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 河北秦皇岛 066400
摘要: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就为城乡建设的发展指明了一条鲜明的道路。本文就城乡建设的现有状况等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与分析,提出促进城乡建设的有效可行对策。
关键词:城乡建设;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城乡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坚持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为重点目标,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循序渐进、集约发展、合理布局为基本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作为重要的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简要地说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的续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归结到一点,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城乡建设,这是我们党改革开放努力探索和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对于推动我国城乡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城乡建设的基本现状
由于我国的特定国情所致,致使我国城市建设经历了相当长的曲折历程。而我国的农村建设速度相对城市建设速度较为缓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不言而喻的。但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为落后。使得我国长期处于城乡二元化的结构模式。
二、我国城乡建设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2.1、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城乡建设的重点工作就是要解决好农业农村问题。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城乡建设中,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中心城市、县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的延伸,吸引更多农民向城市集中,推进农村转社区、农民转市民,加快城乡融合,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1、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规划。
城乡规划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它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推动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是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中小城市内涵式发展、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为理念,以“缩小城乡差距、合理利用土地、改善居住环境、节约资源、协调布局”为出发点,以《城乡规划法》为依据,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2、统筹推进城乡产业发展。
统筹城乡产业项目,大力发展农村工业、都市工业,鼓励发展休闲型、生态型和高效型都市产业,引导城乡关联产业向农村拓展,推动城乡产业的相互融合,努力实现合理的产业分工布局、资源利用的优势互补、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目标。以县城组团为重点,以中心镇为节点,加快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人口的转移。
3、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老城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持续推进城中工业企业的外迁,在铁路、公路、河流等重点工程建设上要严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抓好铁路网、公路网、电网、水网、林网和通信网六网建设,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
4、统筹推进城乡公共事业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教育资源的整合,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的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城乡公交,尽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享受更多均衡的公共服务资源。
2.2、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1、坚持城乡建设统筹,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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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中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为了节约建筑材料,减少建筑垃圾堆放、填埋占用土地,城镇政府应实现建筑垃圾的有效利用。
2、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
减少火力发电的使用,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太阳能资源。垃圾进行集中分类处理,这是人口高度集中后所必须采取的措施,还应充分考虑垃圾回收、垃圾发电和燃气再生。种植花草树木,充分利用城乡中心地带的河流、湖泊打造城市景观带,建设城乡绿化带。
3、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关系着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强调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相互依存。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实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
近年来,各地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体制机制,夯实生态文明制度基础。但是,依照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制度建设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打破政府部门界限,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统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让生态保护制度成为“硬约束”。
4、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的城乡建设经验,做到扬长避短。
2.3、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建立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城乡建设过程中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要以完善合理的制度作为保证,但在制度制定、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等各项权利。积极打造能够在各个行政环节广泛吸收公民参与的“阳光政府”。正确树立法治观念,掌握正确的法治原则和法治方式,以正确的理论指导阳光政府的建设。在城乡建设中,政府必须由权利本位转向责任本位,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问责制。“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具体体现,更是城乡建设走向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
2.4、加强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执法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方主体提高守法自觉性。
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商业贿赂等的学习活动,以“中国梦”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执法工作中做到秉公执法、廉洁从政。在具体工作中,要求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建筑法律法规条文,明确执法程序,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三、促进城乡建设的相应对策
1、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实物方式为主,新增经济适用住房,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住在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等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完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强化对住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巡查监管。
3、加大法制建设与工程监管。我国要将研究与启动住房保障、城市房地产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纳入日程上来,加快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
4、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结束语
目前,我国已大体上步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具备了一定的扶持“三农”的能力与基本条件。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以农村论农村,不能就农业、农村、农民的事为局限,而应该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格局当中,统筹城乡建设,提高公共财政的覆盖力度,加大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全社会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只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城乡建设,才能逐步消除城乡间事实不平等的现象,最终消除城乡对立局面。
参考文献:
[1]周岚.江苏省城乡建设绿色实践[J].建设科技,2011(22)
[2]才锋,孙小奇.试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城乡建设问题[J].城市,2014(2)
论文作者:田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5
标签:城乡论文; 城乡建设论文; 我国论文; 农村论文; 科学发展观论文; 城市论文; 生态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