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外贸公司在经济改革和出口成功中的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作用论文,外贸论文,经济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阿列斯蒂尔·马克宾是英国兰开斯特大学经济学教授,曾任兰开斯特大学副校长,经济系主任等职。他是著名的国际经济问题专家。曾担任世界银行的特约研究员。做为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的客座教授,他曾三次访问中国,除了在大专院校授课和演讲外,还走访了一些地区和企业,会见了很多政府官员、经济学家和企业家。
该文是作者提交国际学术会议的论文。征得作者同意,我把该文介绍给国内读者。由于篇幅所限,我删除了其中介绍日本、韩国、台湾及香港的外贸公司的章节,以及所有的引文出处,并对文章结构做了局部调整。
第一部分 中国的贸易政策的改革
一、改革前的贸易政策
改革前的中国贸易政策是一个重商主义的极端例子,由于一些政治的和战略方面的原因,这种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自给自足。特别是自从苏联撤消了经济合作和援助之后,中国陷入了敌对世界的孤立之中,追切地需要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在50年代和60年代,中国实行进口替代的工业化政策,进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独立自主的工业基础”,出口也仅仅是为了支付基本的进口所需的外汇,而很少考虑通过开发比较利益把国内的资源有效地转化为可能得到的商品和劳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个政策走到了极端。1978年以前,所有的对外贸易都通过大约十几个国有的外贸公司进行,每个公司垄断了某一大类商品的经营。大部分贸易通过广交会的双边谈判成交。这种作法的一个后果是供货者和最终用户很难见面,这导致了失误,低效率和来自双方面的怨言,也阻碍了从国外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为了实现整体的计划目标,中央政府的计划使用实物平衡的方法去消除一些特殊所需产品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盈余与不足。这些进出口的指标在年初就制定下来,由外贸部管理整个执行过程,为了实现这些指标,国有外贸公司购买商品以供出口,同时以控制价格出售进口商品,而通常这些价格是极少与国际市场价格和国内边际机会成本相联系的。外贸公司的创汇收入与利润要上缴中央政府,后者根据需要对它们进行分配而外贸公司的亏损则由国家财政去弥补。这使外贸公司失去了任何商业性动机去提高效率,获得利润。进口仅仅是为了补充国内产品与原料的短缺,提供国内不能自己生产的资本产品;中国出口那些生产有余的产品,如大米、石油矿产品以及加工产品,用以支付进口发展重工业所需的主要机器设备,中间产品诸如钢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中央计划的目标就是平衡进出口贸易,避免国际债务。
二、出口的成功
1977年邓小平复出标志着中国开放政策的开始。尽管改革的过程是渐进的,但中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有了巨大的变化。从1979年到1992年,中国的出口以年增长率17%,进口以15%递增,工业制成品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1980年的47%增加到1990年的80%,而传统出口产品,如食品、原料和石油,则由47%下降到19%。从1980年到1990年,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以每年23.6%的速度递增,而智力密集型产品出口则增长更快,达到了年增长率25.3%,尽管这些数字是不可靠的,但是可以说,在过去十年中,至少翻了一番。中国出口在世界出口总额中的份额,同期也增长了大约两倍,在1978年,中国没有外国的直接投资,但如今已超过了580亿美元,中外合资企业已有20,000多家。毫无疑问,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对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记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过去十年中,每年增长10%,在1992年达到了13%。改革前的经济增长几乎全部来自增加劳力和资本的投入,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近乎于零。而如今经济增长的四分之三归因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引入了外国的资本、技术和市场管理经验。在制造业方面,由于乡镇企业,合资和独资企业的大量增长,一些资源在朝着比较利益和增进效率的方面在企业之间流动。香港和广东之间,台湾和厦门之间已经发展起来的紧密联系对这些成功起了重大的作用。根据世界银行1992年报告,广东省占了中国出口总额的15%和外商直接投资的50%。
三、政策
消除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障碍,增加激励因素和分散化决策,这些政策促进了外贸的成功。中国经济正从一个中央指令性计划经济转变为一个价值规律在资源分配中起主要作用的市场经济。
首先,中国及时制定了一系列法令,允许成立合资企业和在东南沿海地区设立经济特区,以吸引外商和华侨的贸易、投资与合作,并将一些成功的实验推广到其它地区。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并可获得一定的优惠条件。用来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物资和停留在特区内的进口产品,免交关税和间接税。企业允许保留全部外汇所得。1985年,在深圳建立了第一个外汇调剂中心,企业以比官方汇率更有吸引力的市场价格来兑换人民币。
特区政府有权根据资源状况进行融资和投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国家计划的控制。特区内的中外企业在投资、生产和营销方面都有权自己做出决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购销在自由市场进行,除了少数物资以外,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在深圳建立了第一个资本市场,并发行B种股票以吸引外国的证券投资。在劳动力市场上,终身任期制已在很大程度上被短期合同制所取代,人员的招聘和解雇比过去更加容易、政府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来代替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单位保障的做法。出售土地使用权,发展房地产的二级市场,允许外商开发土地,这些也都在特区开始实行。
在特区实施的很多实验现在已被推广到沿海地区、上海、长江流域以至全国。做为一种观念的实验基地,特区似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目前还很难严格估价它对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贡献。很明显地,中国的很多资源向特区倾斜,这些资源的机会成本很高。特区的产出和出口增长迅速,但是由于很多出口产品只是对进口原料和零部件进行简单的加工,所以附加值很低。另外,很多出口产品实际上是其它地区生产的,仅仅是通过特区出口而已。特区的实验能否成功,在中国既定的政治条件下,主要取决于能否与香港和东南亚的华人商会加强合作并获得巨大的利益,取决于能否把在特区实验的市场经济的各项改革向全国推广。
随着国有大型外贸公司的解体和各省市新的外贸公司的建立,出现了大量的分权化的倾向。由中央计划控制的商品种类大大减少,1980年以前,大约3,000多种出口商品,90%左右的进口物资,都在计划控制之列,由十二家国有外贸公司负责实施。到1988年,计划控制的进口商品下降到40%,出口商品下降到45%,只剩下112个品种。外贸计划可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是实物指标做为法律责任落实在国家外贸总公司。指导性计划的强制性较少,体现为价值指标,允许地方外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在进口用汇方面,中央计划从两方面放松了控制,即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从1979年开始,为了鼓励出口,企业可以得到所需外汇用来购买进口原料和零部件,以及国内原料和能源,产品加工后再出口。另外,允许企业和外商签订补偿贸易合同。外商向国内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企业用生产的产品来偿还。
做为一种指令控制的体系,中国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和关税制度有所放松。这个体系有几个目的,从宏观上说,政府把它做为外汇平衡的一种手段,同时能够保护国内有些产业部门,也可以做为矫正国内价格扭曲的一种方法。例如,国家控制的某种产品的价格低于世界市场价格,利用出口许可证可以控制过量出口,以避免造成国内的短缺。还有诸如钨、锑、锡及其它稀有金属,中国在世界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对国际价格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通过限制出口,可以改善中国的贸易条件。另外,在多重纤维协定和自动出口限制的条件下,利用许可证来分配出口配额。
在过去,由于人民币对外币的估价过高,是影响出口的一个主要不利因素。自从人民币成功地贬值以后,又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这就有助于使某些出口能够获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企业使用外汇的限制。从1979年开始实行的外汇留成制度也给了出口商更多的刺激。以前企业所得的外汇必须全部交给中国银行,1979年以后,企业有权得到一定数额度的外汇,以鼓励其进一步扩大出口。部属企业可以在1978年外汇留成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留成。省和地方政府管辖的企业可以在比1978年增加的创汇中,得到40%的外汇留成。采用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方式的企业,净创汇中的15%用做留成,而特区的企业可以留成100%。最后,还推行了出口退税制度。但是,尽管人民币已经贬值,仍然币值过高,而且由于国家对进口替代产业采取的控制和高关税的保护政策,对很多企业和产品来说,外汇留成和出口退税的措施在某种程度上仅仅能够抵消进口替代政策所造成的偏差。
第二部分 国有外贸公司和外贸改革的进步
外贸系统有重大意义的分权发生在1984年之后,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有外贸公司的分支机构由省市一级来控制。一些大型企业(如熊猫电器公司)也掌握了部分或全部的进出口产品。1986年,中国有1,200家外贸公司,到了1988年,猛增至5,000多家。快速增长也带来了问题,一些新成立的小公司缺少有外贸业务经验的职工,缺乏资金,不熟悉国际惯例和产品质量标准。结果,外商对于不能及时交货,产品质量低下的问题抱怨甚多。例如,丝绸产品出口是中国的一大优势,外贸公司之间先是争着签订出口合同,然后为了有限的货源展开激烈的竞争,结果蚕茧的价格扶摇直上,使得国家丝绸进出口公司丢失了大量的生意和利润,出口创汇也由于多头竞争而减少。另外,一些外贸公司也经常违反各种规定。中央政府采取措施,对混乱的状况进行调查,然后撤消了一些新公司的进出口许可证,并对其中一些进行了合并。到1988年底,共撤消了1,400家公司,剩下的3,600家公司分别隶属于经贸委及其省市分公司的管理之下,使得当局得以有力地采取措施解决质量低下,延迟交货的不利影响,维护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声誉。但是限制外贸公司之间的竞争是否一剂良药仍然争论不已。恢复国家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的垄断权不可能使中国丝绸产品的生产和贸易获得最大收益。
尽管大型国有企业可以直接进口和出口,但是在1992年,90%以上的进口和80%的出口仍然掌握在国有外贸公司手中。虽然中国政府鼓励转向“代理制”(即以取得佣金为目的的贸易),大部分国有外贸公司仍然以当地价格收购产品,然后以国际市场价格来出口。外汇留成制度给了他们极大的刺激,做为出口商,他们可以在中央政府扣除20%的创汇之后,得到剩余的60%做为留成;而如果做为代理商,这部分外汇将为制造商所得。即使那些有直接出口权的企业,例如外资企业,有时也通过外贸公司出口一部分甚至全部产品,因为他们很难通过自销来索回为进口原料而支付的进口税和间接税。
自从80年代初期以来,在进出口贸易中的竞争和效率明显地增加了,同时,外贸业务人员的外语水平和与外商做生意的经验也大大增长了。
有一半以上的中国产品出口到香港,然后大部分再由香港转口,这个事实证明,很大一部分出口主动权来自香港的厂商。由于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低廉,香港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已转移到了广东省。国有外贸公司在这种贸易中,仅仅是一个便利的工具而已。外商经常乐意从中国直接采购产品,但有时因为各种不同的规定和需要出口许可证,不得不通过一家合适的外贸公司来成交。很多诸如服装、玩具和家用电器的出口,中国的企业与外商老客户之间都有长期订单,外贸公司的中介作用似乎是多此一举。香港、台湾、新加坡的华侨客商与大陆的贸易伙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有时甚至是以家庭关系为背景的。
80年代后半期中国制造业产品的出口洪流似乎是中国的外贸分权化成功的一个主要标志,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垄断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而且在国有外贸公司之间,效益也有极大的不同。我们在考察中发现,很多外贸公司正在努力地为其客户开辟市场,渴望和外商取得联系,在外商和国内企业之间搭桥铺路。他们经常为地方企业提供一些中期贷款,以增加生产,满足新的订单。有些则向制造业投资以保证货源。与此同时,他们都积极向地方企业转让技术和经济。在过去,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与香港的联系,现在,他们更多地转向开辟新的市场和发展自己的信息网络。
虽然有不少外贸公司取得了成功,但也不乏毫无建树的例子。外商抱怨那些了无休止的谈判,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谈判人员没有拍板的权力。地方企业则埋怨外贸公司既不能提供足够的市场信息,又不能反馈外商对产品的意见。有些外贸公司甚至封锁消息,以至于企业竟不知道他们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到底能卖多少钱。这种效率低下又失信于客户的外贸公司怎么能够生存下去并盈利呢?
尽管外贸权力下放以后,企业可以选择较好的外贸公司进行交易,但外贸公司仍然具有很大的垄断权力。到1992年上半年,仅有538家企业有权直接同外商交易。一些地方企业的出口产品仍然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这就有利于巩固国有外资公司的垄断。尤其是一些内陆省份的企业,由于缺乏信息,很难同外省的外贸公司沟通,这就削弱了他们与当地外贸公司讨价还价的实力。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地方政府可以从当地外贸公司的盈利和外汇留成中得到好处,也就迫使地方企业与当地的外贸公司做生意。
除此之外,某些产品只能由指定的国家公司或省级公司来经营,这些公司可以得到垄断利润。国有外贸公司应该对锡、钨以及其它能影响世界市场价格的产品实行垄断,以防止过多出口而恶化中国的贸易条件。据1993年9月3日的金融时报报道,由于中国大量出口锡而使锡的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对香港的农产品出口也应由指定的外贸公司经营、以确保价格的稳定。
很多外贸公司抱怨上级加在他们身上的多重目标,创汇指标,解决就业和获得利润。在过去,当外贸公司被迫以低价出口或高价进口时,他们通常可以从国家财政得到补贴,或者从其它有利可图的生意中得到补偿,比如经营进口许可证的产品就能获得巨大利润。现在情况有所不同了,他们应该自负盈亏。但是实际上预算软约束仍然存在,由于公司的经营目标不清楚,条块关系没理顺,再加上预算软约束,使很多效率低下的公司能够生存下去。
所有的外贸公司都有经营范围的限制(唯一的例外是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而且也不能经营国际贸易。这就限制了改革的一条出路。很多日本的贸易公司的国内贸易量实际上超过了国际贸易量。他们通过分散成本的办法,把建立外贸公司所花费的费用,诸如培养人员,收集信息和建立商业联系等,都尽可能分摊在大量的业务活动中,这样就能使得单位成本下降,利润增加。如果中国允许外贸公司自由地经营非控制产品,允许开辟国内商业渠道,将会增加外贸公司之间以及外贸公司与国内商业公司之间的竞争,这将有利于他们提高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同时也促使国内的批发和零售企业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与80年代相比,国有外贸公司面临着更大的资金压力,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由于他们要从银行贷款,而不再从国家财政得到补贴。结果,很多公司负债累累,步履艰难,政府实行的外汇留成措施,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现在外贸公司可以得到60%的外汇留成,而不是以前的12.5%,这些好处究竟是外贸公司得到,还是落入国内企业手中,要取决于外贸公司之间的竞争程度。
面临着各种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国有外贸公司正进行其它方面的改革。
1.纵向一体化。显而易见,这是外贸公司确保出口货源的一种方法。但这种措施也有风险。一些企业的合并有其经济方面的合理性,但正如西方很多经济学家已经发现的那样,其实并不尽然,有些可能是亏损的企业。即使企业能够获利,但如果合并的目是为了取得垄断地位而牟取暴利,则会损害社会经济效益。一个公司在与外商打交道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并不说明它在管理生产方面也是行家里手。生产过程中的很多问题,诸如机械设备,仓储备料,人事管理等等,都与产品销售有极大的不同。没人敢打包票说,一个外贸公司的经理一定能使一家新工厂顺利运转,或使一家老企业提高效益,如果做不到,就很难说实行纵向一体化能够对他们以及对社会带来什么好处。只有实行纵向一体化的企业能从企业之间的互补中得到明显的好处,这种措施才是切实可行的。
2.外贸公司集团化。80年代后期,由于外贸公司之间竞争激烈,有些公司为了私利不惜抬价争购,低价竟销而损害了国家利益,又由于有些公司的延期交货,质量低劣而降低了外商的信任。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后果,中国政府鼓励外贸公司合并,实行集团化经营。但这样就带来了外贸公司对某些产品或地区实行垄断的风险。由于压价收购,会挫伤企业出口的积极性;由于代理费用的平均水平提高,也会减缓引进新技术的进程。因此,外贸公司合并的损益得失取决于合并的类型和市场竞争的开放程度。如果同一地区内经营相同产品的外贸公司实行合并,则使垄断的风险增加。但如果经营不同产品的公司实行合并,通过产品差异化经营,则会减少管理费用,增强经济实力,从而降低风险程度。在一个开放竞争,企业只有盈利才能生存的环境中,公司之间的合并才会由于利益的驱动而成为现实。
3.国际化。很多外贸公司解释说,这是把一个海外办事处变成一个子公司,成为东道国的一个注册公司。但这只是中国的外贸公司向海外投资的一种情况,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公司。目前还不能清楚地看出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下,同样的人管理同样的机构是否更有成效。在我们的访问中,没有一个外贸公司的经理能令人信服地说明这种国际化经营能够提高公司的效率。他们提出应该给海外的管理人员更大的决策权。这确实是一个信任的问题。如果总公司授权这个经理去管理海外子公司,为什么不让他做为一个直接管理者行使决策权呢?
人们期望年轻有为的中国经理们在摆脱了官僚主义的束缚之后,面对商海沉浮的挑战,能有出色的作为。这主要取决于经理人选的筛选和国家政策的走向。中国能够严格执行自负盈亏的政策吗?从1987年起,中国就有了破产法,但很多年过去了,没有一家国有企业倒闭尽管它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直到1992年,英国的报纸才报道了第一家破产的先例。如果这是一个先兆的话,外贸公司的未来决策将受制于必须具备偿还能力的要求,那么向海外投资的行为将采取更加注重实效的态度,而不是简单的赶时髦。
郭友群(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