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心理的影响与应急处理对策
郑 敏
(安徽建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 要]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很多城市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如何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已然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议题。重污染天气不仅会威胁公众的身体健康,也会对认知、情绪、行为等心理方面产生消极影响。目前,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心理应急处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应急联动不足、专业队伍有待建立。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应急专业队伍、提高公众应对能力以及重视媒体导向作用,将进一步健全重污染天气心理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心理应急响应能力,进而保障公众的心理健康发展。
[关键词] 重污染天气;公众;心理;应急处理
近年来,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大气污染已然成为我国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很多地区频繁出现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即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高于200的天气。根据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5月向社会公布的《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9.3%;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0.7%。
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城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进而通过一系列直接或间接途径威胁人体健康。与此同时,重污染天气对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以及健康的不良影响,无疑会增加公众的心理负担,影响公众的心理健康。因此,如何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公众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日益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心理的影响
据世界卫生组织2015年的调查,每年约有800 多万人因严重的空气污染而死亡。美国癌症协会研究发现,空气中的细颗粒物每升高0.01mg /m3,癌症死亡率、肺心病死亡率、总死亡率的危险性分别增加8%、6%和4%。大量临床病理研究也表明,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疾病、生理机能障碍、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渗入到肺部并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引起心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增加呼吸系统发病率与发病的持续时间以及加重病情等。[1]19-23除了对身体健康的危害,重污染天气也会对心理健康产生一系列影响。
(一)重污染天气对认知方面的影响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的Maher及其团队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的最新研究表明,空气污染损伤的不仅是我们的肺,还会损害我们的大脑。PM小于2.5的空气细颗粒物极易穿透人类的天然防御屏障,可以通过呼吸系统进入血管,随着血液循环进入大脑,导致记忆力下降、注意力分散、言语智力(如分析、推理)和非言语智力(如利用视觉信息解决问题)降低等认知方面的问题,同时会相应地影响到学习和工作效率。美国波士顿大学心理学家Shakira对参与调查的200名平均年龄10岁的波士顿儿童进行随机调查,结果发现那些成长在严重空气污染区域的孩子,在认知能力测试、记忆力测试以及IQ测试上面的成绩均显著低于居住在未污染城市的孩子。[2]
(二)重污染天气对情绪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在重污染天气下,由于缺乏充足的阳光,人体内五羟色胺、褪黑素、甲状腺素和肾上腺素等激素的分泌会减少,从而会导致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增多,生活幸福感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担心重污染天气对身体的危害、对出行安全带来的隐患等,一部分人会因缺乏掌控感、安全感而处于急性心理应激状态。尤其是高焦虑、高敏感个体、长时间在户外工作的人更容易受到重污染天气这一压力源的冲击而产生过度心理反应。美国心理学会(APA)的相关研究发现,住在颗粒物污染更严重的地方,出现焦虑症和抑郁症的比例往往更高。一项健康调查显示,44.87%的人在重污染天气的时候感到害怕和恐惧、22.43%的人感到焦虑和烦躁、认为在重污染天气心情变得比较低落的人的比例高达82.29%。[2]
(三)重污染天气对行为方面的影响
完善健全的法制体系是重污染天气心理应急处理最关键的非技术支撑体系之一。将心理应急处理工作的原则、方法、措施等纳入各级政府的应急处理法规,将有利于在遭遇重污染天气时为如何调集社会资源,降低心理危害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和谐发展。我国各城市可以在国家性的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根据本市的城市结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空气污染的不同情况等,制定可最大限度适用于本市特点的应急处理法规,在其中明确规定心理应急处理的机构设置、权责关系、应急处理程序等。[3]
心理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具备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去落实和执行,包括开展心理危机的监测和研究,提供心理危机的预警和处理方案,对因重污染天气产生心理困扰的个体及时提供专业的心理帮助,同时对社会公众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受过专业训练的专家队伍相当有限,而非专业人员如果仅凭盲目的热情进行心理干预,没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和伦理意识作为支撑,可能反而会对个体的心理健康产生消极作用。
二、重污染天气下心理应急处理的工作现状
在重污染天气下,各地大多是环境、公安、宣传、卫生、教育、交通等部门各自承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职责,这种应急处理是分散的,尚未形成一个集成化的体系,难以保证整个应急处理工作的有效运作。当部分公众因空气污染而出现一定程度的心理困扰时,跨部门的协调往往会增加应急处理的成本。因此,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应积极促进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以提高心理应急处理的效率。
(一)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
为了积极预防和努力减少包括重污染天气在内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后果,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以“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了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有了初步的框架;应急管理体制和法制都在不断完善。对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后的心理应急处理机制也逐渐加强,但对于空气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心理应急工作如何开展少有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更多关注如何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的身体危害,并未明确规定如何为重污染天气下心理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二)各部门应急联动不足
面对频繁爆发的重污染天气,有必要在立足控制污染排放、从根本上治理污染的同时,积极采取应急性处理措施,减轻空气污染对公众心理的不良影响和危害。虽然我国在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中总结了不少积极有效的经验,但对于心理应急处理工作的关注较少。
(三)专业队伍有待建立
“未整治渠化前,西江航道是天然河流,仅能通行两三百吨的小船,还经常发生触礁搁浅事故。通过实施西江航运干线升级扩能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通航船舶也从当初的小船发展到如今的2000吨、3000吨甚至更大,这对于我们航运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说起西江航道的建设带来的体会,广西平南县永佳船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黄永佳兴奋不已。
三、重污染天气下心理应急处理的对策建议
心理应急处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等特点,只有经过长期培训和实践的专业人员,才能胜任心理应急处理工作。首先,各城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设立心理应急处理专家库,作为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智囊机构。专家库的主要职责是平时为应急管理部门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研究心理应急处理的相关课题;重污染天气下参与心理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4]其次,由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心理学专业人员组建成正规的心理应急处理团体,随时调整和补充心理应急专业人才资源,在必要情况下对有需求的公众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再次,一些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团体也可以参与到非指导性的心理应急工作当中。
北方农区要抓住晴好天气,加快秋收扫尾工作,已收获地区要做好晾晒和储藏工作,确保颗粒归仓。北方冬麦区已播地区注意查苗补种,土壤墒情偏差地区要积极造墒播种、适当加大播量;黄淮南部、江淮、江汉陆续进入播种期,应及时做好整地备播工作,并需密切关注墒情雨情,趁墒或造墒播种冬小麦。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认知三角理论,人的行为多会受到认知水平、模式与情绪状态的影响。重污染天气往往导致部分个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认知水平受损、负面情绪增多等问题,进而降低其学习、工作或者进行日常其他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出现社会退缩行为、低效率行为、出错行为、冲动行为,甚至攻击行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因为过度的恐慌而防范过度,盲目疯狂地购买、囤积空气净化器、口罩、防霾窗纱、氧气瓶等,随意转发失实的雾霾相关信息,严重者可能出现疑似恐惧症、焦虑症等一些列症状。
(二)建设应急专业队伍
面对多地频发的重污染天气,如何积极有效地开展心理应急处理工作,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做好心理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依托,以建设专业队伍为关键,以提高应对能力为重点,以发挥媒体作用为抓手,综合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来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心理健康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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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投资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还应提供项目用地的规划及产权许可,并以此作为申报审批的前提条件。甲方在选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过程中,应委托行业内业绩较为突出的咨询单位,确保文本质量,增加立项机率。在报告上报以后,甲方基建部门应做好和主管审批部门的沟通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申报内容。
(三)提高公众应对能力
在突发事件中,公众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对突发事件的接受、解释、判断和应对往往依靠自身的主观直觉,因而容易产生认知偏差,出现过度的恐慌、担心、焦虑等。因此,一方面,要重视通过学校、社区、单位、媒体等面向全体公众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知识教育,帮助公众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成因、表现以及对健康的影响,使公众知道可以通过减少外出、戴口罩、勤漱口、清洗鼻腔、使用空气净化设备等方式降低雾霾对身体的损害,同时普及如何积极调节情绪的有效方法,从而提高公众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另一方面,启动重污染天气下的健康评估和预警机制,将老年人、儿童、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以及精神障碍患者等空气污染心理易感人群作为重点关注群体,给予积极的心理关注和及时的心理帮扶。
(四)发挥媒体导向作用
媒体所具有的强烈的社会公共色彩,使得它承担着舆论导向和稳定社会的职责,不仅是社会心理状态的指示器,更是政府危机信息传播的中心。[5]相关研究表明,诸如个人影响风险的能力、对风险的熟悉程度、知识了解程度以及风险的毁灭性潜能等,都有可能影响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风险认知。[6]政府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尤其是具有强互动性的新媒体,普及有关减少、抵御雾霾的知识,及时向公众传递政府对空气污染的处理与应对方案,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意识。这种对风险可控性认知的提升,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众在重污染天气下的焦虑感、无助感,同时也促使更多人自发参与到日常的环保行动中来,如主动选择绿色出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等,从长期来说无疑有利于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 曹彩虹,韩立岩.雾霾带来的社会健康成本估算[J].统计研究,2015(7).
[2] 搜狐健康.最新研究发现,雾霾会进入大脑[EB/OL]. [2018-11-29].http://www.sohu.com/a/278530945_99904798.
[3] 舒筱丹.我国城市自然性公共危机应急处理机制之优化措施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0.
[4] 李伟.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探讨[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0.
[5] 史晓静.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信息公开研究[D].南京:南京航天航空大学,2011.
[6] 邓滢,汪明.网络新媒体时代的舆情风险特征——以雾霾天气的社会涟漪效应为例[J].中国软科,2014(8).
[中图分类号] C9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 2273( 2019) 02- 0056- 03
[收稿日期] 2019- 01- 20
[基金项目]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安徽省公害事件心理应急干预机制研究”(AHSKQ2014D82)
[作者简介] 郑 敏(1982-),女,安徽合肥人,安徽建筑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
(责任编辑 钱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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