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与《鲁诗》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孔子论文,诗论论文,鲁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0246(2008)12-0130-08
战国楚简《孔子诗论》(简称《诗论》)面世后,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①但研究多集中在《诗论》与《毛诗》的关系上,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形成了间接影响说、②直接传承说、③兼容并蓄说、④不同体系说⑤等观点。与这一研究相比,《诗论》与《鲁诗》的关系研究则相对薄弱。
汉代《诗》学的主流是“四家诗”,鲁、齐、韩三家早出,《毛诗》晚出。《汉书·艺文志》云:“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⑥申培传《鲁诗》恪守经义,有疑存阙,学风谨严,在汉“四家诗”中独树一帜。遗憾的是,自东汉郑玄采鲁、齐、韩“三家诗”笺《毛诗》以后,盛于两汉时期的《鲁诗》遂处于消亡的状态。清中叶以后,陈寿祺、陈乔枞、王先谦等在宋人辑佚鲁、齐、韩“三家诗”旧说的基础上剔抉梳爬,使后人对《鲁诗》有了新的了解。鉴于此因,本文就《诗论》与《鲁诗》的关系谈一些看法,以求教于方家学者。
一、《诗论》编次与荀子及《鲁诗》之关系考
马承源先生整理楚简《诗论》时,将《诗》的编次梳理为《讼》、《大夏》、《少夏》、《邦风》四类。“讼”通“颂”,“夏”通“雅”,“邦”通“国”,避刘邦讳。马承源先生指出:“简文内容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简的第一道编线之上和第三道编线之下都留白,文字书写在第一道编线之下,第三道编线之上,每简大约三十八至四十三字。这种上下端留白的简相当特别,《诗论》其他的简文完整者上下端都写满,所以这一部分得以与其他部分区分开来。在这类简辞中不见评论诗的具体内容,只是概论《讼》、《大夏》、《少夏》和《邦风》。”“第二类是论各篇《诗》的具体内容,通常是就固定的数篇诗为一组一论再论或多次论述。孔子所列诗篇名的序列和今本《毛诗正义》(后文概称《毛诗》)的前后序列颇有不同,但是述及《讼》的内容是可以单独区分的,不与《大夏》、《少夏》诸篇内容相交叉,所以论《颂》数简单独列出。”“第三类为单简上篇名纯粹是《邦风》的。”“第四类是单支简文属于《邦风》、《大夏》,《邦风》、《少夏》等并存的。”“以上第一类属于诗序言性质。第一简残缺较多。第二简辞文先概论《讼》,再论《大夏》,这前后次序非常明确,论《少夏》的简仅存末句,最后是概论《邦风》。这些情况说明诗各编的名称,在孔子论诗之前已经存在了。其中《诗》各编的排列是前所未见的新的重要资料,以后,整理《诗论》简序亦依此排列。《诗论》二十九支简就可能存在着不同于《毛诗》的《国风》、《小雅》、《大雅》、《颂》的编列次序,本文采用了序中所提供的新编列。若要恢复《毛诗》的原有编列,这四种相对独立的部分第二类第三类按《毛诗》编序倒换过来也是可以的,但第四类则不可能。”⑦
这一观点很有见地。它表明,先秦时期楚国曾有一个不同于子夏、荀子的传《诗》系统,这一系统与近袭荀子的鲁、齐、韩、毛《诗》学系统有很大的不同。据测定,楚简《诗论》属战国晚期的作品。⑧然而,《诗论》记录了孔子授《诗》的言论,留有孔门弟子记录的痕迹,因此,这一著作流传的年代应与孔门嫡传弟子子夏论《诗》的年代大体相当,并对子夏及荀子《诗》学产生影响。
荀子《诗》学上承子夏,远绍孔子。由此可知,《诗论》与荀子《诗》学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荀子早年接受流传在楚地的儒学,晚年又有入楚的经历,这一事实表明,荀子之学与楚文化息息相关。具体地讲,吴起“尝学于曾子”(《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又“受业于子夏”(《史记·儒林列传》),可谓是孔子的再传弟子。《经典叙录》:“左丘明作《传》以授曾申,申传卫人吴起,起传其子期,期传楚人铎椒,铎传赵人虞卿,卿传同郡荀况。”《孟子·滕文公上》:“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彼所谓豪杰之士也。”儒学入楚后,楚国先后出现了陈良、铎椒等著名的儒生,这些楚国的大儒反哺北方及中原的儒生,不但扩大了楚国习儒者在各诸侯国的影响,而且使楚国成为儒学的重镇。《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铎椒为楚威王傅,为王不能尽观《春秋》,采取成败,卒四十章,为《铎氏微》。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势,亦著八篇,为《虞氏春秋》。”荀子为楚人铎椒的再传弟子,铎椒精通《春秋》及《左传》,《左传》是先秦时期引《诗》论《诗》的重要著作。以此推论,荀子《诗》学应包含楚国《诗》学的内容。如果再考虑到荀子上承子夏,楚人铎椒为子夏的再传弟子,这一师承关系也可说明楚国《诗》学是荀子《诗》学的上源。此外,《诗论》作者有可能是子夏或与子夏有密切关系的人,⑨据此也可推测,荀子论《诗》也应与《诗论》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诗论》第二简:“《大雅》,盛德也。”第三简:“(《小雅》)多言难而悁怼者也,哀矣少矣。”第三简:“《邦风》其内(纳)物也,尃(溥)观人谷(俗)焉,大敛材安(焉),其言文,其圣(声)善。”⑩《荀子·大略》:“《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其诚可比于金石,其声可内于宗庙’。《小雅》不以于汙上,自引而居下,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声有哀焉。”(11)《荀子》对《国风》、《小雅》的评价与《诗论》有相通之处。《鲁诗》上承荀子,荀子与楚国儒学及《左传》学有诸多的联系,汉文化的胜利是楚文化的胜利,(12)楚元王与《鲁诗》传人申培同为浮丘伯的学生,浮丘伯又是荀子的学生,再加上《诗论》的某些观点或语言结构与《鲁诗》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详后),因此,《诗论》极有可能对《鲁诗》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鲁诗》毕竟不同于《诗论》,因此,对《诗》的理解不仅反映到内容上,而且还反映到《诗》的编次上。
入汉以后,申培开创了《鲁诗》学派。《史记·儒林列传》云:“申公者,鲁人也。高祖过鲁,申公以弟子从师入见高祖于鲁南宫……申公独以《诗经》为训以教,无传(疑),疑者则阙弗传。”(13)申培受《诗》于浮丘伯,是荀子的再传弟子。《汉书·楚元王传》:“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荀子又是子夏的再传弟子。《钦定四库全书总目·诗类一》论《诗序》云:“观蔡邕本治《鲁诗》,而所作《独断》,载《周颂》三十一篇之序,皆只有首二句,与毛序文有详略,而大旨略同。盖子夏五传至孙卿,孙卿授毛亨,毛亨授毛苌,是《毛诗》距孙卿再传。申培师浮丘伯,浮丘伯师孙卿,是《鲁诗》距孙卿亦再传。故二家之序大同小异,其为孙卿以来递相授受者可知。其所授受只首二句,而以下出于各家之演说,亦可知也。且《唐书·艺文志》称《韩诗》卜商序,韩婴注,二十二卷,是《韩诗》亦有序,其序亦称出子夏矣。而《韩诗遗说》之传于今者,往往与毛迥异,岂非传其学者递有增改之故哉?”(14)在前人的基础上,刘师培指出:“四家同出一源,窃疑子夏传《诗》所闻最博,所传之说亦最多,凡作《诗》之人,庚《诗》之事,兼收并采。观《毛诗大序》为子夏所作,而《唐书》亦载‘《韩诗》,卜商序。’则《大序》为四家所同。子夏之时,四家之说实同列一书,观荀卿于《毛诗》、《鲁诗》为先师,兼通《韩诗》之说,则荀卿之世四家之《诗》仍未分立,嗣由荀卿弟子所记。各偏各本所记相教授,由是《诗》谊由合而分。”(15)夏传才先生亦指出:“西汉初开始传授的今文《鲁诗》、《齐诗》、《韩诗》三家和西汉中期开始传授的古文《毛诗》,据考其传授源流,追溯本源,可以说都是荀子的弟子或再传弟子。”(16)这一传授系统道出了“四家诗”同源异流,《鲁诗》远绍子夏、近袭荀子的情况。
楚国《诗》学的形成与孔门弟子有直接的联系。在孔门弟子的推动下,儒学掀起了南下入楚的浪潮。我在《儒学南渐考》中指出:“自楚子受封南方以后,楚文化遂表现出与周文化分离的特征。进入春秋,楚国为争霸中原,开始了向中原学习的历程,在这中间,儒家学派的异军突起,为楚人接受新的文化思想提供了必要的条件。”(17)孔子以后,孔门弟子有澹台灭明(字子羽)、商瞿、子贡等入楚。当时,澹台灭明“南游至江,从弟子三百人,设取予去就,名施乎诸侯”(《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其声势浩大震动了各国诸侯。“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或隐而不见。故子路居卫,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贡终于齐。”(《史记·儒林列传》)儒学在传播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重镇。这一时期,楚国作为儒学在南方的重镇,接受了子夏的《诗》学思想。据上海博物馆出版公布的楚简文献,在楚国流传的儒家著作起码有《孔子诗论》、《民之父母》、《子羔》、《鲁邦大旱》、《中(仲)弓》等。这表明,楚国《诗》学在上承孔子论《诗》的同时,亦关注到子夏等人的《诗》学思想。儒学入楚后,在楚国形成了引《诗》论政的局面。《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了楚令尹孙叔敖引《诗》,《昭公七年》记载了楚芋尹无宇引《诗》,等等,这些情况均表明,儒学入楚后给楚国的政治、文化等带来了新变化。申培传《鲁诗》,《鲁诗》以“四始”为编次。汉代司马迁师承《鲁诗》。《史记·孔子世家》云:“《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据此,《鲁诗》的编次为《国风》、《小雅》、《大雅》、《颂》。按,这一编次正好与《诗论》相反。
编次是形式,是内容的载体,承担了作者的思想。从内容看,《诗论》的编次应该是儒学楚国化的产物。《诗论》的编次是《颂》、《大雅》、《小雅》、《国风》,这一编次思想突出了《颂》的中心地位。“颂”是宗庙祭歌。楚人重祭祀。《汉书·地理志下》:“楚地……信巫鬼,重淫祀。”王逸《楚辞章句·九歌》:“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综合这些情况,似可作大胆的推测,《诗论》的编次与楚人重祭祀有直接的关系。
二、《诗论》与《鲁诗》“四始”之关系辨析
《诗论》总论《诗》云:“寺也,文王受命矣。《讼(颂)》坪(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屖,其诃(歌)绅(壎)而篪,其思深而远,至矣!《大夏(雅)》盛德也,多言也。多言难而悁退(怼)者也,衰矣少矣。《邦风(国风)》其内(纳)勿(物)也,尃(溥)观人谷(俗)安焉,大敛材安(焉)。其言文,其圣(声)善。”(第二简、第三简)这一编次对《鲁诗》“四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鲁诗》有“四始”,“《关雎》之乱以为《风》始”(《史记·孔子世家》)。《鲁诗》的观点是“《关雎》之乱”具有《关雎》、《葛覃》、《卷耳》“三篇连奏”的特点,这一说法同时暗示了《小雅》、《大雅》、《颂》之始亦有“三终”的情况。对此,魏源有精辟的论述:“盖尝深求其故,而知皆三篇连奏,皆上下通用之诗,皆周公述文王之德,皆夫子所特定。义至深,道至大也。曷言皆三篇连奏也?古乐章皆一诗为一终,而奏必三终,从无专篇独用之例。故《仪礼》歌《关雎》,则必连《葛覃》、《卷耳》而歌之,《左传》、《国语》歌《鹿鸣》之三,则固兼《四牡》、《皇皇者华》而举之;歌《文王》之三,则固兼《大明》、《绵》而举之……此乐章之通例,而四始则又夫子反鲁正乐正《雅》、《颂》,特取周公述文德者各三篇,冠于四部之首,固全诗之裘领、礼乐之纲纪焉。故史迁不但言《关雎》为《风》始,而必曰《关雎》之乱者,正以乡乐之乱,必合乐《关雎》之三。故特取夫子师挚之言,以明三终之义。”(18)从“乱”这一音乐形式追究“三篇连奏”的深意,魏源发现了《鲁诗》以“乱”突出“述文王之德”的思想。
《鲁诗》“述文王之德”上承《诗论》。《诗论》论《周颂》有《清庙》、《烈文》、《昊天有成命》。《诗论》云:“《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烈文》曰:‘乍(无)竞维人……不(丕)显维德……於乎!前王不忘。’吾悦之。‘昊天又(有)城(成)命,二后受之。’贵且显也。”(第五简、第六简)这段话通过强调宗庙之礼,称《清庙》宣扬了周文王之德。《鲁诗》认为,“周公咏文王之德而作《清庙》,建为《颂》首。”(班固《汉书·王褒传》引《四子讲德论》)两者在表述上虽有不同,但思想认识有一致之处。
那么,《清庙》宣扬“王德”,与《鲁诗》建《清庙》为《颂》始有怎样的关系?东汉蔡邕为《鲁诗》的传人,其《独断》云:“《清庙》,一章八句,洛邑既成,诸侯朝见,宗祀文王之所歌也。”(19)又云:“《维天之命》,一章八句,告太平于文王之所歌也。”又云:“《维清》,一章五句,奏《象武》之所歌也。”何为象武(舞)?《白虎通·礼乐篇》云:“武王曰:象者,象太平而作乐,示已太平也。”以《清庙》为《颂》始,以“三终”连奏的方式联系《维天之命》、《维清》,并突出祭祀文王的内容,据此可知,《鲁诗》建《清庙》为《颂》始,遵循了“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的原则。《鲁诗》以《清庙》为《颂》“之乱”,从音乐上讲,“乱”要求三篇连奏,《清庙》与《维天之命》、《维清》连奏为“三终”,“三终”辞断意连,在表达上透露出《鲁诗》遵循《诗论》原则的痕迹。
《诗论》论《周颂》又有《烈文》、《昊天有成命》。按照《鲁诗》“三终”的原则,《烈文》、《天作》、《昊天有成命》亦为“三篇连奏”之歌。蔡邕《独断》云:“《烈文》,一章十三句,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之所歌也。”又云:“《天作》,祀先王先公之所歌也。”又云:“《昊天有成命》,一章七句,郊祀天地之所歌也。”蔡邕对《烈文》、《天作》、《昊天有成命》“三篇连奏”之辞的诠释,完全可以上溯到《诗论》“文王受命”之中。《诗论》论《清庙》有“吾敬之”,论《烈文》有“吾悦之”,论《昊天有成命》有“贵且显”,从“吾敬之”到“吾悦之”,再到“贵且显”,在表达上三者辞意连贯,可视为一个连续的整体。这一整体的连贯性给《鲁诗》论《诗》提供了依据。如蔡邕阐释《烈文》为“成王即政,诸侯助祭”,释《昊天有成命》为“郊祀天地”,从其论述中可见《鲁诗》是以“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为根本的。
先秦用《诗》,引用频率最高的诗篇是《大雅·文王》。《诗论》云:“《文王》吾美之,清之……《文王》(曰):‘(文)王才(在)上,于邵(昭)于天。’吾美之。”(第二十一简、第二十二简)这段话出自孔子之口。针对《文王》,孔子先用“吾美之”概论《文王》,随后就“文王在上,于昭于天”一语,再次用“吾美之”表明对其诗旨的赞赏态度。在这里,“美”的前提是“文王受命”和“《大夏》盛德”(第二简)。孔子一生以恢复周礼为己任,曾倡言:“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文王》为赞颂周文王之作,受到孔子的高度重视。
《鲁诗》编次以“《文王》为《大雅》始”(《史记·孔子世家》)。服虔《左传注》:“《大雅》陈文王之德、武王之功,自《文王》之下,至《凫鷖》是谓,正《大雅》。”(20)针对《文王》“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句,贾山《至言》云:“《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天下未尝无士也,然而文王独言‘以宁’者何也?文王好仁,则仁兴;得士而敬之,则士用。用之有礼义,故不致其爱敬,则不能尽其心;不能尽其心,则不能尽其力;不能尽其力,则不能成其功。”(21)从《鲁诗》传人论《文王》的话语中可知,《鲁诗》认为《文王》“陈文王之德”的思想来源于《诗论》。《诗论》第五简:“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吾敬之。”第七简:“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将这些观点联系起来看,《诗论》论《诗》重视《文王》,对《鲁诗》强调《文王》在《大雅》中的核心地位似有渗透。换言之,孔子以“吾美之”评价《文王》,对《鲁诗》认识《文王》的思想内涵是有提示作用的。
《诗论》涉及《小雅》的篇目仅次于《国风》,可知《小雅》是《诗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诗论》第二十三简:“《鹿鸣》以乐词而会,以道交见善而效,冬(终)乎不厌人。”《诗论》论《诗》将《鹿鸣》视为乐诗。“以乐词而会”道出了《鹿鸣》在宴会时演唱的特点,“以道交见善而效,冬(终)乎不厌人”传达了欢宴以后留下的美好回忆。周王朝取代殷商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取之现成,《诗》成为表彰礼乐制度的艺术载体,并在特定的礼仪场合下演奏。如《仪礼·乡饮酒礼》、《燕礼》记载了款待嘉宾时乐人演唱《鹿鸣》的情景。
《鲁诗》以“《鹿鸣》为《小雅》始”(《史记·孔子世家》),《鹿鸣》在《小雅》中具有特殊地位。《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仁义凌迟,《鹿鸣》刺焉。”蔡邕《琴操》:“《鹿鸣》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君志倾,留心声色,内顾妃后,设酒食嘉肴,不能厚养贤者,尽礼极欢,形见于色……歌曰:‘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此言禽兽得甘美之食,尚知相呼,伤时在位之人不能,乃援琴以刺之,故曰《鹿鸣》也。”《鲁诗》以《鹿鸣》为“刺”与《诗论》借助《鹿鸣》倡导礼乐明显不同。换言之,《鲁诗》以《鹿鸣》强调“刺”,《诗论》借演奏《鹿鸣》强调礼乐带来的和谐。尽管两者在所追究的诗旨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但联系《诗论》论《小雅》其他篇目的情况,应该说,《鲁诗》宣扬的“刺”与《诗论》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如《诗论》第九简:“《祈父》之责,亦又(有)以也。”王符《潜夫论·班禄》:“班禄颇而《颀甫》刺。”“责”与“刺”同义,可见《鲁诗》论《诗》注重“刺”与《诗论》有一定的联系。
《关雎》是《国风》重要的篇什,孔子论《诗》十分重视《关雎》。《诗论》云:“《关雎》之改(怡)……《关雎》以色喻于礼,情爱也。《关雎》之改(怡),则其思益……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改(怡)乎?……其四章则愉矣。以琴瑟之悦,凝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及其人。”(第十简、第十一简、第十二简、第十四简、第十五简)简文反复使用“改(怡)”,(22)李学勤先生指出:“‘改’训为更易。作者以为《关雎》之诗由字面看系描写男女爱情,即‘色’,而实际要体现的是‘礼’,故云:‘以色喻于礼。’……‘琴瑟’、‘钟鼓’都属于礼。把‘好色之愿’、‘某某之好’变为琴瑟、钟鼓的配合和谐,‘反内(入、纳)于礼’,是重要的更改,所以作者说‘其思益矣’。”(23)《诗论》论《关雎》强调了礼乐化情功能,这与孔子“《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的观点一脉相承。
《鲁诗》以“《关雎》之乱以为《风》始”(《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史记·儒林列传》:“周室衰,而《关雎》作。”《汉书·杜钦传》:“后妃之制,夭寿治乱存亡之端也。是以佩玉晏鸣,《关雎》叹之,知好色之伐性短年,离制度之生无厌,天下将蒙化,陵夷而成俗也。故咏淑女,冀以配上,忠孝之笃,仁厚之作也。”王充《论衡·谢短》:“周衰而《诗》作,盖康王时也。康王德缺于房,大臣刺晏,故诗作。”袁宏《后汉纪》载杨赐语:“昔周康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鸣璜,宫门不击柝,《关雎》之人见几而作。”《后汉纪·皇后纪论》:“故康王晚朝,《关雎》作讽。”分析《鲁诗》后学的言论,以此对照《诗论》以礼乐评论《关雎》,可知《鲁诗》强调《关雎》“刺”的内容是对《诗论》以礼乐论《关雎》的发挥。
综上所述,通过《诗论》与《鲁诗》之间的对比,特别是在揭示《清庙》、《文王》、《鹿鸣》、《关雎》等诗题旨之间的对比,基本上可以理清《诗论》与《鲁诗》的异同。在这一过程中,虽然无法认定《诗论》已认识到《风》、《小雅》、《大雅》、《颂》四类首篇在《诗》中的特殊意义,但通过寻求两者运动变化的轨迹,可知《诗论》对《鲁诗》“四始”编次思想的形成是有影响力的。进而言之,《鲁诗》“四始”思想的形成与《诗论》有密切关系。
三、《鲁诗》以史论《诗》与《诗论》之关系考
《诗论》发现以前,孔子论《诗》的重要文献是《论语》。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以“无邪”论《诗》强调了教化的力量。孔子又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从《诗》中看到了为政和做人的道理。这一论《诗》的方法同样反映在《诗论》之中。质言之,《诗论》与孔子论《诗》一脉相承,形成了以《诗》谈论教化、以《诗》论政、以《诗》说事的特点。
《诗论》云:“《甘棠》之保,《绿衣》之思,《燕燕》之情,害(盖)曰:童(终)而皆贤于其初者也。(第十简)……及其人,敬爱其树,其保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第十五简)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立(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第二十四简)”《甘棠》为《召南》中的篇目,《诗论》论《甘棠》有三次,这在《诗论》中较为罕见,那么,《诗论》是如何论述《甘棠》的呢?
先看第十简,“保”为报答,是说甘棠曾是召公休息过的树木,为报答召公的恩情,请大家不要砍伐。如此,才能“童(终)而皆贤于其初者”,即最后的结果将好于当初。第十五简意为,老百姓因爱戴召公而爱护他休息过的树木,今后的报答必然是丰厚的。第二十四简意为,从《甘棠》中可以体会到祭祀宗庙时的敬仰之情,这是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人们尊敬一个人,必然会敬仰他停留过的地方;爱戴一个人必然会喜爱他的作为;反过来说,讨厌一个人也必然会讨厌他的行为。这段话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值得重视。一是通过挖掘甘棠这一树木的象征意义,使《甘棠》生发出以《诗》论政、论事的内容;二是将《甘棠》与召公事迹联系在一起,将《甘棠》描述的对象视为历史。
这一论《诗》方法对《鲁诗》论《诗》有直接的启迪作用,入汉以后,《鲁诗》特别注意挖掘以史论《诗》或以史证《诗》的内容。《史记·燕召公世家》:“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歌)咏之,作《甘棠》之诗。”刘向《说苑·贵德》:“《诗》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传》曰:自陕以东者,周公主之;自陕以西者,召公主之。召伯述职,当桑蚕之时,不欲变民事,故不入邑中,舍于甘棠之下而听断焉。陕间之人皆得其所,是故后世思而歌咏之,善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歌咏之。夫诗,思然后积,积然后满,满然后发,发由其道而致其位焉。百姓叹其美而致其敬,甘棠之不伐,政教恶乎不行?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甚尊其人,必敬其位,顺安万物,古圣之道几哉。”《白虎通·巡狩》:“言召公述职,亲税舍于野树之下也。”应劭《风俗通义》:“当农桑之时,重为所烦劳,不舍乡亭,止于棠树之下,听讼决狱,百姓各得其所。寿百九十馀乃卒。后人思其美德,爱其树而不敢伐,《诗·甘棠》之所为作也。”与《诗论》对比,可知《鲁诗》以史论《诗》的方法来源于《诗论》。
《诗论》论《诗》有六十首,在这中间,以《诗》论政,以《诗》说事,强调《诗》在教化中的作用是《诗论》的思想路线。《诗论》论《甘棠》虽然涉及历史,但思想路线不是以史论《诗》或以史证《诗》。与之相比,《鲁诗》论《诗》更注意强调以史论《诗》或以史证《诗》的内容。
在《诗论》中,曾两次提到隶属《邶风》的《燕燕》,第十六简:“《燕燕》之情,以其蜀(独)也。”马承源先生解释是,“蜀”为“独”,“独”字假借为“笃”,“‘笃’乃言情之厚”。(24)那么,怎样才能落实“言情之厚”呢?《列女传·母仪篇》承《鲁诗》观点这样写道:“卫姑定姜者,卫定公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归于野,恩爱哀思,悲以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送去,归泣而望之,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君子谓定姜为慈姑,过而之厚。”(25)通过索隐《诗》本事,突出了《鲁诗》以史证《诗》的特点。
问题是,《鲁诗》以史证《诗》和以史论《诗》的特点是如何形成的?我们以为,这一特点的形成有对《诗论》以《诗》论政的吸收。《诗论》第八简:“《小弁》、《考(巧)言》,则言谗人之害也。”《诗论》紧扣文本,就事论《诗》表现出对世风浇薄的愤懑之情。这一方法与《论语》载孔子论《诗》的内容一脉相承,没有大的变化。然而,《鲁诗》论诗别出心裁,有意识地把《小弁》所说的社会现象落实到实处,使其有针对性。赵岐《孟子章句》:“《小弁》,《小雅》之篇,伯奇之诗也。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诗。”蔡邕《琴操》:“《履霜操》者,尹吉甫之子伯奇所作也。吉甫娶后妻,生子曰伯邦,乃谮伯奇于吉甫,放之于野。伯奇清朝履霜,自伤无罪见逐,乃援琴而鼓之。宣王出游,吉甫从之,伯奇乃作歌以言,感之于宣王,王闻之曰,此孝子之辞也。吉甫乃求伯奇于野而感悟,遂射杀后妻。”赵岐、蔡邕为《鲁诗》的传人,他们的观点实际上是《鲁诗》的观点。从其论述中可知,《诗论》是就事论事,是针对已有的社会现象进行概括。《鲁诗》则从概括中索隐出具体的事件,使所述事件有针对性。这一方法作为《鲁诗》及汉代《诗》学的特点,从本质上讲,与《诗论》论《诗》侧重论政、论事的思想是相通的。《毛诗序》云:“《小弁》,刺幽王也。大子之傅作焉。”又云:“《巧言》,刺幽王也。大夫伤于谗,故作是诗也。”《毛诗》索隐本事虽与《鲁诗》不同,但都有以史论《诗》的特点。
《诗论》第二十六简:“《北(邶)·白(柏)舟》,闷。”马承源先生认为“闷”是指“诗人愠郁忧愁之叹”。(26)如何阐释作品郁闷的情绪呢?刘向《列女传·贞顺篇》承《鲁诗》观点这样写道:“卫宣夫人者,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愿请同庖。’夫人曰:‘惟夫妇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诉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厄穷而不悯,劳辱而不苟,然后能自致也。言不失也,然后可以济难矣。《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其左右无贤臣,皆顺其君之意也。君子美其贞壹,故举而列之于《诗》也。颂曰:齐女嫁卫,厥至城门,公薨不反,遂入三年。后君欲同女,终不浑,作诗讥刺,卒守死君。”(27)刘向从信史的角度阐释《柏舟》,与《诗论》言“闷”有相承之处,从中似可发现两者间的嬗变轨迹。
综上可知,其一,《鲁诗》编次上承《诗论》,其实现的中间环节是荀子的《诗》学思想;其二,《鲁诗》“四始”虽与《诗论》编次不同,但《诗论》的编次思想对《鲁诗》“四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其三,《鲁诗》以史论《诗》或以史证《诗》的思想源于《诗论》以《诗》论政的思想。进而言之,《诗论》是楚国《诗》学的重要著作,这一著作的面世为进一步了解先秦《诗》学面貌,了解楚国《诗》学的情况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人们重新认识汉代《诗学》补充了必要的环节。
注释:
①1994年,上海博物馆馆长马承源先生从香港文物市场收购了一批战国楚简,这批楚简经整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陆续出版。其中,《孔子诗论》出版于2001年。本文引用《孔子诗论》的文字皆出自上海古籍出版社本,不再另外注明。陈燮君《战国楚竹书的文化震撼》认为,《孔子诗论》问世后,“将对中国文学史产生深远的影响”(《解放日报》,2001年12月14日)。
②李学勤认为:“无论《诗序》还是《毛传》,都确实有《诗论》的影子。”(《〈诗论〉说〈关雎〉等七篇释义》,《齐鲁学刊》2002年第2期)相似的观点可参见方铭《〈孔子诗论〉与孔子文学目的论的再认识》〈《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傅道彬《〈孔子诗论〉与春秋时代的用诗风气》(《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晁福林《从王权观念变化上看上博简〈诗论〉的作者及年代》(《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姚小鸥、任黎明《关于〈孔子诗论〉与〈毛诗序〉关系研究的若干问题》(《中州学刊》2005年第3期)等。学界大都认为,《诗论》与《毛诗序》有《诗》学渊源关系。
③江林昌认为:“竹简《诗论》可能是失传了两千多年的子夏《诗序》”,“竹简《诗论》可能是《毛诗序》的原始祖本”。(《上博竹简〈诗论〉的作者及其与今传本〈毛诗序〉的关系》,《文学遗产》2002年第2期)此后,又在《由古文经学的渊源再论〈诗论〉与〈毛诗序〉的关系》(《齐鲁学刊》2002年第2期)中再次证明其观点。
④陈桐生认为:“汉代《诗》学有两大来源:一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北方《诗》学,其理论旗帜是以史说《诗》、知人论世和以意逆志:另一是以《孔子诗论》为代表的南方《诗》学,其特点是就《诗》说《诗》、整体概括诗旨和倡导‘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理论模式。汉代《诗》学就是战国南北《诗》学的融合。”(《〈孔子诗论〉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10页)
⑤郑杰文认为:“(《诗论》)主要是接受春秋官学‘以《诗》为史’的《诗》学论说的作者所作。”(《上博藏战国楚竹书〈诗论〉作者试测》,《文学遗产》2002年第4期)又指出:“(汉代‘四家诗’)所继承的是孔子奠定‘以《诗》为教’的《诗》学系统。”(《先秦〈诗〉学观与〈诗〉学系统》,《文学评论》2004年第6期)
⑥班固:《汉书·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08页。
⑦马承源主编:《战国楚竹书(一)·孔子诗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21-122页。
⑧参见陈燮君:《战国楚竹书(一)·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2页。
⑨详细论述参见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简帛网站》2002年5月22日;江林昌《上博竹简〈诗论〉的作者及其与今传本〈毛诗序〉的关系》,《文学遗产》2002年第2期;彭林《关于〈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的篇名与作者》,《孔子研究》2002年第2期。
⑩马承源主编:《战国楚竹书(一)·孔子诗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27-129页。
(11)王先谦:《荀子集解》(下),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11页。
(12)李长之指出:“汉的文化并不接自周、秦,而是接自楚,还有齐。原来就政治上说,打倒暴秦的是汉,但就文化上说,得到胜利的乃是楚。”载李长之《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上海:上海开明书店,1948年,第3页。
(13)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120-3121页。
(14)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87页。
(15)刘师培:《左盦集·诗分四家说》,载《刘师培全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第11页。
(16)夏传才:《思无邪斋诗经论稿·关于荀子传〈诗〉和阜阳汉简〈诗经〉》,北京:学苑出版社,2000年,第171页。
(17)张强:《儒学南渐考》,《江海学刊》2006年第6期。
(18)魏源:《诗古微·四始义例篇》,载中国诗经学会主编《诗经要籍集成》第36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19)参见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载中国诗经学会主编《诗经要籍集成》第39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108页,以下引蔡邕语皆引自《鲁诗遗说考》。
(20)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载中国诗经学会主编《诗经要籍集成》第39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66页。
(21)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载中国诗经学会主编《诗经要籍集成》第39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66页。
(22)马承源先生将此字释作“怡”。参见马承源主编《战国楚竹书(一)·孔子诗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39页;李学勤释为“改”字。参见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上海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53页。
(23)李学勤:《〈诗论〉说〈关雎〉等七篇释义》,《齐鲁学刊》2002年第2期,第91页。
(24)马承源主编:《战国楚竹书(一)·孔子诗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45页。
(25)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载中国诗经学会主编《诗经要籍集成》第38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414页。
(26)马承源主编:《战国楚竹书(一)·孔子诗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57页。
(27)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载中国诗经学会主编《诗经要籍集成》第38册,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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