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政府对康藏纠纷的定性分析及解决措施_国民政府论文

南京政府对康藏纠纷的定性分析及解决措施_国民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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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4)02-0033-07

1930年6月,西康甘孜县大金寺(又译为达结寺、达金寺等)与白利村(也译为白日寺、白茹寺等)因争夺庙产而发生纠纷,进而引起川康边防军与援助大金寺的藏军之间的武装冲突,第三次康藏纠纷爆发。在这次纠纷中,康藏双方有过数次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且各执一词,互相指责,经国民政府从中反复调解,康藏双方多次交涉,直至1940年才宣告结束。这场纷争持续时间长,事件纷繁复杂,对南京国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系的走向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学术界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多见于一些专著中的论述。(注:牙含章《达赖喇嘛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黄奋生《藏族史略》,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李铁铮《西藏历史上的法律地位》,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杨公素《中国反对外国侵略干涉西藏地方斗争史》,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版。)本文试图就南京国民政府对康藏纠纷的定性与解决措施、英印政府的态度以及这一事件对国民政府接管西藏的影响等方面作初步探讨。

辛亥革命之后近20年里,康藏之间发生了三次大规模的冲突,这既是清末以来王权衰落、传统的边疆民族政策受到挑战,从而失去了控制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西方殖民者为了达到侵略中国的目的,在边疆民族地区煽动民族分裂的产物。

中国封建统治者向来奉行“重核心,轻边陲”的政策,“视边疆为戍地,是犯罪人充军的地方,边疆官吏,是内地用不着的”,[1]采用怀柔与武力征服的办法来稳定边疆,民族之间没有平等可言。一旦中国出现政局动荡,边疆少数民族或者内侵,或者宣布脱离中央政府。1929年3月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接见国民政府派往西藏的“女钦差”刘曼卿时说:“过去中国均漠视西藏,弃如石田。”[2](P118)事实的确如此,清朝的驻藏大臣前后有100多员,大多是平庸无能或失意革职之辈,到任后不是等待转回北京,就是与西藏地方官员勾结,贪污受贿。到了清末,中国传统的一元化专制政体出现了全面危机,社会动荡不安,帝国主义也乘机入侵我国的边疆地区,清王朝在边疆民族问题上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19世纪末,英国在两次武装入侵西藏得手后,改变了用武力征服西藏的政策,打着“不干涉”的旗号,对藏注重经济渗透,在西藏实行政治分化,制造和扩大汉藏矛盾,大力扶植亲英势力,企图将中国在西藏的主权排除出去,使西藏变成一个受英国控制的、介于中国与英印政府之间的缓冲国。驻亚东的英国商务委员麦克唐纳就承认说,每当汉藏发生争执时,他总是乘机挑拨汉藏关系。[3](P36)为了抵御英国殖民者对西藏的入侵,清政府在西藏实行了“新政”,其措施对于维护中央在西藏的主权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无论是张荫棠还是赵尔丰的“新政”都打下了大汉族主义的烙印,他们推行的“以夏变夷”政策,是强迫藏人放弃自己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及宗教信仰。1910年,清政府又错误地革去了达赖的封号,达赖被迫转而亲英。后来达赖向中央政府的代表解释说:“余亲英非出本身,因钦差逼迫过甚,不得已而为之”[4](P207)清王朝这些做法使汉藏民族间的互聚力削弱,民族隔阂加深,也为西藏上层少数分裂势力和英印殖民者制造民族分裂提供了口实,这是导致汉藏多年来冲突不断的根本原因。辛亥革命爆发后,全国各地纷纷宣布脱离清政府的统治,西藏地方政府趁机驱逐汉官,击败汉军,摆脱了清朝的控制。随后藏军又大举进攻西康,被四川都督尹昌衡击退,是为第一次康藏纠纷。

民国成立后,地方割据势力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中国社会在一片混乱中无序地演进。川康是全国最混乱的地区之一,“百数十县,悉为军人所分据,此疆彼界,不能统一。”[5](P428)这种政局也加剧了汉藏民族间的矛盾。达赖曾对刘曼卿说:“至于西康事件,请转告政府,勿遣暴厉军人,重苦吾民,可派一清廉文官接收,吾随时可以撤回驻军。”[2](P119)本文所涉及的大金寺,是西康北部甘孜县的一个黄教大寺,“因近世汉官贪污无理……该寺轻汉官而侮辱汉官”,并转而依附西藏地方,“寺内黄金如山,枪械甚备,汉官过寺,皆须下马,否则群僧争以土石击之。出关汉人,以此为戒,惟恐误干僧怒,至受奇辱。”[5](P456)汉藏民族间稍有争执,即可酿成巨大冲突。事实上,第二、三次康藏纠纷都是由小事引起的。1917年,驻内乌齐的藏兵越界割草,被西康驻军捕杀,藏兵遂大举进攻,康军丧师失地,藏军“共陷县十有二。”[6](P307)最后由英国驻宁静使馆副领事台克满出面“调停”,缔结了停战协定。

1930年6月,第三次康藏纠纷爆发。大金寺与白利村,都属甘孜县管辖,白利土司的家庙为亚拉寺,其住持为亚拉活佛。当地政务由白利土司与亚拉活佛共管,时有权力之争。1927年白利土司去世,其女继任。此后双方矛盾日益尖锐,亚拉活佛遂于1930年初迁往大金寺,并将此前白利土司拨给其服役的15户人家一起转给大金寺。这件事引起了白利土司和民众的强烈反对,大金寺派人将白利村大肆焚掠,事态扩大。甘孜知县韩又奇不仅没有处理,反而请派康军来甘防范,此举引起了大金寺的疑虑。大金寺即“派人撵金入藏,籍保护佛教为词,运动达赖左右”。[5](P492)达赖认为,大金寺“素系恭顺,倚若长城”,[5](P44)决定支持大金寺快枪300支,派得墨代本(相当于团长)兼程前进,并下令在全藏征兵。这时康军也集合了约2,000名士兵与大金寺交战,康军初战告捷。于是,局部纠纷演变成为康藏战争。

康藏纠纷发生后,国民政府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建国大纲为准绳,依据国民党“三大”的精神来处理康藏纠纷。

1929年3月,国民党召开“三大”。大会通过的《蒙藏与新疆问题决议案》指出:“本党致力于国民革命,既以实现三民主义为唯一目的,则吾人对于蒙古、西藏及新疆边省,舍实行三民主义外实无第二要求。虽此数地人民之方言习俗与他省不同,在国家行政上稍呈特殊之形式,然在历史上地理上及国民经济上则固同中华民族之一部,而皆受帝国主义压迫之地位者也。……今幸军阀之恶势力已被摧毁,中国境内之民族,应以互相亲爱,一致团结于三民主义之下,为达到完全排除外来帝国主义目的之唯一途径。诚以本党之三民主义,于民族主义上,乃求汉、满、蒙、回、藏人民密切的团结,成一强固有力之国族,对外争国际平等之地位。”[7](P646)从中可以看出,国民党政府要求蒙古、西藏和新疆各族在三民主义旗帜下共谋进步与发展,以建立一个拥有强大凝聚力的“国族”。

南京国民政府根据上述决议,将康藏纠纷定性为国内地方性的冲突事件,与内地各地方实力派之间的战争相同。因此国民政府反对外国插手和干涉康藏纠纷,以免事态扩大和复杂化。

康藏冲突发生后,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马福祥和继任的石青阳、黄慕松等人都认为是地方性冲突事件。石青阳于1932年6月在《致西藏全体代表书》中说:“中华民国以五族合组而成,西藏乃五族之一,一切平等,从无歧视……康藏事件,本系节外之枝,最大只能认为兄弟阋墙,平心静气,决易和平了结。”[8]一些地方实力派如马麟、刘文辉等认为:“西藏系中国领土,藏人为中国国民”,康藏纠纷系“内部鹬蚌之争”。[5](P298)达赖喇嘛也同样认为,康藏“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倘武力相持,藏军素彪悍,吾无法制止其冲突,兄弟阋墙,甚为不值”。[2](P119)说明从中央到地方对康藏纠纷的定性分析是一致的。

但在康藏纠纷中,英印殖民当局在暗中插手,他们希望扩大康藏纠纷,转而以“调停人”的姿态出现,坐收渔翁之利。据《西藏史地大纲》记载:“此次达赖内犯,所有战具,皆系印度孟买兵工厂所制,且前线复有英人为之指挥。”[9](P284)1931年8月,英国殖民者派驻哲孟雄的行政官员前往拉萨,策划藏军向青海玉树进攻,企图将康藏纠纷扩大为青海与西藏的冲突,挑起回藏间的矛盾。1932年3月,藏军4,000余人开始向青海南部发起猛攻,占领了大、小苏莽地区。对此日本驻中国南京大使馆的武官曾说:“从所有可得到的新闻来判断,目前西藏正得到英国支持试图扩展其势力范围。”[10](P244)

针对英国对中国内部事务的干涉,国民政府采取了强硬的态度。蒋介石在1932年12月两次致电达赖喇嘛说:“汉藏问题纯属内部事务,现为国民政府时期,绝不允他人插手干涉”,又说:“汉藏早为一家……凡属内部事务,依旧秉公解决,岂允外人插手,吾一向主张内部事务不允外人参与,对此达赖喇嘛熟知。”[11](P2582)这两封电文既是警告英印当局不要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也是在告诫西藏地方政府不要引狼入室。同时,国民政府外交部还向英国提出了抗议,要求英国“阻止售械于西藏”。英国则声称:“中国政府如欲英政府出面斡旋,如划定疆界等事,俾战事可停,英方颇愿担任。”国民政府外交部拒绝说:“此系中国内政问题,应由中国自由裁定,不必第三者从中斡旋。”当青、康两军击败藏军、藏军退至金沙江后,英国驻华代办于1932年10月17日赴国民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议,声称康、青军队准备会攻属于外藏的昌都,违背了民国3年签订的《西姆拉条约》之规定,并威胁说:“如康藏纠纷不能和平解决,必发生严重之结果。”国民政府外交部反驳说,中国在《西姆拉条约》上“未经签字,自不能发生效力”。[5](P303)

国民政府对康藏纠纷的定性和反对英国干涉康藏纠纷的做法是正确的。它否定了西方殖民者散布的“民国以来西藏就是独立的”这一谬论,有效地抑制了列强的公开干预,对康藏纠纷的解决、防止西藏局势的恶化起了一定的作用。

概括而言,康藏纠纷的症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西藏与西康的划界问题,二是九世班禅的返藏问题,这也是国民政府解决西藏问题的两大障碍。国民政府也深知此事,马福祥曾说:“目下西藏问题之结症已集中于康藏划界及班禅回藏两点,必于此两点加以注意。”[5](P214)南京政府根据对西藏的政策定位和对康藏纠纷的定性,制定了解决康藏纠纷的政策和措施,具体可归结为:将解决康藏纠纷与恢复对藏主权、巩固西部边防的最终目标结合起来,在自身实力不足的情况下,依照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胜过武力”的原则,[12](P16)力争用和平方式迅速解决纠纷;在西藏地方承认中央对藏拥有主权的前提下,在康藏划界等问题上可以做出让步。这一方针是根据当时中国的国力和国民政府所处的内外环境而制定的,其着眼点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值得肯定。国民政府解决康藏纠纷的过程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从康藏纠纷爆发至1933年12月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时为第一阶段。其间康藏双方除互相指责外,都希望中央出面调解,南京国民政府遂于1931年3月派蒙藏委员会委员唐柯三及技术专家刘赞廷等前往甘孜调解康藏纠纷。但国民政府与藏方在解决纠纷的程序和方式上发生了严重分歧。国民政府主张“先行解决达白事件,其以前康藏纠纷,当另案商办”,[5](P160)藏方则不然,“达赖移其目标于康藏界限问题,即经申述历次康藏界限交涉情形,绘具详图。”[5)(P162)为此在唐柯三到达甘孜前夕,藏方令几千名藏军大举进攻,占领甘孜和瞻化,俘虏了瞻化县县长张楷等30余人。唐柯三要求藏军先退出甘孜和瞻化等地,并批评藏方“将达白事件与康藏界限作为一谈,是采取抱薪救火之策”,[5](P166)然而藏方坚持不撤兵,对磋商持消极态度,其目的是要解决康藏划界问题,双方僵持不下。唐柯三与刘文辉致电中央,主张由刘文辉用武力解决康藏纠纷,但国民政府拒绝了唐、刘的要求。“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本着“宁肯对内让步,不愿对外屈服”的原则,[13]表示愿意做出牺牲,以期和平解决纠纷,催促唐柯三与藏方谈判。1931年11月唐柯三与藏方代表琼让达成了解决大白事件八项条件,主要内容有甘瞻暂由藏军驻守、大白事件由琼让办理、双方在前方各驻兵二百、释放被俘汉军等。[5](P221-222)协议签订后,遭到了刘文辉和川康民众的强烈反对,西藏地方政府也拒绝退还穹霞、朱倭两地。该协议无法实施,唐柯三被国民政府召回,调停失败。

唐柯三调停失败之际,正值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之时,此后“国民政府每走一步就被投上日本威胁的阴影。对西藏的任何一个计划……即为抵抗日本的进一步侵略作准备”。[10](P165)国民政府对解决康藏纠纷已感到力不从心。但藏方则利用日本入侵中国之机,态度变得强硬起来。达赖在1932年初发布的《告全藏官民书》中声称:“今我之西藏立场政策,应与相邻之中英两大国力求亲善,而对于附近地方(指青海、西康、不丹、尼泊尔等处),当以雄厚之兵力压制其反动”[5](P316)这说明西藏地方政府为了夺取青、康部分地区,决心同西康、青海作长期较量。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于1932年春命令川康边防军总指挥刘文辉全权处理康藏纠纷。这意味着国民政府在无力西顾的情况下,为了巩固西部边防,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刘文辉很可能采取的使用武力去收复失地的作法。达赖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极力反对,指出“汉番和好之念恐难就绪”。[5](P258)

刘文辉是近代四川军阀史上一位颇有影响力的人物。自1928年底以来,他就一直与刘湘争夺四川的军政大权。刘文辉打算以西康为根据地,与刘湘抗衡。但康藏纠纷发生后,刘文辉的后方基地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影响了他与刘湘在四川的争夺,因此他决定收回被藏军占领的西康各县。当藏军进攻青海后,青海马步芳部对藏军进行了反击作战,在收复失地后,南进到西康北部。这时刘文辉与马步芳联合起来进攻西康的藏军,不仅收复了甘孜、瞻化,而且还将在第二次康藏纠纷中被藏军攻占的德格、石渠、邓柯等县收回,藏军重镇昌都也受到了威胁。达赖看到藏军接连溃败,藏民因连年战争不堪重负,决定再次请求国民政府调解,刘文辉也因为与刘湘等四川军阀的大混战迫在眉睫,急于了结这场纠纷,以全力应付川局。于是康藏双方开始会谈,1932年10月签订了《冈拖和约》。主要内容有:“(一)汉藏双方接受议和协议,弃嫌修好,所有汉藏历史悬案,听候中央暨达赖佛解决;(二)汉藏以金沙江上下游东岸为最前防线,双方军队不得再进越前方一步;(三)(康藏双方)各将先头部队撤退;(四)自停战撤兵日起,双方交通恢复原状,商民往来无阻。”[11](P2588)但协议签订后,西藏地方政府乘刘文辉与川军混战之机,多次进攻西康,希望重新夺回被康军收回的金沙江东岸的那部分地区。直至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康藏局势才暂时趋向缓和。

从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到1940年初国民政府安置大金寺喇嘛,是解决纠纷的第二阶段。在此期间,由于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教大权失去了重心,国民政府担心西藏局势出现逆转,害怕西藏被英印当局控制。同时,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向关内进攻,威胁华北,形势逼迫国民政府开始重视西部边防和中西部地区的开发与建设,于是边疆、边政、边防问题成为国民政府上下关注的焦点。在国民党“五大”所通过的宣言中,提出了“重边政、弘教化,以固国族而成统一”的主张。[14](P487)国民政府选定以四川作为抗战的后方基地以后,西藏的国防地位更加重要,历史上曾有“有西藏则四川存,无西藏则四川亡;四川存则中国安,四川亡则中国危”之说。[15]因此,国民政府力图尽快解决纠纷,以便恢复对藏主权,稳定西部边陲。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民政府一方面与藏方商讨康藏划界问题,力促班禅回藏,以加速纠纷的解决,加快西康建省,另一方面,就解决大金、白利冲突的具体方案同藏方商讨,安置大金喇嘛,消除大金、白利的敌对情绪。

如前所述,康藏划界问题是康藏纠纷乃至整个西藏问题的核心所在。从历史上看,康藏界线在明代以前,无从考证。自明代起至清雍正4年,双方以努卜拉岭为界;自雍正4年至光绪34年,双方以金沙江与澜沧江之分水岭宁静山脉为界;光绪34年至民国元年,则以丹达山为界;此后至民国7年,双方又以瓦合山为界;民国7年至民国19年,双方以绒坝岔为界。由此可见康藏界线变动频繁,其复杂性可想而知。西藏亲英分裂势力心目中的西藏界线是要求将西康西部和青海南部划归西藏。南京国民政府为此曾多次开会讨论这一棘手的问题,如1934年2月,国民政府对康藏划界问题曾做出如下决定:西康划界纠纷,如藏方承认中央对藏有主权,对外交涉秉承中央命令办理,仍照藏方意见,亦无不可。[16]1934年5月,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受命赴藏代表国民政府举行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册封与致祭典礼,途经西康时,刘文辉向黄慕松提出康藏划界的两项办法,他说:“就康藏界限沿革论,当以丹达山为界,其次以形势论,西康区域,至少当展至昌都以西,但就现在事实推究,藏果归诚中央,则本五族一家之义……拟得两项基准:(一)照前清边藏定案,凡呼图克图所管之地,皆以界藏”,“凡土司所属之地,皆以归康”,“如此则盐井、江卡、三岩、白玉、同普、德格、邓柯、石渠各县,应照原有辖境,归之于康。(二)暂依冈拖和约。”[17]但藏方不同意上述康藏划界的意见,不久藏军再次向德格、邓柯等地发动了新的进攻。

黄慕松在拉萨举行了隆重的册封、致祭第十三世达赖典礼之后,也开始同西藏地方政府商谈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准备同藏方商谈康藏划界问题。国民政府行政院曾指令黄慕松说:“至于康藏界务之解决,至少须与中藏关系之恢复同时进行,而且所谓中藏关系之恢复,又绝非空言合作便能了事,必须具备条件见之实行。”[18](P227)黄慕松以此作为与藏方商讨的方针,主张先讨论恢复中央对西藏的主权问题,然后谈及康藏划界问题。但藏方先是对中央恢复对藏主权问题避而不谈,之后又向黄慕松提出四点要求,即:“(一)以五族共和民国不适合西藏政教制度,表示不能合作:(二)西藏为自主之国,不愿汉政府干涉,不能设官驻兵;(三)让与瞻化、德格及霍尔五属,并俄洛撤退汉兵;(四)中藏为檀越关系(即施主关系)。”[18](P229)黄慕松见藏方以“西藏国”自称,要恢复中央对藏主权的难度较大,也就没有同藏方进一步商谈康藏划界问题。在黄慕松离藏前夕,藏方虽承认“对外西藏为中国领土”,[18](P295)但仍与国民政府的对藏政策差距较大。由于藏方对国民政府恢复对藏主权的方针持消极态度,加之中日战争日益迫近,中央与西藏地方再也没有坐下来讨论康藏划界问题,康藏双方仍以金沙江为界。

九世班禅由于与前藏不和,于1923年11月逃往内地,寻求中央政府的支持。第十三世达赖圆寂后,为了稳定西藏局势,解决康藏纠纷,国民政府积极筹划班禅返藏。西藏地方僧俗民众也于1934年5月致电国民政府,要求中央“早日明令班佛回藏,以维藏局”。[6](P337)1935年6月,国民政府发布密令,决定拨款100万元,特派专使和300人的卫队护送班禅回藏。但是英国对于国民政府致力于恢复对藏主权深感不安。1934年新任印度政府外交部副部长的卡罗放弃了英国自西姆拉会议之后曾一度对西藏采取的所谓“不干涉”政策,重新制定了侵略西藏的计划,认为英印政府要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中国目前所面临的内外交困的不利局面,抢在中国人之前,扩大在西藏的影响力。[19]在这一方针指导下,英国为了防止出现因班禅返藏而导致国民政府恢复对藏主权的不利局面,挟持西藏地方政府从中阻挠,并宣称不惜使用武力来抗拒国民政府的护送队伍。不久全面抗战爆发,国民政府害怕同英国发生正面冲突,蒋介石于1937年8月19日发布命令说:“抗战期间,班禅应暂缓入藏。”[20](P452)九世班禅返藏受阻。1937年12月,九世班禅在青海玉树忧愤圆寂。

西康于清末建省,但地方组织不健全。民国成立以来,先后由川边镇守使和西康屯垦使署取代。国民政府建立后,由川康边防总指挥部和其下属的西康政务委员会负责西康的军事和行政事务。1929年,国民党“三大”决定在西康建省,由行政院着手规划,但进展缓慢。康藏纠纷发生后,国民政府看到解决纠纷的难度较大,决定加快西康建省的步伐。1932年9月国民政府参谋本部会同外交部、军政部、蒙藏委员会及川康滇等处的官员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康藏纠纷和巩固西部边防问题,形成了一些决议。其中一条就是“呈请国府,迅速筹办西康建省”。[21]1935年,国民政府设立“西康建省筹备委员会”,直辖于行政院,任命刘文辉等7人为委员。经过几年的筹备,到1939年1月1日,西康省政府正式建立。这对于推动康藏和解,巩固以四川为中心的大西南起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引发康藏纠纷的导火线——大金与白利纠纷案的解决也在同时进行。大金寺在战争中被毁,原有喇嘛分别逃往各处,大多进入西藏充当藏军。为了安置大金寺僧,1933年11月,蒙藏委员会第159次常会决定恢复大金寺,令西藏驻京办事处调查大金寺的现状。次年3月,蒙藏委员会向行政院就恢复大金寺提出了5项办法,主要有:大金寺应予保存;大金寺原有喇嘛如能悔过自新,准许返回原籍,该寺庙产一律发还;寺内的枪械以自卫为原则;该寺公推德高望重的僧人为执事,并取得当地军政长官的同意。[5](P355-356)依据上述规定,康藏双方代表开始了谈判。不久藏方代表率大金寺喇嘛到达甘孜,但大金喇嘛在途中抢劫陕甘商人,还焚烧了邓柯县政府,康藏双方的关系再度紧张,安置大金寺僧的工作几乎中断。在国民政府的调解下,康藏双方继续谈判,1935年初在德格达成了“川康边防总部与西藏协定安置良善大金僧规约”8条。其中规定:(一)大金寺庙大殿,川康边防总指挥部已发愿广为倡捐;(二)大金寺原有土地一律发还,仍旧照章纳税;(三)大金寺所抢甘陕商人货物及所杀商人,由藏方负贵追赃,并赔偿命价;(四)大金寺所有枪弹一概上缴入库,并由当地官府加封派兵看守;(五)大金良善僧回籍后,应谨守黄教清规;(六)大金良善僧回籍时须具呈永不滋事之保证书;(七)大金寺委任堪布一员,经川康边防总部同意后,由西藏委任,堪布只管寺中事务;(八)大金寺僧烧毁邓柯县府,击毙官兵及无辜人民所受损失,由大金寺僧赔偿。[5](P386-387)上述八条,消除了康藏再起纠纷的可能性,也符合大金寺僧的愿望,但还没有涉及更具体的执行办法。如大金寺的枪械如何封存,如何修寺及赔偿商人等。1936年初,大金寺派代表亚鲁大阶等人到南京,要求中央派员召集康藏双方及大金、白利等代表商讨安置大金寺僧的问题,并请求政府拨款建寺、暂免差粮。国民政府对此颇为重视,令财政部拨款2万元,指定由刘文辉负责修建大金寺及安置大金寺僧。抗战爆发后,藏方表示拥护祖国抗战,同时第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于青海已成事实,于是藏方提出愿同中央一道彻底解决大金寺案。随后康藏双方在德格进一步商讨解决大金寺悬案的具体办法,双方以前述8条为基础,历经40天谈判,于1938年12月达成了“安置良善大金僧规约详细办法”7条,次年1月2日双方正式签字生效。主要内容为:(一)修复大金寺,由甘孜县府代雇民工150名,民工工资由寺按月每人给藏洋11元;(二)大金赔偿商人损失700平,其中康藏赔偿380平,大金赔偿320平;(三)藏方发给大金寺枪弹,由藏方收回,大金寺留枪30支,以保护经商之用,余下枪弹由甘孜县府加以封存;(四)大金寺僧烧毁邓柯县府,应赔偿100平,大金只赔25平,余下由康藏双方负责。[5](P407-409)至1940年夏,大金寺的修复和僧侣的安置工作,以及各类赔偿事宜全部宣告结束。驻守在金沙江西岸的藏军,也大部分撤回昌都。到国民政府垮台时,康藏双方再没有发生大的纠纷。

康藏纠纷由大白事件引起,进而牵涉到历史上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大金、白利事件虽得到妥善的解决,但康藏划界和班禅回藏之争最终不了了之。究其原因,从西藏地方政府来看,西藏地方政权内部发生分化,其中的亲英派控制着军队,在较大程度上左右了西藏地方政府的政策,他们不仅反对西藏重新回到祖国的大家庭中来,而且还企图建立一个大“西藏国”。达赖晚年虽曾多次向中央政府表示“不亲英人,不背中央”,[11](P2474)但在中央政府实力不济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在英印殖民当局和中央政府的夹缝中求生存的策略,以此来维持西藏局势。达赖的一些自相矛盾的言论和作法也说明他受到了亲英派的制约和英国的逼迫。从国民政府来看,国民政府的势力限于东南一隅,政令不通,对边疆的影响力更为有限,而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打乱了国民政府内政外交的部署,使国民政府对解决康藏纠纷力不从心。在民族政策上,国民党的边疆民族政策实际上只是边疆政策和国防政策,这就不免重蹈传统的怀柔政策的覆辙。蒋介石在1934年3月发表的《中国边疆问题》的演说中曾说:“吾人今当革命时期,实力不够,欲解决边疆问题,只能讲究政策”,即采用过时了的“柔性的政策之羁縻”。[22]因此国民政府所奉行的边疆民族政策不可能根本解决康藏纠纷问题,至多只能是维持西藏局势的现状。

但是康藏纠纷在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首先,它使得国民政府建立初期中央与西藏地方初步改善关系进程被迫中断。国民政府建立后,曾多次派人赴藏会见第十三世达赖,转达中央的对藏政策。1929年9月,国民政府又制定了《解决西藏之具体办法》10条,谋求解决西藏问题。达赖则在南京设立了西藏与中央政府的联络机构——西藏驻京办事处。当英国策动尼泊尔军队大举侵藏时,达赖曾致电国民政府,请求援助。这些都表明中央与西藏的关系正在积极推进,隔阂在渐渐冰释。但康藏纠纷发生后,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再一次处于对立状况,原定于1931年底召开的以西藏官民代表为主的专门讨论西藏兴革事宜的西藏会议流产了,此后西藏地方政府所谈的大多是要求中央政府归还西康的部分地区,不愿谈及中央恢复对藏主权问题。其次,康藏纠纷也使得西藏两大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康藏纠纷发生后,班禅驻康办事处曾一度出面调解纠纷。但达赖误认为班禅从中挑拨,指责班禅“专遣桑布喇嘛与甘孜驻防汉官处怂恿,是以汉官偏袒白茹寺,攻击达结寺”。[5](P13)尔后双方互相攻击,这种指责持续了一年多时间。同时,国民政府册封了九世班禅,却没有同时册封达赖,这又引起了达赖对班禅和中央的不满。西藏驻京办事处上书国民政府及蒙藏委员会,要求中央收回成命,撤消班禅在内地的办事处等。这些都意味着国民政府接管西藏的难度加大了。再次,这场纠纷使得康藏地区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社会发展停滞。在历时十年的纠纷中,原来往来于康藏间的商旅绝迹,康藏双方的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生产停顿,人民因“差役繁重,支应太多,无力负担……只有弃家逃亡一法”。[5](P474)老百姓被逼得走投无路,苦不堪言。

收稿日期: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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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对康藏纠纷的定性分析及解决措施_国民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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