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汉字繁简之争之于文化的关系
倪伊芯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福建 厦门 361005)
[摘要]汉字繁简之争历来是颇多争议的一个文化主题,汉字由繁入简的转化经历了历史的波折之后现已为大众普遍接受并成为了主流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两者同为文化传播与传承做出了不容小觑的贡献。在面对简体字改革已基本成功、已既成事实的现状,我们要既能在专业学习中有意识地培养繁体字读写意识,同时更为深入地领会到继续规范使用简体字的重要性。
[关键词] 繁体字 简体字 文化传播
索绪尔曾定义语言是“音义符号的结合体”,而文字则是语言符号的符号,它为人们记载文化排除了时空限制的障碍,是文明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文字的出现,意味着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的汉字是世界文字起源之一,也是当今世界上所使用的文字之一,同时是最古老的表意文字之一,它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300年的甲骨文。世界上曾有四种古老的表意文字,由于种种原因,另外三种都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唯有汉字仍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从殷商甲骨文到魏晋的楷书,再到现如今的简体字,汉字方块字独特的形状见证了汉字由繁入简的演化过程。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带动精神文明持续发展的今天,文化多元的视角将焦点转向“复古”,而表现在文字上即为繁简字之争。从繁难到简易,汉字形体的表意性在逐渐减弱而符号性在逐渐加强,同时会有许多字在演变过程中形体发生了质的变化,汉字形体的变化,一是由其表意性的特点决定的,二是使用汉字的主体——人的思想意识变化起着主导作用。简化汉字,在古代是汉字形体的自然演变,到近代是字形的有意识的改革。
1 汉字简化
1.1 时代背景
近代汉字的简化是在专家学者的主张及行政手段干预下得以逐步实现的,这是政治作用于文化的具体表现,因为字体繁简都是文化的内含物。推行简体字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受到了反对势力的阻挠,例如1936年,国民政府曾一度收回简化通令,近代学者诸如胡适、傅斯年等人也对简化字颇有微词,但总体以趋向简化为主,通过承上启下的方案颁布,由定点试验到全国推行,以达到推广简体字,逐步实现文字平民化的目标。
在中国古代教育不普及的情况下,只有少数人能够使用汉字,而且统治者的汉字观偏于保守,民间流传的大量俗字被贬为讹字,不登大雅之堂。19世纪末叶,西方工业文明入侵农业文明,中华民族面临着深重危机,普及教育、开通民智成为社会的共识。为了普及教育,降低汉字学习的难度,要求采用俗体字的呼声日渐高涨。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国开始了近百年的汉字简化运动。直至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社会进入信息网络时代,生活节奏加快,工作繁忙,人们希望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就能掌握所需要学习的事物;同时,计算机进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简化字提高了屏幕显示的清晰度,节省了目力,受到欢迎。
爷爷从兜里掏出个蓝绸手帕裹着的包,打开手帕里面是枚翡翠手镯。爷爷把手镯递给权筝:“拿着,这是奶奶临走时留下的,指定要给何东的媳妇。谁也别不服气,谁让他是长孙呢。”
1.2 产生原因
简体字之所以会衍生,最根本的原因无外乎人追求更加高效便捷的“惰性”驱使。无论是工业革命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还是音韵学史上-p 、-t 、-k几个入声韵母韵尾的消失,都可说是人类“趋懒”的心理表现。正是由于人类内心本质上的“懒”,在发音时舌位唇齿懒于移动,在劳动工作时图求省时节力。诚然,这种惰性并非一无是处地要遭受谴责,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使人们享受在由于懒惰而带来的便捷之中,反作用于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因而在快节奏的信息爆炸时代,简体字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是毋庸置疑的。简单的字形结构和不多的笔画数量可以大量缩减使用者书写时间,其较为清晰的辨识度也可使信息传播更方便。
任何一项新事物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时代在进步,简体字作为汉字简化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繁体字本身也就是汉字简化过程中的一项中间产物,倘若一味地厚古薄今,那么人类社会将止步于甲骨文文明时期,这是与语言自然发展规律相悖的。而且,从日常交流来看,研究古文字的人也不见得就用古文字进行交流,因此专业学习中重视繁体字与日常生活中使用繁体字间并不矛盾。从结构上看,汉字的字形与它记录的语素在读音和意义方面有着密切联系,表现为汉字具有较高的理据性,因而在学习和研究时必须十分重视汉字这个特点。从整体上看,繁体字的理据性似乎略优于简化字,例如繁体字“塵”,表示鹿奔跑时掀起灰土,而简化字“尘”改为小土,尘是细小的土粒;繁体字“竈”是从穴、鼀声的形声字,而简化字“灶”改为从土从火的会意字。说“塵、竈”反映了华夏文化,而“尘、灶”就不反映华夏文化,是没有根据的。
2 繁体汉字的优势
2.1 文化传播
类比语法而言,文字也是如此。一个人如果从生下来就生活在以繁体字为记录文字的语言环境之中,那么他的大脑思维方式便会习惯这种类型的文字,正如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人一般,他们并不会认为简体字就如使用简体字的中国大陆民众一般好学易记。简体字对于辨认和记忆并非就具有压倒性的优势,恰恰相反,由于简体字的笔画较少,字与字的相似性就大大提高了,而区别度却大大降低了,比如“风与凤”“厂与广”易混[2];而采用同音替代的简化字极易造成混淆,还使得汉字总量增加,给记忆和认知带来一定的困难。在汉字简化过程中因方法不科学、手段不彻底所导致的“多繁对一简”,给计算机编码录入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例如“不干”分化为“不幹”和“不乾”等。以上足以说明简体字的简化对于文化的转播作用并非是有利无弊的。
2.2 语言习得
汉字理据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本质上都和华夏文化有联系。简化汉字的实质是减少汉字的多余信息,并不改变汉字的性质和结构,因而也不构成对华夏文明内涵的损害与消减。简化字和繁体字性质一样,文字本来就是工具,是记载文化的载体,简化了是为了记得更快,避免出错,和否定传统文化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割裂历史,割断联系,搞旱地拔葱式的语言文字突变革命,只会导致语言文字的混乱和思想的反动。我们应树立正确的认识态度,即所谓的繁化、简化都是汉字在自身运行中的一种调节机制,有一个活动的度,处理好了才有可能使汉字字形结构有效地为汉语服务。一种语言、一种文字要健康流传下去,除了要尊重语言自身自然发展的规律之外,还要定期地归纳、整理和规范语言文字发展的阶段性成果,扬长避短。
就文化传播的角度而言,简体字以其较短的书写时间似乎较繁体字更优,事实上未必如此。也正是由于科技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的诞生无疑是对21世纪影响颇为深远的发明之一,用计算机记录汉字语言时多采用拼音输入,汉字拼音化使得简体字这一优势大为减弱,也为繁体字的存续提供了极大的技术条件支持。
2.3 文化传承
灯彩在我国秦汉时代就开始有记载,是元宵佳节用于庆祝和娱乐的一种活动,灯彩舞以特色的民间舞蹈为依托,进入现代社会,灯彩歌舞开始与其他项目之间进行融合。但是传统的项目缺乏宣传,现代年轻人对于灯彩歌舞认知不全,对其发展不利。为此,还应提高对赣南灯彩歌舞文化的重视,促进其现代化的发展,满足更多游客的需求。
至于传承文化方面,首先中国传统文化的定义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5]。不能绝对地说繁体字的普及识用就能完全地继承弘扬传统文化,它的确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阅读和理解古籍,但是这并不代表掌握了传统文化,首先古籍文献只是传统文化的其中一部分,再者能够辨认书写繁体字也只是一项基础能力,了解中国古代文化还需要学习大量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古籍阅读是一项系统工程,文字只是一个平台,还要结合训诂、语音,以及历史文化背景才能领悟中华传统文化之精妙[6]。
3 简体字之利
然而,在看到繁体字之于文化的精妙绝伦之处时,也不能否定简体字的“非文化性”。文字的作用之一在于记录语言,文字诞生的初衷也正是为了提高记录语言的效率,这与汉字简化的目的是一致的,至于这一记录下来的成果好坏与否并不能决定其是否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吕叔湘先生认为,“代表语言,也就是能读出来,这是文字的本质。”简化字和繁体字,都能代表语言,只是形体不同,它们的读音是相同的,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因此它们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在文化含量上具有一致性。并且简体字的存续时至今日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不能以符号的优劣否定文化的价值意义。
3.1 文化传播
在文化传播方面,简体字的优势是有例证可循的。在东亚文化圈中,日韩文字的片假名就来源于中国的汉字,汲取的就是汉字简化的精华,可谓是“简体字中的简体字”;放眼至世界文化交流的维度,简体字对于母语非汉语的第二语言学习者而言似乎更为容易。在这种情况下,显然不适用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理论”去套用汉字学习过程,首先在对外汉语的教学中,“字本位”的教学因为难度较高而置后,因为第二语言学习者已经受到母语思维方式的“负迁移”影响,例如印欧语系多为表音,因而在汉字学习过程中,笔画和部件越少的汉字越容易学会。学者们对学生学习汉字时对不同笔画汉字的识别反应时间做了实验统计,喻柏研究表明,在 2~15 画汉字的命名反应实验中,笔画多的汉字,注视反应时间长;笔画少的汉字,反应时间短[4]。同时该研究表明,外国学生学习汉字时,最初只记忆笔画,对部件没有概念,等汉语水平提高以后,他们对部件的利用就开始变得有意识,部件的作用分成几个方面: 位置、功能、数量等。位置和功能(也就是表达的意义)与简体字、繁体字的分别无关;数量上,如上所述,笔画少注释与书写的时间短,因而同样是简体字占优。
再从文化传承的维度看待繁体字的优点,首先是书法上,繁体字结构上的饱满所带来的古朴典雅给人以视觉愉悦的享受;再者就是掌握了繁体字的辨识对于古籍的阅读理解是很有帮助的,这同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传统文化的继承。繁体字之所以为部分现代文人所推崇,正是因为其较好地保留了汉字形旁与声旁相结合的表意性,如“西湖十景”中有一景叫“麯院风荷”。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记》解说:“麯院,宋时取金砂涧之水造麯,以酿官酒。其地多荷花,世称‘麯院风荷’是也。”此处本来是酿酒之地,酒的醇香与荷的清香混合在一起,别有风味。现在却改成了“曲院风荷”,人们大概只能理解是唱曲之地,难以领略酒的醇香了。再如“當”是一个形声字,以“田”为形,以“尙”为声,其本义为两块田地面积相等。简化后的“当”字既没有形符也没有声符,既失去了“當”的意义特征,同时也失去了其声旁的表音功能[2]。
3.2 文化传承
简化汉字中有些为了追求笔画的减省,而破坏了汉字的表意性,甚至破坏了形声结构的表音作用;繁体字理据性强,可以构成声符、义符的序列,记一个声符或义符,就可以记忆同系列的字。例如“穀”字,只要记忆一个字,就可以记忆跟它字形相关的“轂、嗀、瀔、榖”;而简化字把“穀”简化成了“谷”,跟其他字的关系拆散了,笔画减少了,反而不容易记忆了[3]。而恰恰正是繁体字这种表意性的形象方便记忆,也更便于后世传诵。
4 孰繁孰简,并行不悖
自2008年开始,宁夏每年对全区农民用水户组织和基层水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人及骨干。2008—2013年共举办培训班52期,合计201天,共有7 34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相关人员掌握了水费的计算方法,为让农民用上放心水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
至于“简体字推广的主要任务是扫盲”这一论断,从语言学角度来加以分析也是缺乏一定逻辑关系及理论依据的。文盲之所以为文盲,根源在于不识字,与字形笔画的复杂与否并无决定性联系。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学说认为,语言学研究的真正对象应该是说话人对语言的内在认识,即“语言能力”。正是这种能力使人们能够说出和理解过去从未说过的句子。因此,生成语法就是研究说话人语言的能力。儿童天生就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人类大脑语言方面的初始结构,使儿童仅仅通过来自家人和朋友极少量的讲授就获得复杂的语言能力成为可能[1]。人们天生具有一种语言习得机制,而语法是人脑先天就具备了的装置,是人类天生就具有的一项禀赋。人从出生到孩童时期学会说话,能够说出符合语法的完整句子并非家长乃至学校教育的刻意为之,事实表明,这种现象更多的是自然形成的。而真正严格的语法教学一般是在中学乃至高等教育阶段才给予传授。生成语法学派认为人类的语言机制是靠遗传获得的,就如同一台计算机的配置是固定的一般,“原则天生,只调参数”。
另一方面,简化并非像焚书坑儒般使繁体字消失殆尽,更进一步说,繁体字从来就没有消失过。事实上,繁体字在学术和艺术领域一直是长期存在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有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等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承认了繁体字存在的可行性,从另一角度看也是对繁体字存在价值的肯定。长期以来,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等出版社为保存和整理古籍,出版了大量繁体字版本的文献资料。因此,繁体字和简体字的关系其实是并行不悖的。
实质上,繁简之争的焦点并不应该在于两者的利弊,甚至不在于它们是否属于文化。之所以会有极力推崇繁体字的现象,是由于在繁简演变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恰当的方法,例如简化汉字有一部分是通过符号代替法来的,而个体简化与类推简化的不统一,《简化字总表》规定,从“軍”旁的字都简化为“军”,如“浑”“挥”,可是“運”却简化为“运”;从“單”旁的字都简化为“单”,可是“戰”却简化为“战”。再比如多繁对一简,“发”字对应两个繁体字“發”和“髪”,一个是“發展”的“發”,一个是“头”的“髪”,结果现在满街都是“美發”、“發廊”,其实应该是“美髪”“髪廊”[7]。汉字整理和简化的目的是使汉字更有效地记录语言,满足交际的需要[7],但是由于简化方法不够尽善尽美,造成了现在用字的混乱和繁简转换的困难。因此,如何创造并运用更加规范科学、行之有效的简化方法,从而追求减省笔画又能保留更多汉字表意性特点值得进一步深思和研究。
综上所述,汉字繁简各有利弊,但都是中国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能代表一种文化。汉字简化为大势所趋,如何协调追求高效便捷与保留字形表意,方为研究工作之重。
三是加强抗旱服务队能力建设。建立省、市、县级抗旱服务组织130多个,乡镇村级类防汛抗旱服务组织500多个,充分发挥了服务队在抗灾减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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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叶宝奎.语言学概论[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2] 李晓艳.简化字研究综述[D]. 长春: 吉林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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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永安.繁简汉字在汉字学习中的优劣[J].中州大学学报, 2016, 33(3): 69-72.
[5] 安丽娟.繁体字三论[D]. 保定: 河北大学, 2009.
[6] 沈克成.书同文:现代汉字论稿[M]. 上海: 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2008.
[7] 李红梅.汉字繁简之争刍议[D].太原: 山西大学, 2011.
[中图分类号]H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683(2019)01-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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