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的南北用词考证--由偏颇引起的定义的变化_福建方言论文

“趁錢”南北詞義考——由偏指引起的詞義演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趁錢论文,詞義考论文,詞義演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南北各異的詞義

      1.1 “趁”的古今詞義

      關於“趁”的古今詞義,《漢語大詞典》列有13個義項(3個通假義未計算在内):

      1.追逐;追趕。2.驅逐;驅迫。3.趕赴;奔赴。4.指快步行走。5.追求;尋取。6.隨著;沿著。7.凑和;順著。8.乘便;乘機。9.指憑借;依靠。10.乘坐;搭乘。11.面對;面臨。12.掙;賺。13.方言。擁有。

      其中義項4“指快步行走”只有趙樹理一例“就趁了兩步來拉住她”,此例的“趁”實際就是追趕,可歸入義項1。另外,義項7“凑和;順著”可以跟義項6“随著;沿著”合爲一個義項:“隨著;順著”,旣可指在空間上“隨著;順著”,也可指在言語上、心理上“順著;隨著”。這樣,實際是11個義項。在以上衆多義項中,現代漢語普遍使用的是原義項8“乘便;乘機”,其他各義或已消亡(如“1.追逐;追趕”“2.驅逐;驅迫”“5.追求;尋取”“11.面對;面臨”),或只通行在某些方言中。因此,《現代漢語詞典》(以下簡稱《現漢》)只收了4個義項:

      

      1.2 “趁錢”的現代方言義

      “趁錢”爲方言口語詞,在現代漢語中,北方使用這一詞的地區,其意思是“有錢”,“趁”單用有動詞“有、擁有”義和形容詞“富有”義;與此不同,在南方使用這一詞的地區,其意思是“掙錢、賺錢”,“趁”單用時義爲“掙(用勞動換取報酬)、賺(獲取利潤)”,旣無動詞“擁有”義,也無形容詞“富有”義。南北詞義劃然而異:

      

      “趁錢”詞義南北不同的事實似未引起應有的注意,筆者也是在爲考釋北京話中“趁錢”得義之由而查閱各種資料時發現的。把分散的信息加以歸納整理,進行橫向縱向的比較分析,往往可以有所發現。以方言詞典爲主的分點方言詞彙描寫爲我們提供了寶貴的綜合分析比較的資料。據筆者不完全的調查,北方地區使用“趁錢”一詞的地方主要有東北、北京、天津和山東的一些方言點;南方地區使用“趁錢”一詞的有浙江、福建、海南的一些方言點。下面引用有關資料對“趁錢、趁”的詞義和用法加以呈現。

      1.2.1 北方地區

      “趁錢”爲方言口語詞,在現代漢語中,北方使用這一詞的地區,其意思是“有錢”。

      Ⅰ.北京方言陳剛《北京方言詞典》(1985:33):

      趁chèn(1)擁有,領有。|他家~一大片房。|~多少錢?(2)富有。|他才~呢。|多~!|~著呢○稱、賑

      

      陳剛先生去世後,由陳剛、宋孝才、張秀珍編寫的《現代北京口語詞典》(1997:47):

      【趁】[襯]chèn富有;擁有。如:咱們是不那麽~。/一縣中,找一兩家~幾十萬的還是有的。

      此書没有區分“趁”的不同詞性,混釋爲“富有;擁有”,不可取,但補收了“趁錢”條:

      【趁錢】chèn qián有錢。如:打他往上有三

没念過書,可就是~。

      Ⅱ.天津方言李行健、劉思訓《天津方言詞彙(四)》(1986:300):

      趁①富有:他們家够~的。②具有:咱不~房子不~地,憑勞動力吃飯。

      此文把“趁”釋爲“具有”不如陳剛(1985)釋爲“擁有、領有”確切;且把“富有”義放在“具有”義之前也與陳書不同。

      Ⅲ.哈爾濱方言尹世超《哈爾濱方言詞典》(1997:321):

      趁富有;擁有:他家賊~|你~啥?

      【趁錢】有錢:他最~。

      Ⅳ.山東方言董紹克、張家芝《山東方言詞典》(1997:480):

      趁[ts‘en21]富裕:他現在可~了。(濟、桓、新、寧、陽)

      按,該詞典“濟、桓、新、寧、陽”分别指濟南、桓台、新泰、濟寧、陽谷。董書僅收形容詞“富裕”義,未收動詞“擁有”義,恐是疏忽,因山東其他地方凡是使用“趁錢”一詞的,“趁”都兼有“擁有”和“富有”義,如:

      羅福騰《牟平方言詞典》(1997:285、286):

      趁

利用時機:~著没看見跑了。

富有;擁有:我~,你~嗎?|你~乜兩個兒錢,有麽了不起?

      【趁錢】有錢:他家真~|他趁乜個錢有幾萬子。

      山東大學馮春田教授代爲調查了濟南城區中心及周邊鄉鎮的菜農和商販(均60歲左右),確認濟南還有德州、菏澤、聊城等地“趁錢”都是“有錢”義,“趁”爲“有、擁有”“富有”義。我所博士後張文(山東棗莊人)告知棗莊方言情況同上。②

      1.2.2 南方地區

      Ⅰ.浙江吳語區《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第5卷(12-14畫)4137頁:

      杭州【趁钢鈿】賺錢:他們一家門都勒哈~,日子蠻好過的。(江按,勒哈:在。)

      盛益民《吳語臨紹小片的主觀小量標記》(2011:536-539)有如下3例:

      渠一年趁十五萬塊洋鈿。(他一年賺十五萬塊錢)

      渠一年趁十五萬塊洋鈿勞(什)頭。(他一年才賺十五萬塊錢)

      諾怕道一年就得三萬好趁勞(会)頭

!(你難道一年只能賺三萬塊錢嘛!)

      其中“趁洋鈿”就指賺錢,“趁”卽爲“掙、賺”義。

      我所博士生沈昱(浙江湖州人)告知湖州話裏“掙錢、賺錢”說“趁錢”。馮春田先生到集貿市場調查,溫州商販說他們那裏“賺錢”說“趁錢”。

      

      上述方言詞彙材料清晰地顯現出“趁錢”和“趁”南北地區詞義的不同。同一個詞,共時平面的地區差異反映了該詞的歷史演變過程,我們正可以沿著這一思路去探尋“趁錢”和“趁”詞義演變的路徑,以便正確理解和解釋詞義。另外,關於“趁錢”的詞形,有些辭書指出也寫作“稱錢”,把“稱錢”作爲“趁錢”的異形詞;但也有個别辭書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各版均以“稱錢”爲推薦詞形,相應的,把單用的“趁錢”的“趁”定爲“稱”,這樣處理是否合適,本文也一併討論。

      二 語義正向偏指引起的詞義演變

      2.1 “趁”(chèn),異體爲“趂”,其初始義爲追逐。③唐釋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九:“趁,謂趁逐也。《纂文》云:關西以逐物爲趂也。”《廣韻·震韻》:“趁,趁逐。”《纂文》爲晉宋間人何承天(公元370-447年)撰,據此,則“趁”的追逐義的使用不晚于南北朝時期。到了唐代,“趁”由“追逐、追趕”義引申出“追求、尋取”義,其例如:

      白日趁身名,兼能夜逐樂。(王梵志詩校注,二七五首,童子得出家)

      由“追逐”義到“追求、尋求”義,這符合詞義由具體到抽象、由動作到心理的引申規律。歷代文獻和上舉《漢語大詞典》表明,“趁”的引申義非常豐富,它由追趕義引申出a)追求、尋取義,b)追趕、驅趕義,c)追隨、跟隨義,d)趕赴、奔赴義,e)利用(時間、時機)義,f)掙、賺(錢)義等。但是這些引申義之間並非都是單綫縱向引申的連續統,有的是平行的引申關係。例如:追逐——驅趕 追逐——追求 追逐——追隨。這三組很可能是平行引申關係,而追逐——趕赴——利用(時間、時機)很可能是綫性引申關係。那麽,“趁”是經由哪條路徑獲得“掙、賺(錢財)”這一引申詞義的呢?

      2.2 “趁”作“掙、賺(錢財)”講,《漢語大詞典》最早的書證爲元代李有(今按,據《四庫全書提要》,作者應是李東有)《古杭雜記》:“寶慶丙戌,袁樵、尹京於西湖三賢堂賣酒。有人題壁曰:‘和靖、東坡、白樂天,三人秋菊薦寒泉。而今滿面生塵土,卻與袁樵趁酒錢。’”但是據“叢書集成初編”本《古杭雜記》及後來學者們整理的《古杭雜記》本子,“卻與袁樵趁酒錢”句均作“卻與袁樵課酒錢”。④此材料有異文存在,不是理想的書證。《漢語大詞典》所舉另一書證是《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張》:“宋四公道:‘作成你趁一千貫錢養家則個。’”《古今小說》(又稱《喻世明言》)爲明代馮夢龍輯集的“三言”之一(另兩部爲《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共收宋元明話本和擬話本一百二十篇,其中有些篇目的作者和寫作年代難以確定,劉堅先生將《宋四公大鬧禁魂張》歸爲南宋舊篇,收在《近代漢語語法資料彙編》宋代卷(白維國校錄)。當然,卽使是宋元舊篇,也極有可能在編輯和刊刻過程中有明人改動之處,使用時需加小心。以上兩例都不是“趁”作“掙/賺(錢)”講的理想例證,趙長才先生檢索《朱子語類》,貢獻了幾處確鑿的書證,殊可補《漢語大詞典》之缺。例如:

      若不見得大底道理,如人無箇居著,趁得百十錢歸來,也無頓放處;況得明珠至寶,安頓在那裏?(朱子語類,卷一二一,訓門人九)

      學者須要主一,主一當要心存在這裏,方可做工夫。如人須尋箇屋子住,至於爲農工商賈,方惟其所之。主者無箇屋子,如小人趁得百錢,亦無歸宿。(同上)

      朱熹(1130-1200)生於福建,一生主要在閩地生活和做官,終老武夷山,劉曉楠(2001)考證其母語爲閩語。如此,則現代閩語“趁、趁錢”義至遲可追溯至南宋。在以上兩例中,“趁”單用作動詞,分别爲離合結構“趁得百十錢”“趁得百錢”。顯然,僅從這兩例很難判斷“趁”字得義之由。所幸我們檢索到下面一例,頗可揭示“趁錢”的“趁”的本始詞義:

      (冲末扮張林上云)……母親,俺祖父以來,都是科第出身,已經七輩,可着小賤人做這等辱門敗户的勾當,教我在人前怎生出入也!(卜兒云)你說這般閒話做甚麽?旣然怕妹子辱没了你呵,你自尋趁錢來養活老身,可不好那!(元李行道:包待制智賺灰欄記,楔子,《元曲選》第三册)

      例中“尋趁錢”爲動賓結構“尋趁+錢”,“尋趁”義爲“尋覓,尋求”,同義連文,是“趁”也爲“尋覓、尋求”義。如此,則“趁錢”由“覓錢、尋錢”得義,“覓錢、尋錢”也卽“謀錢、謀生計”之義。⑤藍立蓂(1993)列舉關漢卿著元雜劇中,“尋”有可理解爲“謀;義的例子,如:

      《蝴蝶盃》一折旦白:老子,雖然如此,你還替孩兒尋一個長久立身之計。

      《裴度還帶》一折旦兒白:裴度,你學你姨夫做些買賣,你無本錢,我與你些本錢,尋些利錢使,可不氣概?

      我們還可以從與“趁錢”結構相同的類義詞“趁食、趁飯、趁熟”等詞的詞義索解“趁錢”得義之由,深入理解此詞的確切含義(以下三詞釋義引自《漢語大詞典》)。

      【趁食】1.謀飯吃;謀生。宋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上·湖翻》:“農人皆相與結隊往淮南趁食。”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史三》:“昔日原無遊手之人,今去農而遊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警世通言·桂員外途窮懺悔》:“身居口食,一無所賴,家世衣冠,羞在故鄉出醜,只得往他方外郡,傭工趁食。”《清史稿·食貨志一》:“其漁船網户、水次搭棚趁食之民,均歸就近保甲管束。”2.指動物覓食。元關漢卿《五侯宴》第四折:“王員外將此鴨蛋與雌雞伏抱,數日箇箇抱成鴨子,雌雞終日引領衆鴨趁食。”

      【趁飯】犹趁食。《古今小說·木綿庵鄭虎臣報冤》:“後生家臉皮羞答答地,怎到人家去趁飯?”許政揚注:“趁飯,混飯吃、尋飯吃。也叫趁食。”

      【趁熟】1.趕往有收成的地方謀生。《劉知遠諸宮調·知遠走慕家莊沙佗村入舍》:“蓋爲新來壞了家緣,離故里往南中趁熟。”元秦简夫《趙禮讓肥》第一折:“方今漢世中衰,兵戈四起,士民逃竄,似此亂離,只得隨處趁熟。”《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上司發下明文,著居民分房减口,往他鄉外府趁熟。”2.謀飯吃;謀生。《金瓶梅詞話》第九四回:“張勝說:‘你係娼門,不過趁熟,不趁些衣飯爲生?!没甚大事。’”

      從上述用例可知,“趁食”本指離家到外面找飯吃;“趁熟”本指離開家鄉到有收成的地方去謀生,後也泛指謀生。“離家到外地”跟“趁”的“趕往”義、“奔赴”義有聯繫。我們推想,“趁錢”雖泛指覓錢或覓錢謀生計,但離家到外面去做生意謀生應是它的典型語義,明代話本小說中很多用例都符合這一情況,如:

      (1)次早入城,尋寓所安下。那孫府戲子,原是有名的,一到京中,便有人叫去扮演,廷秀也隨著行走行走。卻說潘忠對廷秀道:“衆人在此做生意,各要趁錢回去養家的,誰個肯白白養你!總然有便帶你回家,那盤費從何而來?不如暫學些本事,吃些活飯,那時回去,卻也容易。”(醒世恒言,第二十卷,張廷秀逃生救父)

      (2)盛氏道:“我只爲你。我與媳婦守着這酒店,你在外邊營運,兩邊,可望家道殷實。”掌珠聽了,甚是不快,道:“顧了田頭,失了地頭。外邊去趁錢,不知何如,家中兩個女人怕支不來。”盛氏不言語,意似怫然。周于倫道:“旣母親分付,我自出去。”(型世言,第三回)

      (3)話說這座擂臺遠近皆知,也有想做教師來打擂臺的,也有想趁錢合夥來做生意的,十五府的人,紛紛都往房州而來。當時有十餘人,合夥買些貨物,要往房州做生意,路從黃草山經過,被嘍羅拿住,押至寨中,來見薛剛等。薛剛見那些人下邊一齊磕頭道:“大王爺,可憐小人們都是小本經紀,趁錢養家的,並無甚麽財物,求大王爺開恩饒命!”(薛剛反唐,第一回;按,此例引自《國學寶典》數據庫)

      當然,泛指覓錢謀生(不離家出門)的用例也很多,如《漢語大詞典》所舉:

      (4)胡鴻道:“說這女子也可憐,他縫衣補裳,趁錢過日。”(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十二)

      (5)遲眠晏起由奴意,不曾紡織趁錢銀。(天雨花,第六回)

      “趁”單用爲“賺、掙(錢)”的例子如:

      (6)(徐言)問道:“阿寄做生意歸來,趁了多少銀子?”顏氏道:“好教二位伯伯知得,他一向販漆營生,倒覓得五六倍利息。”徐言道:“好造化!恁樣賺錢時,不勾幾年,便做財主哩。”(醒世恒言,卷三十五,徐老僕義憤成家)

      例中前面問“趁了多少銀子”,後面答“覓得五六倍利息”,“趁”與“覓”對言,可知“趁”義爲“尋覓”。

      (7)徐言道:“前日聞得你生意十分旺相,今番又趁若干利息?”“除了本錢盤費,乾淨趁得四五十兩。”“且不要問他趁多趁少,只是銀子今日可曾帶回?”(同上)

      上引諸例表明“趁”的搭配關係多樣:趁(銀子、利息、數量詞“四五十兩”、形容詞“多、少”)是個能自由運用的及物動詞。

      以上書證都是明清時期南方語言色彩濃厚的資料,跟現代南方某些地區“趁錢、趁”的詞義和使用情況十分吻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清代中晚期用北方話寫作的白話小說中也有一些典型的“趁”表“掙/賺(錢)”義的用例(以下4例由趙長才提供),如:

      (8)又有一起嫖賭場的小幫閑,叫做細皮鰱,小貂鼠,白鴿嘴,專管著背錢褡裢,拿賭具,接娼送妓,點燈鋪氈,只圖個酒食改淡嘴,趁些錢鈔養窮家。(歧路燈,第五十四回)

      (9)及至得了那座青雲山棲身,我旣不能靠著十個指頭趁些銀錢,換些擔柴斗米;又不肯舍著這條身子作人奴婢,看人眉高眼低——卻叫我把甚麽奉養老母?(兒女英雄傳,第二十五回)

      (10)請我母親在我這右臂上點了一點“守宮砂”,好容我單人獨騎夜去明來趁幾文没主兒的銀錢,供給母親的薪水。(同上)

      (11)也有想插在裏頭做跑腿兒的;也有能做狀子,認得一兩個書辦,要給他上下打點的;甚至有叫他在内趁錢的;也有造作謠言恐嚇的,種種不一。(紅樓夢,第九十一回)

      《歧路燈》爲清李綠園撰,早於《紅樓夢》,帶有河南方言色彩;《兒女英雄傳》晚於《紅樓夢》,爲清代文康所撰,北京方言色彩濃厚。這說明直到清代晚期北方文學作品中,“趁”的“掙/賺(錢)”義也仍在使用,只不遇用例比南方方言色彩濃厚的《型世言》、三言二拍少很多罷了。因此我們推測,“趁錢”詞義發生南北分化可能要到更晚近的民國時期。

      通過以上考察,我們可以說現代南方吳、閩方言中“趁錢、趁”的詞義是宋元明清以來該詞詞義的歷史繼承。那麽,北方地區“擁有、富有”的詞義從何而來呢?

      2.3 “趁錢”偏指“能趁錢、趁得到錢”

      從目前檢索到的明清文獻中,都未見“趁錢”當“有錢”、“趁”當“擁有、富有”講的用例,直到20世紀反映北方方言的文藝作品中才出現了上述詞義。明清時期“趁錢”的“覓錢、掙錢”義跟北方方言的“有钱”和“趁”的“擁有、富有”義是怎樣聯繫起來的?這是本文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點。

      本文利用語料庫《國學寶典》對元明清戲曲白話小說進行了檢索,發現明清小說中“趁錢”有時不當“覓錢、掙錢”講,而是在具體語境中當“能趁錢、趁得到錢”講(卽“能掙錢、掙得到錢”),請看以下6例:

      (12)爲是他有一座酒肉店,在城東快活林内,甚是趁錢。(水滸傳,第三十一回;酒肉店生意很好,很能掙錢)

      (13)徐言兄弟看那契上,果是一千畝田,一所莊房,實價一千五百兩。嚇得二人面面相覷,伸出了舌頭,半日也縮不上去。都暗想道:“阿寄生意總是趁錢,也趁不得這些!莫不是做強盜打劫的,或是掘著了藏?好生難猜。”(醒世恒言,卷三十五,徐老僕義憤成家;阿寄做生意就算能掙錢,也掙不了這麽多)

      (14)那江家原無甚麽大根基,不過生意濟楚,自經此一番橫事剝削之後,家計蕭條下來。自古道:“人家天做。”運來時,撞著就是趁錢的,火焰也似長起來;運退時,撞著就是折本的,潮水也似退下去。(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五;走運時,碰上的就是能掙到錢的)

      (15)如今把淺色的染水紅官綠,染來就是簇新,就得價錢。況且我又拿了去闖村坊,這些村姑見了,無不歡天喜地,拿住不放,死命要爹娘或是老公添,怕不趁錢?若是女人自買,越發好了。這生意斷是不舍,你還在家爲我一撐。(型世言,第三回;還怕掙不到錢?亦卽能掙到錢)

      (16)卻說賈芸的母舅卜世仁開著個生藥鋪兒,也還趁錢,手頭充裕。女兒銀姐已經出了嫁了。(補紅樓夢,第二十八回;生藥舖子也還能掙到些錢)

      (17)那知不多時,興哥捧出元寶兩錠,就招馬販進中門遞與他。馬販說:“當一錠够了。”興哥說:“你辛苦來此,須要趁錢方好。如何百金的價止當五十兩?卻不折了本麽。快去!快去!”那馬販倒地四拜,稱謝恩主而去。(豆棚閒話,第三則;你辛辛苦苦來到這裏,應該掙到些錢才好)

      “趁錢”本爲動賓結構的中性動詞,“錢”是“趁”的對象,“能趁到錢、趁到錢”只是行爲主體的願望,客觀上卻存在着趁得到錢和趁不到錢兩種可能。把“趁錢”用爲“能趁到錢”,這裏發生了語用上的語義正向偏指。所謂語義正向偏指,是指原來有正反兩種可能性的行爲動詞,語義向符合行爲主體的主觀願望的一面傾斜,從而使該動詞產生出表示正向可能性的詞義。“趁錢”由中性的詞義產生符合行爲主體願望的“能趁得到錢、趁到錢”的詞義,就是語義偏指所致。今天,與“趁錢”同義的“掙錢、賺錢”都同樣可以偏指“能掙錢、掙到錢”和“能賺錢、賺到錢”,例如:

      種糧食不掙錢,種經濟作物掙錢。

      炒股比做生意還賺錢。

      上文1.2.2所舉福建建甌方言“趁錢”有“掙錢”和“能賺錢,賺得到錢”兩個義項:

      掙錢:

大了,讓~討老媽了已經長大了,要賺錢娶媳婦了。

能賺錢,賺得到錢:

生意盡~這買賣能賺錢。

      現代漢語普通話及其方言印證了明清小說裏“趁錢”語義發生正向偏指的現象是確實存在的。顯然,“趁錢”語義的偏指是“趁錢”產生“有錢”、“趁”產生“擁有、富有”義的關鍵一環,其聯想邏輯是:能掙到錢就意味着有了錢,有錢就意味着富裕、富有;旣然“趁錢”意思是“有錢”,那麽“趁錢”的“趁”自然對應於“有,擁有”;“有錢”的“有”理解爲“富有”(動),則“趁”單用就轉爲形容詞“富有”。圖示如下:

      

      2.4 語義正向偏指:詞義演變的又一機制

      如上所說,所謂語義正向偏指,是指原來有正反兩種可能性的行爲動詞,語義向符合行爲主體的主觀願望的一面傾斜,從而使該動詞產生出表示正向可能性的詞義。語義正向偏指不同於詞義在原義基礎上的理性引申,它是詞義主觀化的反映,跟人的心理因素相關。以“趁錢”爲例,“能趁到錢、趁到錢”是“趁錢”人的目的和願望,一般情況下掙到錢(或多或少)是通常的、普遍的,掙不到錢是比較特殊的、不正常的,相對於“没趁到錢”來說,“趁到錢”是無標記的,由於“趁錢”這一行爲本身也是無標記的,所以二者容易混同,在主觀願望的作用下,遂使“趁錢”語義偏指“趁得到錢”。也正因爲“趁錢”的語義發生正向偏指,才使得本爲“掙錢、賺錢”義的動詞“趁錢”產生出“有錢”義、使“趁”產生出“有、擁有”和“富有”的新義。

      從“趁錢”例來看,語義正向偏指是原詞產生新義的特殊路徑,這一現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裏再以“衛生”一詞爲例。《現漢》第6版釋義如下:

      【衛生】wèi sheng

能防止疾病,有益於健康:~常識|這家飯館不大~。

合乎衛生的情況:講~|環境~。

      其實,“衛生”原義是保護生命,保護身體健康。《莊子·庚桑楚》:“老子曰:‘衛生之經,能抱一乎?'”郭象注:“防衛其生,令合道也。”清唐甄《潛書·五形》:“貴人之處,衛生常謹。古諺曰:‘家累千金者,坐不垂堂。’恐其傷肢體也。”“衛生常謹”意思是要時常注意保護健康。後來詞義發生正向偏指,指“能防止疾病,有益于健康”,再後來又進而轉指“合乎衛生的情況”。卽:

      衛生:保護生命——能保護生命,防止疾病(偏指——符合衛生的情況(轉指)

      我們還可以再舉“美容”一詞爲例。“吃豬

美容”這句話,旣可以理解爲通過吃豬

達到使面容美麗的目的,也可以理解爲吃豬

能使面容美麗,後一種理解就是語義正向偏指,據我的語感,偏指義的理解似更爲普遍。

      中性詞的語義偏指現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鄒韶華(1986)指出現代漢語中有一些中性名詞在一定的語境中會產生語義偏移(如“這兒不是地方”,“地方”偏指“好地方”或“適當的地方”),從他舉的各類現象來看,絕大多數爲正向偏移,極少數爲逆向偏移。沈家煊(1999:185)介紹了國外學者通過實驗提出的“樂觀假說(Pollyanna Hypthesis)”,其心理基礎是“人總是看重和追求好的一面,摒棄壞的一面”。這一假說被用來解釋語言中褒義詞的使用頻率總是高於貶義詞。國外另有學者提出了語用上的“樂觀原則”,主要用於說明語言中的委婉表達。顯然,這一原則也有助於解釋漢語和其他語言中的中性詞語義偏移現象(比如“趁錢”何以偏指“能掙錢”),從而證明了褒義詞的無標記性。

      語用中詞的語義偏移程度和性質是不相同的,有的對語境的依賴度很高,脱離了一定的語境,就不具有偏移義,鄒文所涉及的名詞大都屬於這種情況。比如“

”在“這豆腐臭臭的,挺有

”中是褒義,在“菜有

了,别吃”中是貶義,但是離開上述語境,“

”仍是個中性詞,換句話說,“

”並没有產生或褒或貶的新義位。“趁錢”不同,它由偏指義“能掙錢、掙到錢”引申出來的“有錢”義自由度很高,可以獨立使用;不僅如此,它還使“趁”進一步產生出動詞“擁有”義和形容詞“富有”義。正因爲此,語文詞典可以爲“趁錢”立詞目,爲“趁”設立“擁有”和“富有”兩個義項,卻不能爲“

”的褒貶偏移義設立義項。本文對“趁錢”一詞的歷史考察,再現了“趁錢”語義偏指的實際用例及其語法化的動態發展過程,這對加深對漢語語義偏義現象的認識是有益的。

      2.5 “趁錢”詞義南北分化的解釋

      接下來的問題是:爲什麽這一詞義演變鏈條在地域上是断裂的?卽爲什麽南方“趁錢”没有產生“有錢”義,北方爲什麽没有繼承“趁錢”的“掙錢”義?

      我們初步的解釋是,在南方,商業活動繁盛,“趁錢”一直是個常用動詞,有很固定的詞義,不容易發生變動;在北方地區,多選擇用“賺錢”或“掙錢”,不用或少用“趁錢”,爲了避免詞義重複,不宜繼承“趁錢”的“掙錢、賺錢”義,於是選擇了從“趁錢”的偏指義引申出“有錢”義落腳,從而使“賺錢、掙錢、趁錢”在本地區形成合理的詞義分佈,這就造成“趁錢”的原義與引申義不共存於同一地域,而是南北方詞義互補的格局。

      三 “趁錢”“賺錢”“掙錢”兼及“稱錢”

      3.1 “趁錢、賺錢、掙錢”詞義的異同

      在現代漢語中,“趁錢、賺錢、掙錢”是同義詞,主要是地域選擇上的差異。但從上文的論述可知,“趁錢”雖可釋爲“賺錢、掙錢”,但“趁”的詞義取自“出外尋覓”,所以“趁錢”最初的典型用例應該是出門到外地做生意謀生,不強調這一語義特點時泛指掙錢、賺錢。“趁錢”此义現在只通行於某些吳語、閩語地區。

      “賺錢”和“掙錢”是通行最廣的現代漢語雙音動詞。⑥“賺”詞義側重於“獲取利潤”,故主要用於跟商業交易活動有關的領域,其反義詞是“折本、賠本”;而“掙錢”的“掙”詞義側重於“用力獲取”,在早期白話中“掙”多與“基業、家業、事業”搭配,很少與“錢”搭配,例如:

      俺高祖皇帝,奮布衣,起豐沛,滅秦屠項,掙下這等基業。(元馬致遠:漢宮秋,楔子)

      那徐言、徐召雖也掙起些田產,比著顏氏,尚有天淵之隔。……我家全虧他掙起這些事業。……總有也是他掙下的。(醒世恒言,第三十五卷,徐老僕義憤成家)

      你仗我勢做二爺,掙家私勾了,還要管我!(二刻拍案驚奇,卷四)

      “掙”與“錢”搭配是比較晚近的事情:

      我這些年替廟裏掙的功德錢雖不算多,也够贖身的分際了。(老殘遊記續集遺稿,第六回)

      在現代漢語普通話裏,“掙錢”泛指用勞動換取錢,適用面很廣,幾乎没有具體限制,掙工資可以説“掙錢”,做買賣也可以説“掙錢”。而“賺錢”則主要指通過商業交易活動獲取利潤、錢財,掙工資、掙稿費等一般不説“賺錢”。

      3.2 “趁錢”與“稱錢”

      北方地區“趁錢”當“有錢”講,有時手頭寫作“稱錢”,《現漢》從第1版至第4版都兼收“趁錢”與“稱錢”,以“趁錢”爲主條,“稱錢”爲副條;相應的“趁”的釋義爲“富有;擁有”。從第5版開始,只收“趁錢”,不收“稱錢”,“趁”的詞義區分爲動詞“擁有”義和形容詞“富有”義,第6版從之,只是把“趁”的最後一個義項“〈書〉追逐;趕”移爲第一個義項(前文1.1已列舉)。對“趁錢”的解釋是:

      [趁錢]chèn//qián〈方〉

有錢:很趁幾個

      與《現漢》不同,2004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以下簡稱《規典》)第1版把“稱錢”作爲主條,把“趁錢”作爲副條;2010年第2版、2014年第3版仍沿用這一處理。請看該詞典第3版161頁對“稱、稱錢”和“趁、趁錢”的解釋:

      

      [趁錢]chèn//qián現在一般寫作“稱錢”。

      也就是説,在詞形上《規典》推薦使用“稱錢”,不主張使用“趁錢”。此外,在詞義方面,《規典》“稱”“趁”只有動詞“擁有”義,未收形容詞“富有”義。

      從本文上面對“趁錢”一詞的歷史考察和對現代漢語方言的調查可知,詞形作“趁錢”旣有詞義理據,又有文獻依據,《規典》將“稱錢”作爲主條推薦使用,與歷史事實和現狀均不相合。《規典》云“趁錢”(包括單用的“趁”)“現在一般寫作‘稱’”,不知所據爲何。《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第5卷(12-14畫)“趁錢”條(4135-4137頁)未見作“稱錢”者;“稱”字頭下(5157-5158頁)無“稱錢”詞條。查網上,也未能找到“稱錢”用例,故不知《規典》依據何在。按照對異形詞加以規範的一般原則,在本字詞形和假借字詞形不相上下甚至假借字詞形略多於本字詞形時,在通常情況下應首選本字詞形;卽或是假借字詞形在現今語用領域處於絕對優勢,也不排除辭書出於尊重學理,引導傳承的目的,仍然堅持提倡使用本字詞形,而不一定選擇從衆隨俗。《規典》以“稱錢”作爲推薦詞形旣無實際使用情況的支持,也有違學理,恐非所宜。⑦《現漢》第5版根據最近幾十年實際應用中幾乎未見“稱錢”用例而將它删去是合適的;把“趁”的詞義分解爲動詞“擁有”和形容詞“富有”,在義項劃分和義項次序排列上是對以往各版混釋爲“富有;擁有”的一個糾正和提高。“趁”的方言義項,《現漢》只收北方方言的,未收南方方言的,表明它對普通話的基礎方言的傾斜。第6版把原來排在最後的義項“〈書〉追逐;趕”移到最前面,是考慮到“趁”的“追逐”義是其他幾個義項的源頭,雖然現代已經不用,但從詞義發展的脈絡來看,把此義放在最前是妥當的。

      馮春田教授幫助調查核實濟南和山東方言“趁錢”的確切詞義,並對拙文初稿提出寶貴意見;趙長才研究員提出多處極爲中肯重要的修改意見;沈家煊先生告知有關研究文獻,在此一併深表感謝。

      ①閔家驥等(1991:60)記錄了北京話、天津話中“趁”和“趁錢”的方言口語義,所引例句鮮活生動,現轉引於此:

      [趁]chèn富有;擁有。不管活輕活重,你只管連啥也向我説,難道不看看我的家底趁不趁。(李方立《第一年》)看著我,仿佛我們家不趁這麽一件皮襖似的。(劉竇瑞表演單口相聲選)

      [趁錢]chèn qián北方方言也作“稱錢”。有錢。這位王七,家裏頭很趁兩個錢,就是夫妻倆。(評書:嶗山道士)

      ②錢曾怡(1997:255)記錄濟南方言:趁

利用(時間、機會)。

賺取:~錢1~了不少!今按,山東其他方言點“趁”無“賺取”義,“趁錢”不作“賺錢”講。經向山東大學馮春田教授核實,蒙他广泛调查後告知濟南話“趁錢”是有錢的意思。馮先生還告知山東話裏“趁”除了跟錢、物搭配,有時也能用於人,比如:“我趁俩闺女,你趁吗?”據悉,北方各地都有此類用法,这表明“趁”的搭配对象已幾乎没有什麽限制。

      ③“趁”,《説文》釋爲“

站也。從走,

聲,讀若塵。”《集韻·真韻》:“趁,趁

,行不進貌。”此義今音爲zhēn,與“趁錢”的“趁”没有直接關聯。

      ④關於《古杭雜記》的異文蒙趙長才先生告知,甚感。

      ⑤馮春田先生在來信中對“尋趁錢”的結構有不肯定的意見,因爲“趁錢”在明清文獻中有時也轉指趁到的錢(名詞),所以他認爲不能排除“尋趁錢”的結構或爲“尋+趁錢”。筆者也注意到明清小説中“趁錢”有轉作名詞用的例子,如:《豆棚閒話,第十則》:“同隨了閶門外買些貨物,專諸巷裏買些玉器。兩邊面面相覷,背地裏仍舊伸了幾個指頭,各人悄地討了趁錢,各自心照去了。”《歡喜冤家》第七回:“若得這個人出本錢可圖些趁錢。”但一是考慮到“尋趁”作爲同義並列的動詞,古今都用,比較固定;二是目前所見“趁錢”做賓語的例子都是2+2的韻律,如:“甚有趁錢、又没趁錢、討了趁錢、挖我的趁錢、圖些趁錢”等,綜合考量後排除了“尋+趁錢”的分析。趙長才先生提供了《金瓶梅》《醒世姻緣傅》《紅樓夢》幾部小説中“尋趁”一詞連用的例子,其詞義爲“找茬兒、尋事”,限於篇幅,不再列舉;唯《兒女英雄傳》一例爲“尋覓”或“掙(錢)”義:“我只得靠着這把刀,這張彈弓,尋趁些没主兒的銀錢用度。”

      ⑥李行健(1995:284)記錄河北省方言“掙錢”全省通行,“償錢”約有41個縣市通行。陳章太、李行健(1996:3835)詞彙卷中“賺錢”詞目下全國93個方言點,其中65個點説“賺錢”,11個點説“掙錢”,5個點兼説“賺錢”與“掙錢”,11個點兼説“賺錢”與“償錢”,只有大理一個點説“找錢”。今按,以上兩種資料中的“償錢”都應作“長錢”,“長”,多出來,使錢多出來,就是賺錢獲得利潤。《河北方言詞彙编》記錄“賺錢”保定地區的定縣説“長個”,邯鄲説“長錢”(284頁),可做内證。且使用“償錢”的方言點中,“償、長”爲同音字,從音義兩方面看,應記作“長錢”。大理方言“掙錢”説“找錢”,跟“趁錢”得義於“覓錢”思路相同。北大中文系(1995:436)記錄“掙錢”的“掙”,揚州説“尋”,廣州、陽江説“搵”(尋找),都跟“趁”取義相同。該頁記錄溫州説“賺”,註解中指出:“‘賺’:訓讀字,本字爲‘近’。《二刻拍案驚奇》卷之十:‘只近得你每一本一利,也不爲多。’”今按,《二刻》中掙錢説“趁錢”,今疑“近”本字應爲“趁”,今溫州話“賺錢”説“趁錢”。該頁還説明廈門、潮州、福州、建甌四地的“賺”是訓讀字,本字爲“趁”,甚是。

      ⑦與“趁錢、稱錢”相反,“稱心、稱意、稱願”常寫作“趁心、趁意、趁願”,“稱心”的“稱”是“符合、相當”義,“稱心”就是符合心意,與心意相當。“趁心”的“趁”是隨順義,“趁心”就是隨順了心意,也就是合了心意。這樣,“稱心”與“趁心”就是一對各有理據的同義詞,由於音義皆同,也可以看作是異形詞。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現代多用“稱心”,很少用“趁心”,故《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把“稱心”作爲推薦詞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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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钱”的南北用词考证--由偏颇引起的定义的变化_福建方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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