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提“全面发展教育”为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面发展论文,为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翻开教育报刊,“素质教育”一词随处可见。但我发现,人们对它的理解很不一致。有人统计:“素质教育”已有9类15个定义,表述很不一致。
“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据权威人士分析,是“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提出来的。(“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答《中国教育学刊》记者问”,见《中国教育学刊》1996年第3期)。而有些学校却说他们进行“素质教育”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并已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果云云,这就把这一概念的出现提前了好几年。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两个极其重要的文件,并未出现“素质教育”一词。诚然,这两个文件都提到“提高民族素质”,但“提高民族素质”与“素质教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不能划上等号。
“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据说是针对中小学教育的弊端提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中小学教育的弊端,提高学生的素质。但作为一个科学概念的提出,是应该经过仔细研究和论证的。一位著名学者曾经说过:“明确的概念,是研究科学和理解问题最起码的要求。”概念的涵义如不明确,或不准确、或易生歧义,必然对研究科学和理解问题起误导作用。
例如什么是“素质教育”?在诸多定义中最简明扼要的说法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教育就是‘素质教育’”。如果这样下定义,那么提高学生的修养,能否叫“修养教育”?提高学生的能力,能否叫“能力教育”?如此推演下去,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提出一个新概念?
又如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在哪里?有的认为在课堂,有的认为在课外,还有的认为,抓了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就是抓了“素质教育”。许多谈“素质教育”的文章,也多偏重于介绍这方面的经验。
有的研究者认为,“真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除了转变应试教育思想,建立素质教育大环境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着力构建以素质为发展中心的学校管理新模式”,认为这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什么是“以素质发展为中心的学校管理新模式”呢?作者认为,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强烈的素质发展意识,在实施管理发展过程中,把主要精力放在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分析、研究、评价、训练、培养和系统管理上。认为“这样的管理应该是综合的、全面的、开放的、多元的、持久的。管理的内涵也是极其丰富的,它要对学生的素质情况进行学校的、家庭的、社会的、思想的、道德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体力的全面管理。”这种管理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作者提出了14项内容。为节省篇幅,下面只列举1、2两项内容:
1.对学生过去、现在、今后的素质发展,进行长期的观察、记录,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研究的管理。
2.对学生的遗传、环境、教育影响程度的调查、分析,对学生智力的基础以及构成其智力程度诸因素的系统分析研究的管理。(《构建以素质发展为中心的学校管理新模式》,《中国教育学刊》1996年第4期)
大家知道,学校管理的要素有人、财、物、事、时间、信息等。学校管理的主要工作有教学管理、德育管理、教师管理、总务管理等,如果学校管理者以“主要精力”去分析研究学生素质管理的14项课题,并按上述“学校管理新模式”办学,将会出现一种什么样的管理局面?实践中又有多少中小学校长敢于在这样的“新模式”学校工作呢?
“素质教育”这一概念出现后,高等学校的同志也在讨论如何抓“素质教育”,甚至研究如何向“素质教育转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明明指的是中小学,当然就不包括高等学校在内。因为高等学校并不存在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目的的“应试教育”。但有人也可反驳:既然“素质教育”就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教育,难道高等学校不要提高学生的素质?有一所大学还真的推出了“素质教育五大工程”:品德塑造工程、名著阅读工程、艺术陶冶工程、健身强体工程、技能培养工程,并把素质教育纳入学分制内容。(1996年10月20日《华中师大报》报道某大学推出素质教育“五大工程”)
顺便说一点意见,现在“工程”之说,既多且滥。有些工作与“工程”完全沾不上边,也要冠以“工程”之名,而且是“大工程”、“系统工程”!某省某县一所职业学校写文章说:该校要实施“876三大工程”。所谓“8”,指“质量、安置、招生、效率”8个字;所谓“7”,指“七个一”,即有一个好思想、一副好体质、一手好文章、一笔好书法、一张好口才、一套硬技能、一张真文凭”;所谓“6”,指“六个三”,即“突出三特、端正三风、抓好三建、搞好三联、攻克三关、实现三富”。(1996年7月22日《湖北教育报》第三版)这种文风,何时休!
还有人撰文道:“高等教育中的德育同样存在向素质教育转轨的问题。”文中一再出现一个新名词——“德育素质教育”(“浅谈德育中的素质教育”1996年11月22日《中国教育报》第三版)。这是否意味着还可提出“智育素质教育”、“体育素质教育”、“美育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这个大概念又变出一系列小概念。《纲要》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现在被人改为“基础教育要向素质教育转轨”、“高等教育要向素质教育转轨”、“高等教育中的德育要向素质教育转转”,再发展下去,还会出现哪些“转轨”呢?
“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提出后,产生了如此之多的歧义。如何实施?更是学校管理者的难题。因此,我认为提“全面发展教育”为宜。
什么是“全面发展”?有公认的定义。这就是:“人的智力和体力充分而完善的发展。又指人的德、智、体等方面协调发展。”(陶景飏、李晋裕主编:《学校体育大辞典》“总论”第2页,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4年12月版)这个定义的第一句话,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概括;第二句话是体现我国特色的教育目的的主要涵义。
什么是“全面发展教育”。也有公认的定义。这就是:“为促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而实施的教育。历史上把德育、智育和体育作为和谐发展或全面发展的组成部分和内容。”(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教育学》第67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由于“全面发展是历史的、发展的概念,其程度随着社会发展水平和各种具体条件而不同”,所以后来又把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列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内容。(同上书第66、67页)
“全面发展”和“全面发展教育”含义明确,决不会像“素质教育”那样产生歧义而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
“全面发展教育”不仅有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作为理论根据,而且有法律依据。建国以后,我国一直使用“全面发展”这个概念。50年代初,有人就提出要以“全面发展,因材施教”作为教育方针。1957年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讲的就是全面发展教育。可惜1957年以后,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强调的重点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而不是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1983年颁布的新《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经过10年酝酿、讨论才确定下来的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更是明确无误地强调“全面发展教育”,而且按法定程序写入了《教育法》。难怪有的中学校长说:“既然教育方针规定得很清楚,何必另外提出‘素质教育’呢”?
“全面发展教育”,不仅适用于中小学,而且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当然是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学生什么素质?现在说法不一。我认为,也要有根据,不能各说一套。其根据就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育法》。按照教育方针的规定,就是提高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素质。具体说来,就是《纲要》所说的“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上述五个方面的素质,已经够全面的了,没有必要大量加上其他素质,把它复杂化、繁琐化。
遗憾的是这个来之不易的新时期的教育方针确定之后,宣传很不得力。《纲要》和《教育法》都提出了新时期的教育方针。《纲要》公布三年多了,《教育法》颁发也快两年了。但还有许多校长和教师不知道有一个新时期的教育方针,甚至还以“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教师要切记教育方针”,1996年4月22日《中国教育报》)不知道教育方针是以《纲要》的提法为准还是以《教育法》的提法为准,更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德、智、体”后面加上“等方面”三个字。有人写文章说:全面发展教育“难以包括心理素质”,因而认为“素质教育”比“全面发展教育”的提法好。(“浅谈素质教育的几个关系”1996年7月9日《中国教育报》)如果作者知道“全面发展教育”的定义,了解“德、智、体等方面”的涵义,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用这几年宣传“素质教育”的浩大声势来宣传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并且深入研究如何具体贯彻教育方针,一定可以使“应试教育”有所淡化,使教育方针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发展的对应面是片面发展、畸形发展,这正是“应试教育”的主要特征。“全面发展教育”的针对性如此之强,为什么要舍弃它而不用呢?
有些研究者并不否认“全面发展教育”,而是认为“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深化”,是全面发展教育的“落实”。但事实并非如此。“素质教育”至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有许多理论上的问题还远没有取得共识,怎么谈得上对全面发展教育的“深化”和“落实”呢?有的研究者更提出了有趣的说法:“全面发展教育与素质教育互为条件、互为目的。”即“全面发展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条件,素质教育也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条件;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全面发展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目的。”“没有全面发展教育就没有素质教育,没有素质教育也就没有全面发展教育。”(也谈素质教育”《江汉油田教育》1996年第5期)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既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又何必多用一个概念呢?
我认为在“素质教育”诸多诠释中,以柳斌同志解释得简明扼要而又通俗易懂。他说:素质教育有三个要义。第一要义是面向全体学生,第二要义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准确地说是“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笔者),第三要义是让学生主动发展(《人民教育》1996年第6期)但我认为,这是“素质教育”的引申义。这个解释,与其用在“素质教育”上,不如用于“全面发展教育”更为合适。因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正是如此,而“素质教育”概念本身则很难说包含了这些“要义”。
据报道,实施“素质教育”有两个好的典型,一是上海南市区,一是湖南汨罗。我完全相信这是两个好的典型,他们在教育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值得学习。不过我想,上海南市区“采取措施提高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不正是为了使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么?汨罗市委组织部、市教育行政部门“以素质教育为标准、不以升学率为标准评价县、乡、镇领导干部的政绩”,这里的“以素质教育为标准”,说得具体一些,不就是以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标准么?把这两个好典型叫做“全面发展教育”的典型不是更合适么?我相信,上海南市区和湖南汨罗市的同志在教育改革中所遵循的真正的指导思想是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是“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全面发展教育思想”。很难设想,他们不以教育方针作指导、不牢固树立全面发展教育思想,而能有这种勇于开拓的改革气魄!他们的成功经验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的结果,而不是“素质教育”的实验成果。
有人说,全面发展教育比较笼统,不好“操作”。意思是说,“素质教育”好操作。这也不符合事实。现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实际上是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按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的。相比之下,倒是“素质教育”不好操作,因为没有公认的操作规范。
有人说,“素质教育”的提法更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是我国在21世纪世界范围激烈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地位的迫切需要。国际上是怎么说的呢?据新华社1996年7月22日电,美国未来学会最近发表题为《为在21世纪取得成功,学生们必须知道什么?》的特别报告中,强调“下个世纪需要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并呼吁学校和家长“改革传统教育方法,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下世纪需要什么人才?”《长江日报》1996年7月24日第三版)。
总之,我认为,“全面发展教育”的提法比“素质教育”的提法要准确、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