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关系研究的新方向_亲属关系论文

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关系研究的新方向_亲属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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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5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74(2002)01-0025-07

家庭史作为西方社会史的一个分支,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成果。其中尤为引 人注目的方面,是关于家庭亲属关系的研究。本文拟就成果比较突出的近代早期英国家 庭关系问题略作述评,以期对西欧近代社会转型中家庭关系的变动加深认识。

一、从家庭结构到家庭关系研究

西方家庭史研究的重大突破,首先来自于家庭结构的重建。1964年成立的剑桥大学“ 人口与社会结构史研究组”,利用计算机处理教区登记簿中的数据,又结合“家庭重建 法”予以分析,最终著成了《英格兰人口史,1541—1871年》(1981)这样研究人口史与 家庭史的权威著作。1969年研究组筹备的家庭史国际学术会议召开,会后出版了名为《 历史上的户与家》(1972)的论文集,推动了家庭史学科的发展。

研究家庭人口和家庭规模,是重构历史上家庭结构的前提。工业化之前英国家庭结构 的类型及其与欧洲其他地区的差异,是史家们研究的主题。针对法国社会学家弗雷德里 克·勒普莱(1806—1882)有关“主干式家庭”(主要为父母与已婚子女及其后代)向“核 心型家庭”(父母与未婚子女)过渡是工业化产物的假说[1](第22页),以拉斯莱特(Pete r Laslett)为首的剑桥人口组进行了详实的验证,破除了近代早期的大家庭“神话”。 据研究,英国16世纪家庭的平均规模为4.5人,17、18到19世纪的平均规模则维持在大 约4.75人的水平,主干式扩展型家庭并不占主导地位,人口结构相对简单的核心家庭在 工业化之前的几百年里早已存在。这种研究类型也被称为“人口学的家庭史”,其包含 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家庭人口规模等要素,与历史人口学的关联十分紧密,是整个 家庭史研究的重要基础层面。

自20世纪80年代起,继家庭结构研究之后,家庭关系成为西方家庭史家关注的主要领 域。麦克法伦(Alan Macfarlane)指出,长期以来,人类学家一直将家庭亲属关系作为 了解社会的核心问题,但是历史学家对此的反映却显得迟钝。赖特森(Keith Wrightson )更尖锐指出,史家对这方面的问题知之甚少,“几乎尚未揭开它的表层”,然而“最 终将证明它比原先的家庭结构问题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2](P.39)。家庭演变与西欧 社会近代转型和工业化进程的关系尤其引起史家的浓厚兴趣。古迪(Jack Goody)为此发 问:“家庭与天主教会的内外改革,以及与资本主义成长和工业社会的来临是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具有世界意义。因为吸引了马克思、韦伯和其他无数人的知识想象力的问题 ——‘西方的兴起’,与‘西方独特性’是紧密相关的。……在早先的家庭、亲属关系 和婚姻中,确实存在着一些被视为近代世界特征的有利于流动、积累、承认男女双方家 系、爱情和个人主义的方面吗?它们是否为欧洲、西欧、西北欧甚至英国所独有?”[3]( P.1)将家庭关系与社会变迁联系起来考察,构成了新家庭史研究的一个显著特征。这种 寓社会微观细胞(家庭)于社会宏观环境的研究取向,使家庭关系研究具有深刻的历史意 义。

由于英国近代早期核心家庭地位得到确认,有关这一时期特别是16、17世纪的家庭亲 属关系研究,最初强调的是它的淡漠性。麦克法伦通过对埃塞克斯郡约曼农背景的牧师 拉尔夫·乔塞林(Ralph Josselin)所存日记(1641—1683年)的研究,认为近代早期英国 的亲属关系十分微弱。赖特森以1500年至1700年该郡特林村(Terling)为研究对象,得 出了相似的结论[4](P.332)。麦克法伦和赖特森的成果在西方家庭史学中影响颇大,一 时成为史学界的主流观点。斯通(Lawrence Stone)也认为,“对于近代早期家庭的松散 性,怎样强调也不会过分,无论从夫妻关系还是从父母与子女关系来说都是如此”[5]( P.66)。他对这种“情感个人主义”做了动态的历史分析,认为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英 国家庭处于普遍的隔膜、控制和屈从的心理氛围之中,形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局 面。17世纪晚期和18世纪早期以后,人们开始认识到追求个人幸福是正当的,同时也应 尊重他人的幸福权利,这是市场经济兴起和人口流动加速的结果。人们按市场规则处理 人际关系,将经济权利从社会义务中剥离出来,形成“不与人分享的个人主义”(posse ssive individualism)[5](P.172—173)。总之,从核心家庭和个人主义传统两项基本 前提出发,结合宗教改革、近代民族国家形成和市场经济发展等社会变迁的影响,西方 史家一度认为近代早期的家庭亲属关系受到严重削弱。父母与子女之间、核心家庭与亲 缘群体之间,其情感联系和义务关系正趋向弱化或消解,代之而起的是更加算计和利己 的社会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6](web,P.1)。

二、互惠与亲子关系

时至20世纪90年代,英国家庭关系史研究出现了新的发展取向,从以往强调个人主义 转而重新肯定家庭亲情和亲属网络在社会转型中的积极作用。从学术背景看,一方面教 区档案、日记、信件、遗嘱、葬礼布道和法庭证词等文献得到更为广泛细致的搜集考察 ;另一方面学科交叉的势头进一步增强,尤其是经济人类学的互惠理论和社会学的社会 资本理论渗透到史学领域,为家庭史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和新路径。进入21世纪后,家庭 关系研究的新成果仍不断涌现,人们只要浏览一下这方面的学术刊物,如《家庭史杂志 》、《家庭史》、《社会史杂志》、《跨学科历史杂志》,就可以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新 鲜学术气息。

首先应当提到的是互惠理论在家庭亲子关系研究的运用。在这方面已经取得突出成果 的是斯坦福大学博士、以色列女史家本·阿莫斯(Ilana Krausman Ben—Amos)。新旧世 纪之交,她先后发表了专著《近代早期英国的青少年和年轻人》(1994)、论文《礼物与 关爱:近代早期英国的非正式支持》(2000)和《互惠界定:近代早期英国的父母与子女 》(2000),用丰富的史料,生动叙述了近代早期社会转型阶段英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双 向照应和相互帮助,特别是父母对子女在青少年阶段外出服佣和学徒期间的深情关爱以 及成年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回报。

互惠理论属于经济人类学范畴,1944年美籍匈牙利犹太学者卡尔·波拉尼出版《大转 变》一书,正式奠定了互惠理论的学术基础和分析框架。所谓“互惠”,是一种与“再 分配”和“市场交换”相对应的经济交换形式。这种个体化的交换发生于以血缘和伙伴 关系结成的共同体中。它多表现为以“礼物”为媒介的义务性“赠予”关系。它并不局 限于物质和服务的提供,更是一种广义的互助关系[7](第88页)。过去人们往往将互惠 理论视为分析传统社会和落后民族交往关系的工具,如今西方学者对此已形成新的认识 :“波拉尼没有把他的概念限定于经济组织的任何特定形式;事实上,他的概念框架, 在覆盖了人类社会中所有已知的经济类型的意义上,是真正跨文化的。”[7](第83页)

本·阿莫斯正是以这种视角来进行近代早期英国家庭亲子关系研究的。作为现代化进 程的先行国,英国近代早期新旧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错综复杂,家 庭、亲属、邻里、社区都面临着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的考验。家庭亲属关系中最核心部 分是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其状况如何,关系到家庭适应社会变迁能力的强弱[8](P.316)。本·阿莫斯认为,16至18世纪英国家庭的亲子关系并不冷漠,这种关系“更多依 靠延伸到人生全过程的互惠性联系和交换来维持”[6](web,P.5)。亲子间的相互支持既 有物质形式的“礼物”赠予和回报,如食品、衣物和钱款;也包括非物质性的情感交流 、社会声誉、信息提供、人际关系。父母与子女的互惠是一种双向的“礼物”交换,但 两者并非对等,属于互惠类型中的“概化互惠”,即不计较价值等量因素的互惠[7](第 264页)。父母的帮助大于子女的回报,子女的回报还因种种因素的制约而具有某种时间 上的滞后性。但是,子女的回报在父母生涯的节骨眼上起着重要作用,如对年迈、患病 、丧偶父母的帮助。从本质上看,这是一种“报之以情”(reciprocate with affectio n)的支持。尽管大部分成年子女另立新家,与父母并不同居一所,然而从日记、自传、 法庭证词等材料中仍然看到子女照顾父母的频繁程度。他们中不少人在父母患病时予以 照料,在双亲受到社区成员侵扰时前来保护和进行上诉,在日常劳动中给予帮助。18世 纪兰开夏的约曼农詹姆士·弗雷特韦尔及其兄弟轮流伺候病中的父亲,陪同父亲找医生 看病,为了父亲康复寻求多种治疗办法。虽然当时英国家庭的主流结构为核心家庭,但 老年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在乡村地区仍非鲜见。18世纪埃塞克斯一个教区50 岁以上的贫困妇女中,有一半人生活在与已婚女儿组成的扩展式家庭里。这些女儿为陷 入困境的母亲提供了一种“安全网”(safety net),犹如自己年轻时父母为她们提供的 一样[6](web,P.5)。

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西欧流行一种让子女从少年起到他人家庭担任仆佣和学徒的 做法。拉斯莱特为此创造出一个专门的历史术语“立身期仆人”(life-cycle servant) 。这里的“仆佣”不仅指从事家务劳动的佣人(domestic servant),也包含从事农业劳 动的青少年佣工(farm servant)[9](P.2)。前文提到的拉尔夫·乔塞林就分别安排长子 和2个女儿到伦敦学徒和充当女仆,3个孩子离家时的年龄仅有15、14和13岁[10](第53 页)。16世纪至19世纪中叶,英国1/3的家庭拥有仆人,近一半的农民家庭和大约1/4的 商人、手工匠人的家里有同住的家仆和学徒[5](P.28、P.84)。西方史家对于这种让子 女少小离家的做法历来有各种评价,有的认为利于培养青少年独立谋生能力,有的则认 为是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的一种策略。然而在削弱父母与子女情感这一点上,大多数史家 却容易形成共识。近来这种看法得到修正。本·阿莫斯认为,“立身期服务显然是对父 母家庭的补充而不是替代。……与父母的关系仍然超过所有其他联系。”[9](P.165)尽 管子女少小离家,父母却高度关注他们的成长过程和生活状况,给予各种帮助和安慰。 父母亲情非但没有因此而被割断,反而因亲子生活空间的分隔而变得更为深厚。

归纳起来,父母对“立身期”子女的亲情关爱大体有如下方面:首先是为子女出外服 佣学徒选择合适的去处。少小离家闯世界毕竟是子女人生道路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父 母并不是随便把他们打发出去,而是选择适合他们劳动学艺的场所,许多遗存的子女日 记或自传都反映了这种情况。17世纪30年代生于威尔士北部小农家庭的理查德·戴维斯 回忆,14岁时父亲打算送他到商店当学徒,为了慎重起见,父亲先让他到一家店主那里 做些体验,看看是否适合自己的职业兴趣,同时也观察一下老板的为人。当他觉得情况 不理想时便返回家中,随后家里又用同样方式,最终确定了一名制毯匠作为他的师傅[9 ](P.63)。本·阿莫斯以此例说明,在送子女外出学艺的过程中,父母一般尽量考虑子 女本人的愿望和意见。其次,父母对学徒服佣期的子女提供各种物质帮助。伦敦印刷业 学徒约翰·科克斯在日记中记载,1703年4月其母前来探望他时,不仅带来了手套、鞋 帽和一些书籍,还有存放在姑妈家供他平时花销的钱款[9](P.162)。再次,在子女遭遇 疾病、师傅的不公正待遇等困难时,父母及时给予照料帮助,有时甚至为此诉诸法律, 以保护子女应有的利益。子女患病,父母一般都将孩子带回家中治疗,直到他们康复为 止,这种例子在史料中比比皆是[9](P.162-163)。1620年英国大法官厅(Chancery Cour t)的一起讼案,是赫勒福德郡一家长起诉其子的师傅,理由是该师傅没有善待徒弟,致 使父亲“天天牵挂儿子的下落”[9](P.161)。可见,为了保护子女学徒期间不受师傅欺 压,父母不惜与师傅对簿公堂。诚然,大多数家长不会采用这种极端做法,而更多以合 同方式予以制约。家长在学徒合同订立时交纳培养金,师傅违约则应退还。1616年布里 斯托尔鞋匠理查德·里什贝接纳罗伯特·怀特为徒,双方订立的合同规定,师傅里什贝 若在2年内赶走学徒,或因自己失职造成学徒逃亡,则应将3镑培养金全部退还对方。还 有一些人订约时采用双合同书形式,一份合同保证学徒的“尽职和诚实”,另一份合同 保证学徒的“安全和利益”[9](P.103)。

互惠关系在学徒期子女一方也体现得比较充分。学徒的工资自然是微薄的,但他们中 不少人仍尽力贴补家用。爱德华·巴洛起初还无力支援家庭,但到学徒期最后一年自己 经济状况稍有改善时,便立即设法帮助负债的父母以及家大口阔、多达6个孩子的兄长 ,按人头捎给他们每人20先令。这种体现家庭义务感和责任感的案例并非孤证。弗雷德 ·基钦当学徒时年仅14岁,就已将所得的工资汇给母亲。学徒约瑟夫·迈耶特也把全部 工资转给贫穷的父亲[9](P.223—224)。许多仆佣和学徒的住所离家不远,农业佣工离 家的距离一般几里左右。城市中的学徒也大多家在城内或附近乡村,17世纪布里斯托尔 这类学徒人数约占全市学徒总数的一半[9](P.161)。因此,他们经常利用节假日回家探 视父母。

过去家庭史家认为,只有当近代学校教育取代学徒制、青少年子女重归家庭,他们与 父母的情感关系才得到恢复和保证,亲子关系才发生历史性转化,家庭才从一个“道德 和社会单位”转变为“感情单位”。本·阿莫斯运用互惠理论对英国仆佣和学徒制条件 下家庭亲子关系的研究,引发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重新思考。如上所述,由于近代转型 期英国家庭结构以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为主,子女“立身期”在亲子关系中 占有相当大的时间比例。据本·阿莫斯研究,中下层家庭子女在外当仆佣学徒的立身期 年龄大约在15—24岁之间[9](P.2);又据斯通估计,他们离家时的年龄一般在10—17岁 之间[5](P.84)。因此,尽管个人情况互有差异,但从整体上看,当时英国青少年大多 数人在核心家庭结构中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时间较短。一旦成婚,子女多另择新居,与父 母的关系已超出核心家庭范围。研究这一时期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关系,一直是探讨整个 家庭关系的重要课题。“情感淡漠说”正是以此为立论的主要依据,也易于造成人们的 错觉。新研究深入发掘史料,运用互惠理论予以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个层面在内 的双向互动式透视,修正了以往的成说,体现了家庭亲情在英国近代社会转型中所具有 的积极作用。盲目夸大个人利己主义对家庭关系的影响与历史事实并不相符。

三、社会资本与亲属关系

社会资本是西方社会学界新近使用的资本概念。与以往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含义不 同,“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 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11](第195页)社会资本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诸多学者 参与的过程,做出主要贡献的有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美 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James S Coleman)和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D Putnam)等 人。1980年,布迪厄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正式提出“社会资本”的概念。1990年 科尔曼的《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发表,对社会资本做了理论上的界定和系统分析。帕 特南于1993年出版的专著《使民主运转起来》,使社会资本概念在西方社会学、经济学 、政治学等诸多领域引起广泛关注,引发了长期热烈的讨论。有感于西方社会特别是美 国个人主义的原子化状态造成的社会资本衰落,罗伯特·帕特南花费20多年时间,对意 大利地方行政区的社会状况做了长期的实地追踪考察。研究结果表明,在意大利北部地 区,社区成员之间具有较高水平的相互信任和合作,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长期存在 的社会资本优势是这一成功的部分原因”;南部地区的情况恰好相反,社区成员之间普 遍缺乏信任感和群体感,“谁相信别人谁该死”、“人人为自己,人人骗人人”是当地 长期流行的社会观念[11](第167页),社会资本的严重短缺加深了经济的落后和社会秩 序的动荡。为此,他得出了这样的研究结论:“建立社会资本并非易事,然而,它却是 使民主得以运转的关键因素。”[11](第217页)

尽管社会资本研究首先着重的是当代社会,但其研究过程中也不乏历史的考察。罗伯 特·普特南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中就有专章“追溯公民共同体之源”,对意大利中世 纪的公共生活遗产进行了细致的回顾,认为:“社会环境和历史深刻地影响着制度的有 效性。一个地区的历史土壤肥沃,那里的人们从传统中汲取的营养就越多;而如果历史 的养分贫瘠,新制度就会受挫。”[11](第214页)这种研究特点自然会引起史学界的兴 趣。继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之后,西方史家对社会资本问题也做出了自己的反应。 1997年12月,哈佛大学举办了名为“社会资本的范式:比较视野下的稳定与变革”的史 学讨论会。1999年,麻省理工学院主办的《跨学科历史杂志》开辟专辑,发表哈佛讨论 会的代表性论文和其他有关社会资本的专题论文。论文涉及的历史课题广泛,包括意大 利市民社会的历史起源、英国中古晚期至近代早期社会资本的多样性、西欧早期工业革 命中的社会资本、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社会资本、19世纪下半叶美国的妇女俱乐部、20世 纪澳大利亚的妇女自愿团体等等。受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影响,史家们特别关注“信任 ”、“规范(互惠规范)”和“网络”(社会网络)这三个社会资本内涵的基本要素。其中 ,又以对历史上特别是社会变动时期社会支持网络的状况抱有兴趣。“社会网络是一定 范围的个人之间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个人的社会支持网就是指个人能藉以获得各种资 源支持(如金钱、情感、友谊等)的社会网络。通过社会支持网络的帮助,人们解决日常 生活中的问题和危机,并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12](第76页)亲属关系是社会支 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是社会资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美国科罗拉多大学教授 麦金托什(Marjorie K McIntosh)指出,在近代早期的欧洲,由亲属、邻里、同行、朋 友关系构成的非正式支持网络(即非官方、非制度性的民间支持网络——笔者注),通过 广泛的自助和互助,能够积累可观的社会资本,对于下层劳动者克服生活困境起着十分 重要的作用[13](P.466)。本·阿莫斯也针对这一时期强调:“英国家庭体系中亲属义 务的弱化被严重夸大了。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与居住单位以外的亲属关系比迄今想 象的意义要大得多。尤其在生命历程的关键时刻和动荡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亲属显然被 动员起来作为依靠。”[6](web,P.6)

事实上,早在哈佛讨论会之前的80年代下半期,已有学者从社会支持网的角度重新审 视近代早期英国的亲属关系,美国加州大学长滩分校教授戴维·克雷西(David Cressy) 即为其中的代表人物。1986年,他在英国著名历史刊物《过去与现在》发表题为《英国 近代早期的亲属关系与亲属互动》的专文,否定了麦克法伦和赖特森的亲属网络“松散 ”说。他指出,“英国的亲属体系是重要的、多功能的和容量广泛的体系,而不是狭小 、淡漠和局限性强的体系”[2](P.53)。它比人们通常认为的要更具活力和效能。90年 代以来迄新世纪初,又有更多的史家论及这一问题,对克雷西的研究予以深化和扩展。 他们述及的内容,大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近代早期英国诸社会群体的亲属关系 进行分类剖析,以求最终从整体上认识亲属关系的社会全貌。二是从社会转型的时代背 景出发,探究此期英国亲属关系的主要特点。

社会群体亲属关系的考察涉及乡绅、商人、约曼、英国赴北美的移民、学徒仆佣以及 国内由乡村流向城市的移民。乡绅是一个十分重视世系和亲属关系的群体,他们期望凭 借亲属交往获取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在约克郡乡村地区,乡绅中普遍流行着这样的看 法:“不管血缘纽带如何脆弱,它们都包含着特定的义务和忠诚,氏族团结在正规社会 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一项重要因素。”[2](P.49)1617—1618年兰开夏郡乡绅尼古拉斯 ·阿什顿的日记显示,此间他所会来客中,亲属比例多达30%。在乡绅以下的社会成员 中,约曼农的亲属关系也很密切。约克郡约曼农亚当·艾尔与邻里、朋友和社会团体都 有广泛交往,但并未因此而与自己的亲属疏远。从他1647年的日记中可以看到,艾尔与 同辈堂(表)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之间交往颇为频繁,既有货币借支、通信、打板球、进 餐聚会,也有彻夜长谈和结伴旅行[2](P.50)。同样,17世纪剑桥郡约曼农中也存在着 关系密切的亲属网,奥威尔地区约翰森家族和巴特勒家族的上下辈亲属成员共同参与土 地继承和遗嘱旁证等重要事宜。

市场经济的兴起伴随着商人活动的日趋活跃。资金、原料、运输、分发代理是这一时 期商业活动的基本要素。由于市场体系尚不完备,商业交易往往优先考虑亲属关系,商 人依靠自己熟悉的亲属关系建立贸易网络。伦敦一名麦芽商人采购的大麦来自家乡埃塞 克斯郡,提供原料的全部是当地同辈或下辈的农民亲属。这种做法在伦敦、波士顿等商 业中心十分流行。亲属的忠诚守职增强了商业活动中彼此的信任感。1592年,埃塞克斯 郡博克斯德一名呢绒商订立遗嘱,将自己在科尔彻斯特的房产分给表兄瑟斯顿的长子继 承,原因是瑟斯顿在他的商业事务中尽心尽力[2](P.51)。亲属网的支持促进了商业网 的扩大,成为联系城乡和沟通地方与商业都市的积极因素。近代早期正值英国扩大海外 贸易时期,大批商人组建各类贸易公司。与国内贸易相比,海外贸易无疑具有更大的风 险性,政治、经济、宗教、外交甚至气象因素的变动都会极大地影响到贸易的成败。为 降低风险,许多商人宁愿使用亲戚作为代理人或合伙人,以防止内部欺诈行为和离心倾 向的发生。格拉斯比指出:“亲属关系成为许多合股公司的基础。”17世纪30年代利凡 特公司的商人都是公司创建者们的孙辈。公司犹如一个家族,亲属网络在贸易经营中进 一步强化。子侄做父辈贸易代理人的情况极为普遍。在赫斯柯特家族中,吉尔伯特爵士 驻守伦敦,萨缪尔被派驻但泽经营与俄罗斯的烟草贸易,乔治、约翰、约瑟夫和威廉则 被分别派往加勒比和纽约。威奇家族成员中有3人留在国内,3人驻守土耳其,1人驻守 西班牙,另2人分驻东印度和俄罗斯[14](P.90)。

与贸易扩张同步,英国本土人口也大量移民海外,尤其是移往北美。在移民过程中, 亲属支持网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新移民往往首先通过书信联系亲属中的老移民,打听 有关信息和争取帮助。当他们来到新大陆后,先期移居的亲属又提供更多的具体支持。 1635年,移居马萨诸塞州的伦敦商人罗伯特·基尼,在遗嘱中回顾自己对妻舅约翰·曼 斯费尔德提供的帮助时说:“在英国我已为他多次尽心,使他从牢里获释,替他偿付债 款,在他窘迫时提供一笔资金供他立业,当他处境危急而又神志迷乱时帮他处理许多棘 手的商务;然而当我为他了结这一切后,经不住他姐姐(我的妻子)和她朋友的恳求,我 又在他生活拮据时让他来新英格兰。我提供路费和偿清他部分债务,借给他一笔钱添置 衣着和其他航行必需品。多年来我一直使他衣食无虞。”[2](P.48)国内乡村人口向城 市移民的困难虽然小于海外,但毕竟置身于新的陌生环境,亲属的帮助亦属珍贵。据估 计,16世纪伦敦1/3以上的女性移民是靠市内亲戚的帮助落脚该市的[6](web,P.7)。贫 困人家的年轻人来到伦敦,一开始往往衣食无着,难以迅速立业,他们中一些人住在亲 属家中达数月之久,直到谋得生计。学徒和仆佣的情况也相类似。

近代社会转型是现代化进程的早期阶段,它不但引起了社会结构、经济关系和思想观 念的大变动,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新的市场经济观念萌生滋长,竞争意识和 谋利精神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之中,社会流动空前加速,社会财富的显著增长与社会成 员的贫富分化并行不悖,社会控制与社会稳定问题以新的形式和内涵呈现在人们面前。 近代早期英国都铎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的济贫法,试图以官方和制度形式规范社会秩 序,给予社会弱势群体以安身立命的低度保障,避免社会的急剧动荡。这种社会支持形 式,被当代社会学家归入“正式支持”(formal support)类型。与之相对的另类形式, 则称为“非正式支持”(informal support),包括民间范围的家庭、亲属、邻里、社区 的自助和互助。两者在近代早期英国社会的作用孰轻孰重、孰优孰劣、孰主孰次,已成 为史家们讨论的话题[15](P.172)。正式支持或称官方支持的历史研究,由老济贫法到 新济贫法,再到社会立法和福利国家,早有多种著述问世。非正式支持或称民间支持的 研究,近年来受到史家的高度重视,诸如慈善事业和自愿团体的专题研究,也有明显进 展。家庭亲属关系尤其是成员之间的互惠关爱,是非正式支持范畴中的组成部分,其研 究关系到一个富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问题:亲情在近代社会转型中占有何种地位。 正是在这一关节点上,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家庭关系史研究新取向具有不容忽视的学术 价值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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