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的误解_柏拉图论文

普遍的误解_柏拉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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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自出现以来,一直被认为是最大限度地淡化了审题要求的作文形式,但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平时的作文训练还是高考作文,学生受审题的困扰、考生因偏题离题而失分的情况都相当严重。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异的现象呢?

我们先来关注一下话题的模式。同样是话题作文,由于话题的模式不同,审题就有难易之分。如果审题时仅从“话题”本身着手,而对“话题”的形式没有足够注意,不会区别对待,便会走进审题的误区,很难写出切合题意的文章。

模式一 话题+要求

这种话题形式最简单。2004年上海卷、福建卷的作文题目就属这种类型。上海卷以“忙”为话题,只有一个字,加上“要求:①题目自拟;②1000字左右;③不要写成诗歌”,也就十几二十字,可谓简洁明净。福建卷的作文题目是“选择下面所列的一个人物或一个文学形象作为话题,自选角度,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所列人物和文学形象各5个。这是多头型话题,等于说有10个话题可供选择,开放性很大,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特长,选择其中的一个人物来写。这种命题形式,比命题作文更自由,审题的难度都不大,真正体现了淡化审题的人文关怀。

模式二 材料即话题+要求

兹举一例来说明。

古希腊有一个学者叫托比,一天他在山上见到一只老虎,就去告诉大哲学家柏拉图和他的学生。柏拉图带着学生和托比到山上走了一趟,没有见到老虎,没有说什么就下山了。事后,柏拉图的学生和一些人就说托比是一个说谎者。托比受不了,只身一人到山上守着,要证实老虎的存在。过了几日,人们在山上发现了托比的衣服和被撕烂了的残缺不全的尸体。柏拉图和他的学生把托比的尸体埋葬了,并立了个石碑,记述此事。

请以此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

这种形式与前些年的“给材料作文”很相似,审题的自由度是很大的。很多学生看了这个话题,就写“捍卫真理的代价”,这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孙绍振教授说,这个话题有多种立意:“可以写成议论文,但也可以换一种作法,拣你最擅长的,把你的长处把你平时积累的智慧发挥出来。议论文有议论文的作法,你可以想象托比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你想象一下这个人平时会怎么样,这个人像我们生活中见到的什么人,然后你就可以写托比这个人……第二你还可以想象一下柏拉图是个什么样的人,当柏拉图立碑时,他是什么感情、什么想法?……你再多想一点,你不是以柏拉图的眼光,也不是以托比的眼光看,你可以以托比的妻子的眼光看……一定要有开阔的思路、丰富的联想。”孙教授还“下水”写了一篇范文,引述如下:

千古奇冤何时了

——虎的辩白

孙绍振

本律师代表向神圣的法庭提出正义的申诉:恢复我们老虎祖先的荣誉,还其以清白。因此,我们恳请大法官睿智的目光穿越二千年之历史,对托比之死的真相进行调查和取证。

首先,有没有可靠的事实可以证明导致托比死亡的凶手是我们的祖先?旁证何在?物证何在?人证何在?即使老虎祖先事实上吞噬过托比,谁又能证实:它吞噬的不是失足落下山崖而死的托比?如果它吞噬的是死去的托比,老虎祖先还能叫凶手吗?

其实,已知的事实足以证明,老虎祖先对托比是友好的、亲善的,只要有起码的推理能力,都能想象,如果老虎把他当作美味佳肴,托比还能安然无恙地返回,从容禀告柏拉图先生如此这般的情况吗?托比在柏拉图面前出现,就是绝对雄辩的证据,这是我们特别要提醒审判长注意的。

当然,我们希腊引以为傲的诡辩学派可能会提出另一种假设,那就是托比从来没有在卡塔尼亚山上见过我们的祖先,他制造看见老虎的谎言,纯粹是出于炒作自己。上帝啊,对托比作这样的推测,尽管是恶意的,但仍然可以证明我们的祖先与托比之死无关。上述质疑让我们想起了伟大的柏拉图名言:“我认为,视觉是给我们带来最大福气的通道。如果我们没有见过星星、太阳、天空,那么,我们前面关于宇宙的说法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与此同理,柏拉图先生在缺乏任何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推断我们祖先有罪,恰恰背叛了他的眼睛和睿智。

因此:

谎言=真相

我们的祖先=凶手

多么简单的推理!多么荒谬的逻辑!二千多年了,难道真理真的那么遥远吗?难道真理因为某个伟人的论断而湮灭吗?难道我们就应该背负着祖先莫须有的“罪恶”,痛苦熬到永远吗?

最后,作为蒙冤二千年的老虎祖先的后代,有权保留向柏拉图先生索取赔偿一切损失(精神的、物质的、名誉的)的权利。

孙教授奇思妙想,用法庭辩论词的形式,写两千多年后老虎的后代在法庭上状告柏拉图,说自己的祖先不是杀死托比的凶手,要求柏拉图先生赔偿一切损失,读后令人拍案叫绝。这种话题模式的审题,关键在于对材料内涵的理解,然后调动自己的体验,选择自己最有把握的角度来写。

模式三 材料+提示语+话题+要求

这种“四步结构”的话题模式最为常见,可以说,它是话题作文的正宗模式。但审题的麻烦就出在这种模式上。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年高考语文试题分析”:“话题作文中的材料只起引子或例子的作用,材料引出话题,也作为一个例子帮助考生理解话题……话题作文中,真正有规定作用的是话题本身。作文内容进入话题范围就是符合题意,不进入话题范围就是离题、半离题。材料只是作为启发考生如何使自己的作文完全符合题意,使自己的作文如何更好地选取角度、确定立意、选择材料、选用文体形式的一个例子而已。”从2003年开始,多数话题作文的“要求”中还有一句话:“试题引用的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正是这些“材料”、这些“说明”、这些“要求”,给考生带来了审题的混乱。

这种“四步结构”话题模式的漏洞显而易见。

其一,“材料”既然在试题中出现,又说“可用也可不用”。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就等于说舍弃某个已知条件就可以得出正确答案。实际的情形是,只要有“材料”出现,必然会对“话题”产生制约。

其二,“四步结构”话题模式有悖事理。“话题”是从材料中引申出来的。“材料”和“话题”的关系,其实就是论据和论点的关系,是证明和被证明的关系。因此,“试题引用的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这句话,只能理解为考生可以不直接引用这个材料,但在行文过程中的思维是无法拒绝材料的制约的。所以这个“用”,如果不是显性的用,也必然是隐性的用。如果从文艺学的角度看,“四步结构”的话题模式同样有问题。一篇好的文章,所有的材料都不能游离于主题之外,就连一个标点都具有表达的功能,都是为文章中心服务的。“话题作文中,真正有规定作用的是话题本身”这句话是不符合实际的。根据逻辑常识,条件的递增,必然导致自由的递减。“四步结构”的话题模式,让学生承受四重约束,却被认为最具开放性,真是匪夷所思。

其三,“四步结构”话题模式容易产生混乱。我们先看一个例子:

有人曾对中小学生作过一个调查,请说出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父母的生日是哪一天。知道自己生日的占100%,知道父母生日的只占1%。

这则材料使人感慨不已。你有什么想法,请结合生活实际,以“感悟生日”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这个话题范围之内。试题引用的材料,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④题目自拟。⑤不少于800字。⑥不得抄袭。

某地区曾把这道作文题作为统考的试题。结果是有的同学写“愧对父母”,“长辈疼爱晚辈,晚辈更应当关心长辈”,“爱应该是双方的”,等等。这样写当然没问题,因为既符合话题本身,又与材料相一致。而有的同学则写过生日时很多朋友送他(她)珍贵的礼物,感悟到友情的可贵,人间的温暖;也有同学写在酒店大办酒席,宴请亲戚朋友,感悟到现在真的过上了小康生活;等等。这类文章就有争议了。有的教师认为符合题意,有的教师认为不符合题意。问这样写的学生,他们说,这样写心里也不是滋味。为什么会有“不是滋味”的感觉呢?原来是所给的材料在作怪。材料中的100%与1%的强烈对比,使他们不能释然于怀,但“可用也可不用”的提示又使他们避难趋易。如果说抛开“材料”也可以写出符合要求的文章,那“材料”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让学生和教师均陷入两难的境地,这都是“四步结构”话题模式惹的祸。

“四步结构”的话题模式束缚重重,使学生很难张开思维的翅膀。而奇怪的是,这样苛刻的限制,直到现在还被认为是最具开放性的作文命题形式,这实在是一种流行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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