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建国[1]2001年在《中、日、美高等教育法几个问题的比较研究》文中认为中国与日本、美国高等教育法几个问题的比较研究,是健全我国高等教育法制的重要课题。该项研究旨在增进我们对日本、美国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成就、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技术异同的相互了解和认识,并拓展我国高等教育立法的视野,为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立法提供理论参照,为进行科学、有效的高等教育立法、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提供有益借鉴。因此,本文运用立法学的基本原理,分别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比较研究。 第一部分是中、日、美高等教育立法体制比较。通过对叁国高等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比较了它们在高等教育立法方面的历史演进和成就,揭示了高等教育立法是法治主义与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在此基础上比较分析、评价了叁国在高等教育立法体制模式问题上的异同与优劣,提出了我国在高等教育立法体制创新中应注意借鉴日本和美国在高等教育立法体制方面的优点,克服其不足。 第二部分是中、日、美高等教育法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比较。简要介绍了叁个国家高等教育立法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立法技术特点,比较分析了叁国在高等教育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上的异同和优缺点,结合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分别提出了我们在完善高等教育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创新上应该注意借鉴的几点意见。 第叁部分为中、日、美高等教育法所属法律部门问题比较。着重比较分析了中、日、美叁国高等教育法所属法律部门的不同,对我国确认高等教育法所属法律部门问题的发展趋势作了分析和预测。 第四部分就中、日、美高等教育法关于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布局、私立大学以及大学生助学贷款法律制度进行比较。通过对叁国关于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布局、私立大学与大学生助学资款的法律制度比较,论述我国高等教育法在这叁个方面与日美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制度上的差距,分别提出了在高等教育立法中需要借鉴的一些做法和建议。 一在结语中,笔者通过对比、分析、归纳,总结了中、日、美叁国高等教育立法的叁个共同特性,并针对前文所述我国高等教育法律制度在立法体制、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高等教育法所属法律的问题及关于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私立大学管理与助学贷款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按照宪法、立法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备我国高等教育立法的建议。
班戈[2]2011年在《基于教育公平视角的民办高校发展政策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成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因素仍阻碍其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中的教育公平问题就是其中之一。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在法律层面上,政府已经给予民办高校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仍然存在诸多教育公平问题,同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仍被区别对待,这些都严重影响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也与教育公平的本义相背离。在此背景下,本文采用文献检索与分析法、资料排比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对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找出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以往民办、公办高校教育公平和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研究的梳理,并借鉴国外先进的发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民办高校发展政策的措施。以期能够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强化政府责任,为民办高校发展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是选题的研究意义和文献综述;第二部分对公平与教育公平、民办高校与公共政策、教育政策与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概念进行了阐释;第叁部分以广东省为例从教育公平视角探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四部分为国外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教育公平政策运用的经验与借鉴;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民办高校发展政策的措施。
杨丽梅, 满达人[3]2000年在《中日美叁国教育立法比较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教育立法, 目前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 本文试与经济发达的日、美两国在教育立法形式、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教育财政立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方面作一比较, 以便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推动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强盛[4]2006年在《体育教育专业排球专选班培养目标定位及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地完善,毕业生的分配也逐步走上“自主择业”的道路。2003年11月,教育部发布了通知《200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课程方案(试行)》,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揭开了新一轮体育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帷幕。但现实情况却是,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到同期大学生整体就业率的一半,存在着极大的就业危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高等教育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人才资源储备量大大增加,就业人数的增长和工作岗位的相对短缺造成了就业困难的局面。另一方面,社会市场对体育教育人才的需求和规格都发生了变化,而现今所采用的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模式还相对滞后,毕业生所拥有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所以,转变传统教育观念,树立先进的、具有时代性的教育培养模式,是体育教育专业改革的关键。本研究坚持辨正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以素质教育思想为基础,从体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不同角度,将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分析探讨了改进我国体育教育培养模式对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并在综合研究过程中得出了本研究的结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具体的研究工作如下:在理论研究方而,本文在充分了解国内外体育教育专业综合素质教育的相关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编制出“体育教师职业满意度调查表”对新时代社会对体育教育人才所需具备的能力进行了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体育教育培养模式中诸要素进行优化,针对体育教育专业排球专选班这一特例构建新的“能力主导型培养模式”,为随后的实证研究打好基础。在实验研究方面,通过为期十六周的教学实验研究,获得详细的实验数据,并将所测得数据运用SPSS数理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证明“能力主导型培养模式”对体育教育专业排球专选班整体能力素质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希望本研究可以为我国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有益的参考。
于建霞[5]2008年在《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贫困生问题已成为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家长操心、学校担心、学生忧心的社会问题。为此,我国政府、高校及社会各界通过多年的共同努力,初步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确实解决了贫困大学生的一些实际问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本身还不完善,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精神资助缺乏、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缓慢、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如不及时得到有效的解决,必将会影响到贫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影响到教育机会的均等,社会的公平,影响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大学生从物质上和思想上真正脱贫,实现全面健康的发展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文献法,在大量查阅已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认真梳理前人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当前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实践,试图构建更为新型、合理、全方位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以进一步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成长。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相关研究的现状,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对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分析。通过对我国贫困大学生、贫困大学生资助方式以及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分析,指出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必要性,主要说明“为什么”要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第叁部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讨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依据,指出其理论依据主要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需要层次理论和系统论,而其实践依据主要是国内外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成功经验。第四部分:从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四大主体,即国家、高校、社会和贫困大学生个体出发,探讨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对策建议。首先,国家要加大财政投入,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其次,高校要规范具体资助工作,完善资助体系。再次,社会要积极参与资助工作。最后,贫困大学生个体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第五部分:结束语。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任重而道远,助学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开放的、与时俱进的过程,需要我们在探索中逐步健全和完善,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本论文所作的理论研究究竟是否能够完善现有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是否能够解决当前的贫困大学生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检验。
张随刚[6]2001年在《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家发展和管理民办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来实现的,国家的态度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存在与发展至关重要。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这一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有利于明确国家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责任,揭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特殊需要,总结政府制定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得与失,为实现民办高等教育决策的科学化,为丰富高等教育理论和教育政策研究作出贡献。 本论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是引论,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相关概念的界定、研究的意义及现状、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第二章是本论文的核心部分:我国当前若干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现状及问题分析。这部分共分为四个专题: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政策、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政策、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费政策和民办高等教育的产权政策。第叁章是本论文的结论部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调整。在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经济背景和教育背景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之后,本论文提出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具体提出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调整应着眼于建立六种机制: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利益回报(驱动)机制、宏观管理与自主办学机制、政府扶持机制和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制度。
满达人[7]2000年在《中日美叁国教育立法比较析述和特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教育立法,和战后新兴的其他法域(如经济法)一样,已在世界一些国家中形成独特的法域,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教育对科技人才培养战略起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并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近多年来我国教育立法已先后建立,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法体系。在我国教育立法过程中,也曾借鉴了国外一些教育立法的经验原则。
杨学新[8]2007年在《二战后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课程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研究型大学体系。美国研究型大学集本科生学院、研究生院和专业学院为一体,肩负着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任务。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特别是在二战后,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为主要特征的研究型大学坚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以本科课程改革为切入点,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改革课程设置,正确处理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教学与科研、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等方面的关系,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学习的楷模。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我国部分重点高校已将研究型大学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建设工作,但是在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重科研轻教学、重研究生教育轻本科生教育等方面的问题。本文就是从这一现实问题出发,以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对本科课程改革的历程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从而为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建设与发展提供课程改革方面的借鉴。论文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课题的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国内外研究的现状,研究的范围、内容、意义与方法,研究型大学的概念,建立发展的过程、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研究型大学的本科教育和本科课程;第二部分对二战后50至70年代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课程改革的背景、内容、措施和效果进行了考察和分析;第叁部分对20世纪80、90年代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改革的背景、内容和措施以及本科课程改革的状况进行了研究和探索;第四部分认真分析了21世纪初期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改革的状况,对新世纪初期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课程改革的趋势进行了展望;第五部分总结分析了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课程改革的特征和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研究型大学本科课程改革的思路和设想。
王君丽[9]2007年在《日本现代职业教育立法研究》文中指出本文运用了教育学和法学的有关理论,通过运用文献法、统计法、比较法,在对目前国内外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从立法制度对日本职业教育进行跨学科的研究,这不仅拓展了比较职业教育的理论视野,而且也有助于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完善。首先,本文基于立法学理论,详细解释了现代日本职业教育立法制度叁要件:“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的内涵与运作,并对立法主体、立法权限以及权限在立法程序中的展开等内容进行了阐释;其次,论文对日本二战前后的职业教育立法演进也进行了概括和阐述;论述了日本职业教育立法的作用和动向。日本通过职业教育立法不仅形成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和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灵活多样的训练形式,还促进了职业教育与工、商企业间的合作,并对日本女性职业教育和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也有促进作用。通过《二十一世纪教育新生计划》可以看出日本今后的立法动向,即日本政府仍会继续重视职业教育立法,而且尤为关注职业教育终身化;通过以上分析,得出了日本职业教育立法的特点:即有完整的教育法规体系、强调以法治教,通过立法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法规灵活有度并适时修正、法律条款翔实、责任明确、罚则具体。最后,本文提出了加大职业教育立法客体的可操作性与适时修正、加强职业教育立法程序的规范与健全、提高职业教育立法主体的专业化与职业化的建议。
鲍常光[10]2003年在《中、日、美叁所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文中提出课程设置直接反映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核心环节。本文通过对中日美叁所大学课程设置现况分析比较。找出我系差距和不足。提出未来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在课程设置上的改革设想。
参考文献:
[1]. 中、日、美高等教育法几个问题的比较研究[D]. 彭建国. 湖南师范大学. 2001
[2]. 基于教育公平视角的民办高校发展政策研究[D]. 班戈. 华南理工大学. 2011
[3]. 中日美叁国教育立法比较研究[J]. 杨丽梅, 满达人. 兰州大学学报. 2000
[4]. 体育教育专业排球专选班培养目标定位及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研究[D]. 强盛. 武汉体育学院. 2006
[5]. 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研究[D]. 于建霞. 山东师范大学. 2008
[6]. 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研究[D]. 张随刚. 厦门大学. 2001
[7]. 中日美叁国教育立法比较析述和特点[J]. 满达人.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0
[8]. 二战后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课程改革研究[D]. 杨学新. 河北大学. 2007
[9]. 日本现代职业教育立法研究[D]. 王君丽. 天津大学. 2007
[10]. 中、日、美叁所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J]. 鲍常光. 天津音乐学院学报.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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