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市场应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优先目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市场论文,货币市场论文,目标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货币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市场的健康发展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前提,资本市场不能代替货币市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已有十几年历史了,就目前状况看,货币市场的发展明显滞后于资本市场,由此也带来很多问题。无论是从金融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看,还是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看,货币市场都应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优先目标与重点对象。
一、我国货币市场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同业拆借市场步入规范发展轨道,但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
进入1995年,经历整顿达三载的同业拆借市场得到长足的规范和发展,从全国来看,一是同业拆借资金量增加较多,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995年,同业拆借资金量比1994年增长85%左右。上海、北京等部分地区的同业拆借资金量比上年增加一倍;二是同业拆借资金的投向与投量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据统计,向各家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量所占的比重较高,约为94%左右,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拆借仅占5-6%;。三是期限基本合理,在全年同业拆借中,7 天以内的头寸短缺及临时性资金不足;四是同业拆借中介机构进一步趋于合理。根据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同业资金拆借秩序的通知》精神,1995年全国48家以办理跨地区、跨系统同业拆借业务为主的各地人民银行融资中心,继续为规范化的同业拆借站岗守口,维持了正常的同业拆借金融秩序。年底,为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规范同业拆借中介机构,中央银行决定,撤销各商业银行办理的同业拆借中介机构,改善了同业拆借重复办市场、同一地区多头对外拆借资金的状况,使中介机构设置更趋于合理化。96年1月3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系统联网试运成功,为我国短期资金市场实现统一、规范、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目前同业拆借市场仍存在以下问题:(1)市场分割封闭。 一方面,人行牵头的融资中心和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市场各自分散活动,资金供求信息不畅;另一方面,通过融资中心拆出资金的利率受管制,难以形成市场均衡利率,使得资金富余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假借证券回购,转到证券交易中心去做交易,或者在场外私下做交易,造成同业拆借市场呈“四分天下”的格局。(2)市场可控性差。 一般的拆借是由双方谈判成交的,透明度低,拆与不拆、拆多拆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都受当事人意志的支配,从而造成在双方缺乏自我约束的条件下随意性很大的局面。虽然在证券交易中心内的交易是公开的,但80%以上的交易是买空卖空,在没有资格、拆借数量约束的条件下,谁要钱都可以拆,要多少就拆多少,盲目性很大。对于市场运行状况,央行也无法即时监管,事后也知之不多,仅靠事后检查稽核很难制止违规行为。据了解,1994年和1995年通过证券回购流出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投到固定资产项目和房地产中去了。(3)资金风险大。 目前融资中心普遍做买断业务,债权债务集于一身,中介机构已变成自营机构。据调查,拆出资金余额已占国有银行各项存款的5%,若遇到存款增势下滑, 很有可能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权债务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利益机制驱动下,一些融资中心极力扩大拆借规模,采取新的方式搞违章拆借,据调查,参加证券交易中心做回购的机构,大部分不具备拆借资格,甚至有个人承包商,仅凭一纸协议书就可拆到几千万、上亿元资金,隐伏巨大风险。1995年已有几家交易中心发生诈骗案件。(4)融资效益低、 利率高。通过融资中心拆借一笔资金,至少要经过四个环节,加大了在途资金占用。同时,由于一家金融机构还可同时从多家证券交易中心拆借资金,利率越抬越高。目前3个月的证券回购利率的月息已达15%、 18%,个别甚至达到或超过25%。
(二)证券回购市场有待在清理中进一步规范
1993年下半年以来在整顿同业拆借同时,由于缺乏经验,对货币市场工具认识不足,同时,一些金融机构由于不顾自身资金来源盲目扩张投资规模,在堵住了违章拆借资金邪门后,必定采取新的融资方式筹措资金来支撑规模扩张,在管理政策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各地又出现了混乱的证券回购,一些金融机构以证券回购的形式继续从事违章拆借资金活动,有些证券交易中心及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大办这种业务,其数额之大、期限之长、利率之高对金融秩序的影响令人担忧。一是投向混乱,回购资金不仅用于炒股票买卖证券、搞记地产投资,而且用于向企业、个人吸收存款搞集资放贷或进行投资。二是在回购操作中做假回购,在无券或券面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开具代保管单来取得资金,实际上成为一种买空卖空的投资行为。三是利率太高,有些机构三个月的利率是同期限档次同业拆借利率的几倍,扰乱了货币市场利率。四是搞帐外经营,有些机构为逃避中央银行监管,回购资金不入帐,有关部门注意到,若不及时纠正证券回购这种混乱的状况,将会影响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
1995年下半年,人民银行一方面下大力气清理混乱的回购业务,压缩证券回购量。另一方面,制定证券回购协议管理办法,加强对证券回购的制度管理,同时通过公开市场回购业务,实施中央银行相关的货币政策。但有几个问题仍值得注意:一是要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定额清偿到期的证券回购债务,减少金融震荡;二是要注意在堵住旧的违规行为的同时,避免产生新的违章融资方式;三是要注意制订完善管理办法,以严谨的规章制度规范证券回购业务
(三)国债市场初步形成,市场运作有待完善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建设的发展,形成了一些区域性的国债市场,从而改变了国债必须到期兑付还本付息的变现模式,使国债成为一种可上市流通交易、变现性较强的易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的金融资产。目前国债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市场管理上地区分割严重,交易价格不统一;(2)交易品种不够丰富;(3)可上市交易的国债数量小,期限档次少, 难以满足投资者的需要;(4)交易价格市场程度低, 不能完全反映社会资金的稀缺程度;(5)交易规模较小,对社会资金运行影响力低;(6)市场运行机制尚需完善,如国债发行方式仍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色彩,而不是国外普遍采用的竞价投标。市场清算交易系统的运行效率尚需提高;(7)市场交易法规不健全,交易程序、方式、品种欠规范, 违规操作、投机行为时有发生,如“327”国债风波等。因而在监督、管理、 调控上有待加强;(8 )作为市场主体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的国债数量小,参与市场交易不充分,国债市场仍不是其调节资金的主渠道。
此外,我国货币市场体系还不完整,除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市场初具规模外,票据市场、贴现市场、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及其他短期融资市场还未建立起来;货币市场工具也很不完善,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等,在品种、要式、流动性等方面还欠健全和规范;另外,市场主体不完整,市场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
二、优先发展货币市场势在必行
(一)货币市场是金融市场体系的基础,要建立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必须建立和发展货币市场
从金融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看,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资本市场发育成长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到货币市场信用,最终形成发展资本市场所需的社会信用。从世界范围看,货币市场的出现要比资本市场早得多,在资本主义初期,货币市场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同步发展。战后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许多国家,在经济起飞的初期,也是依靠货币市场促进其经济的发展。当今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无不拥有一个发达的货币市场。
而我国的现状则正好相反。资本市场尽管起步较晚,但在各方的推动和扶持下,在市场规模、市场工具、市场组织建设及管理等方面得到了飞速发展,正在向国际标准靠扰。相比之下,货币市场远远落后于资本市场。除同业拆借市场外,短期债券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和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工商企业几乎还没有进入货币市场,市场中可供交易的工具也十分短缺,商业票据、银行汇票和大额可转让存单还不能在市场上流通。货币市场不能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金融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二)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客观上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货币市场
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生产力水平低下,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还很突出。表现在资金上则呈现出总量上的短缺和地区间分布的不平衡。这在客观上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货币市场,调剂资金的余缺,实现社会资金的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另一方面,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对企业来说,资金运用中的最大障碍不是资金数量少,而是资金周转不灵,运用效率不高。庞大的“三角债”前清后欠,把企业越缠越紧,成为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一个普遍因素。如果能有一个发达、规范的票据市场,不仅能把分散的商业信用引导到银行信用的轨道上来,有效地抑制企业拖欠的发生,而且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也是其降低信贷资产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金融管理、稳定金融秩序,要求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货币市场
不发达、不规范的货币市场是前一阶段我国金融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例如,票据市场不发达、不规范,导致压单压票现象严重,使汇路不畅;拆借市场不规范,使违规拆借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缺乏投资渠道,使大量游资冲击资本市场,造成投机过度,影响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
(四)中央银行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实现其货币政策,也迫切要求加快建立和发展货币市场的步伐
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在运用市场机制以间接手段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做了很多工作。但中央银行的很多宏观调控手段,如汇率、利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等都要借助于货币市场的功能实现,在货币市场不健全的情况下是很难操作的。因此,中央银行不得不主要以信贷总量控制的办法,控制货币供给。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经济金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使中央银行以现有手段调控货币供给的难度越来越大,其作用也越来越强。这就客观要求加快货币市场的建设步伐,为中央银行运用市场机制以间接手段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提供市场基础。
三、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规范现有货币市场
1.改革同业拆借市场。今年1月3日,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系统正式联网运行成功,勿疑为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货币市场,形成一个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帮助金融机构调剂资金的统一开放的短期资金市场,减少对中央银行贷款的依赖性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同业拆借市场还应进一步进行改革。一是要坚持以下原则:(1 )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必须与组建的融资中心或资金市场脱钩,使脱钩、规范、改革同步进行;(2 )证券公司的资金融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头寸余缺调剂要分隔开来;(3)逐步放开市场, 所有金融机构不得在场外做交易;(4)同业拆借的中介组织只能做代理业务和信息服务, 不得从事自营业务。二是要实现以下目标:(1 )打破市场封闭分割的状况,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同业拆借市场,逐步形成以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交易,以强化资金的合理、快速配置,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2)改变双方电话谈判的交易方式, 所有参与者都按统一规则进入公开的市场网络系统拆借资金,增加透明度,为中央银行监管提供条件。(3)最大限度消除黑市交易, 区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防止将短期资金用于长期投资。(4)进一步落实商业银行法, 为中央银行实施间接调控和商业银行总行加强流动性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2.规范证券回购市场。首先,要从清理整顿证券交易的主体和场所入手。市场的参与者应是独立的法人,并具备准入不同证券市场的其他条件。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坚决不许进场交易。严格禁止个人混入场内交易。其次,回购必须有百分之百属于自己所有的证券,而且是法定的、有信用保证的证券。买卖双方成交后,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第三,要强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坚决纠正不顾自己承受能力和资产安全,片面追求扩张资产规模,片面追求高回报率的行为。第四,人民银行应尽快出台证券回购交易的管理法规,逐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运用间接调控工具有效地引导和调节证券回购交易的总量、流向、期限和利率,使证券回购市场的运行服务服从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要求。
3.完善国债市场。(1)财政部门首先应在国债的发行规模、 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的设计、无纸化程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使之适合市场发展和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需要。(2 )在建立高效迅捷的全国性的国债托管、交易、清算支付系统的基础上,使分散的国债市场实现全国联网,形成统一的交易价格。(3)培育市场主体, 增加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各商业银行的国债持有量,实现流动资产多元化,推动其充分参加国债市场交易,逐渐扩大市场规模。(4 )规范原有的国债交易品种,研究开发新的衍生交易品种,提高国债交易市场中的风险防范能力。(5)抓紧制定国债市场交易法规,使国债交易有法可依, 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市场监督,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拓展、培育、健全货币市场
1.正确认识货币市场作用,明确货币市场运作目的。货币市场是一种以短期融通资金为基本特征的资金市场。作为货币市场,其中介作用主要体现在:(1)解决金融运作中的现实支付手段需要;(2)以此调整银行(或其它融资主体)资产负债结构;(3 )促进和推动商品交易行为的完成。通过上述中介,减轻中央银行市场货币供应压力,调节基础货币需求结构,从而通过调节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现实支付能力,消除虚拟货币需求。因此,参与者进入货币市场的目的在于取得现实的支付手段,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将“第二准备”——票据、债券等,即时调整为:“第一准备”——现金,或以自身的信誉和其它可以保证的形式,直接获得现实支付能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货币市场运作目的的非盈利性,无论是债权人或债务人,盈利都不是第一目标,在债务人看来,将持有的票据、债券、存单等转化成现金,是为了获得“即时支付”能力;在债权人看来,将现有的“即时支付”能力转换为持有票据、债券、存单等变现强的资产,同样是为了一旦需要时及时变现。
2.健全货币市场系统,实现市场运作一体化。货币市场并不是一个单一的市场,而是一个包容多个子市场的综合性市场。其子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银行票据承兑贴现市场、商业票据市场、一般存贷款市场、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即CD市场)、国库券市场以及其它短期融资券市场等。各个子市场之间的交易和套利活动构成了统一的货币大市场。当前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特别要注意对市场的整体设计、引导和规范运作,在完善现有市场基础上,大力发展票据承兑贴现市场、可转让存单市场、其它融资券市场等,否则,货币市场只能是一个支离破碎、功能不全、作用甚微的畸形体。
3.发展市场参与者,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当前我国货币市场应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这些主体一般包括:众多的商业银行、中央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企业、政府部门、经纪商和广大居民等。商业银行应成为货币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众多的公司企业应成为商业票据的最大供给者;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经纪商等应通过市场活跃货币市场;从而形成共同的需要,即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加强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把众多的参与者联系在一起,推动货币市场发育与发展。
4.完善市场交易工具,实现市场客体多样化。货币市场客体即货币市场的交易工具。一般包括: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和其它短期债券等。这些信用工具具有限期短、风险小、流动性强等特点,其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以3个月、6个月最为普遍。由于其期限短,且大多由政府部门、银行和一些规模大、信誉好的大公司所发行,因而具有明显的效益确定性和很强的流动性。其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都较小。正因为如此,货币市场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中是一个最为活跃的市场,具有自由度和竞争性强、涉及面广、市场规模大等特点,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货币市场交易工具的发展主要应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规范、完善和普及使用。
5.调整利率水平,实现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是一个自由度和竞争度非常高的市场,其利率水平高度市场化。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具有三个显著特点:(1)利率水平取决于货币供求力量的对比, 由于各种市场工具具有高度流动性和可替代性。每个参与者都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调整市场工具,改变自己的资产负债结构,因而各种市场工具和利率差距都相当低。(2)由于各种市场工具的风险性和流动性不尽一致, 其利率应表现出一定的差距。在美国货币市场上,各种市场工具的利率水平一般表现出以下特征:即国库券利率<联邦基准利率和银行承兑汇票利率<商业本票利率和贴现率<短期资金放款利率。(3 )货币市场利率升降幅度要大于资本市场利率和经济周期波动的幅度,因而货币市场利率成为反映整个社会经济形势的指示器。我国货币市场的利率水平应逐步实现市场化,并逐步实现与国际货币市场接轨。
6.使货币市场成为实施宏观金融间接调控的重要基地。统一的货币市场能将众多的参与者和各种融资工具联系起来,同时为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或再贴现业务提供基地。央行可以根据预定的货币和信贷增长目标,在货币市场上同其它参与者一道展开证券(主要是国库券)的买卖,或者办理再贴现业务,以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额,并将市场利率维持在适当的水平上,在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时期,央行往往有意识地依据货币市场上季节性或临时货币资金盈缺变化展开公开市场业务活动,增强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功能;在社会经济面临通货膨胀威胁时,央行就通过出售国库券或者提高再贴现率,减少银行体系的超额储备,促使市场利率上升,从而减少货币和信贷供应量;在社会经济面临停滞、萧条危险时,央行就可通过购买国库券、降低再贴现率,增加银行体系的超额储备,促使市场利率下降,从而达到增加货币供应量、扩大信贷规模,推动经济增长的目的。当前我国货币市场应加快发展完善,使其逐步成为中央银行宏观金融间接调控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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