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状态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论文_田明鑫

紧急状态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论文_田明鑫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田明鑫

摘要:本文通过对紧急状态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适当的应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更合理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紧急状态;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政相对人当场予以处罚的处罚程序。它的设立符合行政处罚对行政效率和灵活性的特殊需要,促使行政机关高效行政。紧急状态是一个宪政概念,它是指一个社会在宪法秩序下的例外情况,是要启用宪法权力安排之外的权力运行体制和权利保障机制。紧急状态也是一个法治概念,是指正常法治秩序下的例外情况,它要超出法治秩序而适用一套特殊的法律制度。因此,如何在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就成为一个重点,也是难点。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基本适用规则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于情节轻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由此可知,在行政处罚中适用简易程序不能随意,而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违法情节轻微、案件事实简单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仅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这类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是:不会对社会造成比较大的危害,也没有引起具体的伤害;行政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用再经过调查取证程序就可以当场作出判断。这是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最首要的条件,也是法律正义要求的体现,不能违反。

(二)当场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主要特征是当场处罚。“当场”是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最显著的区别。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果行政违法行为是通过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交或者是媒体披露的方式被给予处罚,不是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发现,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应当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三)只适用轻微的行政处罚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运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只能是小额罚款或警告。除此之外,并不适用于其他行政处罚种类。另外,如果是处以20元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执行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四)作出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

运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罚则法定。这点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要对其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二是对当事人给予的行政处罚种类是而且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只能给予警告或小额罚款的行政处罚。除此以外,一律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二、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可行性

基于上述规则,紧急状态下不符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规则的行政违法案件,就无法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理。但是,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就会失去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因此,在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就十分必要。

(一)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效率要求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作为一个简便处理行政违法案件的程序,减少了行政处罚中不必要的繁琐环节,能够快速、及时的制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被扰乱和破坏的行政管理秩序,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和管理效率,一定程度上也便利了被处罚人,使轻微违反行政法的当事人不必在处罚上浪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都有利。运用其解决紧急状态下发生的一些问题,就可以恰到好处的使一部分矛盾得到适当的解决。

(二)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权力要求

紧急状态爆发时,常常由于它的突发性和难以控制性而对公民、社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紧急状态下对政府的广泛授权是十分必要的,没有这个权力就不足以处理危机和恢复正常秩序。广泛的下放授权与不适当的侵犯公民权利之间需要划出一条合理的界限。即使再紧急的情况,行政权力也必须接受最基本的程序约束。因此,对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规范限制政府权力,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根本要求。

(三)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制度要求

扩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将紧急状态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作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一个特别规定,使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对不听指挥的行政相对方当即采取任何符合此人行为的行政处罚。而不受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种类和处罚案件性质的限制。

现代社会已进入宪政法治社会,政府的权力都在宪法之下,按法律的轨道运行,公民的权利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紧急状态下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利于快速控制紧急情况的发展,符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制度设立的立法意义和现实意义,能够使行政机关更有效地履行维护行政秩序的职能,从而更全面、及时、有效的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

2.罗豪才:《现代行政法制的发展趋势》,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3.杨海坤、章志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

4.肖金明:《行政处罚制度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5.[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修订版。

6.[美]波斯纳著,苏力译:《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简介:田明鑫,女,1982年4月4日生,吉林柳河人,硕士研究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长期从事卫生监督执法一线工作。

论文作者:田明鑫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7年7月上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30

标签:;  ;  ;  ;  ;  ;  ;  ;  

紧急状态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论文_田明鑫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