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边疆农垦的历史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边疆论文,中国共产党领导论文,经验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06)02-0016-04
边疆的发展和稳定,事关整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开发边疆、建设边疆和保卫边疆,在黑龙江、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等边疆省区建立了大批国有农场和由其所属的工交建商企业,同时在此基础上还创办了配套的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边疆农垦由此诞生,这对推动边疆经济发展,发展边疆文化社会事业,维护边疆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国防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五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为推动边疆农垦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并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全面总结五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边疆农垦的历史经验,既是新时期更好地促进边疆农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世纪更好地推进西部大开发,提高党领导建设边疆、开发边疆和巩固边疆能力的内在要求。
一、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观念,促进边疆农垦不断进行改革
边疆农垦的创立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的思想,与我国古代的屯垦戍边传统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后为开发边疆、建设边疆和保卫边疆在组织形式上的一种创新。这一形式适应了当时特定历史条件发展的需要,使国家在财力有限的条件下,能够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量,在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边疆地区,迅速建立起大批的国有农牧场,对促进边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解决国家急需的战略性农产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边疆农垦单一经营模式和纯之又纯的全民所有制,不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制约了边疆农垦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边疆农垦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党即开始了探索边疆农垦发展的新路子。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上的一系列重大突破,为边疆农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武器,推动了边疆农垦大规模改革的实践。党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根据边疆农垦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社会系统,既是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又主要经营农业生产,既有与城市国有企业和农村集体企业相同的一面,又与它们有很大区别的实际情况,批转了《关于发展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报告》等一系列的文件,提出了边疆农垦实行财务包干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理论;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产供销一体化的理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理论;国有农场要保持适度经营规模,注意发挥技术效益和规模效益的理论;立足大农业,既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全方位开放的理论;边疆农垦以国有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理论等。正是由于党在指导边疆农垦发展过程中的创新和与时俱进,使得边疆农垦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改革,农垦企业由单一的农业生产逐步向实现农工商综合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在经营机制上由计划为主转向以市场为主;在所有制结构上由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转变成为以国有经济为主,多种所有制同时并存的局面。这一系列的改革促使边疆农垦的农场管理体制、农业经营体制、企业产权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整个边疆农垦逐步朝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的方向迈进,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龙头企业成为边疆农垦发展的领头雁,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促进了边疆农垦的快速发展,也证明了边疆农垦要发展,就必须不断要有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
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边疆农垦的可持续发展
边疆地区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再加上边疆农垦作为一个以农业为基础、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又是在边远落后地区开发建设起来的经济社会系统,决定了边疆农垦在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边疆农垦的农垦职工大多来自内地,来自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地区,他们的到来,使边疆农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而随着边疆农垦经济的发展,他们的生存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这又为坚定他们进一步促进边疆农垦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也使他们看到了通过自身的努力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成果,获得了物质上尤其是精神上的满足,为从根本上相对稳定边疆农垦的职工队伍提供了保障。边疆农垦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表明,在确保以人为本的基础上,边疆农垦还必须坚持科技进步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五十多年来边疆农垦在发展中,不仅始终注意坚持科技进步,依靠科学技术推动农业、工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且在开发中注重保护,尽力构建新的生态平衡,使边疆农垦初步走上了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农业科技进步上,边疆农垦主要是在作(动)物育种、栽培技术、饲养技术和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引进和发明上的突破性进展与大规模应用,为农业的高效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工业科技进步上,主要是不断对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在引进和使用新工艺和设备的同时,一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或逐步建立了科技开发中心,或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进行有自主产权的技术创新。在构建生态平衡上,各垦区根据各自的自然特点,采取合理的开荒方法和耕作制度,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和林网化建设,实行资源开发和保护相结合的方针,注重生态平衡,尊重自然规律,尽可能实行科学规划,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并逐步探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了边疆农垦的可持续发展。如对热带亚热带地区的开发,按照林网化、梯田化、覆盖化的要求,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水土流失,构建新的生态系统;对新疆戈壁荒漠地区的开发,以防风固沙、排盐治碱为重点,注意营造防护林和建立完整的排灌体系,变荒漠为绿洲,形成良好的绿洲生态系统;对北大荒沼泽地区的开发,重点是防洪、防涝为主的水利建设和防风固土为主的农田防护林带建设,并实行以深耕深松为基础,以合理轮作为前提,以培肥地力为核心,以农机具配套为保证,以少耕为方向的耕作制度。这些措施的实行,确保了边疆农垦在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情况下,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
三、必须坚持区域发展一体化的思路,加快边疆农垦开放的步伐
边疆农垦具有经济性、社会性、综合性、区域性等特性,既要搞经济建设,又要发展社会事业,还要承担党和国家赋予的带动边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因此,边疆农垦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也不是单纯的自身发展,而是必须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发展相统一,把整个边疆的发展和自身的发展相统一。边疆农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始终没有忘记党中央赋予的使命,每年都为边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贡献。但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边疆农垦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基本上处于相互隔离状态,边疆农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自成体系,没有能够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去,这既制约了边疆农垦的发展,也不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党中央明确要求边疆农垦尽速改变这一状况,尤其1986年中发[1986]8号文件《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农垦企业要改变封闭式经营的格局,坚持农工商运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与社会各方面,与周围农村的经济联系。”[1] (P290)同时也要求地方政府“要将农垦建设纳入当地区域经济发展规划。”[1] (P296)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边疆农垦在发展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了与当地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联系,逐步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向社会开放、向农村开放、向外资开放,积极发展横向联合,大力开展垦区之间、垦区与周围农村、城市的开放合作,努力促进垦区和地方之间各项社会事业的共建、共享、共用,各地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都尽量把边疆农垦纳入到统一的规划之中,这对促进边疆农垦的发展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边疆农垦的发展历史从实践上证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边疆农垦要获得较快的发展,就必须打开封闭的大门,以开放促发展,既要利用垦区外包括国外的资金、技术、人力和市场为自身的发展服务,更要融入到当地区域发展的进程中去,尽量实现与当地区域发展的一体化。
四、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推进边疆农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由于边疆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由多行业组成的经济社会系统,独特的社会经济属性导致边疆农垦既非农村,也非城市,这就决定了在其发展过程中更需要大力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根据其特殊性逐步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保证边疆农垦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不断推进边疆农垦的民主政治的发展,也是确保边疆农垦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由于大多数边疆农垦在其创业初期都是由军队集体转业而发展起来的,在组织和管理上带有非常明显的军队性质,集权的特性较为突出,这对创业初期在生产工具简陋的条件下依靠集团的力量,战胜严酷的自然条件,迅速在广大的边疆地区建立大批农垦企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再加上创业初期,干部职工同住茅草房、共睡一个地窝子,同甘共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了边疆农垦的兴起与发展。然而随着边疆农垦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快边疆农垦民主政治的发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其任务就显得更为繁重和紧迫。早在1962年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国营农场工作条件(草案)》,就明确规定:“国营农场的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必须照常召开,以达到吸收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农场管理和监督行政的目的。”[2] (P55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边疆农垦在党的领导下,顺应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需要,边疆农垦以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为主线,大力推进垦区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垦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基层干部民主选举,确保职代会的正常召开和职权的行使,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保证职工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有力地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了职工群众的创造性,从根本上确保了边疆农垦的快速发展。
五、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加强边疆农垦文化建设和创新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深层次的,文化的认同也是人们彼此认同的关键性因素。党在领导边疆农垦的发展过程中,为发挥文化的作用,不仅极为注重培养、引进和使用各类文化人才,鼓励创新,推动精品文化产品的出台,而且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不断加大对文化建设的基本投入,为边疆农垦文化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边疆农垦火热的创业活动,边疆独特的民族文化氛围和来自五湖四海的移民文化元素,为文化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使得边疆农垦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以兵团精神、北大荒精神等一系列边疆农垦精神为核心的边疆农垦文化。并由此创造出了一大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弘扬一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的作品,诸如:歌曲《草原之夜》、《戈壁滩上盖花园》,电影《北大荒人》、《军垦战歌》,小说《军队的女儿》、《雁飞塞北》等众多作品,都曾在新中国的文化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一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在边疆农垦开创初期和此后的发展实践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它增强边疆农垦干部职工的进取意识;它铸就了边疆农垦干部职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在任何艰难困苦和逆境中从不低头;它把来自五湖四海的复转官兵、科技工作者、知识青年和支边青年凝聚在一起,以为壮丽的边疆农垦事业牺牲、奋斗、奉献为自豪;它引导边疆农垦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他们为了边疆的开发和建设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而无怨无悔。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在长期开发边疆、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实践中,边疆农垦的干部职工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文化的因素所产生的示范辐射作用,不仅给边疆各族人民群众带来了观念的更新,促进了边疆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且加快了边疆各民族文化和内地文化交流的步伐,使得社会主义的主流文化在边疆更加深入人心。边疆农垦文化发展带来的文化交流结果是增进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成员之间的理解和认同,推进了边疆的先进文化建设,大大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六、必须坚持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团结,发挥边疆农垦维护边疆安全的作用
边疆农垦大多处于民族地区,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不仅民族宗教问题具有特殊的敏感性和复杂性,而且面临复杂的周边国际环境。党中央决定在边疆地区建立和发展大批农垦企业,本身就具有通过促进边疆经济发展,增强各民族的团结,巩固国家边防的战略考虑。1979年颁布的《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草案)》中规定:“地处边疆的国营农场,要坚持‘屯垦戍边’的方针,建设边疆,保卫边疆。”[2] (P955)1986年中发[1986]8号文件《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边疆垦区继续承担‘屯垦戍边’的任务,大力帮助兄弟民族繁荣经济、文化。”[1] (P292)边疆农垦从成立起,就承担起增强各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安全的使命和职责。边疆农垦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时刻不忘记教育干部职工尊重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利益,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自觉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遵守政府的各项法规和法令,密切了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不懈为边疆各族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不仅充分发挥科技力量强、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派出大批的科技人员到地方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新技术和高产优质良种,指导各族农民科学种植,帮助地方代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地方勘测、规划土地,修理机车、农机具,向地方支援了大批的地膜、良种、良畜、化肥和农药,而且在能力许可的条件下,拿出大量的资金或让出相当部分的利润,尽可能地帮助周边地区的各族群众发展文化、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做到与边疆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边疆农垦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行动,获得了边疆地区各族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增强了边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既为边疆农垦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为边疆农垦较好地发挥出维护边疆稳定的作用奠定了物质和政治基础,大大增强了边疆农垦维护边疆安全的能力。
七、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增强边疆农垦自我发展的能力
边疆农垦是广大的创业者在党的号召下,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在人迹罕见的茫茫荒原上,以“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的方针发展建设起来的。正是依靠自力更生的精神,边疆农垦才在创业初期,以极为简陋的生产工具和简单的生存条件,迅速开发塔里木和准噶尔盆地,把北大荒变为北大仓,建设了世界第四大橡胶园,一大批农垦企业在边疆地区迅速建起了,为边疆农垦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后,边疆农垦继续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长期艰苦奋斗,以“滚雪球”的方式使边疆农垦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家重要的农副产品和工业原料生产基地,边疆农垦也逐步成长为我国社会主义大农业的排头兵。当然,由于边疆农垦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发展壮大离不开国家的扶持和当地政府的帮助,需要有国家政策的倾斜特别是一些符合边疆农垦发展需要的特殊优惠政策,以支持边疆农垦的发展,尤其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边疆农垦存在的先天不足等制约因素,更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当地政府的帮助,以增强边疆农垦的造血功能,从而不断增强边疆农垦自我发展的能力,确保边疆农垦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边疆农垦发展的历史也证明,每当边疆农垦在发展中遇到困难时,党中央和国务院总是从边疆农垦的实际出发,尊重边疆农垦特殊的管理规律,及时做出决策,促进边疆农垦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利边疆农垦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社会优势和政治优势,在边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特殊作用。如为充分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的特殊作用,中央和国务院在1981年底批准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制后,1990年根据其特殊情况,决定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计委和有关部门中实行计划单列,1997年又专门出台文件,制定一系列有利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的政策,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加快发展。又如1991年国务院在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报告》中提出:“农垦的固定资产投资、财务预算、物资分配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国家计划中单列(在部门中列其中)。”[3] (P95)并对解决农场的双重负担、农场职工户口粮食、天然橡胶基地建设、农场土地资源和财产的保护、垦区农场政权建设等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意见。与此同时,边疆农垦所在省、自治区也加强对农垦事业的领导,有针对性地解决所辖农垦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黑龙江、内蒙古、海南等省区通过地方立法,从法律上对农场给予了有效保护。新疆不仅出台的各项加快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都明确提出适用于新疆兵团,而且还专门通过法规,授权新疆兵团相关部门拥有土地管理权限。为了减轻国有农场的双重负担,黑龙江、云南、海南等省随着当地改革的不断推进,逐步把农场办社会的职能交由当地政府,相应经费也由政府承担,一时还不能移交政府的,也采取了一些过渡办法。国家有关支持边疆农垦政策的出台和边疆农垦所在省区所制定的众多具体政策,有效地增强了边疆农垦的自我发展功能,为保持垦区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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