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与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的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珠海论文,港澳论文,区域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旅游业经历了景点竞争、线路竞争和城市竞争,目前已进入区域竞争的阶段[1]。在区域之间旅游业竞争加剧的同时,区域旅游合作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珠海陆连澳门,水连香港,具有与港澳进行旅游合作的优越条件。加强与搞好珠海与港澳区域旅游合作,对于把珠海由旅游过境地打造成国内外著名旅游目的地、拓展港澳旅游腹地、促进珠港澳全面的经济合作、改变珠江口东西两岸旅游业的不平衡状况、推动粤港澳乃至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全面深入的开展有重要的意义。
一、珠港澳旅游业发展现状
(一)珠港澳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1.珠海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改革开放以来,珠海市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大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业发展迅速,成绩斐然,突出表现在:①旅游整体形象不断提升。1991年,珠海以整体城市形象为景观被国家旅游局评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1995年,珠海以高分进入首批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之列。珠海还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最具幸福感的城市”等殊荣。这些荣誉提高了珠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了对游客的吸引力。经过长期精心经营和打造,珠海的“海岛、温泉、高尔夫”休闲度假品牌及“浪漫之城”、“魅力之城”的形象日益鲜明。②旅游接待条件日臻完善。目前,珠海已建立了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DMS)、旅游信息中心,多年来,珠海市旅行社在中国“百强旅行社”中榜上有名。2005年底,珠海市拥有旅游酒店接待设施363座,客房29479间,其中,星级宾馆76座[2](五星级5座,目前已增加到6座);截止2006年5月1日,珠海市拥有旅行社70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6家。③多项旅游经济指标名列前茅。旅游业已是珠海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多年来,珠海市的国际旅游规模与旅游竞争力居珠三角第3名[3],多项旅游经济指标处于全省全国前列。2006年,珠海市接待游客总人数1677.25万人,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52.63万次,居广东省第3位和全国旅游城市第5位;旅游收入139.02亿元,占珠海市GDP的18%,其中,旅游外汇8.74亿美元[4],居广东省第3位和全国第6位。
2.香港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香港是亚太地区著名的旅游中心,享有“购物天堂”的美誉,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优良,旅游业是香港服务业中发展势头最强劲的行业之一,与金融业、工商业支援服务及物流业被定为香港四大支柱行业。2006年,香港接待入境游客2525多万人次,旅游收入1194多亿港元[5]。
3.澳门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澳门现存各种古老的中西建筑,2005年“澳门历史城区”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博彩业发达。近年来,澳门开放博彩经营权,引进了更为先进的娱乐场所的管理模式,兴建了各种休闲、度假和会展设施,旅游功能更为齐全。2006年,澳门接待入境游客2100多万人次,旅游博彩总收入740多亿澳元,占澳门GDP70%以上[6]。澳门博彩旅游业为澳门提供了巨大财政收入,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
(二)珠港澳旅游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过境地”问题。珠海是大量港澳自由行游客的过境地,港澳是许多外国客人和台湾客人往来大陆的中转站,三地均存在游客停留时间短的问题。以珠海市为例,2006年,珠海市入境游客人均停留天数为1.79天,低于周边的中山、深圳和广州,更低于长三角的杭州、上海等城市及首都北京,也低于全国主要旅游城市平均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仅略高于以自然观光旅游为主的桂林市(表1)。并且珠海市的外国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台湾同胞等四种入境游客的停留天数均低于全国主要旅游城市的平均停留天数(表2)[7,8]①。
2、部分境外客源流失问题。港澳作为中转站,随着形势的变化,如大陆城市开辟越来越多的国际航线以及未来台湾和大陆可能直接“三通”等,容易导致部分境外客源流失。港澳境外客人的流失将可能直接引起珠海的入境旅游人数的减少。
3、区域竞争问题。珠港澳共同面对其他区域和城市的竞争,如共同面对东盟、长三角的竞争。香港主要面对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及韩国竞争;澳门面对博彩业已经或正在合法化的周边地区竞争;珠海在省内面对东莞、中山等的挑战,在国内入境旅游的地位面对着杭州、苏州、桂林等挑战。
另外,澳门面对旅游市场单一性问题及本地人才短缺问题;珠海存在外国游客少、商务客人少、旅游购物比重小、旅游六要素不平衡等问题。
二、珠海与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的条件分析
(一)有利条件
1.优越的区位条件。珠海位于珠三角西南部,与澳门四面相邻,与香港水上相接,是中国唯一一个同时与香港、澳门毗邻的城市,这是珠海与港澳旅游合作的最大的垄断性优势。目前,珠海有拱北、横琴、九州港、高栏港、湾仔、斗门、万山等七个国家一级口岸,其中,拱北口岸是我国第二大陆路客运口岸,九州口岸是我国第一大水路客运口岸。
2.相似的社会文化背景条件。在秦汉时,珠港澳同属南海郡,晋至陈朝同属东官郡,隋朝和唐朝同属宝安县。从南宋至明清时期,珠海与澳门同属香山县的辖地。目前,港澳地区人口中,绝大部分属广东籍,居民日常语言主要为粤语。珠港澳相同的地缘、史缘和人缘,一脉相承的历史文化、地方语言和风俗习惯,大大降低了旅游合作的交易成本。
3.坚实的经济基础条件。在旅游合作中,涉及旅游设施的建设、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营销的推广等,需要政府和民间的大量投入;涉及互送客源,需要居民有较高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因此,要进行有效的旅游合作,需要各方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珠海是全国经济较发达地区,2006年,珠海市GDP为749.60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23万元,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约合6539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71元,其中,后两个人均指标均居珠三角各城市前列[9]。港澳地区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2006年,按固定(2000年)市价计算,香港GDP达16343亿港元,人均CDP达252917港元[10];2006年,以固定(2002年)市价计算,澳门GDP为1001.5亿澳元,人均GDP达199231澳元[11]。
4.互补性的旅游吸引物条件。香港以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优良的自由港、良好的营商环境、出色的会展设施、汇聚世界各地的琳琅满目的商品、著名主题公园等吸引世界各地的商务、邮轮、购物和休闲娱乐旅游者;澳门的旅游吸引物主要是博彩、多元文化、保存完好的中西古建筑、中外美食、葡国风情等;珠海的主要吸引物主要是海岛、温泉、高尔夫、优美的城市风光、富有情调的休闲度假环境等。
5.已有的合作基础。珠海与港澳经贸关系密切,港资和澳资是珠海最主要的外资,这为珠港澳旅游业合作创造了条件;中国首个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的建设为珠港澳旅游合作创新提供了范例[12];珠港澳已有的旅游投资合作、旅游线路合作、互送客源合作、营销推广合作为进一步的旅游合作提供了直接基础。
6.政策优势。中央为维护中国国际形象,保持和促进港澳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会支持地方与港澳合作;CEPA②的实施,为港澳资本进入珠海,珠海利用港澳的会展和旅游经营管理经验、营销网络提供了契机;“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③的实施,为珠海拓展国外客源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国家的区域经济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我国西部的发展,而珠海正是港澳向西拓展腹地的中转站;国家“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支持粤港澳区域合作,而珠港澳合作正处在粤港澳旅游合作前沿。
(二)不利条件
1.地位上的不平等。港澳作为两个独立的关税区和中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各方面影响力大。珠海市是更小一级的行政区,行政、经济管理权限和影响力远不及港澳,并且面临逐级审批的问题。目前的合作更多表现为粤港合作和粤澳合作,这为珠海与港澳旅游合作的协调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增加了旅游交易的成本。
2.出入境的限制。在珠海和港澳之间往来属于出入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员、资金及各种资源和旅游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样增加了旅游交易成本,目前在珠海与港澳之间实现“服务无障碍”(如取消地培制)、“管理无障碍”的“无障碍旅游区”任重而道远。
3.利益的不平衡。珠海的国际知名度较小、旅游促销费远少于港澳,在客源上特别是境外客源上更多依赖于港澳。合作的基本出发点是利益,如何寻求利益的平衡点,存在一定的挑战。
三、珠海与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的特点分析
(一)相邻地区间的合作
从空间的角度来看,旅游合作主要有相邻地区之间的合作、非相邻地区之间的合作和以线路为纽带的合作。珠海与港澳地区的旅游合作主要是相邻地区之间的合作,既涉及客源共享、线路产品开发、人才流动和培养等方面的合作,还涉及交通设施的衔接、边界地区旅游资源的共同开发、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更为广泛的合作内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更为复杂。
(二)跨越边境的合作
珠港澳区域旅游合作不同于通常的一国以内的相邻地区间的合作,它是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在内地、香港、澳门作为三个独立关税区的条件下,作为内地关税区一部分的珠海与香港、澳门两个独立关税区之间的合作,三地之间的人员往来属于出入境。从这个角度看,珠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类似于东盟一些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合作,即所谓的“成长三角”或“次区域合作”模式。边界与距离一样,也影响着不同地域的空间联系和地域空间的人文差异性[13],边界两侧的人文因素是突变的[14],边界对经济交往存在一定的屏蔽效应,它提高了交易成本[15]。因此,珠港之间、珠澳之间的边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成本。对游客来说,增加了游客办证、过境等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对旅游企业而言,影响了资本(港资和澳资在内地属于外资)、工作人员及旅游要素的自由流动;对政府部门来讲,珠港之间、珠澳之间的交流交往属于“外事活动”,须遵守外事纪律。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珠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但港澳回归后的珠港澳之间的关系毕竟是“相容性利益集团”下“一国”之内的合作性竞争关系[16],因“两制”制约而遇到的合作中的各种问题,如通关问题、在港澳地区的外国人到珠海旅游签证的问题等,可以在遵守“基本法”的前提下,得到更有效的协调和解决。
(三)粤港澳合作的一部分
粤港澳旅游合作是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区域旅游合作,已在旅游信息、旅游营销推广、旅游政策等方面合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一方面,珠港澳旅游合作作为粤港澳合作的前沿,会起到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粤港澳合作全面深入发展,另一方面,珠港澳区域旅游合作作为粤港澳旅游合作的一部分,应该与广东省其他地区与港澳之间旅游合作相协调。
(四)非排他性的合作
珠港澳旅游合作并不排除任何一方或两方与其它地区的合作,即它是一种开放性的、非排他性的合作。如除了珠港澳合作,还有深港旅游合作、广深珠旅游合作、中(山)珠澳旅游合作等。这种非排他性的旅游合作,有利于提升珠港澳旅游发展的整体水平。
(五)三边合作与双边合作共存
根据旅游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作发展的阶段,珠港澳旅游合作可以是两方参与的合作,如珠澳合作、珠港合作等,也可以是三方均参与的合作。目前,珠澳合作应深化,珠港合作需逐步全面开展起来,其基本走向是形成珠港澳三方参与或珠港澳深四方参与的珠港澳旅游圈或珠港澳深海湾型旅游圈。
四、珠海与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的对策
为了充分利用珠海与港澳同时毗邻等旅游合作的有利条件,避免边界屏蔽效应等旅游合作的不利条件,降低旅游交易成本,解决游客停留时间较短、部分客源流失等问题,增强珠港澳区域的旅游竞争力,现提出珠海与港澳区域旅游合作的对策并分析如下。
(一)以珠海与港澳的结合部作为旅游合作的切入点
珠海与港澳结合部包括:珠海拱北及其相邻的澳门半岛地区、珠海湾仔及其相邻的澳门半岛地区、珠海横琴及其相邻的澳门离岛地区、珠海东部群岛及其相邻的香港西南部离岛。由于珠海拱北与澳门半岛北部地区开发较早,旅游开发的潜力相对有限,而珠海横琴与澳门离岛地区均是岛屿,与珠海湾仔及澳门半岛西部地区相比较,更便于管理。因此,作为旅游合作切入点的珠海与港澳结合部指:尚待开发的珠海横琴及其相邻的澳门离岛地区、珠海东部群岛及其相邻的香港西南部离岛地区。
——以珠海与港澳结合部作为旅游合作切入点的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实现珠港澳旅游业的一体化和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尽管当今交通和通讯日益发达,“经济距离”往往缩短“地理距离”,但地理邻近依然是有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地理上的相邻,使边境地区之间的商品、服务、资本、人员流动容易进行[17]。在地理上紧密相邻的珠港澳结合部,可以按照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模式,由两方或三方合力打造成共同旅游目的地,这比不相邻地区之间采取的诸如组成“一程多站”式的旅游线路、客源互送等分散的、单一的合作方式更有利于获得规模经济效应。
2.最大限度发挥港澳经济的辐射作用。按照经济影响力的距离衰退规律,结合部可最先受到港澳旅游业的辐射作用,而结合部旅游业“极化”后,又可不断向周围扩散。
3.珠港澳结合部的待开发空间较大。目前,珠海横琴、东部群岛、澳门离岛和香港大屿山等珠港澳结合部尚有大面积的待开发区域。如横琴虽然早在1992年已被广东省政府确定为广东对外开放的四个重点开发区之一,但一直以来未进行高强度开发,目前坡度在250以下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达40多平方公里[18]。这有利于三地进行全新的旅游规划或旅游规划协调,也反映了在结合部进行旅游合作的潜力巨大。
4.最能体现珠海旅游的特色和优势。珠海有“百岛之市”之称,海岛众多,海洋面积广大。海洋海岛旅游是珠海最大的特色和优势,而珠港澳结合部主要是海洋和海岛。珠海发展海岛旅游的天然条件虽然不能与地中海地区、加勒比海地区、泰国的普吉岛、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甚至海南的三亚相媲美,但珠海海岛本身的自然禀赋与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相配合,发展旅游的条件也得天独厚。位于珠港澳结合部的珠海海岛需依赖于与港澳的合作,才更有可能打造成国内外著名的海岛旅游区,彰显珠海旅游的特色。
——珠港澳结合部旅游合作的具体模式
1.珠澳共建横琴和澳门离岛跨境旅游城。①做大规模,功能互补。一方面,做大做强整个区域的旅游产业规模,延长产业链,形成旅游产业集群,以获得规模集聚效益,并对周边产生巨大辐射与引擎作用。整个区域在澳门博彩业的带动下,形成以博彩会展业为龙头,集酒店、主题公园、游艇、高尔夫球、购物等为一体的以高端旅游为主的具有“一城两制”、“中西交汇”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另一方面,在保持整体特色的前提下,一河之隔的两地应加强旅游功能的优势互补,避免两地重复建设带来的恶性竞争。为了尽显“一国两制”交汇区魅力,整个区域总的基调应是中西合璧,包括旅游设施、旅游活动项目、旅游服务与旅游氛围都充满中西交融的文化色彩。同时两地可适当分工:澳门离岛彰显西方文化色彩,特别是以葡萄牙文化为主的南欧文化色彩,经营占地较小的精致的旅游项目及大陆不允许的娱乐项目;珠海横琴可偏重于中国文化特色,经营占地较大、老少咸宜的旅游项目[19],如可引进环球影城等主题公园、兴建高尔夫球场、建设度假别墅与森林公园、恢复珠海国际电影节。即使相同的项目,两地也可面向不同的目标市场,如两地举办的会展均可定位于国际性、综合性,但澳门可更多举办以娱乐性、文化性为主题的会展,举办的商贸性会展更多面向与澳门经贸联系密切的华裔、欧盟中小企业等;横琴可更多举办工业品、高科技性产品展销等,可更多面向泛珠三角与中国内地的会展市场,并可承担更大规模的会展。②协调税制,招商选资。为了尽可能使一河两岸的横琴和澳门离岛的投资规模达到平衡,使两个地段的旅游业和谐发展,应协调两地税制。总体上来说,两地应朝低税率发展。在项目引进上,为避免盲目性,两地应对项目有所选择:为了使旅游业朝集约化方向发展,发挥横琴的辐射作用,并起到在世界上宣传横琴、珠海和澳门的效应,两地应优先吸引资本雄厚、品牌响亮、营销网络发达的跨国公司投资,如美国的金沙集团;优先吸引可在两个地段同时投资的企业,以利于珠澳两地产业的合理分工,既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本的效益,又可避免两地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横琴尽可能吸引港澳资本,以发挥横琴支持港澳、服务港澳的作用;两地吸引的外国资本,来源地应尽可能广泛,特别是澳门尽可能不要过分依赖美国的资本,避免美国资本干涉澳门内部事务的现象。③境内关外,出入方便。为充分发挥横琴处于“一国两制”交汇点和内外辐射结合部的优势,使港澳和内地两种制度衔接,使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接,方便境内外人员的在横琴与澳门离岛之间出入,珠澳需共同积极向中央申请在横琴实行特殊的出入境管理政策,争取使横琴成为以澳门为蓝本的自由港和“相对独立”的创新试验管理区。对于人员的出入境,在横琴实行“境内关外”、“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使横琴与澳门离岛融为一体。④基础先行,重点突破。这一点主要是就横琴而言的。目前,横琴的基础设施条件与相邻的澳门离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适应今后共建国际性旅游区的需要。因此,需在中央正式确定横琴成为“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和批准一些巨大投资项目之前,利用珠海城市建设的“135”(珠海市城市面貌“一年见美,三年变优,五年显特”)行动计划的时机,大力加强横琴的基础设施建设。近期,需先行推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横琴环岛公路;横琴中央大道;太澳高速公路横琴段(包括桥梁);电力、电讯、防洪、消防、环卫设施、口岸配套公共设施。为吸引旅游投资,催化旅游市场,需重点突破的旅游项目:东方高尔夫球场;会展商务区的启动项目;休闲度假旅游区的启动项目等。
2.珠港共建珠海东部群岛和香港西南部离岛跨境海洋海岛旅游区。①规划协调,搞好定位。目前,香港已制订了“大屿山发展概念计划”,拟将大屿山建成香港大型旅游中心,在已建成的迪斯尼乐园及昂坪吊车的基础上,还将建多个大型旅游项目。两地产业定位有很大的一致性,为合作共赢、客源共享和客源互补,两地需进行旅游发展规划(计划)的协调,搞好旅游功能和旅游产品的定位。王衍用(1993,2000)曾提出“阴影区理论”[20,21],其内容是:有些品位和价值并不低的旅游资源或风景区(点),由于受到邻近同类型级别更高的开发火爆的风景区(点)的笼罩,其资源特色和优势将会掩盖甚至受到扼杀,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魅力。按照该理论,珠海东部群岛的部分旅游景点将处在香港西南部离岛的迪斯尼乐园等景点的“阴影”内。为了使珠海东部群岛旅游景点走出阴影,并产生两地形象的叠加效应,两地应实行差异化的形象定位。根据两地特点,大屿山宜以大型娱乐性的主题公园为主,融进西方文化的元素;珠海东部群岛在保持传统海岛“3S”旅游基础上,宜以军事旅游、深海潜水、环岛游、游艇运动、“渔家乐”、垂钓、攀岩等为主,融入中国历史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元素。②整体营销,打造品牌。珠海东部群岛的旅游知名度相对较低,要利用香港品牌、迪斯尼品牌宣传近在咫尺的珠海东部群岛旅游特色,在大屿山国际机场、迪斯尼乐园等中外游客集中的地方竖立到桂山岛、东澳岛的指示牌;在桂山岛等树立到香港的指示牌,使客人留下两地既各有特色又融为一体的印象。③增辟航线,促进便利。创造条件,开辟从珠海东部群岛到香港大屿山的客轮航线,开展珠海东部群岛与香港西南部岛屿之间的游轮旅游。④保护生态环境,发展高端旅游。两地均是岛屿,生态系统脆弱,特别是珠海东部群岛离大陆较远,面积较少,生态系统更为脆弱,为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两地需相互协调,减少和控制向海域排污,如控制香港南丫岛向珠海担杆列岛北部海域排污。同时,珠海东部群岛应坚持以岛屿的整体开发为主,以减少对岛屿环境的破坏。两地发展高端旅游的自然条件和客源条件较好,发展高端旅游也是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一种较好的旅游方式。珠海东部群岛可开发游艇旅游、游轮旅游等高端旅游产品,特别是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岛屿,如在庙湾岛建设高档度假设施,以开拓海外市场,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加旅游收入。
3.珠港澳共建跨越三地的海洋海岛旅游区。将以上两个结合部融合成一个整体旅游产品,以游船、游艇和客轮相连接,由珠港澳三方合力建成跨越珠港澳三地的国际性著名的海洋海岛旅游区。
(二)建立多层次的旅游合作组织
1.建立政府协调机构。有些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譬如旅游基础设施的协调、旅游危机的处理、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持等,单靠旅游企业组织和市场机制是无能为力的,而需要政府适度的干预才能解决。即使长期以来实施“积极不干预”经济政策的香港政府,近年来,也调整了执政理念,实行“市场主导,政府促进”更为积极的新政策,在促进香港旅游业发展方面,香港特区政府也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如为旅游业做整体规划等。因此,在旅游合作中,珠港澳政府之间的合作是不可或缺的。
由于旅游业具有综合性强、关联性高、牵涉面广的特点,所以,需由珠港澳三地具有较高职权的政府或政府部门组成的政府协调机构,才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较快的反应能力。考虑到珠海与港澳旅游行业管理模式和政府组织结构的不同,建议政府旅游协调机构由珠海市政府、香港财政司或经济发展与劳工局、澳门社会文化司等三地政府高官挂帅、包括珠海市旅游局、香港旅游事务署和香港旅游发展局、澳门旅游局以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在三地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设立珠港澳旅游协调办公室。另外,鉴于珠港澳区域旅游形象宣传的重要性,可在该协调机构内部设立珠港澳旅游推广小组,珠澳两地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香港旅游发展局指定人员组成,并由三地共同划拨旅游推广经费。
该旅游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共同研究制定三地协同发展的战略,协调三地旅游发展的政策与竞争规则,联合监管旅游市场,联手推广珠港澳旅游,对三地重大旅游事件进行沟通和通报,协作处理跨地区的旅游危机事件,签订政府间的旅游合作协议,为跨地的旅游企业合作创造环境与条件等。
珠港澳三地政府需要进行日常的联络沟通与召开定期不定期的联席会议、论坛,以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协商机制、谈判机制和协议机制。
2.建立旅游企业合作组织。旅游企业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动力,跨地区旅游企业合作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优化资源和旅游要素在区域内的配置,增强旅游企业和区域旅游业竞争力。常见的跨地区旅游企业合作组织有紧密型的合资公司与合作公司、半紧密型的跨地区集团公司、松散型的企业战略联盟等。
随着内地向港澳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的不断补充和修正,港澳企业在内地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准入条件越来越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珠海企业可及早争取与更多符合准入条件的港澳企业成立合资会展公司和合资旅行社。一方面,珠海企业可利用港澳的经营管理经验、营销网络、品牌等优势,拓展客源,提升珠海会展企业和旅行社的实力,另一方面,也为香港企业开拓更加诱人的大陆旅游市场创造了巨大商机。同时,珠海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如九州旅游集团公司应加强与具有一定实力的港澳旅游企业合作,通过参股、控股,购置优质资产,组建区域性旅游集团,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参与世界旅游市场竞争。
3.建立民间合作组织。民间组织思想框框少,没有利益方面的影响[22],为发挥民间组织在推动区域合作方面的独特优势,可优先考虑成立以下两个民间合作组织:
一是珠港澳(或珠澳、珠港)旅游研究联合会。珠海市内的旅游院校(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旅游管理系、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旅游系)与港澳的旅游教育界(香港理工大学旅游与酒店学院、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等)师生要经常互访、交流,联合召开有关珠港澳旅游发展的研讨会,由各自旅游院校加盟,成立珠港澳(或珠港、珠澳)旅游研究联合会,开展珠港澳旅游合作方面的研究。该研究联合会可作为珠港澳三地政府部门的咨询参谋机构。另外,珠海市可成立旅游研究院(所),也加盟该研究联合会。
二是珠港澳旅游行业联盟。其职能有:互相了解三地旅游行业发展动态;协调三地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协调解决跨地区的各种争端,如解决跨地区的旅行社之间的团费纠纷;协调解决某些敏感问题。另外,珠海旅游行业组织在与港澳旅游行业组织如香港旅游业议会等合作过程中,也可以学到很多好的做法与经验,从而推动珠海市旅游协会“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中介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以适应国际行业组织发展的趋势。
(三)共同开发旅游线路产品
旅游线路产品的合作是区域旅游合作的最基本形式之一,也是较容易实现的旅游合作方式。珠海是紧邻港澳的重要海、陆路口岸城市,所以,推出的跨越粤港澳的旅游线路大多要经过珠海。总的来说,现有的珠港澳旅游线路产品存在产品类型单一、活动内容单调、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因此,珠港澳线路产品需要改进和创新,以不断增强珠港澳区域的旅游吸引力。
一是适应旅游需求个性化的需要,推出不同时间组合和空间组合(包括景点组合)的多种旅游线路产品。目前,对于国内旅游市场,绝大多数跨珠港澳三地的旅游线路都是从香港进,再到澳门,经拱北口岸最后到珠海,在珠海所游景点为圆明新园、海泉湾度假城、珠海渔女等。时间组合一般是香港呆的最长,澳门其次,珠海最短。这种旅游线路设计考虑了市场、交通和出入境等各种因素,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旅游产品的时间和景点组合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不断花样翻新,以适应不同旅游者的需要和旅游市场的变化。如设计游客在珠海停留时间较长的旅游线路;设计出游客由澳门经莲花大桥入横琴的旅游线路等。对国际旅游市场,可充分利用“144小时便利措施”,将经港澳的旅游线路延伸到珠海的市区、横琴或东部群岛等不同地区。
二是推出体现珠港澳特色的专题旅游产品,包括海洋旅游产品、生态旅游产品、文化旅游产品等。如可将珠海万山群岛地区的环岛游线路延伸到香港海域,将香港正开发的新界东北部的环岛观光游延伸到珠海海域,甚至整合为一条环珠港海岛的跨境游船旅游产品。
三是针对目前珠港澳三地日益兴盛的散客旅游市场,设计可供游客选择的跨地区一日游、二日游拼合式旅游线路产品。在港澳“自由行”旺季,珠海推出这些旅游线路还可以疏散拱北口岸游客,减轻游客在拱北口岸的排队之苦,提高游客的游览兴致和旅游体验的效果。随着珠海市逐渐由交通末梢变成重要交通枢纽,珠海市的散客市场必将越来越庞大,同时也必将吸引更多的港澳“自由行”游客选择珠海出入境,适应这种情况,珠海市可考虑在拱北口岸广场附近建立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的旅游集散中心。
(四)共同塑造区域旅游形象
旅游经济是一种“注意力经济”、“知名度经济”和“美誉度经济”[23],要增强珠港澳区域整体的吸引力,三地应形成既各具特色,又和谐统一的旅游形象。
1.互相宣传介绍对方的良好形象。在三地各种媒体上介绍对方的良好形象:在珠海媒体上主要面向珠海居民、来到珠海的其他人员宣传香港旅游发展局的“优质旅游服务计划”、香港旅游业议会倡导的赴港游客“购物不满意半年内100%退款保证计划”等,宣传澳门消费委员会倡导的“在诚信店购物可请求免费裁决的规定”及澳门的多元文化和公正博彩、健康博彩的正面形象等;在港澳媒体上用中文、英语、日语等多种语言向港澳居民、港澳的入境游客特别是外国游客(2006年,访港的国外游客810多万,访澳的国外游客160多万,两者之和接近1000万)宣传推介珠海的“海岛、温泉和高尔夫”休闲度假形象,宣传珠港间往来就像港澳往来这样便利,对外国游客宣传“144小时便利措施”。另外,珠海要在香港地铁站、港澳码头、香港国际机场等首因效应区及金钟太古广场等光环效应区作宣传广告。
2.互相交流旅游信息和旅游宣传资料。共同设计、编印珠港澳区域一体化的旅游宣传资料,如跨越三地的旅游地图、三地连线旅游产品;在三方的海内外办事处、旅游信息中心、酒店等互放宣传品;实现三地旅游网的热线链接。
3.联合举办各种对外旅游推介活动。三地共同组团参加或举办海内外旅游交易会等各类促销推介活动;共同组织海外新闻工作者团体或旅游经营商来三地考察和观光;大力协助某一方举办旅游盛事活动,并组织旅游团参加;共同策划并联合举办联动的大型旅游盛事活动。
(五)提高珠港澳之间的交通通达性
旅游活动是靠旅游者的流动实现的,便捷的交通是旅游活动开展的基本条件。为了使旅游者能够在珠港澳之间“进得去,出得来,散得开”,珠港澳需要加强旅游交通的合作。
1.建设珠海机场与港澳机场间快速通道。根据地理特点,需建设的珠海机场与港澳机场间的快速通道包括:一是开通珠海机场到香港国际机场的海上航线与直升机航线;二是修建珠海机场到澳门国际机场的高速公路。
国际航空线是发展入境旅游的生命,由于珠海机场没有国际航线,国外游客到珠海主要通过港澳转道而来。而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上最繁忙机场之一,开通珠海机场至香港机场海天码头的海上航线可使到香港机场的国外游客来往珠港之间更为便捷,既可吸引更多的国外客人来到珠海旅游或在珠海坐机前往内地,也可吸引更多内地客人(包括“自由行”游客)坐机来到珠海旅游或前往香港,从而增加珠海机场的客流量和珠海的旅游人数。由于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为拱北的方案已基本拟定,珠海机场离拱北距离较远,所以,即使珠港澳大桥竣工通车后,也不会对该航线客流量造成太大影响。另外,待条件成熟后,提供珠海机场与香港机场间的直升机服务。虽涉及出入境问题,但在国家已批准珠港合作经营珠海机场的前提下,申请增设口岸不是很大问题,因为增设口岸可以更充分整合三地资源,提高珠海机场营运效益,真正达到合作目的。
修建珠海机场到横琴和到澳门机场的高速公路,既可适应“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未来发展需要,并与澳门对接,又可疏散拱北地区的人流压力。
建设以上快速通道,有利于珠港澳三大机场的无缝对接和互动,有利于珠海机场充分利用港澳两大国际机场的资源,实现海陆空的立体联运体系,进一步激活珠海机场。
2.开通珠澳观光巴士。充分利用珠海与澳门多面相邻的优势,推出多条横跨珠海和澳门的观光巴士路线。随着今后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的开发和更多澳门旅游产业延伸到珠海,可以优先考虑开通由澳门到横琴、湾仔的观光巴士线路。珠澳门需合作解决出入境、货币、道路行驶规则等问题。
(六)联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珠港澳之间的特殊边界(出入境边界)效应使得珠港澳地区可能成为“黑社”、“黑店”、“黑导”、“零(负)团费”的温床。为了保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利益,三地需联手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
其监督管理职能可以由前述的珠港澳政府协调机构和旅游行业合作组织来共同实施,最好成立专门的珠港澳旅游市场协调行动小组来实施。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三地建立规范旅游市场“零(负)团费”行为的信息通报和互动机制,共同宣传三地的市场规则;二是加强对三地旅行社的广告、报价等行为的监管合作,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三是三地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行业组织共享三地的旅行社资料,为旅行社查询另一方旅行社资料提供方便,以防止与“黑社”合作;四是三地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行业组织合作协调处理和解决旅行社之间的欠款纠纷。
(七)加强旅游规划的协调
制定和修改本地旅游规划时,邀请并充分考虑另外两地的旅游主管部门官员和专家的意见;三地互相通报并协调各地的拟建旅游项目,以免重复建设;条件成熟时,可共同制定整个珠港澳区域旅游发展的战略规划,或共同制定整个区域的某一专题旅游规划,如主题公园规划等;特别是应将珠港、珠澳的结合部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如珠港共同制定珠海东部群岛与香港西南部离岛区域旅游总体规划、珠澳共同制定珠海横琴岛、湾仔和澳门路凼填海区的区域旅游总体规划。
(八)共同争取有关政策
1.共同争取口岸通关政策。由于港澳“自由行”政策的实施,拱北口岸客流量大大增加。在采取旅客电子自助通关等措施缓解通关压力的同时,珠澳两地可共同争取拱北和关闸同时全日通关,至少节假日全日通关。
随着“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的开发,横琴和澳门的经济联系将更为紧密,通过横琴口岸的游客及两地工作人员将大幅度增加,为方便旅客出入境,需在横琴口岸实施“一地两检”模式,或在横琴和澳门实施“两地一检”模式。
基于横琴和珠海东部群岛处在“一国两制”交汇地带,为支持港澳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发挥港澳经济的辐射作用,需积极申请在珠海横琴和东部群岛设立新的口岸和更加灵活的出入境政策。
2.放宽游艇和游船进入对方海域的限制。珠港澳有开展游艇和游船旅游的良好水域、气候和客源条件,珠海正在建游艇生产基地、游艇码头和游艇俱乐部,港澳有2万多艘私人游艇。但中国的游艇旅游还在发展之中,目前对游艇旅游的管理还不成熟,游艇驾驶与停靠水域受到限制;而游船受到出入境限制,也不能自由进入对方水域。作为特区,珠港澳可创造条件,共同申请允许游艇和游船等度假设施进入对方海域的政策,以带动珠港澳高端旅游的发展,优化旅游产品的结构。
3.共同争取放宽有关人员和游客在三地往来的政策。三地联合(可联合深圳)向中央争取在珠海(及深圳)实行“为到港澳的外国人进入珠海(及深圳)经济特区免予签证”的出入境措施;三地联合(可联合深圳)争取内地个人赴港澳的游客可以多次由港澳进入珠海(及深圳)经济特区的专项政策,以解决旅游旺季港澳接待设施不足的问题;适应在结合部共建跨境旅游目的地需要,允许珠海横琴居民凭居民身份证赴澳旅游和珠海东部群岛居民凭居民身份证赴港旅游;允许旅行社组织来珠海参加会展的人员通过担保赴港澳旅游,既可吸引更多的会议、展览活动在珠海举办,带动珠海会展业的发展,又可为港澳带来高消费客人。
注释:
①入境游客人均停留天数使用文献[7]、[8]中的数据计算得到,其计算方法是某地区2006年接待入境游客的人天数除以2006年入境游客的人次数。文中和表中的“主要旅游城市”或“主要城市”是指目前纳于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范围的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黄山、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桂林、海口、三亚、重庆、成都、昆明、西安等28个城市。
②CEPA是《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简称,该协议从2004年开始实施,其内容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方面,为香港与澳门的商贸及服务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商机。
③“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是指自2000年11月10日开始,为方便外国人进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或汕头旅游,经国务院批准,对已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持普通护照的建交国家的外国人组团进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地区旅游或到汕头旅游,实行简化手续,提供入境便利的政策。上述人员须参加经在港澳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入境后仅限在上述地区内旅游,停留时间为入境日起不超过第6天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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