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歌序言新解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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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1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5919 (1999)06-0079-10

刘歆“及夫子殁而微言绝,七十子终而大义乖”,春秋战国以来,儒家内部变化巨大,在汉武帝时代,《毛诗》出于河间献王博士毛公之手,它既非空穴来风,又必然有其时代新内涵,因此在儒学的发展变化中来审视《毛诗序》,才能得此一重要文献之正解。

一、《毛诗序》与相关传世文献关系之考辨

学界一般认为与《毛诗序》有关联的传世文献主要有《荀子·乐论》和《礼记·乐记》,三者语词交光互影,以前学界多探讨三者之间的相互因袭关系,即注意其相同的一面,而忽略了三者义理倾向之比较,其实它们之间存在着歧异。

首先考察《荀子·乐论》与《礼记·乐记》的关系,以前一般认为两者之间一定有相互因袭的关系,实质上,它们如果有各自祖述的对象,即便是同一思想史资源,那么,它们之间的所谓因袭公案就不存在了。古人著书大多有所依傍,渔猎于前人甚至同时代人的著述,因而重叠互出者,在周秦汉文献里并不鲜见,但古人建言立说,虽历经千年而不曾磨灭,就因为它们都是一家之言,即使是采撷陈言旧说,也能或推陈出新,或后出转精,无不具有鲜明的立场和观点,这为后人平章考辨提供了可以对证的依据。

从儒学发展史来看,《乐记》篇保留了较多早期儒家民主思想,而《乐论》篇体现了战国末期《荀》儒一派的刑名化趋势。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学说有中庸的特点,在君臣关系上,也持不偏不倚的态度,讲“君君,臣臣”,“君不君则臣不臣”,孟子则更加发扬了孔子的仁学思想,从民本原则出发,倡言民贵君轻,盛赞汤武革命,然孔孟在现实中均遭碰壁,后出之儒生,因要干禄,必须媚世,所以才出现了“儒分为八”的局面,纷纷降低了傲然独立的姿态,要与君王合作,从王者师一转而为王者友,再转而为王者臣,甚至王者狗,对于君臣关系,士人逐渐曲学以阿世,从民本的立场转到迎合统治者立场上去了。

《汉志》儒家类有《乐记》二十三篇,《王禹记》二十四篇。孔颖达疏引《正义》:“按郑《目录》云:‘名曰《乐记》者,以其记乐之义。此于《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合为一篇,谓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虽合,此略有分焉。’”《汉志》叙述《乐记》来历:“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孔氏指出:“按《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则《乐记》十一篇入《礼记》在刘向前矣。”其实对于二十三篇《乐记》的承传渊源在当时就不清楚,窦公传《大司乐》,似与《乐记》无涉,但讲到魏文侯好古,孔子弟子子夏为魏文侯师,而且《礼记》中本有《魏文侯》篇,因而颇有暗示儒家类的《乐记》与子夏关系的意味。

《乐记》与《乐论》均提出“以道制欲”,然两者所要求的对象有所不同。《乐记》说:“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之音矣。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孔疏引郑注《月令》云:“宫属土,土居中央,总四方,君之象也。”是以五行来牵合君臣等五者,虽然君臣关系天尊地卑,而五者之乱,宫乱居首,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说:“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君不君”是大乱之祸源。因此对建立统治者的音乐规范,上引郑《目录》所记载的《乐本》、《乐论》及《乐施》等,无非是对音乐何以存在,以及何以不偏离正道,《乐记》进行正本清源的梳理,统治者不但于礼乐有主导作用,而且首先要正身才能垂范天下。“制礼乐”、“兴礼乐”云云,为统治者礼乐建设提出应遵循的原则,如“郑卫之音”与“桑间濮上之音”,都是对统治者的警诫。这样的音乐思想实质上是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着眼于君与臣民关系的平衡和谐,甚至恩泽动植万物,要达到这样的政治理想,君主施政必然应具有宽厚的品格。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开篇引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讲德、礼之政,就与酷吏的刑政划一界线,司马迁深恶酷吏之治,其《史记·乐书》全引《礼记·乐记》,《乐书》虽有可能为后人所补,但从其篇末的“太史公曰”来看,《乐记》所蕴涵的政治理念,崇尚德与礼,符合司马迁的人格思想,为他所认同。司马迁“先黄老而后六经”,其黄老之学的主要倾向就是民主精神,反对独裁暴政,此覆按《乐记》显然是相互对应的。《礼记》载魏文侯与子夏的对话,子夏说:“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又说:“为人君者,谨其所好恶而已矣。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于人君在音乐方面的表率作用,全篇之中三致意焉;并且,还以钟、石、丝、竹和鼓鼙五种乐器之声分别象征思求武臣、死封疆之臣、志义之臣、蓄聚之臣和将帅之臣,这种在明君贤臣的政治格局中,对臣下人格的尊重,与刑名法家南面术的权诈惨礉迥然不同。

礼乐于人心有感化节制作用,《乐记》是君臣两端皆不偏废,各有约束,人君也同样要防止沉溺淫乐而沦为禽兽;而《荀子·乐论》则不同,它变成了单向的对臣民的说教,把君王轻轻放过了;联系其《礼论》来进一步考察,刘师培《中国民约精义》评曰:“案《吕览》之言最合于民约,与《荀子·礼论》篇不同,《荀子·礼论》一篇(即‘人生而有欲’数语),由争斗之人群,进而论完全之邦国,其形态秩序,最合于《墨子·尚同》篇,但《荀子》之意以立君所以制民,而《吕览》之意以立君所以利民,此其不同之点耳。”[1](P573 )刘氏此说十分准确。《淮南子·主术》说:“……乐生于音,音生于律,律生于风,此声之宗也;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故通于本者不乱于末,覩于要者不惑于详。法者,非天堕,非地生,发于人间而反以自正,是故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所立于下者不废于上,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所谓亡国者,非无君也,无法也;变法者,非无法也,有法而不用,与无法等。是故人主之立法,先以身为检式仪表,故令行于天下。”这里谈乐与法,就是挑战《荀》儒一派的礼乐理论,在《荀》儒那里,礼等同于法,而《淮南子》认为乐有其天然属性,法本身要合乎人心,而且不能让“人主”凌驾于“法”之上,拿着法去令天下百姓就范,“人主”并无此特权,他应该首先以身作则,唐张蕴古《大宝箴》说:“故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礼以禁其奢,乐以防其佚。”这样的见解与《乐记》比较接近,而《乐论》恰恰是其集矢之的。参看英国著名诗人T·S·艾略特(T.S.ELIOT)在《什么是基督教社会》里所说:“我已经说过,统治者应以统治者的身份来接受基督教,即不仅把基督教作为指导行动的信念,而且将其作为自己须在其中进行治理的制度来接受。而人民则把基督教作为行为和习惯的事情来接受。”[2](P26)虽谈论的是宗教,但是他以为统治者在基督教面前,与人民的身份是平等的,这和《乐记》十分相似,西方统治者利用宗教作为统治工具,和中国帝王利用礼教奴役百姓往往不谋而合。

《乐记》在君臣相与之态度上是执中派,而到《乐论》则变为帝王派,两者有很大的差异。《荀子·儒效》说:“秦昭王问孙卿子曰:‘儒无益于人之国。’孙卿子曰:‘儒者法先主,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人主用之,则势在本朝而宜;不用则退编百姓而慤,必为顺下矣。……’”荀卿此番话令虎狼之国的秦昭王也点头称善,这是对儒家思想的严重歪曲与篡改,他消解了早期儒家对君权泛滥的制约,弭合了儒家与法家的对立,儒学至此蜕变为迎合君权维护统治的工具。荀卿的这种立场贯穿于《荀子》各篇,《乐论》也不例外。《荀子·富国》说:“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乐论》中“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大段文字与《乐记》如出一辙,但是整篇恰恰没有《乐记》中约束君王的内容,这是偏袒,是对君权的妥协和屈服,看来这“由士以上”是不包括君主的,只是为君主御下提供对策。《论语·泰伯》:“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孔子重视礼乐,同时他也预见到礼乐等会被统治者用来享乐和炫耀,墨子“非乐”思想也有其产生的社会根源。《乐记》明确礼乐巨大的社会功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要使统治者的礼乐建设,发挥其健康的社会效应,其前提是统治者本身去甚去泰;因此,虽然可能渗透了些许齐地黄老道德之学,但在遏止君权膨胀这点上,与孔门七十子之徒如子夏辈还是相去不远的;而《荀》儒一派讲礼义,虽然也要人跳出禽兽状态,但是“请君入瓮”,却又让人落入了其设定的观念的桎梏。《乐论》则纯然是为王权的政治文化专制建立理论体系,以牢笼臣民思想归趋一统,庄周生于荀卿之前,而专制主义由来已久,故而《庄子》中对儒家以《诗》、《礼》发冢的嘲讽,盖为针对《荀》儒辈假手礼乐掩天下人耳目的感发。

《毛诗大序》与上述两篇文献均有文字重叠现象,那么,其主旨究竟归属哪边?就是应该考虑的问题。《史记·五宗世家》说:“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好儒学,被服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之游。”《集解》引《汉明臣奏》:“杜业奏曰‘河间献王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众儒皆归之。孝武帝时,献王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孝武帝艴然难之,谓献王曰:“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王知其意,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河间献王与淮南王等诸侯王一样,受到来自武帝朝廷的巨大压力,在经济利益和思想自由方面,均受牵制和束缚,他们在学术上的作为,自然有其排遣忧愤抵制集权的深衷,在反对武帝挤压藩国和刑名政治方面,刘德与《淮南子》可谓同声共气。他“被服造次必于仁义”,《论语·八佾》:“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在讥讽武帝崇儒大兴礼乐,抽掉了仁义之精髓,礼乐只是威慑弹压天下的工具,其“仁义”与武帝“礼乐”正成反调。其学术取向也反映了当时诸侯王的普遍心态,《汉书·元帝纪》载宣帝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刘天子借王道之名,行霸道之实,作为藩王,刘德反其道行之,他口口声声讲王道,虽只是维护一己之利益,但是不意使其学术品格跨越了战国末期《荀》儒一派,而上溯七十子之徒。《汉书·景十三王传》说河间献王“修学好古”,搜集善书,“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记》、《礼》、《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而游”,从中可以知道,《孟子》具有民本思想,而《老子》主张清净无为,七十子之徒去圣不远,刘德为学有其主脑,那就是与武帝大一统政治分庭抗礼,故而刘勰《文心雕龙·乐府》篇说:“河间荐雅而罕御”,与代表官方主流的《荀》儒一派形如水火。

《汉书· 楚元王传》载刘向父祖刘德(与河间献王同名)、 刘辟彊俱精于黄老术,黄老是刘氏家学,刘向《说苑》开卷便是《君道》、《臣道》两篇,这是黄老学探讨的中心问题,其《君道》篇两处引用河间献王的话,来佐证其人君应“无为”、“博爱”和“任贤”的主要观点,一则曰:“河间献王曰:‘尧存心于天下,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有一民饥,则曰:“此我饥之也。”有一人寒,则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则曰:“此我陷之也。”仁昭而义立,德博而化广,故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治。先恕而后教,是尧道也。’”另则曰:“河间献王曰:‘禹称民无食,则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则我不能劝也。故疏河以导之,凿江通于九派,民亦劳矣,然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河间献王关心生民疾苦,祖述先王仁政思想,宜其于《孟子》、《老子》深有会心,在民本意识上,他们殊途而同归。

《汉志》列有“《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指出其来历:“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毛公《诗》学,自谓子夏所传,且为河间献王喜好,此种喜好当然也并非为学术而学术,此不过是投合了刘德心意,是他为挣脱集权牢笼而进行的整个学术建构的一部分而已。然则《毛诗》于七十子之徒和《荀》儒之左袒、右袒,已昭然若揭矣。

二、在“去圣未远”定位下对《毛诗大序》的重新解读

《毛诗》的作者问题,当以《汉书》叙述最为可信。《汉书·儒林传》说:“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授同国贯长卿。长卿授解延年。延年为阿武令,授徐敖。敖授九江陈侠,为王莽讲学大夫。由是言《毛诗》者,本之徐敖。”再加上前引《汉志》毛公“自谓子夏所传”,则对于《毛诗》的承传已经大致交待清楚了。然后出的几种关于《毛诗》渊源的说法却与《汉书》有异,如郑玄《诗谱》说:“鲁人大毛公为《诂训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据《汉书·儒林传》,传《鲁诗》的申公曾见过汉高祖,传《齐诗》的辕固生为汉景帝博士,而传《韩诗》的韩婴是汉文帝博士,《汉书》中的毛公是武帝时代人,要为《毛诗》争地位,所以郑玄才在小毛公前再设一大毛公,如此在时间先后上,《毛诗》与三家《诗》就至晚也可并驾齐驱了,其用心盖在此乎?吴人陆玑《毛诗草木虫鱼鸟兽疏》说:“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亨作《训诂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此说因为看到了《毛诗序》和《荀子·乐论》有文字重出者,所以在其承传谱系里,既有子夏,又加进了荀卿,然而《荀子·非十二子》对子夏颇为鄙视,若荀卿接受子夏《诗》学,则明显存有矛盾,薰莸不同器,这只是陆玑的杜撰。至于《后汉书·儒林列传》说卫宏从九江谢曼卿受学《毛诗》,因作《毛诗序》,对此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等均有驳议,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三论《诗》,引叶梦得说:“世人疑《诗序》非卫宏所为,此殊不然,使宏凿空为之乎?虽孔子亦不能,使宏诵师说为之,则虽宏有余矣。”此说最为公允,卫宏只不过是《毛诗》承传环节中之一人而已,毛公于《毛诗》的承前启后地位不容抹杀,后出于《汉书》的各种说法,并无可信的依据。

按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和魏源《诗古微》的结论,似乎《毛诗》与三家《诗》并无大异,倾向于认为同出乎荀卿,这是错误的。《汉书·儒林传》说申公传《鲁诗》,其学风“申公独以《诗经》为训故以教,亡传,疑者则阙弗传”。训故与传在经学中性质有别,前者偏于文字语言解释,而后者是义理阐发,申公“亡传”,说明其学术属于前者,最具朴学风格;而《齐诗》和《韩诗》作传,则近于后者,借以发挥各自的政治见解。《汉志》说:“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这说明,在班固时代,三家《诗》区别就很大。现存的《韩诗外传》荟萃诸子杂说,虽多有与《荀子》文字重出者,但是身值文帝朝,还处在集权政治初期,韩婴尚能够正学以言,其立场与帝王派的《荀子》有别,不能说它秉承了荀卿之学。因此以鲁、齐、韩、毛四家《诗》均出自荀卿,这样的观点似是而非。

既然《毛诗序》出于河间献王诸侯国毛公之手,而且其学术倾向与武帝政治背道而驰,解读它时,就找到了定位的指南。《毛诗序》在君权面前尚不没其早期儒家风骨,全祖望《前汉经师从祀议》说:“毛苌深得圣贤之意,河间献王言必合道,大雅不群。”[3] 谓之原出于子夏,此是可信的;然而,韩愈《读荀》谓圣人之道“火于秦,黄老于汉”,其实这个“黄老”的过程至晚也应追溯到战国时齐稷下学宫,年代绵邈,圣绪坠失,因此虽有精神的相通,却并不能指实《毛诗序》文字纯出乎子夏师教,《论语》里有子夏与孔子谈论《诗》,并蒙赞许的记载,这是托名子夏的重要原因,犹如扬雄《法言·重黎》所谓:“或问‘黄帝终始’。曰:‘托也。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夫欲售伪者必假真。禹乎?卢乎?终始乎?’”

但是托名子夏却也意味深长,战国时期,儒学内部有法先王和法后王之争,同样都是托古伎俩,孟子法尧舜,只是反对言桓、文之高论,是出于其仁学思想和性善论;而《荀子》却兼法先王和后王,这与其刑名倾向和实用主义是一致的。孟、《荀》存在着尖锐的对立,究其根本,乃“非帝王派”与“帝王派”的对立。(注:王国维《屈子文学之精神》对我国春秋以前道德政治上之思想划分为二派,一帝王派,一非帝王派,这对战国时代诸子研究也有启发意义,见《王国维遗书》第五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从战国末年乃至汉初,依《史记·吕不韦列传》说:“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荀》学及其门徒李斯、韩非思想几为意识形态领域主流,托名子夏,表面是复古,实质还是孟、《荀》斗争之延续,“子夏”成为代表一种立场的符号,河间献王利用学术,表达了非主流的藩国对中央政府的抗争,这也启发后人应回到孟、《荀》针锋相对的语境中来理解《毛诗序》。首先应考察《毛诗序》与黄老之学的关系。在汉代,《诗》是儒家经学,黄老则属于道家学派,但是在战国时代,兴盛无比的齐地之学通贯两者,班固《汉志》说:“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儒道两家本无明显泾渭,稷下黄老学影响至为深广,如孟子虽不曾列名稷下先生,但是其言论大都以趋炎附势的稷下先生为论敌,扫荡“齐东野人之语”对孔子学说的编排曲解,其《离娄》上说:“孟子曰:‘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君臣互报,而对君之爱民,表示更急切的要求。荀卿曾“三为齐稷下祭酒”,其《君道》和《臣道》关于君臣关系的表述,就与孔孟大有不同,与《淮南子》的《主术》、《缪称》和《说苑》之《君道》、《臣道》更是道不同不相与为谋,偏于维护政治秩序,而人性的遂长才是有序政治的真正意义,对这一点《荀子》在帝王派立场上自然是有所忽略的。

毛公是赵国人,在整个战国时代,三晋与齐地有着密切的思想文化交流,比如《韩非子·五蠹》有“商、管”一词,标志着三晋和齐地法家早就合流。毛公及其师辈也不可能超然于时风众势之外,完全抱残守缺,字字句句恪守所谓的子夏师教,而与作为学术大宗存在的黄老之学丝毫无涉、与河间献王的学术喜好无涉。《毛诗序》篇幅虽小但也与黄老之学有不解之缘,它包含着有涉于上述君臣关系论的黄老学主题。战国末年,学术思想经历了一个诸子百家互为交融渗透的过程,就儒家而言,以汉武帝时董仲舒春秋公羊学为例,他就汲取了诸如阴阳五行各家的思想,骨子里有着齐学的黄老烙印。(注:参见余明光《董仲舒与“黄老”之学》及萨拉·奎因《董仲舒和黄老思想》,分别刊于《道家文化研究》第二辑、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及1993年版。)前引《乐记》也以五行牵合五音以及君臣等关系,这是思孟学派的创造,(注:参见庞朴《帛书五行篇研究》,齐鲁书社1988年版。)《荀子》是反对思孟学派的,故而在《乐论》里自然看不到这样的文字。但是在《毛诗序》里却仍然有具体而微的表述,如前所引《乐记》:“角为民,徵为事,……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刘向《说苑·君道》引河间献王说:“……民亦劳矣,然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

《史记·乐书》中司马迁对此特有会心:“太史公曰:‘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而行正。故音乐者,所以动荡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故宫动脾而和正圣,商动肺而和正义,角动肝而和正仁,徵动心而和正礼,羽动肾而和正智。……弦大者为宫,而居中央,君也。商张右傍,其余大小相次,不失其次序,则君臣之位正矣。’”在五行牵合五音、五事中,“怨”与“哀”和民之烦役辛劳连在一起,河间献王上述云云,其所本与《乐记》应属同源。《毛诗序》:“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也是把“音”与“民”之“怨”、“哀”结合起来看,所以就是《乐记》上述文字的翻版,隐含着五行说思想。

戴震《书郑风后》辨析声、音与诗的不同:“《乐记》:魏文侯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子夏谓其所好者‘溺音’。许叔重《五经异义》,以《郑诗》解《论语》‘郑声淫’。而康成驳之曰:‘《左传》说:“烦手淫声,谓之郑声”,言烦手踯躅之声使淫过矣。’其注《乐记》‘桑间、濮上之音’,引纣作靡靡之乐为证,不引《桑中》之篇,明桑间、濮上,其音之由来已久。凡所谓声、所谓音,非言其诗也。”[4](P356)但从早期诗与乐、 舞三位一体密不可分之实际情况来看,如《文心雕龙·乐府》篇所云:“淫辞在曲,正响焉生,”确是一般规律,《诗》或乐府之辞与音乐应该具有同步关系,《毛诗序》中论声、音及《诗》,两者就完全互为对应。

《毛诗序》认为“诗”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而“情动”又是感物的缘故,社会政治作用于人心,人受其激发,非诗不足于言志展情,而其所表现出的不同形态,又“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有明显的天人共感色彩,关于天人感应学说之缘起,刘师培《中国民约精义》说:“……降及周初,民权益弱,欲伸民权,不得不取以天统君之说,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者也,”[1](P565 )是由于政治制度难以限制君权,臣民只得借天以统君,董仲舒公羊学对此发挥最为详备。《毛诗序》感动鬼神天地云云,其意旨与董氏亦并无二致,最后还是归结到摆正君臣关系上来。《毛诗序》说:“《关雎》,后妃之德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儒家思维将夫妇、父子、君臣等视为同类相对关系,举一而反三,故而《毛诗序》最后点出:“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所谓后妃之德,就过渡到了君臣大义,这正是黄老道德之术精义这所在。而要进贤,达成一种多士济济的贤明政治,其关键是建立阻遏君权泛滥的政治机制,《毛诗序》构想的情形是:“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臣下与君王要有双向沟通的渠道,臣下百姓怨怒哀思,可以抒发出来,批评上政,人主为之而有所顾忌,不敢胡作非为,不敢骄奢淫欲,以顺应民心。但《论语》中孔子:“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如果指斥代替了“谲谏”,就会激化矛盾,而汤武革命,以暴易暴,显然不可取,所以刺也应有节制。《毛诗序》“哀刑政之苛”,其为民请命的仁人之心,足见其民本的立场,非但与河间献王的学术取向一致,而且是孔孟学说的薪火赓续。

关于《毛诗序》:“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历来有不同看法,特别是治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者,多指出了其消极影响,认为它限制了文学抒情的充分展开,不利于文学的独立自觉。其客观效果可能确实如此,但《毛诗序》本意却并非如此。此问题聚讼之症结,还在于对“礼义”一词的理解上。比较“礼义”在孔孟和《荀》儒思想体系中的含义,实在是貌合而神离。

前已述及,在《荀子》中,礼与法不过是治术的软硬两手,礼实际上要起到法的作用,很容易过渡到韩非、李斯之学,体现了儒学被刑名化的趋向,这是对孔子礼乐精神的叛离;《论语·颜渊》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尊重个体,不强人从己,就是允许个体不泯灭于国家政治,社会中人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应尊重个体正当的性情需求,个我也尊重他人的选择,这当然要在其道德伦理原则下展开,与自由主义不同,其“礼”灌注着这种个我自觉与反省的意识;而孟子坚守孔子礼学真精神,防止后儒的篡改,《孟子·离娄下》说:“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存心”代表了礼的基本性质,有礼者敬人,而不是使人敬畏,《礼记·曲礼》对此有明确的界定:“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释文》注解曰:“取,谓趣就师求道也。取人,谓制师使从己。”《曲礼》又曰:“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要尊重最底层人的自尊意识,其礼学观,确属孔孟之真谛,礼可以起到维护群体及等级之间和谐关系的作用。子夏问《诗》涉及对“礼”的认识,《论语·八佾》:“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参看T·S·艾略特(T.S.ELIOT)《关于文化的定义的札记》说:“我们都知道, 没有教育、知识或对艺术的敏感,则有礼貌会变成仅仅是木然盲从;没有礼貌和对艺术的敏感,则有知识会变成卖弄学问;不具备更多的人类品质,则理解力也不过是一个天才的棋童那种让人称赞儿时的聪敏罢了。”[2] (P94)孔子的“礼”自然远比“礼貌”内容丰富, 但是与这所谓的“更多的人类品质”相近似,《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否;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孔子也。’”赞扬孔子于中国人文精神的发轫之功,似于漫漫长夜始见曙光,孔子使人成其为人,使庄严人生焕发生命的意义,与蒙昧及动物划一界线。孔子以“博学于文”与“约之以礼”相结合,竭力提升和保持人性的高贵尊严,即使在人类智性活动无限伸展之时,仁智合一,也总是警省不能僭越人性的范畴,虽人性与动物性并不能划一截然的鸿沟,但是人性总要以超越动物性为指归,人性的光辉不能被动物性所蒙蔽,这与艾略特的一番话十分契合。

《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上引子夏问《诗》及“礼”的感悟,于此可以互为义征。凡一切文艺最高的境界,其实都“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表达了人类艺术至美的共通特征,证明了我国审美经验的早熟,其所寓含的中和美学思想,绝不排斥饱满的人性的张力,相反倒要竭力张扬人性,在人性的维度内充分展现美,绝非可以与因循、僵化和弱智等量齐观。《诗》属于人类的精神生产,乐与哀等人类的情感心理反应,往往容易过激,进入所谓迷狂状态,导致人性失控,使人与禽兽界限混淆,《礼记·曲礼》有所谓“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之说,扬雄《法言·修身》说:“天下有三门:由于情欲,入自禽门;由于礼义,入自人门;由于独智,入自圣门。”其“礼义”与“禽兽”相对,因为扬雄自称与荀卿是“同门而异户”,“独智”就有“古之学者为己”的意味,其“礼义”是个人修身,“独智”是在“礼义”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与用之国家政治者不同,这比较接近孔孟原意。孔子注重《诗》的抒情要展现人性的雍容尊严,要有节律,才不至于丢失人性而滑向动物性,暴露出赤裸裸的动物本能。孔子真正把握了《诗》的人性脉动及《诗》艺规律,才有如此精辟的概括。

然后世理解常常有违孔子本意,如班固《离骚序》说:“且君子道穷,命矣。故潜龙不见是而无闷,《关雎》哀周道而不伤,蘧瑗持可怀之智,宁武保如愚之性,咸以全命避害,不受世患。故大雅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斯为贵矣。”他把孔子所说的《关雎》“哀而不伤”,解释为全命避害的隐逸人生观,虽用典在《论语》,但这是援《庄子》以作解,与孔子初衷风马牛而不相及。

《诗》性本与人性相通,儒学末流无视《诗》的艺术特质,以专制教化代替文艺,无视《诗》之为体的审美功能,抹杀文艺规律,这是帝王派们压制自由的必然行径。这样的末流殃及源头,才导致后世有文艺灵性者,把礼义视为文艺的对立面甚至死敌,如至晚产生于东汉的《老子河上公章句·论德第三十八》说:“言礼废本治末,忠信日以衰薄。”顺着《老子》“大道废,有仁义”对“礼义”虚伪的鞭挞,其《俗薄第十八》说:“大道之时,……仁义不见也。大道废不用,恶逆生,乃有仁义可传道。”所谓“礼废本治末”等,全是儒学末流的作为,孔子的伟大思想也因此横遭曲解,民族的优秀文化亟待拭去千年尘垢,重现其晶莹剔透之光芒。这就有必要在考论孟子所谓“存心”基础上,以拨乱反正。

《毛诗序》基本列于孔孟正传谱系之中,《说苑·建本》载:“河间献王曰:‘《管子》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榖者,国家所以昌炽,士女所以姣好,礼义所以行,而人心所以安也。《尚书》五福,以富为始,子贡问为政,孔子曰:“富之。”既富,乃教之也,此治国之本也。’”他认为“礼义所以行”,是以国家为人民提供富足生活为前提,衣食无忧,生活体面,则唤醒人的尊严意识,人之知礼义,便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之事。礼,不是《荀》儒一派责下之准衡,而是为政者面对百姓的责任,其关于“礼义”的定义,返归儒学源头,而与孔孟接轨。

毛公《毛诗序》与之所见略同。“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要与下文的“先王之泽也”联系起来看,前已述及,儒家后学曲学以干禄,孟子为之深恶痛绝,其法尧舜,高自位置,是要令儒学不偏离孔圣的路向,所以其法先王与后之《荀》儒辈的兼法后王,实质代表着两种礼义观的论战,《毛诗序》的“礼义”是“先王之泽也”,出自上述河间献王讴歌的尧、禹等圣王的爱民之仁心,明确与《荀》儒辈无涉。因此,无论如何,《毛诗序》应在孔子学说背景下来解读,“故变风发乎情”,是指自然之外的政治良窳作用于人心,使人产生种种不同的情感心理反应,郁积在心,其势不得不发,是为“变风”之起,但是情感抒发,还须以孔子“礼义”为导向,一言以蔽之,要高扬人性,因为人类一切精神创造,如果脱离了人性,美也就无所附丽;假如“情”如洪水泛滥,超越“礼义”之度,或声嘶力竭,或喋喋不休,豺声鬼嚎,惊挺险急,会使人性被动物性所置换,退回到动物状态,扬雄《法言·学行》说:“鸟兽触其情者也,众人则异乎!贤人则异众人矣,圣人则异贤人矣。礼义之作,有以矣夫。人而不学,虽无忧,如禽何?”礼义可以使人摆脱禽兽,并且不断地升华,人可以超凡而入圣,这也是直抵孔子礼义本义的;而人的情感以自然之子状态舒放,往往也会降低《诗》在艺术层面的品位,违反《诗》艺创作规律。刘大櫆《论文偶记》说:“昔人云:‘文以气为主,气不可以不贯;鼓气以势壮为美,而气不可以不息。’此语甚好。”同样《诗》之为美,并非诗人情感激越以至失控时才最具动人的力量,《诗》之为体,其真美往往在于其含蓄委婉,余音缭绕,言已尽而意无穷,洋溢着人性的温暖,照耀浊世纷繁中人的心灵,如慧命之传,使中国永不失为一有高度文明的国度,《诗》才所以成为中国文学的伟大源头,这对后世诗歌创作理论而言,也是把握规律性的不刊之论。这样的《诗》学观,只能在孔儒思想一系沿波讨源,而“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也是孔子“《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惟一正解,其伟大的人文意蕴是民族文化之瑰宝。

三、余论

从儒家思想发展史来考察,《荀子·乐论》与《礼记·乐记》相比较,他们或许有同源性,但思想内容却显然不能列为同一系统,前者似乎对早期儒家学说做了偷梁换柱的手脚;新近出版的《郭店楚墓竹简》,据考证该墓年代为战国中期偏晚,内有《缁衣》、《五行》残篇。[5] (P1)这说明思孟学派著述在当时及以前已经流行甚广,而今本《乐记》颇见五行说痕迹,不排除是其同一学派著作之可能,其问世有可能与《缁衣》、《五行》等篇同时。今本《礼记》中有《缁衣》篇,假如当时的《礼》学丛著中,《乐记》已与《缁衣》之类篇什并行,那么《乐记》当早出于《乐论》;而《毛诗序》与《乐记》内在义理倾向颇为一致,其学能存古义,其来历也当早出于《乐论》。而谈儒家《诗》教者,应有“自其同者视之”和“自其不同者视之”的视角,如此方能展示儒家《诗》学的历史发展及其逻辑演进;另外,《毛诗》以美刺说《诗》,综合其《小序》,来探究它们与黄老学术有无关系,都能为《诗》学研究开辟新思路,这将留待另文再作讨论。

收稿日期:199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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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歌序言新解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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