸各国(中、韩、朝、俄等)多彩的交流,现在又将以富山、新泻、石川等市构成日本海时代的核心基地,形成环日本海核心都市圈,发展与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合作。在冷战时代,日本海是“对立之海”,现在正变成“共生之海”、“和平之海”。目前,吉林省在中国和北陆地方在日本虽然尚处于经济相对落后状态,但是天赋的地利,加上对话取代冷战的天时,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潮流与经济国际化战略的趋同化唤起的人和,将使这两个地区结成紧密的合作伙伴,共生共荣,成为东北亚经济合作的中坚。
(二)吉林省与北陆地方的合作展望
天时、地利、人和是吉林省与北陆4县经济合作的良好条件,现实处境、要求发展的欲望是达成合作的动力。这些年两者虽然都有所发展,但是前者苦于“东北现象”的困扰,后者苦于“过疏”的重负,致使各项经济指标处于落后状态。不过,反过来它又激励双方励精图兴。
表1 吉林省和北陆地方主要指标比较
吉林省和北陆地方的经济合作,是东北亚经济合作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极有可能先行达成并拉动其他地区的部分。其有利条件很多,这里仅就双方的互补、合作做点深层次的探讨。
首先,在互补的需求和条件上优于其他地区。吉林省有六富:第一,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农业用地占21.1%,林业用地占48.6%,牧业用地占8.1%,渔业用地占3.4%,其它用地占18.8%。第二,水力资源较为丰富。松花江等6大水系水域面积占全省面积的3.4%,水力蕴量为456.5万千瓦,发展水电的潜力很大。第三,森林资源十分丰富。东部长白山区的林木资源、野生资源、旅游资源齐备。第四,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全省已探明的储量矿种达74种,占全国的44.6%,且有5种名列第一,居前5位的22种,居前10位的43种。[4]第五,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截至1994年末,全省劳动力资源为1722.1万人,占全省人口的68.5%,而且呈继续增长状态,其结构呈年轻型,文化素质居全国第五位[5]。第六,富有研究和开发尤其东北亚经济合作开发的研究人才和实力,科研成果、专利很多,却大部分外流。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吉林省长期抱着盛满生米的金饭碗,过着穷日子。再看北陆地区,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太平洋工业地带迅速繁荣发展,而北陆日益过疏;同时,又有一些富裕的资金无处使用,一些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企业、技术等难以得到充分的发展。以资金为例,北陆4县的银行存款、邮政存款、农协存款余额和它们保有的寿险合同、可支配收入金额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名列前茅者居多;平均每户每月可支配收入超出消费支出14.3~21.0万日元。再如,在北陆4县1992年的工业产品出厂额中,居前5位的行业有:电气机械器具(新泻、石川、福井、富山),一般机械器具(富山、石川、新泻、福井),金属制品(新泻、富山、石川),纤维(石川、福井、新泻),化学(富山,福井)和食品(新泻、石川)。这些都有条件成为双方合作的首先对象。其次,双方都先于其他地区开始了东北亚(环日本海经济圈)经济合作的研究、交流、规划乃至实际运作。完全有条件也需要在取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的支援的情况下,各相关国积极参与东北亚全面合作开发的同时,双方先相互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加强贸易往来和合办企业、合作经营,以积累方式扩大双方合作,在双方富裕起来的同时,为东北亚全面合作创造条件。另外,从合作领域和项目看,北陆电力的水电技术与吉林的水力资源利用,吉林省的丰富的粮食特别是玉米、大豆的深加工与北陆的食品业,北陆的一般机械、电气机械与吉林省的行走产业,吉林省的重工业企业改造与北陆的轻工业发展,北陆的资金、技术与吉林省的资源、劳动力、科研等,应该成为双方认真考虑并尽快使之付诸合作行动的对象。因为这种合作,可以暂时避开或减轻类似海上航道等基础设施的局限,并为打破这种局限创造条件。
总之,吉林省和北陆地方的经济合作圈有必要而且有条件先行一步建立起来,这是东北亚经济合作的需要,也是吉林省和北陆地方的共同利益所在。
注释:
[1]〔日〕“胎动中的环日本海经济圈”《产经新闻》1991年10月11日;[2]《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105页、第3020页;[3]〔日〕PHP研究所编:《松下幸之助一日一语》,1984年12月第一版,第164页;[4]鞠国华等:“吉林经济现状与发展战略”,《东北亚论坛》1994年第1期,第32页;[5]《吉林统计年鉴》1995年,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