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兵1 张洪梅2 孙忠清1 宋旭岩1 石学香1 肖楠1 王本利1通信作者
(1.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青岛 266033;2.青岛市崂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青岛 266101)
摘要:目的 了解青岛地区部分食品中铅、镉、总汞为代表的重金属污染情况。方法 用国标法对采集于青岛市各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种植地等环节的四个品种125份样品进行元素含量检测,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进行评价。结果 125份食品中,只有1份鲜活海产品中的镉元素超标,总体合格率为99.2%。结论 青岛地区部分食品中重金属污染水平较低,监管机构仍需加强监管力度,保障群众菜篮子安全。
关键词:铅;镉;总汞;食品;污染
人体组织中含有自然界中各种元素,其元素的种类和含量与其生存的地理环境表层元素的组成及膳食摄入量有关[1]。1950 年代日本发生了举世瞩目的水俣病和痛痛病,最后查明原因是长期食用被汞和镉污染的食物和水,自此微量元素通过食物链造成食源性危害的问题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2]。1995年FAO/WHO将微量元素中的铅、镉、汞、砷、铝、锡和锂列为具有潜在毒性的微量元素[1]。我国于1994 年制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的限量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实施新的食品中元素的限量卫生标准( GB2762-2012) [3]。本文对青岛地区食品中铅、镉、总汞的含量进行调查,了解青岛地区食品中元素含量情况,为减少食品中有害金属污染提供指导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样品来源
从青岛市各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种植地随机抽取四大类食品共125 份进行调查测定。
1.2 测定方法 铅按照GB 5009.12-2010第一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食品中铅的测定》[4]。镉按照GB 5009.15-2014第一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食品中镉的测定》[5]。总汞按照GB/T 5009.17 -2003第一法 原子荧光光谱法《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6]。
1.3 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2 结果
对茶叶、坚果及籽类(花生)、蔬菜(土豆)及鲜活海产品(养殖虾)共125 份食品进行测定,结果显示:125份食品中,只有1份鲜活海产品中的镉元素超标,鲜活海产品元素超标率为3.4%;总体合格率为99.2%;铅、镉、总汞的总检出率分别为76.0%、93.6%、69.8%;鲜活海产品中的铅、茶叶、坚果及籽类、蔬菜中的镉、蔬菜中的总汞的检出率均为100%;茶叶中的总汞检出率最低为48.0%;其他情况详见青岛市食品中微量元素监测数据表。
3 讨论
铅、镉、汞等一些元素在较低摄入量的情况下对人体即可产生明显的毒性作用,常称之为有毒金属。长期慢性摄入铅可对人体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和肾脏造成损害;而且儿童对铅较成人更为敏感,过量摄入铅可影响其生长发育,导致智力低下;茶叶、花生、土豆及养殖虾中铅限量标准分别为5.0 mg /kg、0.2 mg /kg 、0.2mg /kg、0.5 mg /kg,检出的铅含量范围分别为小于检出限至0.8580 mg /kg、小于检出限至0.1070mg /kg 、小于检出限至0.1830mg /kg、小于检出限至0.4410mg /kg。食物摄入是镉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长期摄入可对人体造成肾脏、骨骼和消化系统的损害;国内外亦有研究表明,镉及其镉化合物对动物和人体有一定的致畸、致癌、致突变左右。花生、土豆及养殖虾中镉限量标准分别为0.5 mg /kg、0.1 mg /kg 、0.5 mg /kg,检出的镉含量范围分别为0.0444 mg /kg至0.1560 mg /kg、0.0047mg /kg至0.0486mg /kg、0.0015mg /kg至0.6400 mg /kg,茶叶中镉限量标准目前没有制定。汞是强蓄积性毒物,在人体内的生物半衰期平均为70天左右,其对人体主要造成神经系统损害,严重者可致瘫痪、肢体变形、吞咽困难甚至死亡[1];土豆中总汞限量标准为0.01 mg /kg,检出的含量范围为0.0007 mg /kg至0.0023 mg /kg,茶叶、花生中总汞限量标准目前没有制定。
本次监测研究结果显示:125份食品中,只有1份养殖虾镉含量超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GB2762-2012 ) 中虾类的镉限量标准为0.5 mg /kg,检出的镉含量范围为0.0015 mg /kg至0.6400 mg /kg;采集食品中铅、镉、总汞有害金属总体合格率为99.2%,高于杭州地区、吉林省的调查[7-8],显示本地区食品中有害金属污染处于较低的水平,但这一结果受制于样品产地、采样地点、样品类别、采样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仍需要对食品中有害金属的污染水平进行综合、持续的监测研究;虽然总体合格率较高,但是铅、镉、总汞的总检出率仍然高达76.0%、93.6%和69.8%,表明污染水平长期处于较低的状态。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GB2762-2012 )对茶叶中的镉、铅、坚果及籽类中的汞(总)没有规定,对这两类食品的三种元素无法进行评价。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中的有害金属主要来源于地区自然环境高本地含量、人为的环境污染以及食品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使用或接触相关的有毒有害金属等几个途径[1]。希望相关监管部门根据食品中有害金属的污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监管方案,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出警示信息;有关部门与时俱进地制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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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标准出版社.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Ⅰ)、(Ⅲ)[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5009.12-2010《食品中铅的测定》[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5009.15-2014《食品中镉的测定》[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5009.17-2003《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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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叶兵1 张洪梅2,孙忠清1 宋旭岩1 石学香1 肖楠1 王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6年2月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2
标签:食品论文; 检出论文; 标准论文; 元素论文; 含量论文; 青岛市论文; 中国论文; 《医师在线》2016年2月第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