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格”中的文化人物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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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059(2012)09-0014-10

史诗反映了一个民族的长期文化积累,其中有许多因素可以追溯到古远的时代。数字和历法就属于这种因素。它们联系于某种抽象观念,也联系于生产生活的周期,因此可以呈现一个民族的习俗和集体潜意识。

从功能上看,史诗中的数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数字,作为语言符号,表达数概念;另一类是文化数字,作为文化符号,表达人们投射在数概念之上的某种感情或联想。后者是一种文化现象,因而具有族群性,在不同的人群当中有不同的表现。这两种数字其实是同时产生的。由于自然数字在其产生时期代表了特定人群的认识水平,也代表了人同自然的特定关系,所以它往往成为数概念同意识形态的结合,成为文化数字。可以说,自然数字、文化数字是二位一体的。在传承中,文化数字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所以,通过分析史诗中的数字,可以了解这些数字在形成时期所联系的信仰和价值观。

讨论一个民族的文化数字,不可避免要涉及这个民族的历法,因为历法是用数字来表示的生产生活周期。而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数学开始于天文历法之学的需要,“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为了定季节就已经绝对需要它”。①因此,人们向数字所赋予的感情或联想,同样会转移、渗透到历法概念当中,反之亦然。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不遑进行《梅葛》②历法研究,故拟暂时舍弃,而仅仅考察其中的文化数字。本文的意愿是:采用一条新思路,为研究彝族先民的思想及其同其他文化的关联提供初步理解。

一、数字一和二

在每一人群的智慧史上,“一”和“二”都是最早产生的数字。至于哪个更早,却无确切的资料来证明。从汉文古文献看,“一”意味着从无到有,意味着单独,也意味着分化之前的统一③;“二”意味着从不分别到有分别,意味着“一”的对偶,因而意味着真正的数的开始④。由此可见,“一”和“二”是相对存在的,很可能是同时产生的两个数概念。汉语同源词也反映了类似的情况。比如藏文“一”读gcig,大约对应于上古汉语的“隻”(*tjak)⑤。藏文表“二”(一双、一对)的词语有zung、dor、phrugs,大约分别对应于上古汉语的“双”(*srung)、“对”(*tds)、“副”(*phjgs)⑥。《说文解字》说:“隻,鸟一枚也。”《礼记·少仪》:“其禽加于一双。”孔颖达疏:“二隻曰双。”而各种古代辞书则把“副”解释为“析”、“坼”、“判”、“剖”、“分”⑦,即解释为一分为二。既然“隻”、“双”、“副”都不是纯粹的数字,却又彼此相关,那么,我们就不能依自然数列来理解“一”、“二”这两个数字的产生顺序。

在《梅葛》当中,“一”和“二”除用为自然数外,分别有表单独、表对偶的涵义。比如第一部第二章《人类起源》说到“一”,云:“格滋天神,左手拿錾,右手拿锤,来錾太阳,来錾月亮,留一个太阳在天上,留一个月亮在天上。”“天神站在山头上,看不见一只飞鸟,听不到一点声音。”又说到“二”,云:“天神好喜欢,吩咐兄妹俩:世上人种子,只剩你两个。”“箐底两只鸟,一只是雄鸟,一只是雌鸟。”这种情况和汉、藏语中的以“一”表单独、以“二”表成双的情况是一致的。其中“一个太阳”、“一个月亮”的说法可以追溯到古远时代。对藏语的研究表明:以月亮代表“一”、以眼睛代表“二”,这是一种古老而普遍的习惯。[1]

二、数字三

“三”是古代容器立足之数,在早期词语中,意味着稳定、小成,也意味着多和增多⑧。比如上古汉语“三”读*soom或*suum⑨。法国学者沙加尔认为,既然“三”的词根也用于表示“增多”的“参”,那么,它在藏缅语里真正的同源词便应当是hlom,意思是“许多、全部或几个”。[2]多证据表明,在人类社会史上,曾经有一个计数不超过“三”的漫长时代[3]39-57。这在汉语中也有表现,即表现为“三……参之也”⑩“三者,数之极”(11)等说法。这些说法可以和人类学资料相印证。丹齐克《数:科学的语言》说:“南非洲的布须曼(Bushmen)族,除了一、二和多之外,再没有别的数字了。”[4]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说:“在非常多的原始民族中间(例如在澳大利亚、南美等地),用于数的单独的名称只有一和二,间或也有三。超过这几个数时,土人们就说:‘许多,很多,太多’。要不然他们就说三是二、一;四是二、二;五是二、二、一。”在安达曼群岛,尽管“语言词汇非常丰富,数词却只有两个:一和二。三的意思实际上是‘多一个’”。[5]这些情况,说明古人关于“三”的两种理解(理解为“参”和“数之极”),有非常深厚的历史积累,反映了文化数字同人类早期数概念的密切关联。

文化数字有一个特征,即当人们建立起一个新的数概念的时候,这个概念会被赋予“完满”、“全部”、“成就”等涵义。“三”既然是“数之极”,那么,在汉语史上,它就是具完满色彩的数字。事实上,通过“三”来观察“二”,也可以判断:在数概念史上,“二”同样是一个最具完满色彩的数字。因为“三”之所以有“参”和“多一个”的涵义,正好说明,这时候的“二”是被看作“数之极”的。

在史诗《梅葛》当中,“三”的文化色彩非常鲜明。在第一部第一章《开天辟地》中,拉地缩天的阿夫派三个儿子来拉天,然后“放三对麻蛇来缩地”,“放三对蚂蚁咬地边”,“放三对野猪来拱地,放三对大象来拱地”,地才得以生成。显而易见,“三”在这里是同创世——也就是同“生”——相联系的。

关于“三”意味着“生”,意味着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的开始,《梅葛》中有许多例证。例如第一部第一章《开天辟地》说:“过了三天,过了三夜……太阳发亮啦,有了白天啦。”第二章《人类起源》说:“格滋天神来造人,天上撒下三把雪,落地变成三代人。”天神还分别撒下三把苦荞、三把谷子、三把麦子,用三串小火镰打出了火,使人类有了生存的条件。在这里,“三”成了关于创世过程的符号。又如《人类起源》说:“正月栽下葫芦籽,三天要浇一次水。栽下三天会出芽,过了三天藤爬地,又过三天开白花。再过三天结葫芦,最后三天会长大。”第二部第六章《蚕丝》说:“打春后三天,桑树发出来,蚕儿钻出来。”在这里,“三”成了关于生命发生过程的符号。另外,第四部第一章《死亡》说:“天王撒下活种子,天王撒下死种子。活的种子筛一角,死的种子筛三筛。活的种子撒一把,死的种子撒三把。”这句话通过同死亡的对比,再次呈现了“三”的生命意象。

《梅葛》的上述数观念并不是孤立的,在其他民族的文献中也有很多表现。比如汉族文献《老子》说“有名,万物之母”,又说“三生万物”,便明确指出了“母”和“三”的对应。由此可见,上文说到的“数之极”、“三为参”,可以理解为:“三”是终始的象征,是某种转折的代表。另外,在中国各民族的神话中都有“阴阳三合”而生人的传说。例如突厥语民族传说其始祖由天、乌麦、地母组成,乌麦是行于天人间的司命的上界光明神;满族神话中的始祖是宇宙三女神,即阿布卡赫赫(天女)、卧勒多妈妈(光明神)和巴那吉额姆(地母);壮族神话谱系中的始母神姆六甲传说是由旋转之气体、三黄神蛋、三界等生出来的。[6]如果联系以下说法:

《楚辞·天问》:“阴阳三合,何本何化?”

《谷梁传·庄公三年》:“独阴不生,独阳不生,独天不生,三合然后生。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7]

那么可以判断:在彝汉等民族的古代先民中有一个较普遍的看法,即认为“三”代表“生”,包括天之生和母之生。具体来说,作为生养万物之母的造化,是由阴、阳、冲气三合而成的。

当然,《梅葛》中的“三”并非只有一个涵义。在很多情况下,它代表多或足够多。这种例证不胜枚举,以下是其中两个典型:

第二部第一章《盖房子》:“野香樟木撒了三岭,马樱花树撒了三岭,白皮松树撒了三洼,橡树栗树撒了三坡,橡树栗树撒了三菁。树种撒下了,河边两岸都撒遍,山山箐箐都撒到。”

第二部第二章《狩猎和畜牧》:“特勒么的女人,一天能搓三丈,三天能搓九丈;一天能结三丈,三天能结九丈。越搓越喜欢,越结越高兴;麻索越搓越长,猎网越结越好。”

在后一个例证中,“九”成为“三”的强化数字,亦即强化了多和足够多的涵义。这反映了《梅葛》和汉藏语各民族在数观念上的一致:它们都把“三”看作多和增多的象征。

三、数字四和五

在古华夏族的文献中,“四”一般是同四方联系在一起的。《诗经》所谓“日靖四方”、“奄有四方”、“纲纪四方”、“以绥四方”、“四方攸同”(12),表明华夏人古来就有以“四方”代指天下的习惯(13)。它同时表明,“四”曾经被赋予“完满”的涵义。这种习惯应当来源于对“二”和“二方”的崇重,所以在古代典籍中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14)的说法,以及“二、四、六、八、十,阴之数”(15)的说法。这些说法的涵义是:地代表方和阴,天代表圆和阳;正是在“地方”这一意义上,“四”作为阴之数,成为“二”的发展。

上述情况在彝族的方位词中也有表现。彝语中有四个表示东、西、南、北的“原始方位词”,其最初涵义分别指绿地、暗地、矮地、高地。到后来,另外四个表示四方的词语取代了它们,这四个词的具体涵义是日出、日落、河源、河尾。再到后来,这四个词的词义发生变化,成为指称高空、大地、阴间、人间的名词。[8]这种变化表明:人们最早的确是通过两方来建立方位观念的,四方观念实际上是二方观念的发展。但不管是二方观念,还是四方观念,都经历了由近而远、由较为具体到较为抽象的变化过程——比如由绿地、暗地来认识东、西,发展为由日出、日落来认识东、西;把对四个方位的认识发展作为对整个世界的认识。

但是,古华夏人心目中的“五”却有明显不同的涵义——它代表天上的神灵;或者说,同地相对,成为天圆的象征。比如《礼记·曲礼下》说到殷代人“祭五祀”,这“五祀”指祭祀勾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等五官之神(16)。《周礼·春官·大宗伯》郑玄注说:“五祀者,五官之神在四郊,四时迎五行之气于四郊,而祭五德之帝。”这话的意思是:尽管祭五祀要设坛于四郊(四方),但祭祀的对象却是天神,亦即代表五行之气的五德之帝。从祭祀方法方面也可以了解五德之帝作为天神代表的性质。例如《周礼·地官·大司徒》说“禋祀五帝”。“禋祀”也就是用燔柴升烟之法行祭祀,这是专用于祭天的方法。五帝既然采用“禋祀”来祭拜,可见它们便是天上的神灵。由此可以了解一个道理:古人为什么反复说“天有五行”、“天生五材”?(17)其原因在于:“五”和“四”的主要区别,不仅是两种不同的文化数字观念的区别,而且是天地之别,同时是循环和不循环之别。[9]

在《梅葛》中,“四”在文化上的涵义基本上就是代表大地和四方。例如《开天辟地》说:格滋天神要造地,“七个姑娘中,四个来造地”(18),其造地的方法是“地的四角撑起来”,或者“用虎的脊梁骨撑天心,用虎的脚杆骨撑四边”。在地有四方这一点上,《梅葛》认为天地可以相通,方位和季节可以相通。所以《开天辟地》还说:“猛虎杀死了,大家来分虎。四根大骨莫要分,四根大骨作撑天的柱子。”“肩膀莫要分,肩膀作东南西北方向。把天撑起来了,天也稳实了。”《人类起源》则说:“没有春夏秋冬,不分四季四时”“太阳落在阿娃西山,月亮落在波罗西山,四季分出来,草皮树根长起来”。有必要指出:这些说法还联系于虎崇拜和太阳崇拜,因而显示了它的时代特性。我们知道,在游牧经济阶段,古彝人已经建立了虎尸化生万物的观念[10]114-119,而方位、季节之所以相通,则因为这两种观念都源于对太阳系运动的观察。

关于“五”,《梅葛》反映了两个重要事实:其一,“五”是同“四”相对的文化数字,代表天和文化创造;其二,它曾经是一个具有完满色彩的数字,代表多和足够多。前一事实见于《开天辟地》中:格滋天神要造天,“九个儿子中,五个来造天”。这五子分别叫做阿赌、庶顽、贪闹、顽连、朵闹,乃和造地的四姑娘相对。后一事实见于《人类起源》:天神找人种,来到大海边,拉弓来射呜咽雀,一箭射中海边葫芦壳,葫芦里头叫起来:“已经五天没有人来打墙,已经十天没有人来打墙,今天哪个乱打我的墙?”这里的“五”和“十”,乃表示足够多。正如第三部第五章《撒种》所说:“你我亲,十年不办婚,五年不办婚,今年才办婚。”——也用“五年”、“十年”表示时间的长久。

《梅葛》第一部描写天神创世的经过,说到人类和万物起源有几个阶段。首先是独脚人的阶段,人太矮,不会走路;其次是“人有一丈三尺长”的阶段,不分四季,被太阳晒死了;再次是“人的两只眼睛朝上生”(斜眼)的阶段,人懒,心不好;最后是经过洪水而产生的现代人的阶段。《人类起源》说:在后两个阶段转变之际出现了“直眼人学博若”。他有五个儿子、一个姑娘。“弟兄五个人,山上犁生地,箐底开水田”,建立了农业。类似的阶段划分也见于其他彝文史诗。例如《查姆》把人类发展分为独眼、直眼、横眼三个阶段。在《阿细的先基》的几个版本中,人类发展或分三代,即“瞎子”、“斜眼人”和“横眼人”;或分四代,即“蚂蚁瞎子朝”、“蚂蚱直眼睛朝”、“蟋蟀横眼睛朝”和“筷子横眼睛朝”;或分五代,即“蚂蚁层”、“蟋蟀层”、“独眼人”、“西尾家”和洪水遗民的子孙(19)。据研究,独眼、直眼、横眼的次序,乃是昆虫崇拜时期图腾分类的遗迹,在史诗和猴祖神话中,它们得到了系统整理,被整理成关于文化进化和智慧发展的次序[11]。由此可见,彝族史诗关于阶段划分的观念是有一定的历史内涵的。若作进一步推论,那么,从直眼人学博若有五个儿子一说看来,古彝人对“五”的认识及信仰,应当产生在史前时代的中期,即初步建立农业的时期。

四、数字七和九

作为文化数字的“七”和“九”,在很多民族中,是分别同女性、男性相联系的。

据研究,“七”是隐藏在女性体内的文化数字[12]。比如女性的月经在14岁左右开始,月经周期平均28天,女性更年期出现在49岁前后,孕妇的妊娠期为280天左右,这都是以“七”为基数的。所以,传说黄帝时代的歧伯认为女性身体的发育以“七”为阶段(20),早期佛经说人类胚胎的发育经过38个以“七日”为单元的过程(21)。

正是在以上知识基础上,古代中国人建立了同“七”相关联的创世女神神话和一系列岁时风俗。比如《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注记载说:女娲是古神女,“一日中七十变”;《楚辞·天问》王逸注记载说:“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民间流传的说法则说女娲用黄泥捏人,“捏好后就放在太阳底下晒,只要晒七七四十九天,泥人就会活”(22)。哈尼族神话把女始祖称作“塔婆然”,说她因风而孕,九个月后生出“七十七个小娃娃”[13]。满族神话《海伦格格补天》则说:海伦为了补天,依西天佛祖的指示,用一盆神火“炼七七四十九块石头,炼到七七四十九天”[14]。在这些神话传说中,都隐藏了“七”这个神秘的基数。在风俗方面,则有联系于牛郎织女传说的七月七日女人节的风俗,以及七月七日乞巧的风俗。根据《诗经》、《西京杂记》、《荆楚岁时记》和《风土记》(23)的记录,这些风俗在周代已经萌芽,而在汉代便广泛流行了。另外,在民间文学中还有许多关于“七仙女”(见于“天仙配”故事)、“七姊妹”(见于傣族长诗《召树屯》)、“七公主”(见于黔东湘西的盘瓠神话)的熟语和故事。在著名的牛郎织女故事中,织女便被说成是王母娘娘第七个仙女。

与上述情况相应,“九”被看作关于男性的数字。通常的说法是:女有七魂,男有九魂。比如云南永宁地区的纳西人在人死后要给鞋底钻孔:男性死者的鞋底钻九个孔,女性死者的鞋底钻七个孔[15]。基诺族也有这样的观念。基诺人生小孩,要在婴儿出生之后半个月,把胎盘包装起来埋在竹楼地下。若是女婴,则在其四周插上七个通气的小竹筒;若是男婴,则要插上九个小竹筒[16]。类似的信仰见于景颇族。其巫师认为:人有多个灵魂,男人六个魂,女人七个魂。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说法中,男人灵魂的数目是变动的,而女人灵魂的数目却很稳定;女人同“七”的关联有多方面表现,男人同“九”的关联则表现不多。怎样来理解这一现象呢?较合理的解释是:关于女人以“七”为神数的观念,是通过长期观察得出来的;关于男人以“九”为神数的观念,则是通过推理得出来的。

以上情况,可以在《梅葛》中得到印证。《梅葛》中的“七”和“九”,正好是关于女人、关于男人的文化数字。例如《开天辟地》说:“格滋天神要造地,他放下七个金果,变成七个姑娘。”“格滋天神要造天,他放下九个银果,变成九个儿子。”(24)又如《盖房子》一章说:“帕颇有九个儿子,九个儿子来养树;帕颇有七个姑娘,七姊妹来养草。”另外,《开天辟地》中还有“公鱼三千斤,母鱼七百斤”的说法。这些说法证明:“七”的确是关于女人和雌性的符号;“九”虽然是关于男人和雄性的符号,但它也可以被“三”和“六”来代替。这证明了上文的解释:以“九”为男人神数的观念,可以视为一种次生的观念。

当然,“九”在《梅葛》中还有另一个涵义,即作为九个自然数的极数,代表很多。例如《人类起源》说:“天上有九个太阳,天上有九个月亮。”又说:“天神用金锥开葫芦,天神用银锥开葫芦”,葫芦里走出来汉、傣、彝、傈僳、苗、藏、白、回、傣等“九种族”。这种数观念同样具有普遍性。《素问·三部九侯·释九》的说法是:“天地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

关于“七”和“九”,还有一点值得辨明:按照《周易》的看法,男人、雄性是和天相对应的,女人、雌性则和地相对应。《梅葛》是不是持有这样的看法呢?看来不是。《开天辟地》说:“请飞蛾来量天,请蜻蜓来量地,天上量一量,地下量一量,天有七[25],地有九,天造小了,地造大了,天盖地呀盖不合。”可见古彝人有天七地九的观念。这说明:天和男性相配,地和女性相配,这是较晚产生的观念。相比之下,关于女人以“七”为神数的观念,则有很深厚的历史积累。

五、十以上的数

在《梅葛》中,另外有几个大于十的文化数字,值得研究。

1.十二

这是一个同创世相联系的数字。《开天辟地》说:造天的五兄弟是通过分虎肉的方式创世的。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搓绳索牵老虎:“索子搓出来,不能多一,不能少一,索子搓成十二,牵着老虎走回来。”他们要做的第二件事是分虎肉:“虎肉分成十二份,一份也不多,一份也不少”,分别送给老鸦、喜鹊、竹鸡、野鸡、老豺狗、画眉、黄蚊子、大蚊子、黄蜂、葫芦蜂、老土蜂、绿头苍蝇等12种动物。分虎肉为12份的细节,应该是同古彝人的图腾观念相联系的。在四川凉山的老彝文经典《勒俄特依》中有《雪子十二支》一节,说黑头草、树木、杉树、水劲草、铁灯草、勒洪藤、蛙、蛇、鹰、熊、猴、人类都是“红雪”的子孙。在《创世歌:老人梅葛》和2003年版《梅葛》中,则有兄妹婚生出十二节葫芦、葫芦中走出十二种人的说法[10]112。这意味着,古彝人曾经实行以十二为结构的种姓制度,也就是一族分为十二支的图腾制度。

其次,“十二”是关于历法的数字。《梅葛》第二部《农事》章说:二月底烧荞地,“属牛日来烧,恐怕烧着牛。属虎日来烧,恐怕烧着虎。属兔日来烧,恐怕烧着兔。属龙日来烧,恐怕烧着龙。属蛇日来烧,恐怕烧着蛇。属马日来烧,恐怕烧着马。属羊日来烧,恐怕烧着羊。属猴日来烧,恐怕烧着猴。属鸡日来烧,恐怕烧着鸡。属狗日来烧,恐怕烧着狗。属猪日来烧,恐怕烧着猪。最后商量好,选在属鼠日,老鼠会打洞,不会被火烧。”这里列出的十二生肖,明显联系于以干支计日月的历法。值得注意的是,古彝人比较重视其中的龙、虎两兽。《农事》说:“三月二十日,开地撒荞子。属龙日来撒,庄稼像龙一样旺;属虎日来撒,庄稼像虎一样好。”这是同古老的虎崇拜和后来的龙崇拜相联系的。

再次,在《梅葛》中,“十二”也是一个表完满的数字。例如第三部《安家》说:“粮仓十二间,一间装谷子,一间装荞子,一间装包谷,一间装麻子,一间装麦子,一间装豆子,样样都齐全。”又说:“小妹啊!抓不动的草有十二种,抓得动的草有十二种;拔不动的草有十二种,拔得动的草有十二种;硬的草有十二种,软的草有十二种;小哥力气大,抓不动的草哥去抓,拔不动的草哥去拔。”这里的“十二”,其实质涵义是“很多”。

《梅葛》中的“十二”,可以印证华夏民族以“十二”为“天之大数”的观念(26)。关于这一观念,已经有很多讨论[3]250-272。可以肯定的是:它是因古人的天文信仰而形成的。例如《山海经·大荒西经》说“常羲生月十有二”,乃反映了对一年十二月历制的神化。《山海经·海内经》说“噎鸣生岁十有二”,乃反映了对太岁纪年法或岁星纪年法的神化。根据对干支起源的研究,在先商时代或太昊、少昊时代,居住在中国东部的人群已经建立了一昼夜“十二时”的制度及相关信仰[17]。这都是以“十二”为神数的基础。而《周礼·夏官·方相氏》、《后汉书·礼仪志》所记“掌蒙熊皮”、以十二兽驱傩之法,则可以看作古老的图腾制度的遗留。《梅葛》中的文化数字“十二”,既然联系于创世和历法,那么,它和华夏族的“十二”信仰便有同源的关系。

2.七十七

在《梅葛》中,“七十七”是一个很重要的数字,既同创世相联系,也同人类起源相联系。例如《开天辟地》说:“在造地之时,放了三对野猪、三对大象来拱地,拱了七十七昼夜,有了山来有了箐,有了平坝有了河。”《人类起源》说:“洪水淹了七十七昼夜,天神着了慌,下凡来治水。”显而易见,这里的“七十七”有“很多”的涵义。这一点可以在第三部《请客》一章中得到印证。《请客》说:“七十七样菜,桌子摆得满满的。”“七十七”在这里是极言其多。

不过,“七十七”出现在造地的场合和通过洪水再生人类的场合,它就有神秘的意味了。这应该源于人们对“七”的崇拜(27)。事实上,在中国许多民族的看法中,“七”不仅代表女性,而且代表生命和孕育。明代田艺衡《春雨逸响》说:“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人之初死,以七日为忌。一腊而一魄成,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矣。一忌而一魄散,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矣。”这说明汉民族的民间贺生习俗、七七守丧习俗,都来源于以“七”为生命周期的观念。可以推断,正是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产生了以“七”为超度、还愿等法事之周期的习俗。例如瑶族人在举行祭盘王愿、祭密洛陀还愿的时候,以七日为周期。还盘王愿由巫师主祭,连祭七天七夜;祭密陀洛还愿时,主客两方歌手要连唱七天七夜《密陀洛》[18]。在瑶族人中还流传了始祖神盘瓠七天七夜变成人的故事。故事说:由于多情公主担心盘瓠饿死,等不了七天,到第六天即打开金钟观看,致使盘瓠一直留着个狗头。这些例证说明:“七”是同生命、再生相联系的文化数字,“七十七”则代表了对“七”的强化,拥有关于生命和再生的强烈色彩。在这一点上,《梅葛》和汉族、瑶族的观念是相通的。

3.其他

《梅葛》第二部《盖房子》一章说:“帕颇的九个儿子来养树,七个姑娘来养草,过了三十七天后,树芽迎风摆,草芽迎风摇。三轮三十七,四轮四十九,五轮六十一,六轮七十三,七轮八十四,八轮九十五。树长大了,草长大了。长满三山岭,长满偏坡地。”又说:“罗汉松,是好树,等到人种找到了,人烟旺起来,砍你一棵发百棵。”这里除掉“一百”是明显表示完满、很多的数字外,还有“三十七”、“四十九”、“六十一”、“七十三”、“八十四”、“九十五”等数字,其涵义值得思考。

在《梅葛》第二部《农事》、《盐》等章节中,又出现了一些类似的数字。例如《农事》说:“哪个来犁地?男人来犁地。哪个来撒种?妇女来撒种。撒好八十八座梁,撒好七十七片坡。过了十三天,庄稼长得肥又旺,三十七天后,庄稼长得更好了。”《盐》说:“三十三天后,绵羊回来了。”在这两段话中,除“七十七”和“三十七”以外,还出现了“八十八”、“十三”、“三十三”等数字。

以上数字不见于反映史前史的《创世》部分,而见于反映文明史的《造物》部分,可以理解为比“一”、“二”、“三”、“四”、“五”、“七”、“九”更晚产生的数字。从数概念演进史的角度看,这一结论自然是合理的。因此,我们可以对这些数字的文化内涵作以下解释:

“三十三”、“三十七”、“四十九”——这是同“三”和“七”相关联的三个数字。前文谈到,“七十七”继承了“七”所具有的生命、再生的色彩,是通过重叠而产生的文化数字。“三十三”也应当是这样:通过重叠,既继承了“三”所具有的表再生的涵义,也继承了“三”所具有的表繁多的涵义。为什么说“三十三”具有表再生的涵义呢?因为那只“三十三天后”回来的绵羊,是一只带领人们找到盐源、得以繁衍的神奇动物。“三十七”则可以理解为“三”和“七”的结合。《开天辟地》说:“公鱼三千斤,母鱼七百斤。”这说明在民间流传有“三”、“七”对言的数字模式,它自然会造成结合“三”与“七”而表述为“三十七”的习惯。至于“四十九”,如上所说,它联系于魂魄聚散的日期,是一个在生命仪式中常常出现的数字。

“十三”、“六十一”、“七十三”、“九十五”——这些数字和“三十三”、“三十七”、“四十九”一样,是奇数字。关于它们出现在史诗中的缘由,可以拿其他民族的叙事长诗作比证。据研究,在民间的口头创作中,使用奇数是一种普遍现象。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审美感受:偶数是对称的,“给人一种平衡协调的美感”;奇数显得不协调、不对称,但因此“给人以神秘感,引起人们无穷的想象”。另一方面在于叙述效果:奇数具有一种特殊的对应性,可以“使叙述顺畅而易于记颂”;奇数给人具体、真实的感觉,比如在傣族的叙事长诗和传说故事中,经常出现“一百零一”这个数,它比“一百”显得更加具体、精确,是造成真实感的重要因素。另外,奇数的运用同人们的生活习惯有关。比如西双版纳傣族的《十二月生产调》里有“三月种棉花,七月谷子黄,九月忙收割”的记述,德宏傣族的《十二马》里有“三月解草,七月织布,九月收割”的农事安排,可见奇数月份在节令上都与傣族的生产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19]。以上说法可以解释《梅葛》多用奇数数字的缘由。例如所谓“三轮三十七,四轮四十九,五轮六十一,六轮七十三,七轮八十四,八轮九十五”,显然可以达到“使叙述顺畅而易于记颂”的效果。

六、结论

综上所述,人类的数概念是从用实物记录数字开始的。这是原始记事中的一种简单方式,联系于用具体事物来表达抽象观念的类比思维。在数概念产生之初,它是一种普遍使用的方式。到后来,尽管实物记数发展为符号记数,例如结绳记数[20];但在这两个阶段,数字都是具象的,因而带有某种感情或联想。因此可以说,最早的数字都具有文化属性,是作为文化符号,同民族习俗和集体潜意识相联系的数字。在创世史诗《梅葛》中,这种文化数字有丰富的遗存。

《梅葛》中的文化数字,主要有“一”、“二”、“三”、“四”、“五”、“七”、“九”、“十二”等八个数字。其中“一”和“二”分别有表单独、表对偶的涵义,反映了实物记数阶段数概念的遗留。其中“三”是同创世、同生命发生相联系的符号。通过它的用例以及《老子》、《楚辞》的相关言论可以判断:在彝汉等民族的古代先民中有一个较普遍的看法,即认为“三”代表“生”,包括天之生和母之生;作为生养万物之母的造化,乃由阴、阳、冲气三合而成。其中“四”在文化上的涵义是代表大地和四方,同时反映了天地可以相通、方位季节可以相通的观念。这种观念是同虎崇拜、太阳崇拜相联系的,是游牧经济的产物。其中“五”是同“四”相对的文化数字,代表天道和文化创造;同时是一个具有完满色彩的数字,代表多和足够多。根据“直眼人学博若”育有五子、建立农业的故事来推测,古彝人对“五”的认识及信仰产生在农业发生的时期,亦即晚于“独眼”、“斜眼”而早于“横眼”的历史时期。

在《梅葛》中,“七”和“九”分别是关于女人、关于男人的文化数字。鉴于《梅葛》保留了“天七地九”的观念,可以推断:其中以“七”为女人神数的观念,有很深厚的历史积累;而以“九”为男人神数的观念,以及天和男性相配、地和女性相配的观念,则产生较晚,属于次生观念。这一点,可以拿古代的伏羲、女娲图像相比证。在汉代砖石画像中,女娲、伏羲或持规(代表天圆),或持矩(代表地方),其搭配方式并不固定。这意味着,《周易》中阴阳、坤乾、雌雄相对应的理论系统是较晚形成的——远晚于以“七”为女性神数的观念。而《梅葛》中的“十二”,则是一个同图腾观念相联系的数字。比照彝文经典《勒俄特依·雪子十二支》,可以推测,它来源于古彝人以十二为结构的图腾制度。这一制度应当同天文信仰相关。因为关于“常羲生月十有二”、“噎鸣生岁十有二”等古老的神话传说,已表现了对十二月历制、对岁星纪年法的神化。而根据对干支起源的研究,在传说中的太昊、少昊时代,东部中国人已经建立了“十二时”制度及相关信仰。另外,《梅葛》中的十二生肖,也明显联系于以干支计日月的历法,而不仅联系于周秦以来的以十二兽驱傩之法。

《梅葛》中的以上这些数字,和汉藏语各民族的相关信仰联系很密切,可以说是同源的信仰。它们往往可以在华夏古文献中得到印证,说明它们是一批年代久远的文化数字。

相比之下,《梅葛》中那些大于十二的数字,便是一些较晚产生的数字。所谓“较晚”有两个涵义:其一是在逻辑上,作为派生形式,晚于“三”、“七”等文化数字。比如“三十七”可以理解为“三”和“七”的结合,“四十九”可以理解为“七”的等倍,“三十三”、“七十七”则可以分别理解为“三”的叠加、“七”的叠加。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三十三”用于表多、表新生的场合,“七十七”用于表多、表孕育和再生的场合。其二是在历史上,联系于较晚出现的文化时期,例如“十三”、“三十三”、“三十七”、“四十九”、“六十一”、“七十三”、“八十四”、“九十五”等数字,在《梅葛》中,不见于反映史前史的《创世》部分,而见于反映文明史的《造物》部分。这一点说明,《梅葛》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历史来源。

正由于以上缘故,那些较晚起的文化数字,神秘色彩较为薄弱。其形成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原始信仰,而在于《梅葛》的传唱方式。具体说来,它们大致是经过以下途径而产生的:其一是作为惯用语而产生。每一种史诗、叙事诗的传唱,都会形成一些数字修辞的习惯,进而造成文化数字。比如“三”、“七”对言的数字习惯,便造成了“三十七”、“七十七”等文化数字。其二是作为奇数词而产生。奇数词所特有的不协调性、不对称性,可以造成神秘感;它们的具体性,又可以造成真实感——这是民间叙事作品往往采用奇数词的缘由。其三是作为记诵模式而产生。例如所谓“三轮三十七,四轮四十九,五轮六十一,六轮七十三,七轮八十四,八轮九十五”,便显然具有一种特殊的对应性,可以产生方便记忆和叙述的效果。

总之,我们可以把《梅葛》看做一个有机物,它的每一个细胞,都全息地反映了整体。仅从其中的文化数字,便可认识它的形成史,认识它在形成过程中同周边各种事物的关系。

注释:

①《自然辩证法》,中译本第162页。

②本文所用《梅葛》有两种版本:一为1959年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于1959年出版,1978年再版;二为2002年版,附载于《梅葛的文化学解读》一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2009年再版。本文引用后一版时,注明“2002年本”。

③《方言》卷十二:“一,蜀也,南楚谓之蜀(蜀犹独耳)。”《左传·昭公十年》“而壹用之”句杜预注:“壹,同也。”

④《论语·公冶长》“闻一以知二”朱熹集注:“二者,一之对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对耦之词曰二,重叠之词曰再。”

⑤施向东:《汉语和藏语同源体系的比较研究》,第107页。隻,郑张尚芳构拟为*tjaag,见郑张尚芳:《上古音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64页。

⑥施向东:《汉语和藏语同源体系的比较研究》,128页。此三字郑张尚芳分别拟为*sroo、*tuubs、*phrg,见《上古音系》第471页、308页、322页。

⑦《广韵·职韵》:“副,析也。”《玉篇·刀部》:“副,坼也。”《说文解字·刀部》:“副,判也。”《广韵·屋韵》:“副,剖也。”《诗·大雅·生民》陆德明《释文》引《说文》:“副,分也。”

⑧《史记·律书》:“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诗·小雅·采薇》马瑞辰传笺通释:“古者言数之多者每曰三与九。盖九者数之究,三者数之成,不必数之果皆三、九也。”

⑨《上古音系》,第453页。

⑩《集韵》卷八“阚”韵。

(11)《后汉书·黄琼传》“无恨三泉”李贤注。

(12)《诗·周颂·我将》和《执竞》,《诗·大雅·域朴》和《民劳》、《文王有声》。

(13)《诗·周颂·执竞》郑玄笺:“四方,谓天下也。”《诗·大雅·民劳》毛传:“四方,诸夏也。”

(14)《易·系辞上》。

(15)《京房易传》卷下。

(16)参见《礼记·曲礼下》郑玄注。

(17)《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注:金木水火土)也,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孔子家语·五帝》:“季康子问于孔子曰:旧闻五帝之名,而不知其实,请问何谓五帝?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春秋繁露·五行对》:“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春秋繁露·五行之义》:“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

(18)2002本的说法与此不同,云:“盘古有九个儿子,派下来造天;盘古有七个姑娘,派下来造地。造天儿九个,造地女七个,方咕为造天儿,噜阳为造地女。”第266页。

(19)载《云南民族文学资料》,1963年铅印本,第18集第11页至28页、第223页至232页、第315页至340页。

(20)《黄帝内经素问》卷一《上古天真论》说:“歧伯曰: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

(21)例如《佛说胞胎经》、《修行道地经》(卷一)、《增壹阿含经》(卷三六)、《正法念处经》(卷七十)、《大宝积经》(卷五五、卷五六)、《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十一)。

(22)《女娲造人》(流传于浙江省东阳县的民间故事),载《民间文学》1986年第11期。陶阳、钟秀所编《中国神话》中有《女娲造人》(周耀明搜集整理),亦说到泥人在第四十九天复活。

(23)《太平御览》卷三一引。

(24)2002本:“盘古有九个儿子,派下来造天;盘古有七个姑娘,派下来造地。造天儿九个,造地女七个,方咕为造天儿,噜阳为造地女。”第266页。

(25)此字音排,上声,表两手侧伸的总长度。

(26)《左传·哀公七年》:“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

(27)闻一多在《七十二》一文中考证了“七十二”信仰的来历,认为“七十二”代表了“一年三百六十日的五等分数”。这说明文化数字可以通过对另一文化数字进行等分、等倍的方式而形成。“七十七”稍有不同,是通过对“七”进行重叠的方式而形成的文化数字。等分、等倍、重叠,应该是形成新的文化数字的主要途径。参见闻一多《神话与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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