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出版与版权贸易年度发展研究:现状、问题、特点与趋势_炎黄文化论文

中国对外出版及版权交易年度发展研究——现状、问题、特征与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对外论文,特征论文,现状论文,版权论文,趋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3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675(2014)03-229-07

       长期以来,版权贸易逆差严重、版权输出乏力一直是我国出版人心中的隐痛。对此,我们不能靠降低版权引进的数量或者减缓引进的速度来解决,只能大幅增长版权输出的数量,提高输出的速度,逐步减少逆差。加强图书版权输出,不但对于我国出版业在国际图书市场立足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更关乎中华文化在全球的影响力。本文将总结2003年~2012年10年间我国版权输出活动的主要特点,分别分析主要输出地的基本情况,找出问题,指出不足,提出对策,希望对我国出版企业增强版权输出能力有所裨益。

       一、2003年~2012年十年间我国版权输出分析

       1.我国版权贸易近年发展现状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输出总计38 455种,占这10年版权贸易总量21.2%。常为人诟病的版权引进输出比也在不断变化,从2003年的8.2∶1缩小到2012年的1.9∶1。由于版权输出数量的大幅增长,我国版权贸易逆差现象出现了明显改观。说明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走出去”战略下,版权贸易取得显著的成效,如下三张图表所示。

      

      

       图1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引进和输出变化表

      

       2.我国图书版权输出特点分析

       从这10年的输出地情况来看,可以总结出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一)主要输出地从东亚逐渐扩展至欧美地区

       从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03年~2012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见表1),亚洲地区的输出地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新加坡三国,以及我国的台港澳地区。10年中,对这6个国家或地区的版权输出数量达17 420种,占总数的52.92%。欧美地区的输出地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对这6个国家的版权输出数量达7787种,占总数的23.65%。这说明,我国内地的图书版权从华人核心文化圈向东亚文化圈,乃至西方主流文化圈拓展,成绩显而易见。

       (二)走出去政策的推动使后7年的输出量大大增加

       自从2003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正式把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作为我国新闻出版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一系列重点工程相继从2005年被推出,对我国图书版权输出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如“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自2006年起,已同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等56个国家和地区的351家出版社签订了资助出版协议,资助出版图书1690种;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启动的“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中国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拓展工程”,为我国2010年图书输出种数的高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走出去政策以及一系列具体项目的推动下,我国版权输出量从前5年的12 197种变为后5年的34 774种,增长了将近2倍。

       (三)版权贸易逆差在一定时期依然会存在,但贸易逆差逐年缩小

       本世纪初,我国图书版权贸易逆差严重,随着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加上我国出版人的共同努力,我国版权输出在数量上和种类上都在逐年增长,2012年贸易逆差缩小到1.9∶1,但因为各种因素影响,我国版权贸易逆差在日后还将持续一段时期,形势依然严峻,版权贸易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3、2003年~2012年我国图书版权主要输出地分析

       我们将2003年~2012年间我国主要图书版权输出地分为英美、法德、东亚、我国台港澳和俄罗斯加拿大其他地区五组,分别分析其10年来版权输出量变化情况。

       (一)英美地区

       从图2可以看出,2003年~2012年间,我国在英美地区的图书版权输出量增长迅猛,从2003年的7种上升至2012年的1627种,增长232倍,10年的总量达到5439种。其中增长较快的是英国,从2003年的2种增至2012年的606种,增长了303倍,对美国的输出量大多时候多于英国,10年间增长了204倍(从2003年的5种增至2012年的1021种)。10年中后5年的输出量明显高于前5年,前者共4794种,是后者的7倍有余,除2008年有明显降低和2011年有小幅回落外,其余几年上升明显。

      

       图2 2003年~2012年十年间英美地区我国版权输出量变化表

       (二)法德地区

       从图3可以看出,2003年~2012年间,我国在法德地区的图书版权输出量虽然与英美地区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增长的速度亦非常迅猛,从2003年的12种上升至2012年的482种,增长40余倍,10年的总量达到1569种。输出法国的书种数除了2009年有明显降低,总体处于稳步上升的态势,从2003年的11种增至2012年的130种;对德国的输出量则时有升降,起伏较大,最高的2012年有352种。10年中后5年的输出量明显高于前5年,后5年共1335种,是前5年的5倍有余,除2007年有明显降低和2005年有小幅回落外,其余几年都处于上升状态。

      

       图3 2003年~2012年十年间法德地区我国版权输出量变化表

       (三)东亚地区

       如图4所示,2003年~2012年,我国在东亚地区的图书版权输出量高于法德地区,低于英美地区,从2003年的113种上升至2012年的856种,增长7倍多,10年的总量达到5188种,分别是英美地区和法德地区的0.95倍和3.3倍。其中对韩国的输出量一直高于日本和新加坡,处于稳步上升的态势,最高的2011年达到446种,是2003年的5倍;日本和新加波则旗鼓相当,处于交替上升状态,在2012年达到前者最高,前者为401种,后者为282种。10年中后5年的输出量明显高于前5年,前者共1745种,是后者的2倍,除2007、2008、2011三年有明显降低外,其余几年基本处于快速上升状态。

      

       图4 2003年~2012年十年间东亚地区我国版权输出量变化表

       (四)我国台港澳地区

       由于我国台港澳地区的文化和语言与祖国内地同根同族,一直以来是我国内地图书版权输出的重要地区,输出量大大高于上述三个地区。2003年~2012年,内地在台港澳地区的图书版权输出呈现出“两头快、中间稳”的态势,即2003年和2012年的增长明显,中间几年各自的输出量相差不大,总量达到了12 232种。其中香港和澳门地区的输出量10年来变化不大,处于小幅升降态势;台湾地区输出量的曲线变化与总量相仿,2010年种和1395种,是前一年的1.8倍。10年中后5年的输出量高于前5年,但没有上述三个地区增长的幅度明显,其中前者共8044种,不到后者的两倍。

      

       图5 2003年~2012年十年间港澳台地区内地版权输出量变化表

       (五)加拿大、俄罗斯及其他地区

       从图6可以看出,由于加拿大和俄罗斯地广人稀,我国在这些地区明显版权输出量比较低,但2003年~2012年间,版权输出也取得长足的进步,加拿大和俄罗斯从2003年的0种和1种到2012年的104种,增长了100多倍。随着中国文化在全世界的提高,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推动,对其他地区的版权输出同样迅猛,从2003年的28种到2012年的2173种,增长了77倍之多。10年中后5年的输出量高于前5年,与上述几个地区增长的幅度相比并不处于劣势,其中前者共7108种,是后者的5倍多。

      

       图6 2003年~2012年十年间加拿大、俄罗斯及其他地区我国版权输出量变化表

       二、国家政策对我国版权输出支持力度空前

       我国版权输出取得的骄人战绩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家在政策、资金、税收等各方面对我国版权输出提供了大力支持。

       1.全面构建“走出去”政策体系

       2010年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出政发[2010]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界定了新闻出版产业涵盖的领域,并提出了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五大重点任务。为保障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六大主要措施和九项政策组织保障,包括细化了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出版产业的方式和渠道,提出了打造“双百亿企业”的战略设想等。

       2010月6日,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楼,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针对《指导意见》为本报记者作出了解读。范卫平表示,《指导意见》是2009年4月总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姊妹篇,是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实际行动,也是新闻出版产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产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1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走出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正式出台。这是新闻出版系统第一个“走出去”五年规划,《规划》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提出了“走出去”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为今后新闻出版“走出去”工作勾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在提出六项核心指标、八项重点任务后,还从加强财政金融税收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实施重点工程、强化会展平台、加强信息服务、改进统计指标、培育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奖励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十项措施,亮点纷呈,措施得力。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现版权引进与输出比例降至2:1。鼓励企业生产更多的外向型新闻出版产品,保持出版物出口持续增长,到2015年实现出版物出口金额4200万美元。重点支持企业以动漫、网络游戏、期刊数据库、电子书等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开拓海外市场,进入国际主流市场,到2015年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出口金额超过10亿美元,年均增长32%。

       为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我国新闻出版“走出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系统梳理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涵盖了十大门类50条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对实现“走出去”的新闻出版企业,在出版资源上给予优先配置和政策倾斜;支持出版集团公司和具有一定版权输出规模的出版社成立专门针对国外图书市场的出版企业,经批准可配备相应出版资源;对列入“走出去”重点工程中的出版项目所需出版资源给予重点保障;对“走出去”成效显著的完全外向型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特殊扶持政策。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走出去”,从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文化“走出去”的政策措施。而新闻出版总署也持续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

       2.政府搭台拓宽合作通道

       2011年是新闻出版总署对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最多的一年。从7月与古巴共和国图书委员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中古两国互译经典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分别与越南、印度、伊朗、克罗地亚、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亚美尼亚、赞比亚等多国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这些协议的内容,多数强调互派代表参加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书展,大力实施经典图书互译,加强人员交流等方面。签署协议的对象,多是一些以往与中国业界开展交流合作不多的国家。协议的签署,大大扩展了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半径,使新闻出版单位在关注欧美主流市场的同时,兼顾了周边国家和拉丁美洲主要国家、非洲地区和阿拉伯伊斯兰国家。而以实施中外图书互译计划为抓手,又使得这些协议显得更加务实,一方面使中国传统文化提前一步“走出去”,另一方面通过具体项目运作促进双方单位紧密合作。

       2011年还是总署与国际知名出版传媒(601999)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的“丰收年”。这一年,总署与美国康泰纳什、美国国家地理学会、美国国际数据集团、美国赫斯特集团、南非MIH集团等签署了多项战略合作协议。记者注意到,与国际出版传媒企业签署的这些协议,更多侧重于借鉴其国际运作经验、充分利用其出版物渠道,使更多中国内容“走出去”,同时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拓展合作内容。

       3.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支持“走出去”

       无论是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还是去海外找市场,“走出去”的性质都决定这是一项需要较大投入的工程。为了进一步鼓励“走出去”主体的积极性,新闻出版总署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投入,争取各方支持,预计直接投入、争取各方支持的“走出去”扶持资金总额可达1亿元。

       2011年,在与政府直接资金扶持有关的项目中,仅采用项目管理方式资助外向型优秀图书选题的出版和翻译的“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资金就超过1000万元。此外,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每年的资助额也都在1000万元以上。此外,在扶持企业参加重点国际书展方面,有关部门也在展位、展台装修等方面给予了持续的帮助。

       4.税收政策强力支撑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有关精神,现就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二、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三、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四、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五、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另行发文明确。六、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七、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八、对2008年12月31日前新办文化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按照财税[2005]2号文件规定执行到期。九、本通知适用于所有文化企业。文化企业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企业。文化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除上述条款中有明确期限规定者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版权输出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当前版权贸易中的主要问题有:版权资源合理利用率低、版权贸易结构不合理、版权贸易的市场定位模糊不清、操作模式不灵活、引进与输出比例严重失衡、运营思路和手段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版权贸易从业人员素质偏低、量质失衡等。

       1.宏观层面原因分析

       宏观分析,我国的经济实力还不足以影响全球,文化感召力弱,科学技术不够先进,运用市场的能力不高,出版业对世界图书市场把握不够,版权管理也存在一定问题,省市版权管理部门对版权贸易重视不够,管理力量不足,对新技术产生的新内容和形式还没完全适应。中西文化上的差异,图书阅读习惯、阅读心理的不同,给我国的版权贸易特别是版权输出造成了障碍。

       贸易的发展有赖于市场化分工,而我国实现版权贸易国有专营,行政垄断导致版权贸易低效,版权贸易不可能完全遵循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则有效交易和竞争,导致版权市场化程度不高,版权代理门槛过高,市场优势难以发挥,代理业务狭窄等不利因素,国家文化输出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另外,几个政府部门分管文化产业,造成条块分割、行业壁垒重重。

       2.中微观层面原因分析

       版权输出的弱势反映出版界乃至民族原创力的缺乏,以及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弱势地位。我国出版业特别是出版集团创新能力差,没能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未实现集团内部一体化,也没能按现代企业经营制度来运行,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品牌效应的发挥。版权贸易工作与出版工作机制不匹配、发展速度与出版发展速度不匹配、发展战略和定位与出版发展的战略和定位不匹配。

       从行业来看,版权贸易的专门机构和人才严重匮乏。版权市场信息不畅通,版权作品的产生和使用发生“断链”,版权要素市场发育不健全,版权价值未能得到体现,版权增值能力差。版权贸易人才缺乏,我国目前从事版权贸易的人才多为编辑或总编室人员的兼职身份,很多出版社没有专门的版权机构,难以完全适应国际化专业分工的高要求,高素质翻译人才的缺失也极大消弱了版权的价值,另外,从业人员的收入和处境(职称、晋级等受到限制)都比较尴尬,人员流失比较严重。

       版权代理不成熟成为限制我国版权输出的“瓶颈”。无论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提供的服务及介入的流程都十分有限,无法满足需求,无法同国外的版权代理抗衡。版权委托代理人市场还没有形成,输出版权未形成规模,版权代理资源需求不足,缺乏经验和操作规范,对版权信息的把握能力不足。

       版权市场不规范,无序竞争和违规操作情况严重,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起来,我国的版权贸易观念是“以产定销”,而国际上是“以销定产”。此外,有的出版社不熟悉版权贸易的流程,大部分出版社受利益驱使,不维护市场,导致市场混乱、无序。

       另外,对外出版的信息沟通十分薄弱。出版者和读者之间的信息不通;出版者相互之间的信息不通,选题雷同,相互撞车;中间服务商(图书公司)与出版者之间、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也不畅通,很少提供客户的需求信息,难做到个性化服务。

       四、促进版权输出发展——政府、行业、出版社齐抓共管

       促进版权贸易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层面。

       1.政府层面着重在政策倾斜和促进建立市场体制上

       (1)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在文化输出方面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走出去”的速度与强度。特别是在海外中文图书市场开发难度较大、单靠出版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大规模突破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外国许多政府都扶持文化产业,如韩国提出“文化立国”的方针,设立文化产业振兴基金、出版振兴基金等,德国、法国设立国家基金资助翻译出版。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适时制定明确的扶持版权输出的规章制度及资助办法,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根据海外读者的需求,策划选题,让出版社竞标,通过多途径保证版权输出的规模和力度。

       出版“走出去”是新闻出版总署的五大战略之一。政府积极鼓励图书出口、版权贸易、合作出版、开设境外书店。版权输出是出版单位开展版权贸易和“走出去”的传统形式和主要形式。国内一些出版单位已与境外有实力的出版集团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走联合出版发行之路取得了成效。到境外举办书展、开办公司或与境外的出版单位合资办出版、发行等也可以促进“走出去”,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版权输出和合作出版将是走向世界的主要形式。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外版权贸易竞争中的核心目标是如何保护本国出版企业的利益和如何搞好对外宣传,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虽然可以通过制订“倾斜性”甚至“不对称性”政策帮扶本国媒介获取优势以保证和保护本国政治利益,但又需要考虑全球一体化背景下的多边利益平衡。此外,政府除了政策上的扶持,也采用经济手段,以财政、税收、融资、投资等经济政策为杠杆,运用多种措施鼓励出版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激励版权输出。

       (2)建立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加大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步伐,打破贸易壁垒和行业垄断,营造开放有序的市场新格局;建立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打破垄断经营,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此外,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版权贸易统计制度和统计口径,使统计数据能客观准确地反映版权贸易引进和输出的真实情况。

       2.行业层面着重在版权机构、版权代理和人才培养上

       (1)整合出版资源,发挥规模优势。我国出版业应该发挥出版集团的规模优势,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入手,推进集团化建设,塑造新的市场竞争主体。产品开发要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跨行业、跨媒体的开发,转变规模化经济模式,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资源。主张出版企业输出版权时组建版权集团,以壮大输出版权的资源、人员、渠道力量;联合共同参加大型国际书展,集体推出自己的版权;联合共同策划对外宣传的方法、手段、策略和渠道;联合外设机构。出版集团自身也要引进先进版权及版权贸易运营理念,实现版权定位与出版定位统一:集约化发展,以集团为平台进行部署;专业化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和强势方向;多元化发展,围绕品牌建设进行相关衍生品的开发。不盲目引进与输出,利用国外出版商的产业链资源,立体开发经营,实现国内外出版资源统一整合,共同开发。

       (2)促进版权代理的发展。版权代理要健全法律体系,并不断修订。同时,也需规范化建设,对版权代理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行业力量要促进版权代理的专业化发展,应介入选题的策划、营销,与出版社和著作权人深度广度合作,为图书、报刊、音像、广播、影视等多媒体全方位版权代理,将代理出版社为主变代理国内外作者为主。出版社可与版权代理机构实行专业化分工,避免不正当竞争。

       (3)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要加强与文化、教育、外宣等部门合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选择重点院校培养专门人才,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选用海外学成归国专业人才,增加人才储备;有的放矢地选派一些外语基础好、业务素质强的人员赴欧美等地考察或短期进修。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国际化人才的集聚,大力推进引进人才方式的多样化,开创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模式,扩大人才国际化的流动趋势,聘用“洋教练”,取长补短,从工作实践中积极加快国际化的接轨与运行。

       (4)建立版权贸易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出版行业协会是政府和出版社之间的桥梁,组建一个全国性的版权贸易协会,建立信息完备的专业网站,深入交流,维护我国出版社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规范和解决我国目前出版社在版权输出的盲目问题,使版权贸易更趋理性。

       (5)建立文学文化海外推广基金,全球招募项目。

       我国现已建立经典中国对外翻译系列,多年来已取得很大成果。但这些著作的选择主要依照我国政府宣传与传播任务的要求操作,审稿立项没有国际专家参加,没有考虑国际市场的需求,没有考虑文化传播折扣的影响。借鉴中国电影走出去的困境和中国游戏走出去的经验,建议由海外机构(包括海外汉学家)向中方递交申请。文学文化海外推广基金资助对方翻译、出版,有的放矢地进行文学文化传播,以有效提高中国文化的软实力,提升其国际话语权。

       3.出版社层面着重在经营管理战略和策略分析上

       (1)实施外向型战略。我国出版走出去的关键是出版企业走出去,以资本输出带动文化输出,参与国际资本竞争。出版企业走出去的关键是实施外向型战略,要放眼国际市场,从海外市场需求的角度统筹规划产品的内容和形式;在中国优秀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开发;进行版权产品的综合立体开发、跨媒体开发和深度加工,实施图书出版产业与其他传媒产业的联动。要建立市场主体,组建业务范围立体化的文化企业集团,多渠道融资,推进文化创新。注重开发有利于中国移民了解祖国的图书;开发外国人学中文和介绍中国成就的图书;以多种形式译介中国的古典名著。

       (2)利用网络与视觉文化传播输出版权。视觉元素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比语言符号传播失真少,文化传播折扣小,有其优越性。可以充分发挥图片、绘画、音乐、影视等形式作品的优势促进版权输出。针对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生动的视觉形象取代部分纯文字内容,如以漫画或连环画的形式推向国际市场,利用图解传达信息,开发音乐作品输出文化等等。

       (3)注重宣传营销。图书版权贸易的宣传包括出版社总体实力的宣传,出版专业特色宣传和品牌图书的宣传,以及寻找理想的版权代理等。可以借助区域文化合作、多边文化会议、各类国际性书展主动地向外推销优秀出版物;有计划地组织国外重要媒体人士来华进行专题文化采访,组织驻华外国记者参加国内举办的各种涉及出版业务的文化活动;积极与旅游部门合作,促进对外出版物进入旅游市场,直接面向国外游客,可以开发衍生版权产品,发挥各方面优势,多层次多渠道推介我国出版物。

       我国版权贸易受诸多因素影响,引进与输出之间的差距在一定时期内还会持续,版权贸易逆差的扭转还需经过一定的过程。政府不仅要加强政策宏观指导和扶持力度,也要增大资金投放力度。行业协会和业界必须认真贯彻政府的各项政策,根据市场运行规律,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加强对外贸易宣传和贸易渠道的建设,推进版权贸易特别是版权输出的发展。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有关版权输出的研究正在崛起,并不断深化,能够揭示一些规律,但仍处于尝试阶段,在这个阶段,版权输出必然会继续经历失败以吸取经验才能成功。可以预见,今后的版权输出会保持增长的趋势,但因为其不稳定和不畅通,可能是螺旋式的上升,受大的事件或政策的影响,版权输出也容易表现出震荡。但随着国家政策扶持的加大,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行业层面的建设和规范,出版集团规模效益的发挥以及出版单位在具体操作层面的成熟,版权输出会有大的突破,最终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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