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现代化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赵亚麟 黄艳华编译
一
关于非欧社会的性质,马克思曾有过独到的见解,并因此而奠定了他对非西方国家是否具备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条件所持的观点。马克思通过大量的文章和信件详尽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并在《资本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进行讨论,使其建立在大量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资料研究的基础上。不管是对那些马克思主义的饱学之士,还是对那些专门从事现代化研究的人来说,这一观点都是值得注意的。
就连那些对马克思的社会和政治发展理论略知一二的人,也看得出他在论述这个问题时经常所处的两难境地: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宣称找到了一种关于历史发展的统一性的理论,它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性质为前提;另一方面,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又反复提醒人们,不要把他的理论机械地运用到任何一种具体的历史场合中去。尽管如此,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在内的大多数人,都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包含了普遍的正确性和适用性。马克思在1877年论述俄国现代化的可能性时,曾告诫人们不要“把我对西欧资本主义发展所作的概括变成每个民族(不管其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的普遍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并进一步说道:
历史上有些事件往往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因为产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其结果也是全然不同的。通过对这些历史演变的形式分别加以研究,然后进行对比,就很容易地从中找到发展的线索。仅仅把握一般的历史哲学理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因为,这种理论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是超越历史的②。
这种细致入微的经验主义方法与当代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归咎于马克思的那种普泛化和一般化的观点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令人吃惊的是,近来谈及现代化的文章,除了偶尔有几句讨论之外,很少提到马克思。大多数作者通常把马克思的现代化理论描绘成一种过于简单的、一元论的观点,认为它完全是建立在经济增长之类线性的、决定论的概念之上的。于是,它被当作不能为经验所证实、并从合理的方法论及充足的理由上看来是站不住脚的教条而搁置起来了。
二
本文的目的在于恢复马克思关于现代化理论的本来面目,在分析马克思关于西方现代化及其原因之理论的同时,讨论马克思关于非欧世界以及他所理解的、运行在这些社会中的现代化进程。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现代化社会的产生作了经典性的描述,强调人类活动的一般化与合理化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先决条件。在一处几乎与韦伯同出一辙的分析中,马克思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关系的非神密化与合理化,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有一种把此类新的社会形式推向全球,从而创造出一个“各民族相互依存的整体”的内在动力③。
可是,《共产党宣言》并没有对西方通向现代化的途径作出解释,这一过程的缘由只能在马克思著作的一些不那么引人注目的地方才能找到,或许这正是它们受到忽略的理由之一吧。马克思对于欧洲现代化的论述,其重要性在于,他没有把它归于工业革命和技术革命的变更(就象一些有关马克思的庸俗读物所表述的),而把技术的变更与革新当作社会制度、习俗和社会行为变革的结果④。
马克思把促进储蓄和投资的社会条件的出现看成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而这些条件的出现又是同私有财产逐步从基督教会的规定份额中分化出来紧密相连的。正是在关于财产自主以及开发投资来源出现新标准的情况下,马克思讨论了中世纪晚期明显存在的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西方历史曾过早地经历了需求迅猛递升而生产远远未能跟上的阶段,其结果只能是对实际需求重新再分配,而不是靠创造财富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出现于中世纪后期并最终导致资本主义世界及工业化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社会活动领域的逐渐分化,使追求利润的经济活动成为一个自主的、合法化的领域,不再受封建伦理、宗教和政治的约束。马克思根据黑格尔的说法把这一领域称为“市民社会”⑤。经济活动的领域从其它各种公共生活领域中获得解放是随着城市自治运动的兴起而开始的,历史学家常常把其称为“公社化运动”,城市为此得以从主教、伯爵以及其他封建主的依附关系中挣脱出来。自十二世纪中叶起,这一过程席卷了整个西欧,每个城市与其新兴的自由民一道,竭力摆脱世俗和宗教的领主,摆脱强权对自由经济活动的种种束缚。独立自主的城市自治社团的发展是和相应的社会行为准则分不开的,它使城市自由民可以通过更改传统的、非商业性的宗教伦理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挣脱了封建传统、基督教习俗和宗教伦理的枷锁,便能够放开手脚搞经济,象“高利贷”之类的概念及中世纪基督教和封建骑士制度影响下一切商业活动所蒙受的耻辱都正在被洗刷。从制度上看,这显然是由于“市民社会”从政治--宗教领域中分化出来的结果。西欧现代化的根源在韦伯看来是新教伦理,在马克思看来则是比新教伦理还要早几个世纪的“公社化”运动。
马克思认为,似乎并不是城市化,而是具有利己主义道德观的自主和自治联合体的形成,才是“市民社会”和现代化出现的先决条件。因此,即使是在其它方面都非常有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这样的城市自由民文化,现代化的出现肯定是不可能的。葡萄牙的情况就是一例,尽管它早在十六、七世纪就具备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可是现代化和工业化都没有在那里发生,原因就是它没有出现建立在城市基础上的“市民社会”。葡萄牙在中世纪后期从未经历过城市公社化革命,其城市从未摆脱过王室、封建主和基督教会的宗主权,所以缺乏革命的基础,看不到迅速发展、合理组织的追求利润的经济活动。事实证明:低地国家(荷兰、卢森堡)的自由民文化对于现代化来说,远比墨西哥和秘鲁的黄金更为重要。因此,英国、荷兰、德国莱茵河西部地区、瑞士和意大利北部等公社化运动最成功的地方成了现代化发展的摇篮。
马克思在论述印度的情况时也明确强调,印度(还有亚洲的城市)只不过是王室的领地而已,它的兴衰完全取决于君主和王朝的运气。因此,其生长和消亡的沉浮与其经济的进步丝毫没有关系。它完全没有以个人为本位的“市民文化”的因素⑥。
三
马克思关于非欧国家可能走向现代化的看法远远比仅仅是对整个世界必然要进入工业化的陈述要复杂得多。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致“奥特捷斯特文尼亚·扎皮斯基编辑部”的信中已经告诫人们,不要把他对西方资本主义生成的论述看成是一般的历史哲学,并作为普遍法则不加区别地到处乱用。而且,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正是资产阶级以及西方的扩张导致了非欧世界“野蛮”社会的现代化⑦。
大多数评论家仅以指出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结构系统模式(“生产方式”)的三个阶段,即古代的、封建的及资产阶级的三个阶段就感到满足了。但他们通常都未认识到,马克思列举这个系统阶段的原意指的是四种形式而不是三种。他说:“大略言之,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成是社会经济形式中不断进步的时代”⑧。
这个构想的难点是很明显的:一方面,上述后三种形式构成一个辩证发展的体系,在时间的推移中,每一种形式都出自前一种形式,并为完成自身的转化、让位于后继者而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亚细亚形式则独具一格:它是一个地理名词,而不是一个分析名词和历史名词,而且马克思在任何地方都未曾把亚细亚生产方式转换成其它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这一点似乎与他宣称自己提出了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历史哲学相悖。
虽然马克思从未就非欧国家问题作过系统的论述,并且,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还得到《资本论》及其它一些文章和信件中去提取,但若把这些零散的片断放到一块,意思还是非常连贯的⑨。在表述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时,人们总忘不了他针对亚洲社会主要特点--停滞不变、非辩证发展、特殊、范围有限、缺乏社会变化机制--所发表的意见。马克思争辩说,由于这个缘故,亚洲社会虽有政治上的动荡不安,却一直处于让人担忧的僵化和停滞状态中。这就导致了他在1853年发表的惊人之说:“印度社会没有历史,至少是没有为人所知的历史。”九年之后的1862年,他又说:“那些东方帝国总是表现为一个不变的社会内部结构,伴随着一系列设法把握政治上层建筑的人和部落的兴替。”
为此,马克思对欧洲殖民主义扩张是非欧世界现代化及其变革乃至“历史性的”发展的唯一保证辩证地给予了认可。不过在讨论马克思关于殖民主义对现代化的影响之前,应该把马克思所理解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点勾勒出来。以下便是他所谓东方社会的主要特征:
1、缺乏土地私有。
2、国家是土地的最终占有者;在地方一级,土地为村民所有,乡村公社是“东方专制主义的牢固基础。”
3、因此,地租和税收是一回事。
4、农业和加工业被纳入乡镇自主经济的封闭体系。
5、和社会各种经济因素异常隔绝的集权国家承担公共建筑工程,主要是兴修水利和公路。
6、高度集中的、自给自足的地方主义与高度集权的官僚主义相结合是东方社会处于停滞不变的原因⑩。
按照这些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制度与西方世界中现存的或已存在过的社会经济形态完全不同。马克思固然曾经多次指出,部落共产主义也曾在欧洲出现过,但它总是朝着比较高级和复杂的生产方式迈进。而东方的土地公有制与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相结合,则形成了中央帝国另一番截然不同的状况。
马克思还谈到了与这种社会经济组织相适应的认识论和社会意识。他在讨论英国人的入侵给印度社会及其乡村生活所造成的可怕和瓦解性影响时,对英国人的冷酷无情作了深刻的批判,但同时也警告人们不要把印度人处在原始状态下的那种纯朴的生活天真地加以浪漫化(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莫斯科版36-38页)。
马克思在分析亚洲社会时面临着两个需要作出判断的问题:一方面说存在着引起变化和现代化的内在力量,但在亚洲社会到底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样一种促进转化的内在力量呢?另一方面说存在着外在的影响,那么存在(还是不存在)欧洲人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对于亚洲社会的作用过程呢?
关于内部变化的可能性与先决条件问题,马克思的答复极为明确,即:如果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描述从历史上看是充分的,那就没有任何内部变化的可能。为中世纪欧洲发生变化创造了先决条件的任何因素在这里都不存在。教会与国家的二元性、封建制度的契约性、私有财产出现的可能性以及与这些因素同时并存的充满矛盾心理的价值体系在印度和中国都不存在。没有私有财产,就没有私有财产的观念,也就没有个人主义的要求,没有渴望实现“市民社会”自治区域的压力,而这些正是进入现代化的先决条件,而不是现代化的结果。由于这种农业和手工业的一体化只停留在满足本地区的水平上,结果便阻碍了超地域的、概念明确的消费兴趣的流行,不利于市场经济和市场观念的产生。所以,东方帝国的政治可以经常变化,而社会和经济则保持不变。
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单凭这些社会本身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是不可能产生实现现代化的迫切要求的。由于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出场秩序的预测是以资本主义的普及为前提的(11),所以欧洲殖民主义的扩张现象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便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欧洲人向海外的扩张是由面向世界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必然性所决定的,这也是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化之所以能够实现的首要条件。就象资本主义一样,殖民主义有其辩证的必然性,这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
为此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马克思对欧洲人入侵亚洲社会所表示的肯定态度是与这种入侵的程度成正比的。如果欧洲人的入侵只是间接的、微不足道的、表面的,也就不可能产生足够的力量动摇“东方专制制度”的社会经济基础。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与印度比较起来,中国传统社会的解体并不算快,因为欧洲人对中国的侵略并不是与直接的政治控制同时并举的(12)。虽然他很自然地批评了欧洲人挑起鸦片战争的动机是受金钱的驱使,但他却毫不含糊地欢迎中国的门户开放,认为那是中国为结束闭关自守的孤立状态所采取的痛苦而必要的步骤。同样,恩格斯也对法国征服阿尔及利亚和美国在墨西哥扩张所付出的代价表示赞成(13)。不过把殖民主义看成非欧世界实行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并不是在给予殖民主义以道德上的赞同。如此而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既可以谴责资本主义的动机以及产生这些动机的资本主义社会,同时又可以从更大的范围内来理解殖民主义的必然性。
只要认真读一读马克思的文章《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便可知道,殖民主义扩张的主要影响在于它对促进现代化所起到的作用,同时非欧社会自身是不可能主动地走上现代化之路的。人们可能会问,马克思对日本会持什么样的看法呢?在他的文章中,几乎没有一次提到过日本,这主要因为在欧洲人的心目中,当时的日本还不如印度和中国那么重要。但毫无疑问,如果那时就有人对传统的社会因素如何使日本的现代化成为可能进行研究的话,马克思必将与之携手,并且很可能也会对日本的现代化以及在这个现代化过程中传统的社会行为方式和高度运用西方的技术水乳交融、并行不悖而感到兴趣。日本显然是一个“空白”,马恩全集中的文章没有一处表明,他们曾想到过土生土长的现代化也是切实可行的。既然由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殊性,马克思没有想到导致欧洲资本主义产生的那些条件能在亚洲重演,那么结果也就不言自明了。
总而言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现代化的条件应该是:1、存在着土地私有制;2、在此基础上出现的土地商品化;3、存在着一种趋向于个人主义的城市“自由民”文化。马克思的论述力图回朔到昔日这些条件都汇集在一起的情景,但他未能从非欧社会中找到相同或类似的条件,在这些社会中运行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则创造了一种全然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文化。由此所产生的关于殖民主义是现代化所必需的这一假设乃是对目前流行的现代化理论的一个挑战,理应载入当代研究现代化理论的文献和概念结构中去,简单地将其斥为“机械的”“完全是自欧洲经验所决定的”等等是错误的。
注释:
①本文是根据当代研究现代化理论的墨西哥著名学者什洛莫·阿维南雷在华盛顿召开的政治学联合会1968年年度会议上的演讲稿编译而成。
②马克思致“沃特斯捷特文尼亚·扎皮斯基”编辑部,1877年11月。见《马克思和恩格斯通信选集》(莫斯科版)377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莫斯科版),36-38页。
④参见作者《卡尔·马克思的社会政治思想》。(剑桥版,1968)150-174页。
⑤《黑格尔的权利哲学》,转自T·M·诺克斯(牛津版,1942)157页。
⑥马克思1853年6月2号致恩格斯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选集》9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7-38页。
⑧“《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贡献》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63页。
⑨此论的根据见《资本论》328-329页,《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以及《不列颠统治印度的未来结果》,“中国问题”《新闻》1862年7月7号,《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选集》95-104页。
⑩马克思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其直接来源是黑格尔历史哲学中对“东方世界”的论述。见黑格尔《历史哲学》(纽约版,1956)105-106、116、139页。
(11)《德意志意识形态》(伦敦版,1956)75-76页。
(12)《资本论》第三卷,328-329页,“前资本主义国家生产模式的组织和内在的稳定性顽固地阻碍着商品的腐蚀性影响。这一点在英国与印度和中国的通商过程中得到了惊人的表现。此种生产方式的广大基础是由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形成的,我们还应该把印度建立在土地国有基础上的农村公社形式补充进去,中国原先的形式也是如此。英国在印度作为统治者和地主不失时机地运用直接的政治和经济力量去瓦解这些微小的经济公社。英国的商业对这些公社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即使如此,这种瓦解还是进行得很缓慢,中国还更慢一些,因为在那里不能采用直接的政治力量进行强化。”
(13)见《北极星》1848年元月22号,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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