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分析_学术期刊论文

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术期刊论文,社会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责任:一个沉重的话题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只要打开报纸、期刊、网页等有关媒体,就会感受到惩治“学术腐败”的民心所向,民意所在,同时也因其中所指部分涉及学术期刊,而让学术期刊中人感到责任重大。

由当前所谓“学术腐败”提出来的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近年被各类媒体频频曝光涉嫌剽窃、抄袭、挂名(及由此而引发的学术道德或其他问题等等)的事件① 中涉及到学术期刊对所刊发论文(学术研究成果)的“质检”或“鉴定”问题。说明白点,学术期刊的“质检”管理失当、失责在一定程度上为“学术腐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二是一些学术刊物的不正当“创收”问题。随着我国市场取向体制改革的深化,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产物的学术期刊大部分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办刊经费的缺口问题,一些学术刊物因经费缺口较大而走上收取一定版面费以达到“以刊养刊”目的的改革之路。这种探索未尝不可,因为学术期刊同样有一个投入产出的平衡要求。问题在如何使收费公平、公开、公正,保证收费并不影响学术质量。[1] 当然,现实中也确实有人利用“学术产品市场”大幅扩张之机而相关管理未跟上的疏漏,不正当地收取版面费或将一些粗制滥造的文章有偿刊出在增刊上,进行“创收”。有关这类报道或言论从许多报刊或互联网上都可看到。② 需特别提请注意的是,收版面费也有骗子所为这种情况。一些骗子极尽欺骗之能事,编造受某某学术期刊社委托征集稿件的谎言,或盗用某某学术期刊某某编辑部的名号,四处征稿,而行骗取高额版面费,非法出刊之实。③ 这种行径对学术期刊的负面影响极大,是对学术期刊的社会公信力的一种损伤。特别容易造成那些被骗者或不明真相者的误会。显然打击如上不法行为同样构成学术期刊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但不管怎样,学术期刊的不正当“创收”或收费都属应打之列。④ 这种情况处理不好会损坏那些格调高雅,严肃认真,也真正称得上学术期刊的刊物的声誉。三是学术规范与文风问题。⑤ 这与学术腐败问题似乎不搭界,但深究起来还是存在密切联系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学术不规范或文风不正为学术腐败开了方便之门。事实上,那些剽窃、抄袭之作所以能得以堂而皇之地发表,其背后固然有种种主客观因素,但很大程度上与学术规范缺失,与标准实施机制不力不无关系。在我们身边许多学术刊物中,不难发现,一些所谓理论文章,从上到下机械俗套,“装筐式”、“穿衣戴帽式”、“数字虚拟式”文风充斥版面;大量空洞无物的教条语言,大篇幅地转述、阐释、重复经典著作的话语,这客观上为“钱文交易”提供了借口和钻营空间。

一向冷清的学术期刊,其内在的社会责任因与近些年我国对“学术腐败”问题的揭发、讨论有关而备受学界、媒体、管理层以至社会关注与重视。这未尝就是坏事。它也迫使我们期刊中人不得不去思考学术期刊的市场扩张为什么会与学术腐败挂钩,学术期刊的发展到底与社会责任有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等等。

近些年来绝大部分学术期刊在国家严格刊号管制的条件下通过扩版、增加页码、缩短出版周期、出增刊、出副刊等途径,或以书代刊等来扩大学术市场空间。这一市场扩张之势的背景是: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大幅扩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同时从学位管理的角度提出博士生甚至硕士生毕业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多少篇学术论文。还有科研机构和一些高校或其他一些部门从职称晋升与职称考核管理的角度提出了一些与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有关的管理措施与规定,如评教授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多少篇论文。学术产品市场的扩大本来是好事,但市场扩大一旦失去审稿公正性与科学性,一旦失去监督制度,就很容易同学术腐败挂起钩来使事情复杂化,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问题也就提出来了。

然而恰恰是人们对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意识极其模糊。学术期刊究竟应该负什么责任?负多大责任,如何负责任?是全过程负责任还是在部分环节或部分位置上负责任?负责任又具体在那个位置那个环节上负责任等等,并不清楚,或存在某种误解。

还有,对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问题,在一些人眼里,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以为学术期刊有“信息密集”、“知识密集”的优势与特点,知识的理性特征本来就比一般情况更多一份社会责任自觉与行为道德自律。其实不然。只不过程度不同,结构不同罢了!

正因为此,严格地说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是一个特别沉重的话题,并不过分。其之所以沉重,还因为办学术期刊在一些人的印象中仅仅是一块寂寞的“净土”,而未能认识到学术期刊作为提供作者、编者、读者交流互动的平台,作为传递和整合古往今来学者思想的渠道,作为刊发思想产品的重要载体,事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理论思维水平与理论传承、理论创新,事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全球化浪潮中的软实力。

鉴于目前人们对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认识,或不准确提法,下面试图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与思考,就学术期刊的社会性质、社会功能、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作一些初步的辨析。

二、学术期刊社的社会性质与社会责任

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得从其社会属性谈起。[2] (P399)学术期刊,是定期出版的学术刊物,是在编校人员的采、编、校活动基础上,传播学术信息,发表学术论文的媒介与载体。它存在于社会,以其存在的社会价值为依据。[3] 如同企业提供的产品一样,学术期刊的社会化程度由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关联度,其思想内容的社会影响力,受众(读者)的社会影响力⑥ 等来决定。学术期刊作为一种汇集众多学术成果,并使之得以发表交流的“组合品”,其社会性背后是办刊人、主办单位或有关组织的社会性。由于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学术期刊与学术期刊社捆绑在一起使用,使学术期刊的指称被赋有组织的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期刊具有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的社会性质。但,即使如此,学术期刊的社会性质也是与其他组织的社会性质不同的。也正是这种不同构成了学术期刊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特殊的社会性。

学术期刊的社会性可从与其有关的主要关系看出,如下图。

由上图可见,学术期刊的社会性质由其存在和运行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来决定。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术期刊的“主体”,即学术期刊社及其相关者(具体的编辑工作主要由其中的编辑部实施和完成)。学术期刊社的建立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制度规定,在我国主要是政府对刊号的审批制。二是出版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期刊社的职能与职责,定期生产出学术期刊“产品”,提供给社会。三是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期刊社的产成品,是有一个产出的过程的,这一过程的进行是要有投入的,[1] 起码要有编辑校对、发行及其他人员;资金;办公场地;组织协调力等。这过程同时连接着作者的来稿。来稿是出版学术期刊的“原材料”,“原材料”的丰度和质量直接决定学术期刊的质量和档次,也是办好一个学术刊物的基础和前提。四是学术期刊出版的目的主要不是为编辑部人员学习使用的,而是出版发行给受众(读者)来阅读、学习、研究用的。显然这里受众(读者)的社会范围和社会影响力或社会公信力对一个学术期刊的社会性质有关键性作用与意义。受众(读者)是学术期刊出版后形成社会影响力的关键一环。五是学术期刊出版后形成的思想社会效应。思想社会效应是学术期刊所发布信息、所发表论文的思想价值在读者中的主观能动反映,是判断一个学术期刊的社会价值的重要方面,也是决定学术期刊在社会精神财富总体中的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六是与其它期刊,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与其它组织机构的关系。这是必然要发生的联系,这种联系可能是互补型的关系,可能是竞争合作型关系,也可能是产品完全同一的重复型竞争关系等等。

上图显示的学术期刊的社会性,不但是构成学术期刊的社会价值的基础,而且是决定学术期刊社会责任的根据。既然学术期刊是社会的,那么它的存在就不可能是孤立的,而是与社会政府有关管理机构,与办刊人,与读者群体,与作者队伍,与其他期刊相互依存,互为依据,相互促进的;它的发展更不可能是孤立的,而是社会广泛联系着的,是对民族理论思维产生重大影响的。总之,学术期刊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其社会规定性,学术期刊的社会性质决定它从产生的那一天起,以及它后来的存在和发展都得承担与其社会性存在相适应的一定的社会责任。

三、学术期刊的权利与责任

学术期刊的社会性质决定其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又是与权利相对应的。也就是说,学术期刊在其社会存在与发展中到底应负多大的社会责任,必需联系学术期刊的权利来分析。任何一个存在于社会的事物都有其适应社会需要而历史地存在着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这是不言自明的。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即它作为一种定期出版的学术刊物,作为一种适应社会发展对思想产品消费的需要而存在的学术传媒,内在地规定了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学术期刊的权利简单说来就是发布学术信息、刊发学术论文的权利。⑦ 学术期刊的这种权利至少存在如下两重规定性。

(一)我国学术期刊的严格分层的刊号审批制

在我国,要创办一种学术期刊,得先提出申请,经由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层层审批,最后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给予刊号后,才能出版刊物。也就是说,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创办学术期刊;获准创办了的,假若违反国家有关出版政策法规规定,照样可以被宣布停刊整顿,或取消刊号,甚至得承担法律责任。显然,我国的学术期刊是“行政性垄断”的,是严格的刊号管制的。所谓的学术期刊市场实际上是一种很有限的市场,不是谁想进入就可以进入的,未获批准,就算有资金、人员、办公场地等条件,也是不能办刊的。只有首先获得批准,创办学术期刊才可能形成如上说的公开刊发学术论文的权利。这意味着,学术期刊的权利是在服从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管制这一前提下产生的,也是有特定的社会规定性的。

(二)学术期刊的主体缺位,缺乏独立自主性

前面曾提到,学术期刊如同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其本身是不具主体性的。学术期刊的主体是期刊社,是主办、主管学术期刊采、编、审、校直至最后出版发行的整个过程的组织实体。但在我国这种主体性通常被其所属的部门或单位实体所取代,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如此。或可用一些专家学者的话来说,即“学术期刊的单位化”,“每份学术刊物都有一个幕后的单位实体在支撑,主要是各级高校、社科院和社联三大网络。”⑧ 这些单位通常以资金、人员编制、办公场地、组织领导等条件支持学术期刊的创办与发展。这有一个好处,就是只要这些单位愿意办,学术期刊就可以存在下去,甚至可以衣食无忧地过得很好,还有一定的发展。问题是学术期刊的主体缺位。学术期刊社是虚设的,有的院刊校报甚至连期刊社都没有,只设一个编辑部照样也可以操持下去。学术期刊的这种主体性虚设与缺位,使其所能承载的权利很有限,也就很难按照其社会性质要求来承担社会责任。所以,我们常常听说的,一些像是学术期刊的责任,又不像是学术期刊的责任的怪现象也就时有发生,在所难免。

当前我国学术期刊在主体性上的如上两重规定性或制度约束,使学术期刊所能承载的权利不得不大打折扣,并非像平常人们所说的,所传闻的,所认为的那么大,而是有限度的,有很大的约束机制的。比如刊发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的裁量权,除了要考虑、分析、权衡论文在学术价值上的新成就外,还要考虑、分析、权衡论文在政治导向上的正确性,甚至单位内外的平衡、地区内外的平衡、学科之间的平衡等等。另一方面,学术期刊由于其学术思想性特征和事关民族理论思维的价值意义,所负的社会责任是可以级级放大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做起来难”,甚至得冒一定的风险。这难固然与“权利——责任”的对称只是一种理性预设,而制度设计却缺乏制度与道德的互动制衡机制有关。⑨ 由于机制的缺失和个人道德的制度适用性限制,使到现实中权利与责任常常是不对称的,也就常常在个人或组织“应做”与“实做”之间出现矛盾与偏差。

四、学术期刊的社会功能与社会责任

学术期刊的社会性决定了其作为社会一种公共产品的特性,综合性学术期刊更具综合公共产品的特性[4]。这种公共产品不同于公共财政、公共交通、公共网络或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其内容的学术思想性。

由于学术期刊的社会属性,也由于社会赋予了其特有的权利,因而毫无疑问,它必须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但社会责任在这里还是个比较笼统的概念,还需进一步具体规定学术期刊到底应在那个层面上承担社会责任?责任建立在功能的基础上,[5] 回答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还要从功能与责任的关系来展开。我赞成这样一种观点:“把学术期刊看作学术生产的部门”,将其全部工作纳入“学术生产的流程”[6];把握中国学术期刊的功能必须将其放到整个中国整个知识生产体制中来进行考量和权衡。[7] 既然学术期刊是一种公共产品,那么就有一个生产过程,而且这生产过程构成国家整个学术产品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大体上可以说学术期刊的出版处在国家或地区整个学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后端。这包括三层意思:一层是在从半成品到产成品之间的再加工方面;一层是在一般产成品的深加工方面,一是产成品的质量检测方面。也就是说,从学术期刊的生产功能视角出发,学术期刊所要承担和所能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是在学术产品生产过程的再加工、深加工和产品检测环节上。离开这么一个学术产品生产过程的地位与作用划分,谈要学术期刊承担社会责任是不切实际的,硬性推行也势必是会变形的。

联系到当前学术期刊在参与反“学术腐败”中的重要性,学术期刊更应在学术产品生产过程的产出质量检测环节上负起社会责任。同时兼顾其他。下面简要谈几点思考。

第一,与我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相适应,构建学术信用制度和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结构。中国加入WTO后,社会科学与其他领域一样,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大大加强了。在这交流中我们既要保留、弘扬中华民族历史上积淀下来的优秀的传统,又要兼容国外一些确实比我们好(主要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的学术期刊经营管理思想。做好这项工作是我们学术期刊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构建与这种对外开放、交流相适应的中国学术信用制度与学术期刊的社会责任结构,包括读者的责任;作者的责任;评审者的责任、编者的责任;管理者的责任[3] [8];相关者的责任,还有全体公民对人文思想的历史积累与传承的公共责任等等。

第二,在创建激励创新,有利于多出有原创意义的,有较高“学术附加值”的精品力作的学术评价机制与评价体系上尽责。学术期刊在重构我国学术评价机制上占有重要地位,学术期刊要当仁不让地从源头上着手,建立规范的、合理的学术论文评价机制,使真正有水平的高质量的稿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评价与激励,及时与读者见面。从国外的经验看,学术评价,除一般的规范和约束外,主要指的是同行专家评审与评价。值得我们合理借鉴。

第三,传承前人思想,重构学术规范。学术期刊是传播学术信息,发表和传递学术成果的重要渠道,对把握住学术失范作品“出口”有重要意义。要从文章选题、问题的提出方式、观点、内容、论证方法、结论意义、引文等方面抓好编辑内容的学术规范;要从文章的摘要、关键词等方面抓好编辑技术的学术规范。

第四,从我做起,强化道德自律,杜绝不正之风。要从严格审稿制度、严把学术质量关、加强学术界舆论监督、培养高素质编辑队伍等几个层次上抓好编辑出版单位的自律,在消弭当今严重的学术焦虑与浮躁之风中竭尽所能。

注释:

①报道:学术腐败不完全黑名单:媒体曝光涉嫌剽窃列表,浙江日报,2003-2-7(http://news.sina.com.cn/cl/2003-02-07/1850899611.shtml)。据另外一份报纸报道,某名牌大学外语学院一副教授因学术剽窃行为被院方解聘,新京报,2004-08-05。

②记者林晓丽报道:发表论文要向“核心期刊”交版面费?广州日报,2004-4-20,A3版(http://gzdaily.dayoo.com/gb/content/2004-04/20/content_1510116.htm)。《哈尔滨日报》一则报道直接披露,该市的一家“国家级”杂志,公然发布广告:可以AI写作学术论文并发表在刊物上,只要你肯交一笔钱!当然有些报道的真实性还须调查核实,也须作进一步的分析。

③2004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部门公布取缔的非法出版物中,就反映出这种情况。

④据了解,收版面费在美国也有,但是在收费文章的结尾,编辑会注明:“本文收了多少版面费用,请读者视同广告。”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院士认为,“如果我们收版面费也都这样注明的话,我倒觉得可以考虑。”(详见李健:浪费亿元强推错误项目,学术腐败令两院院士痛心,科技文摘报,2005-2-18,第2版。)

⑤刘微:不良文风是个大问题,社会科学报,2005-02-24,第1版。

⑥学术期刊的社会化程度,在受众(读者)方面跟普通读物一样,同样受包括受众多少、受众范围、受众的社会界面特点等因素影响,但更主要的是由对民族理论思维有比较长远影响力的作品的思想社会影响特点来决定。

⑦当然,由这一含义还可以细分出论文审读、论文鉴定(相当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检测)、论文的编辑删改或论文的编者作者互动与再加工等项权利,限于本文的主题需要这里不详细展开,只在行文需要时作尽可能的阐述。

⑧许纪霖:学术期刊的单位化、行政化和非专业化,新华文摘,2005(4):127-128。近几年出现的一些学术社群的以书代刊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其“学术期刊社”的主体力量。在我看来,还有一种值得注意和重视的学术期刊新品种,如“网上学术论坛(或园地)”,或者可以套用当今时尚的所谓“新新×××”的话语来说就是“新新学林”。其主体是具有民间性的学术类网民。他们可随意在网上设置属于自己的虚拟学术空间,随意发表自己的学术论文,自我经营,很有市场,很有读者,很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一个新种群。

⑨其实,这制度与道德的机制设计也是一个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制度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自律,是个人的事情,个人的事情是制度难以规定的。因而可说是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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