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影视文化作品剽窃的原因分析_影视文化论文

韩国影视文化作品剽窃的原因分析_影视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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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9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09)02-0112-04

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主题曲《手拉手》让中国人第一次了解并喜欢上了韩国歌曲,《蓝色生死恋》、《我的野蛮女友》、《大长今》等韩剧风靡中国,韩国影视作品以“韩流”的姿态在中国取得了空前的成功,随后韩国的服装、饮食、体育、休闲、旅游等产业迅速占领中国市场。但在若干韩国影视文化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诸多歪曲与中国有关的历史事实甚至把公认的中国文化遗产窃为己有的现象,这种跨文化交流中的不和谐现象阻碍了中韩文化更深层次的交流,应该引起中韩两国的警醒。

一、韩国影视文化作品剽窃我国文化现象举例

在韩国的影视剧中,歪曲历史事实,特别是与中国有关历史事实的现象处处可见。韩国历史剧《朱蒙》描绘的是古朝鲜建立过程以及与周边国家战争或融合的历史,但非常遗憾的是,该剧以史介入却不尊重历史,除混淆东北等地区为韩国固有领土外,还有意将高句丽和高丽二地混淆,并多次出现歪曲中国历史的内容。该剧于2006年5月在韩国首播,间接造成了长春亚冬会上五名韩国女运动员在领奖过程中高举“长白山是韩国的”标语的恶劣情景[1]。这两年热播的《大长今》中,更是将中医说成是韩医,将针灸说成是韩国发明的。此外,在韩国热播的《渊盖苏文》、《太王四神记》、《大祚荣》、《薯童谣》都因篡改历史被中国内地“禁播”。《渊盖苏文》里把唐太宗描写成丑陋、愚蠢的侵略者,并说他被渊盖苏文射瞎一只眼,成了独眼龙,还跪地求饶;在一度成为收视率冠军的《大祚荣》里,同样很荒唐地描绘唐太宗被化装成军官的刺客用短刀直插右腹,几乎送命[2]。前几年央视引进的《明成皇后》,尽管已经进行了删节和修改,但也仍然因为歪曲历史事实引起了很大争议。

在韩国教科书、小说和历史书籍中也有类似情况。2007年2月24日,韩国教育部决定在初中、高中韩国史教科书中将青铜器时代的开始时间从“公元前10世纪(公元前1000年)”修改为“公元前20世纪(公元前2000年)~公元前15世纪(公元前1500年)”。2006年版韩国高中国史教科书“古朝鲜和青铜器文化”篇章中有注释说:“学界虽有异论,但韩国青铜器时代可以从公元前10世纪追溯到公元前20~15世纪”。新教科书则以更肯定的语气将这一注释纳入原文。旧教科书的原文是“继新石器时代后,韩半岛在公元前10世纪左右进入青铜器时代,满洲地区在公元前15世纪~公元前13世纪左右进入青铜器时代。”而新教科书的原文修改为“……逐渐进入青铜器时代。从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500年,韩半岛青铜器时代正式开始。”而中国最早的青铜器——青铜鼎出现于商代早期,也就是公元前16世纪[3]。如此看来,韩国的青铜器出现得比传授技术的中国还早,这完全是歪曲历史事实。2006年10月,一篇在网上流传的《韩国史》地图将包括上海在内的中国大部分领土划入古代韩国版图;2007年8月,一部名为《蚩尤天皇》的韩国历史小说将中华民族始祖之一的蚩尤追溯为韩国祖先[4]。

二、韩国影视文化作品文化剽窃的本质

文化与战争不同,它不具有攻击性,但是却能在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民族自愿接受的情况下“征服”人的心灵、思想意识形态,从而改变其人生观、世界观以及生产生活方式。

我们不妨将韩国的这种行为与美国推行的文化霸权进行一个对比。文化霸权,亦称文化强权,是指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文化价值观的强加行为。美国推行文化霸权的主要手段有:输出美国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移植“美国的经济和发展模式”、推行美国式政治民主等,这些手段都是刺向其他民族之剑。要反对文化霸权,就必须加快发展自己,只有经济发展了,综合经济力量加强了,才有反对文化霸权和抵御文化霸权的实力[5]。

在本文第一部分列举的剽窃现象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将自身历史尽量提前。比如《蚩尤天皇》把中华民族始祖之一的蚩尤追溯为韩国祖先,将韩国青铜器时代的出现时间从公元前10世纪提前到公元前20~15世纪等等。二是尽量拓展自己的“历史”版图。比如《韩国史》将包括上海在内的中国大部分领土划入古代韩国版图,《朱蒙》有意将高句丽和高丽二地进行混淆。三是将文化遗产窃为己有。比如将中医说成是韩医,将针灸说成是韩国的发明。四是尽量美化自己。比如《渊盖苏文》里把唐太宗描写为被渊盖苏文射瞎一只眼后跪地求饶的侵略者等等。

与文化霸权相比,韩国影视文化作品中的这种行为是在对他国历史刻意歪曲的基础上对本国历史的粉饰,不能改变别国人民人生观、世界观以及生产生活方式,只能算是一种低级的文化剽窃和文化粉饰行为。

三、韩国影视作品中文化剽窃现象原因分析

经济学家出身的席勒早就视传播为一种资源、一种相当特殊的商品。他认为,传播的载体——传媒承载着巨大的经济功能。近年来,韩国跨文化传播事业蓬勃发展,尤其在对我国的文化传播上出现了高潮。韩国对外输出的文化产品门类众多,涵盖了电影电视剧、歌曲舞蹈、文学作品、电子游戏、绘画,以及衍生的韩国服装、饮食、体育、休闲、旅游等产业,这些“韩流”文化产品在中国都有很大市场[6]。

历史是文化的根基。在对待历史的问题上,韩国采取了错误的态度,韩国政府和韩国民众是在回避和歪曲真实历史,这在韩国政府的行为、韩国民众的认识、韩国影视剧的传播中处处可见。虽然,韩国集各种社会功能于一体的电视传播尤其是跨国电视传播,在取得文化之争胜利的同时,更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这些文化产品中也或多或少存在和影视文化作品中一样的文化剽窃现象,其深层次原因很值得探究。

(一)韩国历史文化的“贫瘠”

中国的历史古籍称古朝鲜人为“东夷”,意即“东边的弓箭手”。他们散布于中国东北地区、中国东部沿海、长江以北和朝鲜半岛。在中国的战国时期,黄海西岸的东夷同周朝人发生冲突,这导致他们大量向中国东北南部和朝鲜半岛迁移。东夷还包括其他一些部落,即居住在中国东北地区的徙貊和居住在朝鲜半岛上的三韩民族。当殷朝崩溃时,中国殷朝的臣民箕子及其族群约在公元前13世纪进入朝鲜半岛,并全面引进中国殷朝的文化,建立朝鲜政权,称为箕子朝鲜。在公元前109年,中国汉朝皇帝(汉武帝)发动大军由陆海两路进攻位于辽河口的卫满朝鲜。两年后,卫满朝鲜被击败,中国在东北南部和朝鲜半岛北部设立了四个都督府,控制了大部分朝鲜。这四个都督府建立之后约400年,朝鲜北部的高句丽变得强大起来,而中国汉王朝已经终结,所以四个都督府均于公元313年在中国的西晋时期陷落了。在朝鲜的南部,三韩的部族(辰韩、马韩、牟韩)联盟逐渐发展到建国阶段,突出的是百济和新罗,在北方是高句丽。到公元1世纪时,高句丽已牢固地确立为一个国家。在高句丽同中国作战时,百济积聚起了实力,接着新罗发展壮大,形成了组织严密的国家,形成了三国鼎立时期。在唐朝时期,中国控制了近半个朝鲜,新罗成为拥有朝鲜半岛大部分领土和原来三国的大部分人民的单一国家。公元936年,朝鲜历史上的重要人物——王建统一了三国,建立了新的政权,改国名为“高丽”。高丽国的统治时期大概就是中国的北宋、南宋、元朝及明初时期。1392年,高丽国最后一个国王被迫退位,高丽将军李成桂成为国王,由此结束了王建的王氏高丽家族统治,并正式改国号为朝鲜,以太祖为自己的年号。这是朝鲜历史上国土最广、国家最为统一的时期,称为李氏朝鲜,一直延续到1910年被日本占领。1945年,朝鲜光复不久,国土便被分割,南方的大韩民国建立了民主政府,北方的朝鲜共产党建立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韩国的历史有几个特点:一是版图始终很小;二是经常受到邻国的侵略;三是不管是治理国家之法,还是文字宗教,都善于借鉴他国为本国所用。相比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韩国的历史和文明的形成都相形见绌。韩国自独立以后,从李承晚开始,到朴正熙、卢泰愚时代,民族主义情绪越来越高涨。这种民族主义来自于长时间以来遭受周边国家压迫、侵略和自身民族文化、历史的贫乏而产生的强烈自卑。这种情绪从上层建筑开始发起并蔓延到民间,而且越来越狭隘。

(二)韩国政府的“文化立国”方针

1994年,韩国文化观光部首次设立“文化产业局”,主管文化产业。韩国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后,其职能不断加强,业务范围涉及到文化产业的各个方面。1998年,韩国正式提出“文化立国”的方针,他们清楚地意识到,国家与国家的市场经济竞争不仅是产品竞争,更是文化的竞争。韩国政府将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来优先发展。2001年,韩国发布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随后,韩国又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设想》、《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电影产业振兴综合计划》等发展规划,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2000年,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方向、发展计划及文化产业振兴基金运营方案,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2001年8月,成立文化产业振兴院,全面负责文化产业的具体扶持工作。2002年7月,文化观光部决定为下属的文化产业振兴院、广播影像振兴院、电影振兴委员会、游戏产业开发院和国际广播交流财团等5个部门组建“文化产业支援机构协议会”,加强文化产业信息交流,对原来分散组织的活动进行协调、统筹管理,有效地避免了业务重复,提高了文化产业工作的整体效果[4]。

在全球化时代,文化产业发展必须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这两种市场资源。韩国国土面积不大,人口也不多,占领国际市场就成为韩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目标。韩国以国际大市场为目标和方向,以东亚地区为台阶,大力推动“韩流”文化产品的出口。他们通过加强调研开发适销对路产品、集中力量开发名牌产品、在文化出口战略地区建立“前沿据点”、积极开展跨国生产合作、积极举办和参加国际性展销洽谈活动、设立出口奖励制度、构筑海外营销网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一方面,正是因为韩国国内消费市场有限,出口创汇才成为韩国政府搞活文化产业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有了韩国政府的政策支持,“韩流”才可能顺利占领海外市场。现在,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仅次于汽车产业的韩国第二大出口创汇产业。

在有了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之后,文化上的独立和文化输出无疑成为韩国人的重要发展思路。大规模的文化产业生产量急切需要足够丰厚的文化底蕴和足够多的历史文化资源来支撑,要实现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就必须谋求文化独立。但是面对自身“贫瘠”的历史文化遗产,它也就只有去抢夺原宗主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了,于是就出现了各类文化剽窃现象。

(三)中国的“文化虚无”

商业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是需要传统文化做基石的。韩国在文化和经济扩张的过程中发现,原来宗主国丰富的传统文化是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甚至可以成为争夺市场的一块王牌。于是,他们迫不及待地抢夺中国文化遗产,想方设法地剽窃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逐渐取得了诸如“韩流”一般的胜利。与他们相反的是,我国的文化资源始终不善于和经济结合,文化产业化进程也远远落后于西方和一些经济发达的亚洲近邻。在当代中国文化中,传统的价值也就是儒家所主张的价值已经不再具有规定性,它仅为一种文化遗产或遗迹。这样的情形无疑给韩国人打了“强心针”,韩国人的文化剽窃恰恰就是以中国人的文化虚无为突破口的。从风靡全国的《大长今》到其他又长又臭的肥皂剧,还有无数的韩国演艺明星登陆中华大地,“韩流”几乎是一夜之间卷遍中国。在媒体的煽动下,无数的年轻人成为了韩国演艺明星的“粉丝”,而中老年妇女们也成了韩国电视剧的忠实观众。

当中国强大的时候,总是能用武力征服敌人;当中国贫弱的时候,又总是能用自己的文化征服敌人。从古至今中国的邻国无一不受到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影响,韩国也不例外,中国的儒家思想与文化,仍然在韩国的影视剧中广为传播。但如今韩国施行了“只出不进”的文化限制政策,不允许其他国家的文化产品进口。特别是2002年,中国电视剧《还珠格格》在韩国的热映,让韩国警觉起来,其后就发生了韩国三大电视台KBS、MBS、SBS全面禁播中国电视剧的情形。为了保护本国电影市场,韩国从1966年起开始实行电影配额制。目前,韩国影院不论韩国电影票房收入如何,都须每年放映146天。2006年初,韩国政府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这一数字将降为73天[7]。

反观中国,国人对历史的冷淡和漠视是可怕而可悲的,文化历史仅仅靠几个学者专家是保护不了的,而一部分中华儿女依然麻木和漠视,精神空虚到令人痛心的地步。如此下去,丢的不仅仅是四大文明古国唯一还剩下的历史文明,还将是整个中国的发展和未来。只有以自己民族为骄傲的人,才能创造财富和获得景仰,这是一个民族自强的保证,是一个民族不被欺侮的精神内涵所在。一个没有历史文化或者抛弃历史文化的民族,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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