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竞争:中美气候合作的基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美论文,基调论文,气候论文,和谐论文,竞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奥巴马政府执政以来的一个现象,是美国智库与政府大讲中美联手主导气候进程的调子,国内一些学者和官员也以为中美在气候问题上没有根本利益分歧,是联手合作的一个难得的领域与机遇。中美气候合作的确需要联手;但深层次看,中美在气候问题上又存在竞争关系。当然,我们没有必要而且应该尽力避免恶意竞争,而应与美国形成一种和谐的竞争氛围。
美倡导美中气候合作内在原因
本世纪前八年,布什政府一意孤行,抵制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进程。奥巴马从竞选到执政,对气候问题一直持积极态度,其应对经济危机的方案,综合考虑气候变化问题,投资于公共基础设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资源,在联邦政府层面倡导减排;做国会的工作,促进气候法案的诞生;支持国内州和城市的减排行动。并且组建白宫能源与气候办公室,任命气候变化科学顾问和气候变化代表。在国际层面,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进程,频出各种动议,尤其强调排放大国联手;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上任不久于2009年2月造访中国,进一步大讲中美气候合作。
美国的主要战略智库也及时出手。关注美中关系的美国亚洲学会绘出了中美气候合作的路线图;以国家安全与国际关系见长的布鲁津斯学会提交了中美气候战略合作框架。这些智库分析认为,鉴于两国在能源消费、温室气体排放、经济和人口等方面在全球及分别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地位,美中联手可在战略上促进能源安全,主导气候进程,符合两国的战略利益;中美在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和碳捕获与埋存技术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和巨大的合作空间;中美可以通过两国首脑会议,形成一种两国(G2)共识,建立政府机制,全面推动双边合作。
美国的调子不可谓不高。但是,美国的高调有实质内容吗?应该说没有。第一,美国只字不提京都议定书目标。面对2009年底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谈判的目标,白宫和国会当前所做的官方动议,是在2020年回到1990年排放水平;而当年美国谈判京都目标是要在2010年比1990年减排7%。第二,美国明知联合国气候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关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率先垂范减排温室气体的规定,发展中国家不做量化减排的安排,却明确要求发展中大国(中国、印度、巴西)参与减排为前提。第三,美国的政体表明,行政的态度与立法的认可并不同一。不论是国内立法减排,还是参与国际减排公约,权力在国会而不在政府。没有国会的首肯,白宫行政空间十分有限。第四,不论是政府还是智库,美国口口声声谈合作,但就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资金和技术承诺。这一点可以理解,国会不可能同意拿纳税人的钱资助竞争对手。第五,美国看重的减排合作,美国高消费高排放,中国能源效率低减排成本低,意味着“美国成本高设法减,中国成本低要多减。”
那么,美国高调谈美中气候合作,是否要将“竞争性伙伴”改为“战略伙伴”关系呢?美国一贯强调其“国家利益至上”,美中关系的定位,必须服从其国家利益考虑。那么,美中气候合作,美国的利益何在?第一,美国长期的单边外交,使得美国形象严重受损。在其他问题上,与中国少有高调可唱;在气候问题上,抬中国捧中国唱高调,可一举两得。如果中国“上船”,不仅可以在经济发展空间上遏制中国,而且重塑了美国担负国际责任的国家形象。如果中国不“上船”,则责任在中国。第二,美国战略家将气候问题看作一根大棒,如果参与合作,可以打压中国作出减排承诺,通过能源消费的控制约束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如果不参与合作,则可以通过经济、贸易、外交与其他手段,挤压中国发展空间。第三,中国一旦“上船”,形成一种“两强联手”的局面,中国与其他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必然会受到影响,客观上会疏远这些国家。第四,美国政体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美国的减排目标和中美联手,国会最终说了算。中国则不然,政府一旦说出,一言九鼎,没有退路。第五,美国的就业和劳工利益保护,也使得美国与其他国家在减排、贸易上形成一种竞争关系。可见,美方关于美中联手气候问题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种竞争关系,是出于竞争的联手,并没有改变美中“竞争性伙伴关系”的定位。
中美气候合作的几个认识误区
认识误区一,中美根本分歧多,诸如台湾问题、西藏问题、人权问题、贸易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等,中国不应再往分歧议题单上增加新的内容。相对于其他问题,气候问题的政治敏感性要低些,中美存在许多共同点,如能源安全、气候安全、碳竞争率等,因此,我们要以气候联手为契机,推动中美合作。乍看起来,似乎有道理。客观上,美国不愿改变高消费高排放的现实格局,中国则需要像其他工业化国家一样增加排放,以较低成本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因而,美中从自身利益出发,有着避免大力减排的内在原因;美中都需要在能源、可再生能源方面加大发展力度,保障能源安全;作为有影响有实力的国家,美中都希望表现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但是,国家政治实体之间的竞争,是经济实力的竞争。美国从1989年“六·四”事件以后,对中国改革开放、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等,基本上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帮助;现在,中国经过30年的长足发展,国际地位日渐上升,美国不可能支持或培育竞争对手。相反,气候合作意味着承诺减排,减排要求控制经济可行的优质商品能源的消费。这样一来,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和规模、水平,无疑将受到约束。从这一角度看,中美在气候问题上的战略分歧。可能甚于台湾问题、人权问题。原因很简单:在当前国际经济秩序下,对于经济强盛的经济体,少有人无事生非,说三道四。
认识误区二,中国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消费增加过快,环境污染已过于严重。中国没有这么多的石化能源,中国的环境不允许当前的发展模式继续下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减排与节能减排具有一致性。中美合作,可以获得资金技术;向国际社会承诺减排目标,可“以外促内”,强化国内节能减排行动。诚然,能源消费增加的确对中国环境造成与日俱增的压力。但是,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人为限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没有经济的发展,就不可能有改善环境的投入。没有强大的汽车产业,不可能有资金投入到低碳排放汽车研发;没有相对低廉的石化能源消费,就没有资金来补贴清洁能源的研发和利用。美国已明确定位中国为其竞争性伙伴,从美国获得资金技术,无异于与虎谋皮。“以外促内”,结果只能“限内”,阻碍中国的发展进程。而且,国内科学发展与国际承诺属于两个不同范畴,没有必要混淆在一起。
认识误区三,中国的排放总量已在2007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排放大国;人均排放也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未来排放的增长,也主要源自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中国要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需要合作,需要减排承诺。诚然,树大招风,这是事实。但是,中国人口众多,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又是世界加工厂,中国当前大约30%的温室气体排放通过国际贸易随产品流向发达国家,而没有在国内消费。成为第一排放大国,实属正常。在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核能、植树造林、人口控制等方面,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在相同的发展阶段比中国做得更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的形象是好的。况且,西方国家不会在气候问题上为中国加分。西方一些国家在北京奥运、西藏分裂方面的所作所为,便是很好的例证。
和谐的竞争需要合作
中美在气候问题上的利益分歧,决定了双边合作一个时期内只能是表层的、形式上的。但是,中美在气候问题上,为两国人民计,为全人类计,总是应当谋求由浅入深的负责任的合作。针对美国在气候合作领域走大国路线的橄榄枝,一方面,我们要利用联合国气候公约的框架进程,强调多边道路;另一方面,我们要站住理,敢讲理,防止上当。
第一,尽管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但中美均是联合国气候公约的缔约方。公约关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是中美气候合作的政治基础。美国作为发达国家,要率先垂范,承诺大幅减排;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硬道理,在资金和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大力推进低碳增长。如果美国不能证明减排对经济是积极的,单方面让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进程中的中国减排,一下子做不到也得做,就可能有环境目标之外的其他图谋了。因此,中美可以在气候公约框架下,根据2007年底在印尼举行的联合国气候会议上达成的《巴黎行动计划》,开展政治合作,作为气候公约附件1国家,美国承诺绝对量化减排目标,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中国作为非附件1国家,采取低碳发展的措施和行动。
第二,中国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作的努力与绩效,有目共睹。应对美国的高调,中国也要高调讲清道理。在形式上,可以是首脑会晤,可以建立高层工作组;在内容上,也可以圈定能效和低碳能源的要素,但我们可以比美国更进一步:遏制奢侈浪费排放,全方位节能增效、拓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核能、植树造林、推进计划生育政策。我们有实际减排绩效作支撑,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会在环保问题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们主张合作,但不可以任人摆布,更不允许由人恶意说东说西。
第三,中美气候合作,并非是“气候两霸主宰天下”。中美气候合作,不可能形成霸主联盟局面,但要避免各国误解。对于美国智库和政府抛出的G2(中美两国)的概念和E8(八个)排放大国的提法,不宜应接,而宜强调多边。双边只是多边的补充,不是替代,不是主导。中美合作,并不妨碍中欧、中日、中非等双边和多边的气候合作。
中美气候博弈,现阶段乃至在将来很长一定时期,并非势均力敌。为了使竞争有一种宽松和谐的氛围,合作是必要的、可能的,更是我们在自立自强基础上真诚谋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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