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的建设论文,伟大工程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按照这个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建设党,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这就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实现党的建设的总目标需要全党在理论上、实践上作出极大的努力。
一、领导改革的党,党的自身建设必须改革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可宝贵的品格,就是为在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的伟大实践中永远开拓前进、勇于创新,开辟社会主义的新领域、新境界。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和推进社会主义全面进步中,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的需要,不断改进和改革党的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使自己充满生机和活力,也就是说,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使自身不断得到提高和完善。这是党自身的巩固和成熟、党的事业的发展和成功的客观要求,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伟大的社会变革时期,改革是时代的主旋律,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领导改革的党,党自身必须而且首先进行改革;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党,党自身必须实现现代化。这正是体现了十五大提出的建设一个“面向二十一世纪中国共产党”的要求。
(一)在改革中建设党,是工人阶级先进政党内在的客观要求。共产党是推进现代社会历史前进的领导者和组织者。随着时代的前进和历史的发展,党必须为自己不断提出改革社会的新任务和新目标,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责任。而党的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也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来改变自己的组织形式、领导制度、领导方法和活动方式,以适应新的情况的需要。党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任何时候都不能孤立地、静止地建设党,它必须与党在一定时期的政治路线和政治任务相联系,与党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党的建设的理论和优良传统也是在这种联系和适应中、在不断地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中得以丰富和发展。所以,党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形势不断为自己提出新的任务和前进目标;同时又进一步得到发展、完善和提高。这就是革命和建设事业与党自身建设前进和发展的辩证法。列宁曾经指出:“俄国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向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必须考虑这种新的任务,寻找新的斗争形式,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策略和组织形式”(注:《列宁全集》第16卷,第150页。)。如果形势任务变化了, 党的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仍然固守原有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那就要落后于形势,就不能起到先锋队的领导作用。回顾我们党的历史,革命发展的每次重大转折时期,都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自觉地改善自己的领导和改进自身建设。不但有路线和政策的改变,而且在组织形式上,在党的力量的配置上,在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上,都有重大的改变。比如,大革命失败以后,国民党蒋介石一个巴掌把我们打了下去,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党的工作中心实行了战略转移,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组织形式和斗争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在农村,发动农民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建立红色革命根据地;在城市,则实行秘密的地下斗争。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党内成份上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大量吸收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革命分子入党,从而扩大党的队伍。在党内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成分占多数的情况下,要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一项特别艰巨的任务,为此,党和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诸如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党员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强调党员要改造世界观,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等一系列建党原则和建党方针。在抗日战争时期,随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在建国以后,随着我们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党的领导方式、活动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发生了变化。没有这种改善和改进,党就不能胜任各个历史时期的领导责任。
(二)在改革中建设党,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变革的迫切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不仅和执政以前不同,就是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也有很大的变化。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一九七八年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过去作了系统总结,提出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中心点是从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陈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一句话,“我们现在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给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及时指出,我们党的领导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不相适应,因此,他向全党提出了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他反复强调:“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如果不改善党的领导,就“坚持不了党的领导,提高不了党的威信。”他认为,“改善党的领导,除了改善党的组织状况以外,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工作状况,改善党的领导制度。”这就是说,改善党的领导,既包括党的领导制度、领导方式和方法,又包括党的自身建设的改革,提高党的先进性。为了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配套进行,为了提高全党在上层建筑领域中的改革意识,邓小平同志还专门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党的自身建设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期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党的自身建设也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谈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时,把“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确定下来。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也要认真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
近20年来党的建设的实践表明,在改革中建设党,是贯穿于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各方面的一个突出特点和基本精神,是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正是在这个基本精神指导下,全党对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方针、原则和制度,推进了党的自身建设,改善了党的领导。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有许多党的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特别从体制上、制度上、机制上把它固定下来,便于在实践中操作,尚需作更大的努力。更何况随着改革的深化,还有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会不断涌现。比如,在世纪之交,我们党如何领导人民实现十五大确定的纲领和任务,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精神文明建设,还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如何把党建设成为两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坚强核心,保证其协调发展;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党如何领导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是摆在全党面前的历史性新课题;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那么,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何保证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如何增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党如何领导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走出困境,增强活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党如何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有效的制约机制,引导人们首先是共产党员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克服和纠正个人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如何有效地解决领导干部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防止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和少数人谋求私利,把消极腐败现象控制到最低限度,以取信于民,等等。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进一步认识自己,加强自己,提高自己,继续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党的建设的新路子、新体制和新方法。
(三)在改革中建设党,是国际国内党的建设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中国共产党以及原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和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党的建设方面都有自己成功的经验,但也有极为深刻的教训。苏联和东欧的共产党丢了政权,亡了党,使社会主义遇到前所未有的大挫折。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以后几经曲折,特别是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全局性的错误。这里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在共产党内部”。尽管苏东的错误和我们党内出现的问题其性质后果是不同的。这些党的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丢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放弃了社会主义,背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基本原理,是基本制度和方向上的倒退。我们党是在前进中、发展中犯的错误。但也有共同的方面,这就是具体的领导体制、领导制度、领导方式和干部制度方面存在严重的弊端,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和党的自身发展的规律。这就需要通过改革,兴利除弊。在当今世界风云变幻的条件下,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变革中,既增加了党的自身建设改革的紧迫性,又为我们这种改革提供了极好的机遇。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如果不坚决改掉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的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相信我们的领导,才会相信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会有无限的希望。”
党的自身建设的改革,是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更有利于提高党的先进性,更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这种改革,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基本原理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的前提下的改革,是对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具体领导体制、组织制度、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的改进和改革,必须把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统一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决不能在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的领导地位以及党的优良传统等根本问题上有丝毫的动摇。
二、把党内民主建设、制度建设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放在重要位置
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现十五大提出的总目标、总要求,必须根据执政党的特点和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多方面的工作,实行总体建设和综合治理,完整准确地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学说的基本原理。
1945年7月,黄炎培等应中共中央邀请,访问了延安。期间, 毛泽东同志和黄炎培有这样一段对话,黄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史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157页。)毛泽东同志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够跳出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1980年8月, 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文献中,在总结我党执政以后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党的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而党内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规定制度,监督就没有依据。邓小平同志在1957年4 月《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就阐明了制度和监督的关系,他就:“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八大强调了这个问题。毛主席最近特别强调要有一套章程,就是为了监督。”
毛泽东、邓小平同志上述两段重要论述对于在执政党条件下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它既是执政党建设的客观要求,又反映了现代社会国家政权建设的共同规律。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推进党的建设,还必须研究和解决以下三个互相关联的问题,即民主建设、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应当把这三个问题提到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位置。民主建设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所要求,是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员在党内、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当家作主的根本问题。执政党应当把逐步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个首要问题来抓。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必须有制度和法制的切实保障。没有制度和法制的保障去讲民主,要么只是说说而已,没有抓手,无法落实;要么走向极端民主化、无法无天。就是说,有了制度和法制,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才好操作,也不至于走向邪路。同时,制度和法制又是民主监督的前提和依据。否则,天天讲监督、监督,凭什么监督,监督的依据是什么,对监督者有什么保障措施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是监督不起来的。所以“有一套章程,就是为了监督”。反过来讲,监督是为了保证制度和法制的贯彻执行。有了制度和法制不执行怎么办?那就要靠监督。这里说的监督不仅包括各种形式的批评、曝光和约束,还包括严肃地执行党纪、政纪和国法,也包括对不遵守制度和法律又不接受监督的领导干部通过一定的程序实行弹劾和罢免。这样,才能确立制度和法律的权威,才不至于使监督乏力。
(一)关于党内民主建设。共产党是由为实现共同理想、执行统一纪律而自愿组织起来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它本身就是民主的,是专制、独裁的对立物。党员是党的主人,是党的决策主体。党内民主的本质就是由党员决定党内的重大问题和管理党的事务。列宁指出:“党内的一切事务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来处理”(注:《列宁全集》第11卷,第418页。)。 党章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十五大报告要求“进一步发扬民主”。因此,充分广泛地发扬党内民主,是执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
民主的程度是同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和人们的道德状况相联系并受其制约的。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党内状况,发展党内民主需要积极而有步骤地推进。首先,要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中国是一个封建专制统治很长又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在社会上以至在党内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和民主生活的锻炼不足,而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家长制作风等仍有广泛的市场。因此,我们应花大力气提高党员的平等意识、参与意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意识和以法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意识。其次,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民主权利是以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形式确认的党员在党内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它是党内民主的基础,是党员在党内主人地位的体现。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一方面,要教育党员自觉地去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尊重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第三,要在决策和任用干部这两个关键问题上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所谓党员和人民当家作主,最核心的问题,一个是决策问题,一个是干部使用问题。决策的过程,是民主和集中的过程,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领导机关的决策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这既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性质所决定,又是使决策正确或比较正确的可靠保障。决策问题由个人说了算的做法,严格说来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所以,在决策中必须建立一套民主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邓小平同志指出选拔干部要注意社会公论,要是人民公认的。干部选拔、使用、评价都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党管干部的原则和群众选择干部是统一的,不矛盾的。党是代表人民、服务于人民的,党管干部原则体现执政党的特点,更是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群众通过直接和间接的途径来选择为自己办事的干部也是天经地义的。因此,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是党保证人民群众选择符合自己的意志和利益的干部为自己服务。所谓“党管干部的方式要改进”,往哪儿改进?根本的是往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方向去改进。第四,要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民主制度是民主的载体。党内民主如果没有制度作保证,就会流于形式或仅仅是空洞的口号。推进党内民主,一定要把民主制度建设放在重要地位。
(二)关于党内制度即党内法规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无法无以治国,无党内法规无以治党。国家是政权组织,党是政治组织。治党治国在方式方法上是有区别的。我以为党的建设不必用以制度或党内法规治党这样的提法。比如治党应当更强调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强调党员的自觉。思想建设仍然是第一位的。但以党内法规来保证党内民主,保证党的各方面建设和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是不可或缺的。首先,党内法规是党内生活的行为规范。它起到调节党内关系、指导党内生活、规范领导行为、制约职权范围的作用,使党内生活和活动有章可循,按一定程序进行。其次,制度或党内法规是贯穿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并是实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组织上和制度上的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并且制定了一系列党内生活的制度,极大地推进了党内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党内制度建设包括广泛的内容,体现在党的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这里我认为核心的问题,贯穿于各项制度之中的东西,是党内的民主制。制度建设的重点是规范、制约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和活动,使党章中关于“正确运用职权”、“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等有关原则规定具体化。当前,需要进一步推进、健全和完善的党内制度主要是: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监督制度等等。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党内监督是同党的民主建设和党内法规建设密切联系的,是制度或党内法规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共产党要接受监督,并不是一个新问题。问题在于无产阶级政党掌权以后如何依靠自身的力量实行有效的监督。这个问题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都没有真正解决,也是我们党的建设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从目前来看,在党内有以下几点我认为是取得共识的。第一,受监督的内容很多,但监督的核心是制约权力的滥用。第二,监督的手段和途径很多,但最根本的是以权力制约权力,无权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第三,受监督的对象是很广泛的,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但监督的重点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强调自下而上的监督。第四,监督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最根本的是要构建一个赋予监督主体有足够权力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体制和体系。当然,讲核心、讲根本、讲重点,并不是忽视、排斥其他内容、其他手段、其他对象的监督。以上所列几点,只是提出大家所关心的几个问题,至于如何从制度上、体制上使其具体化,并真正解决问题,应当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监督法或监督条例来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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