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学分析_收入分配论文

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学分析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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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个宏大而长远的系统工程。从社会的总体结构分析,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构成的社会大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它们既有各自的领域和发展规律,又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它们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其中经济的和谐发展,即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

因此,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和持续发展,我们就能切实有效地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并不断提高社会的和谐程度和水平。

一、以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增和谐

从生产环节分析经济增长,扩大再生产一般有内涵式和外延式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与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外延式扩大再生产是以资源要素投入量的扩张为特征,主要依靠上项目、铺摊子、增规模,以资金、劳力、能源等多种资源的投入和消耗来维护扩大再生产。内涵式扩大再生产是以提高资源要素的质量,以节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特征,即伴随着资源量的适度增加,主要依靠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资源,不断提高资源效率,在原有规模上实现生产的扩张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在当代,内涵式扩大再生产不仅意味着多种资源要素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上的优化组合、节约使用,更意味着资源要素在各生产环节上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比较这两种不同的扩大再生产的方式,外延式带来了十分尖锐的资源与环境的矛盾,生产越扩张,就越会激化人与自然的矛盾,当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社会生产必将遭到自然的严重惩罚。而内涵式的则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理念,也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它较好地处理了生产扩张与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与经济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既能促进经济高效率增长,又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确定以内涵式为基本模式,这是确保我国经济高效运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从经济上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选择。

必须指出,目前我国的增长仍处于外延式阶段,投入多、消耗大、效率低的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我国GDP约占世界的1/30,但能源消耗约占世界11%,水约占14%,钢铁约占25%,煤约占30%;1万美元GDP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6倍,人均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7倍、印度的2倍。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以上。(注:李连仲:“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济日报》2005年2月28日;)这种高消耗、粗放式的经济增长,不但吞噬着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而且严重威胁我们的生存环境。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能源和资源相对贫乏、生态条件相对脆弱的国家来说,这种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的经济增长,显然是难以为继的。转变增长方式,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势在必行。

第一,必须把科技进步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重要途径。世界上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在向后工业化过渡时期,也曾遇到过粗放型增长与环境资源紧张带来的增长质量和增长极限问题,跨过这一道坎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推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这是转变生产方式,缓解和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矛盾的最便捷、最经济也是最可行的途径。科技进步的关键在技术创新。目前,我国不少行业和企业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直接导致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偏弱,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虽然我们已经成为制造业大国,但不少企业充其量还只是跨国公司的加工基地,处于产业链的底端。改变这种状况,一要有创新资金大量投入:政府财政固然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更应成为资金投入的主体。二要有政策支持:尽快建立和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健全技术研究的开发体系,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依靠自身创新技术,打造名牌。三要培养人才:这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

第二,必须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一直在进行,也有进展,如煤电油气在不断优化投资结构,钢铁、汽车和电子信息在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了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市场份额。但从总体上看,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依然艰巨,而且原有的结构性矛盾在市场调节中演化出新的结构失衡,结构问题已是制约我国经济运行质量的主要症结所在。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必须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要大力加强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用先进技术改变改造传统产业,全面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步伐,改善三次产业的比例结构,切实改变我国服务产业落后的局面。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特别要注重促进城乡、地区间的产业协调发展,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地区产业结构,避免产业雷同。必须加强区域协作,推进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产业相互交融,协调发展。

第三,必须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基本战略。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符合内涵型扩大再生产要求的新型经济增长模式,也是能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增长模式。我们应统筹规划,在不同的层面加以全面推进。在企业层面,广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逐步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技术和产品,着力建设绿色工厂、绿色企业。在产业层面,要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形成合理的区域产业结构,通过提高上下游之间的关联度,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链;通过产业结构的调优调高,形成循环发展的产业基础。在园区层面,必须下功夫、花力气,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将同一产业、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集中布点的不科学的做法,改为根据能源多级循环利用的需要安排企业区位的科学方法,将按产业分工集中布局的传统型生产园区,改为按物质闭路循环、资源循环利用原则构建产业聚落的生态园区,使各企业间组成资源共享、副产品共用的大循环圈,让上游企业的废料变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在区域经济层面,要建设循环型的城市和区域,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循环经济整体协调发展。在上述几个层面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尽快制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贴息、贷款政策,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强制性的能源标准。

第四,必须把强化企业管理作为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企业是生产活动的主体,也是实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微观基础。要达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预期目的,必须强化企业管理,大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目前企业管理现状,必须切实加强企业的成本管理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基础管理工作。要加快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公司制企业内部建设,提高专业化、协作化水平。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的意识,在商业目标和环境目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引导企业确立突出核心竞争力、主业和整体优势的发展战略,扭转目前有些企业存在的盲目扩张、盲目多元化发展的倾向。要全面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搞好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成本核算,降低能耗、物耗,要在原料、生产、产品、消费、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控制指标,从而全面提高企业经济增长效率。

二、以国民收入合理分配求和谐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体制转轨过程加快,不仅带来了社会结构、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也带来了收入分配方式和收入水平的深刻变化。实践表明,收入分配方式和收入水平的变化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正面或负面的效应。合理的分配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坚实、更雄厚的物质基础。反之,如果分配不合理会危害和谐社会的构建。收入分配不平等、不公平历来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根源,今天我们正视收入分配中的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意识到合理的收入分配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与所有制结构改革相适应,我国突破了传统的按劳分配方式,而将其他有效的分配方式引入分配过程,确立了劳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收入分配方面的这些改革,无疑充分调动了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有力促进了社会产生力的发展。但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已严峻地摆在社会面前,并已成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挑战。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据国家统计部门资料显示,198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例为2.17∶1;2003年扩大到3.2∶1。如果再加上城镇居民享受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更大。二是区域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据2002年统计,最落后的西部省份人均GDP只有3121元,而最发达的东部省份人均GDP达到15822元,高低相差5倍多。三是阶层收入差距逐渐扩大。据统计,2002年全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组获得了全社会总收入的6.1%,比1995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最高的5%的人群组的收入占社会总收入达20%,比1995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最高的10%人群组获得的收入占全社会总收入的32%,比1995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四是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90年,行业最高与最低人均收入比为1.29∶1,1995年为2.23∶1;1999年为2.49∶1;2002年为6.13∶1。(注:中宣部理论局:《理论热点18题》,学习出版社2004年版;)上述收入过大的不合理差别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是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呈两极分化的发展趋势,势必危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只有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合理分配求和谐,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国民收入一次分配必须贯彻效率原则,但也不能忽略公平。一方面必须继续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引导人们正确看待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认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合理性,认识因能力、条件不同而导致收入分配差异的客观性,特别是充分认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意义和作用。须知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和谐社会发展活力的突出表现就是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和资本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要做到这一点,让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另一方面,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也不能只讲效率,不讲收入分配合理问题。目前市场垄断、贪污腐败、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造成大量非法收入,导致一次分配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企业内部按资与按劳分配量的不合理,职工工资过低,且多年得不到晋升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解决一次分配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以效率为前提,加重公平的分量,规范分配方式,真正让激励性与公平性收入分配确实到位。

第二,国民收入二次分配政府不能放任不管,必须加大调控力度。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这个层面,政府调控责无旁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一般都经历了初期两极分化,到差距缩小,中产阶层群体扩大,逐步形成橄榄形的利益结构。但这是个痛苦而漫长的过程,不是市场自身所能解决的。越是经济落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难度就越大,时间就越长,因而也就越需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根据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切实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调节,不能老是雷声大、雨点小,相关的政策措施必须尽快到位。(一)中央和省、市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对农村的财政转移力度,利用政府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和农村加快发展,尽快摆脱困难。要用足WTO的农业政策,完善配套的政策设计,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努力破解“三农”难题。(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种税种,加大对社会高收入者的调节。如要健全对个人收入的监督,特别是高收入群体的监督,尽快调整个人所得税,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还应及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财产税和特殊消费税,全面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三)对垄断行业产品或劳务价格的形成、资产运作和收入管理,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调控,坚决抑制垄断行业不适当的过高收入。(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要集中解决和提高下列五种人的分配标准,即农村贫困人员的扶贫标准、城市低保人员的低保标准、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标准、特殊困难户的特殊救助标准。

第三,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必须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力量,建立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和机制。如果说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可弥补市场之不足,那么第三次分配则是对第二次分配的补充,是社会互助对政府调控的补充。世界上不少国家对三次分配十分重视,分配的资金量也十分庞大,分配机制也较健全,对社会均富和稳定起了极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三次分配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照顾孤寡老人,帮助残疾人群,保护弱势者,收养孤儿以及帮助失业者、贫困者、行为偏差者。三次分配应讲奉献、讲良心,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社会富裕群体,捐资捐款,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助、慈善业、志愿行动等多种分配组织、分配制度和机制,利用民间组织、民间力量关心、帮助弱势群体,让社会不同群体在良性互动中缩小收入差别。

三、以规范流通秩序促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渐趋完善,流通秩序经多次大的整顿也不断好转,但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还相当多,在某些方面还非常严重,与和谐社会所需要的良好流通秩序落差巨大。其中最为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假冒伪劣相当严重。一些经营者根本不讲经营道德,置客户、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甚至置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疯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恶劣影响。如假农资坑农,导致农作物减产以至绝收,使农民遭受重大损失,2004年仅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查获的假农资就达22亿元,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投诉上升了10.7%,情况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注:徐京跃等:“假农资吞噬22亿元惠农资金”,《经济日报》2005年3月18日;)在消费品中,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问题最为严重,劣质奶粉、假酒、不合格药品和化妆品造成伤害事件的报道经常见诸媒体。二是诚信缺失相当严重。其表现包括市场上的欺诈行为还时有所见,典型的象虚假的药品、营养保健品、医疗广告,用托儿诱骗消费者,以及商品促销、推销时的夸大宣传介绍;经营中的失信现象还时有发生,前些年的三角债、多角债虽已从总体上得到治理,但恶意拖欠、无奈拖欠的情况仍并非个别,甚至由于失信成本偏低有人将不守信用作为一种竞争手段;交易中的不公平交易还时有所闻,突出的如购房等交易中遭遇到的不合理的格式合同。三是地方保护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地方在市场上人为设置障碍,限制、禁止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阻碍商品的正常流通;一些地方在处理经济纠纷时无原则偏袒本地当事人,甚至影响、干预司法、仲裁机关的工作,破坏了市场的正常、有序运行。

通过规范流通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可以多管齐下,采用多种对策措施,如完善市场体系,消除市场垄断,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平等竞争,搞好诚信建设等。这里关键在于加强市场诚信建设。

第一,要加强市场诚信的法制建设。一方面,要加快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诚信交易的相关法律规范建设。目前相关法律如《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虽已出台,但还不够健全,社会征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还是空白,现有法律规范也存在疏漏、惩处力度过小,甚至相互抵触和矛盾等情况,现实中也常出现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尴尬局面,迫切需要对其进行增补、修改和完善。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流通秩序的维护离不开监督管理,尤其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市场机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尽快扩充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卓有成效地开展好监管执法工作。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背信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那些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例更要迅速、严厉查处。面对破坏流通秩序现象相当普遍的情况,要发动广大群众一起打击违法违规和失信的行为。

第二,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是规范流通秩序、促进公平交易的重要体制保障,它至少包括社会信用的征信体系、传播发布体系、监督奖惩体系等部分,涵盖企业及单位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等各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还很不健全,真正合格的社会信用等级评定、征集等信用中介机构十分缺乏,能够提供的征信服务十分有限、质量也很难保证,各个经济和社会主体的诚信度难以给出一个客观、统一的评价;社会信用信息的发布传播渠道也存在严重问题,信用信息传播不畅、覆盖面十分狭窄,虚假信息、不实广告充斥各种媒体,受众难辨真伪。因此,要从大力发展客观、公正、负责的征信服务业做起,尽快建立起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强制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社会征信体系;要以客观、公正为基本准则,规范社会诚信信息传播发布行业,并在此基础上加快这一行业的发展,形成开放性、网络化、全覆盖、规范化的诚信信息传播发布体系,将社会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要尽快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权威的社会诚信监督奖惩体系,对诚信守法者在经济利益、经营条件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好处,对违规失信者给予相应的惩罚,尤其在现阶段要强调加大对欺诈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情节严重者要毫不留情地将其逐出市场,并追究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第三,要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诚信文化是规范流通秩序、建设诚信社会的深层次基础,打好这个基础,流通秩序规范、诚信社会建设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忽略这个基础,流通秩序的整顿就会困难得多。诚信文化建设首先要靠宣传教育,要采用各种可以采用的手段、方法和途径,特别要注意采用人们容易和乐于接受的方法,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信为本、诚信光荣的理念,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增强人们维护诚信的能力。诚信文化建设还要靠强化奖惩激励机制来推进,通过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法律规范和其他游戏规则,褒扬诚实守信行为、惩处失信欺诈行为,形成促进诚实守信、规避违规失信的社会法制环境和社会道德氛围。

四、以科学消费保和谐

发展和谐经济不能不重视消费问题,和谐经济需要有和谐的消费方式。和谐的消费方式也即科学的消费方式,是指符合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消费方式。科学的消费方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瓶颈,且力度正逐步增强。早在20世纪60、70年代,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就已引起人们的重视。近些年来,局部的和全球性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危机频频发生,警告人们必须重视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来说,经济发展对资源越来越大的需求与资源日益短缺的矛盾,以及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与世界各国相比是十分突出的。

考察我国目前的消费情况,可以发现,我国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消费强度偏低,2003年消费率仅为55.5%,2006年更会降到53.6%的低点,(注:陈芳、丛峰:“消费率降至建国来最低”,《经济日报》2005年3月11日;)比国际上一般水平低15—25个百分点;其中的关键是居民消费率偏低,只有43.4%,而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居民消费率应该在61%左右,(注:薄熙来:“居民消费为什么要进一步扩大”,《经济日报》2004年12月20日;)我国仅相当于国际普遍水平的71%,从而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和速度损失。消费结构欠合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政府消费比重偏高,压低了居民消费比重,资料显示,1990—2003年间,我国政府消费年均增速比居民消费年均增速高出1.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不断下降,2003年约为78.2%,⑤对最终消费目的的实现带来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居民消费结构不合理,消费结构升级缓慢,城市中的中低收入阶层和大量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还停留在主要解决温饱的较低层次。居民消费结构层次偏低,不仅不利于拉升经济结构,拉动经济增长,还直接影响到居民消费满意度的提高。此外,消费中的浪费现象相当严重,造成对资源的过多索取;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破坏日趋严重,如生活污水已成为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对生态平衡形成巨大压力。这些问题的存在,显然会给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重重障碍。倡导科学消费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第一要鼓励适度消费。所谓适度消费,就是消费既要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又要与社会物质、精神产品供应能力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还要与经济增长的需求相适应。我国消费强度偏低的问题,必须鼓励适度消费。一是实行鼓励适度消费的政策。要对消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各种不合时宜的限制正当消费的政策和规定,出台和完善方便、支持人们进行适度消费、促进消费升级的政策、办法,倡导适度消费的科学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二是积极调整收入结构。其重点有二:一方面要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此外,还要注意调节和平衡地区收入结构。三是努力改善收入预期。加快收入分配政策升级,由居民低收入分配政策向中高收入分配政策转轨过渡,逐步与国际收入水平接轨,形成全社会的收入持续增长预期;实行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提高社会劳动力资源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利用程度,提高劳动者的收入预期;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教育等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形成良性的收入支出预期。

第二要促进合理消费。从消费主体结构看,要相对压缩政府消费,提高居民消费比重。因此,政府消费要在正常履行公共职能的前提下取消铺张、杜绝浪费、治理腐败、实行紧缩;居民消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增速、提高占比,使尽可能多的社会财富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享用。从消费内容结构看,要改变畸形消费局面,提高居民消费效用。虽然近些年来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人们的实际感受却与此差距颇大。由于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的混乱无序、透明度差,由于许多地方房价的急剧攀升,迫使消费者不得不在这些方面大量开销,以致压缩其他必要消费,形成几乎带有强制性的畸形消费现象,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满意度。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医疗宰患者的治理力度,抑制房价恶性上涨,打击和取缔其他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强迫消费者消费的做法,引导、支持、帮助消费者在自己支付能力范围内合理调整消费结构,取得最满意的消费效果。从消费档次结构看,要促进消费档次升级,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开始进入以发展性消费为主的消费升级阶段;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已达13.62万亿元,积聚起可观的推动消费升级的购买手段(注:赵晓强:“2月份居民储蓄存款增加5654亿元”,《经济日报》2005年3月11日。);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要求实现消费升级的目标。我们要有意识地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积极扩大居民住房和汽车消费、通讯和信息消费、教育和文化娱乐消费,以及其他消费等,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要推行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有两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指消费对象是绿色的或者安全的,消费有益于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二是指消费行为是环保的,人们在与环境友好理念的影响下进行消费,要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至少不至于恶化资源供求关系和生态环境。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的今天,推行绿色消费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为此一要注重安全消费。消费过程中危及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隐患来自许多方面,目前最为突出的是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化妆品、药品、装修装潢材料的安全问题,此外,其他商品的制假售假也常常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构成威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严肃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宣传普及有关安全消费的知识,提供简便易行的辨别、检测方法和设施手段,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就消费者而言,更要自觉拒绝低价等诱惑,将安全、有益放在消费活动的第一位。二要提倡减量消费。一方面,在鼓励适度消费的同时,要倡导节约消费,在不影响消费满足程度的条件下尽量减少消费量。为减少资源消耗量,促进生产、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放弃传统消费大量消耗资源、追求最大限度物欲满足的奢靡倾向和极端做法,转而强调节约消费以谋求足够程度的满足和多方面的满足。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大力倡导循环消费,尽量减少消费过程中废弃物的排放量。通过减少浪费、物品的循环式消费及废弃物的再消费,以及消费排泄物的集中处理,尽量减少消费过程的废弃物排放量,尽可能减轻消费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和干扰。

五、以深化改革谋和谐

以上我们从社会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等几个环节,分别讨论了各个环节的运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我们又会发现,在社会生产、分配等多个环节上暴露的影响社会再生产顺畅运行,阻碍和谐社会建设的诸多矛盾的总根子均在体制。正是由于存在着种种体制性障碍,深刻地影响了再生产过程中增长方式的转变,影响了统一、开放和竞争的市场体系的建立,影响了国民收入公平、合理的分配。因此,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彻底革除现行体制的种种弊端,建立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再生产运行机制,才能适应社会和谐的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一步步向前推进。当前,必须深化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体制基础:

第一,深化政府宏观调控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调控,必须着力推进宏观调控的制度创新。在实施赶超战略,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等方面,政府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具体方式上,必须坚决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直接干预、大包大揽的做法,转为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的税收、国债、折旧率、利率、汇率等经济机制来引导各生产要素的流向、流量,矫正市场主体的非理性行为。要认真总结以往宏观调控中的经验和教训,深入分析宏观调控中仍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经济预测与规划、政策研究与方案设计、决策程序与责任制度、机构合理性与提高效能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体制改革和完善,离不开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调控人员知识能力素质的提高,这些都需要有相关的制度创新来统领,如政府公共信息披露制度、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政府项目可行性论证制度、在职人员考核制度等,都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第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投资主体资金的筹集,投资决策的运作,投资权限和职责的划分,投资调控的方式和手段,这些方面投资体制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社会再生产的运行以及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联系实际分析,我国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地区、部门、产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或多或少与投资活动相关,进而又与投资体制相关。可以说,投资体制决定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资源配置的方向、重点和配置的效果,也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因此,投资体制改革是市场化改革的重点所在,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经济的重点所在。投资体制改革包括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方面来说,必须规范政府投资的范围和行为,规范审批项目的制度和机制。对于需要利用财政投资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审批管理办法;对不需要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但项目建设涉及国家安全、重要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的,可实行核准管理办法;对其他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采取登记备案办法。从微观方面说,应突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健全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投资运行机制,确保企业能依法能动地进行投资活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第三,深化垄断行业的改革。加快垄断行业改革的必要性,一方面固然源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垄断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门,不能一直游离于市场之外,这样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不完整的,充其量只能是半个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则来自垄断行业改革滞后对改革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正是因为垄断行业改革迟迟不到位,垄断性企业的低效和职工的高收入,不但影响和制约了整个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和国有企业转轨目标的实现,而且现已成了经济增长的瓶颈,成了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之一。垄断性行业的改革,与其他领域国有企业改革一样,必须解决政企不分、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高负债、冗员、社会保障不足、企业办社会等诸多难题。对此要吸收国企改革中的许多经验教训,根据垄断行业的特点,按照有进有退、股权多元化、治理结构公司化改造等原则,选择合理的运营模式,打破行政性垄断,引入新的投资者,既可直接办企业,也可投资入股。同时建立新的监管体制,规范和保持合理的竞争与合作秩序。

第四,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不仅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平衡机制,而且也是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面对现代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态势,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能有效避免弱势群体的扩大和需求萎缩,并在调节市场竞争中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发挥重要作用。社会保障虽然以弱势群体为保障对象,但就其增进人的平等、维护社会公正、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功能来说,这种功能实际上保障了社会和谐。因此,必须把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来抓。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应做到三个转变:一是服务目标上从注重单位向注重保障对象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覆盖社会全体成员的保障体系。二是保障体系的建设要向企业、事业和机关一体化转变。目前企业的保障是市场经济的,机关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的,两种体制并存,影响劳动力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流动,弊端十分明显,必须尽快在体制上由双轨向单轨转变。三是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从注重城镇向城乡统筹转变。应按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失时机地将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提到议事日程,统筹城乡保障体系建设。

第五,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深化改革的内容多、任务重,而在多项改革中,搞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则是关键,必须把政府改革作为改革的中心和重点,放在优先位置抓。政府是经济体制运转的主导性力量,处于核心地位,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均需要政府发挥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理应首先要搞好政府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现实的基础前提是首先推进政府改革,实现政府转型,这是一项事关我国改革能否深化,能否攻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着力抓好政府自身改革,重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基本思路是由经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政府转变,使政府真正成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经济社会环境的创造者、人民权利的维护者。为此,首先必须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改变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这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完善运行机制,包括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靠制度机制来保证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协调一致和高效运行。其次要继续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在科学规范部门职能的基础上,按综合职能设置机构,切实解决好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问题。再次要进一步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深化财税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弱化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体制基础,切实改变中央政府谋发展、地方政府搞建设的局面。

(执笔者姜作培为中共南通市委党校经济学教授;丁宪浩为该校科研处长、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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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学分析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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