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分析_经济人论文

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分析_经济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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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人及其道德行为的起源

经济人假定是当今西方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根据经济学的研究成果,经济人具有两个根本特征:一是理性,即这种人具备关于其所处环境各有关方面的知识,而且这些知识即使不是绝对完备的,至少也相当丰富、相当透彻。此外,这种人还被设想为具备一个很有条理的、稳定的偏好体系,并拥有很强的计算技能,他靠这类计算技能就能计算出在他的备选行动方案中,哪个方案可以达到其偏好尺度上的最高点。二是经济,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人。具体来说就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济人的行为一般遵循着“最小—最大”原则,即试图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他将通过市场的各种经济信号,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求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对经济人这一概念,人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当然也有来自多方面的批判,同时该概念本身也随着经济理论的发展而发展。不过,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下述几点是可以肯定的。首先,经济人仅仅是一种理论抽象,并不是指具体的人,但又未完全独立于具体个人之外,而是从事经济行为的主体的本质特性的抽象概括;其次,经济人是一种人性假设,但它并未穷尽人类的全部本性,现实社会中的人决不仅仅是经济人;再次,经济人的本质特征是有理性,并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最后,在经济领域中,经济人假定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分析工具,不仅在理论上就是在事实上也具有合理性。市场经济的根本驱动力是个体的“趋利避害性”,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经济主体才去参与竞争。或者说,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驱使人们参与经济运行的内在动力。诚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82页。)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

我们对经济人概念的考察,目的是要揭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能否派生出道德行为来,或者说经济人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参与竞争的行为是如何通往善之路的。让我们先看一下交通规则产生的例子。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形成了路。这就出现了问题:许多人在路上行走,且各自的方向不同,难免产生交通混乱,其结果影响了每个人的行程。为了避免这种对所有人都不利的情况发生,人们便制定了一套规则,右侧通行。结果每个人的行为都受到了约束,但却有利于达成自己的目的。经济人自利的动机之所以产生善的道德行为的机制,大概与此相似。

起初每个人都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直接或间接联在一起的,因此产生了利益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将严重阻碍每个人的利益的实现。按照经济人的本性,是绝不会允许这种状况存在的。因此,形成一定的规范,以约束和协调各位的行为,最终达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似乎是经济人的必然选择,也是最佳选择。尽管也许为这一选择付出成本,但收益还是丰厚的。这就是最初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规范制约下的道德行为。可以说经济人理性和经济的双重本性,是经济人采取道德行为的根源的基础。

二、经济人道德行为的局限

经济人自利的动机能够引发道德行为的产生,这是由与交通规则产生的类比得出的结论,虽较形象,但有简单之嫌。其实这只是经济人道德行为起源的外部原因内化的结果。其起源的内因则在于经济人本身的内在矛盾,即自我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亚当·斯密著名的“看不见的手”原理这样写道:“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地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益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 ”(注:亚当·斯密:《国富论》(1776),转引自A·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2版),第67页,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这段话包含这样三层意思:其一,经济人仅仅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值;其二,“看不见的手”引导经济人以促进社会利益为手段,以实现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其三,经济人“客观为社会”的效果远大于“主观为社会”的效果。我们暂且不论其对经济人行为合理性的辩护,仅就其所揭示的经济人所面临的自我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而言,他必须首先实现社会利益,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实现自我利益,否则,“看不见的手”将无情地“剥夺”他的一切利益。经济人的道德行为,正是其本身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

至此,我们似乎在试图证明一件事:即经济人的本性是恶的话,那么从他本恶的本性出发也不必然导致恶,相反,他的恶的本性却迫使他从善。那么何以解释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败坏现象呢?首先是制度(注:这里的制度指“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美)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第225—226页,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不完善。回到交通规则的例子,起初只是规定了右侧通行,可是当路与路交叉时,又出现了新的冲突,于是还需制定通过十字路口时的交通规则,然而新的矛盾冲突总会产生,因此制度必须不断完善。其次是经济人道德行为本身的局限性所导致的道德行为失范。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其道德动机与道德效果、道德目标与道德手段都是对立的,其道德价值观是建立在自利基础上的朴素型的,因此其道德认识往往被功利性所扭曲,进而导致其道德行为的失范。其二,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存在着“盲区”。由于经济人道德行为的功利性,决定了其道德行为只局限于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而此外的一切领域则均在他的道德视野之外,成了他的道德行为的“盲区”。在这些领域,其道德兴趣淡漠,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见死不救、见义不为现象屡有发生。其三,经济人的计算可能产生错误。一般而言,经济人能够运用成本——收益方法计算出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间的关系,从而作出较为正确的道德行为决策。但是有时这种计算可能出现错误,当他并未发现自己计算错误时,他就会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导致道德行为的失范。欺诈、违约、造假、坑蒙拐骗等现象,就是严重后果。当然,这里并不排除个别私欲严重膨胀之徒是有意为之。但不论有意还是无意,都是一种计算错误,其后果不仅损害其它人的利益,而且终将以害己而告终;最后,道德约束本来就无强制性,仅靠人们内心的信念、良心和社会舆论等起作用。经济人道德行为的功利性特点,决定了其约束力更趋软化。一当条件许可,自利动机就会驱使经济人采取有违道德的行为。如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条件下,经济人就可能采取类似在夜间或无警察值守的路口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那样的“违规”行为,亦属此列。

三、经济人道德行为的升华

既然如此,那么是否意味着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只能停留在这种较低的层次上呢?如果说经济人假定反映了在经济领域活动的人的本质特征,而人类的其他活动都是经济活动中产生分化出来这两点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只要看看历史发展的事实就可以知道:基于经济人本性而发展起来的道德行为,是能够经过升华跃迁到较高的道德境界的。

经济人道德行为的升华,主要表现为三个层次。首先是最基本的层次,其道德行为的主要特征是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意识。虽然此层次作为经济人的本性并未改变,但他的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却能够较为自觉地置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约束之下。这是指他的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并无冲突时的行为特点,这是较为普遍的情形。但一旦发生严重的矛盾冲突时,他却必然地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其次是较高级的层次,其道德行为的主要特征是:逐渐摆脱了功利性的道德观念和行为的局限性,试图追求道德动机与效果、道德目标与手段的统一,具有较为稳定的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以及较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此时他能够自觉地把自己的经济人本性限制在经济领域,且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与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发生矛盾冲突的情况下,能够自觉主动地以后者为重。最高级的层次,现在还仅仅是特例,他们已经根本不具有经济人的本性了,是完全的“道德人”,仅仅以崇高的道德理想为人生追求。

我们很可能在现实社会中找到每个层次的原型,但这仅是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所描述的三个层次,却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一定要依次经历这三个层次的发展。以上的分析是否有根据呢?当然有。除了我们已经看到的事实上的证据以外,至少还可以找到理论根据。根据之一:认识论根源。恩格斯说:“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归根结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实际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34 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是经济基础的反映。经济人在长期的经济实践中所反复碰到的各经济人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必然反映到其意识中。于是唤起经济人道德意识的觉醒,并形成一定的道德观念,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谋利行为,这是符合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的。根据之二:社会根源。经济人的谋利行为是以社会为背景的,虽然社会由人组成,但任何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都具有独立于其成员的自身利益,这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的反映。为此,社会必须维护正义,以形成稳定而良好的社会秩序。尽管人们对正义的理解不同甚或是对立的,如有人主张谋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量幸福,而有人则主张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但社会必须运用各种手段维护正义则是其职,而道德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通过加强道德价值导向、教育、舆论等多种方式,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这必将成为经济人自利行为的有利的外部约束,并进而成为其道德行为升华的外在压力。根据之三:人性根源。我们已经知道,经济人并不是现实的人,而仅是现实人在经济领域活动的人性本质的抽象,当然他并未涵盖人性的全部。作为现实的人,他还具有社会属性的精神属性。人作为社会一分子既不能离群索居,又必须与他人和社会交往,而且在这种交往的过程中有一种依据某种行为规范而行事的倾向,此即人的道德性。人的道德也就是适应人的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精神属性是人性的一部分,人之为人,更需要丰富的精神追求和精神生活。所以在一定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将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的满足,期待着过一种真正有价值的人的生活,而道德修养、道德生活则是其中重要目标之一。因此,在一定的物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人性的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对经济人本性的制约和导向作用,构成了经济人道德行为升华的内在动因。当然,这些根据只能说明在一定的条件下,经济人道德行为有升华并跃迁为更高层次的道德境界的可能性,而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则需要某种机制。由于任何事物的发展本质上都是自我发展,所以很显然,经济人道德行为升华的根本途径,只能是经济人本身内在道德观念的进步。这应该成为道德建设的根本着眼点,即道德建设一方面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普遍思想程度,保证社会大多数成员能接受与认同;另一方面又要超越市场经济的现实,向人们展示一种崇高的道德理想目标和生活境界,从而满足人们对高尚道德精神的追求与向往。没有这种超越,人类的道德生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社会的进步就丧失了其内在的根据。由此我们可以把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升华的机制大致描述如下: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升华以其道德意识的觉醒为前提,以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以其本身的全面发展为内在的动因,以社会的道德价值导向、教育、舆论等影响为外在条件,以经济人的内化为根本方式。

四、经济人道德行为分析的现实意义

简单地回顾一下本文的逻辑:我们首先假定现实人的活动只有一个领域——经济领域,然后假定在经济领域中活动的人都是经济人。在这两个假定下,考察经济人按其本性从事经济活动究竟会导致什么样的道德后果,结果发现:经济人的本性既可能导致道德行为,也可能导致不道德的行为。不过有意思的是,经济人不道德的行为虽根源于其本性,但却并不必然由其本性所直接引发,其产生的直接性既有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更在于其本身道德行为的局限性。于是我们放松假定条件,考察在经济活动的社会环境中,具有经济人本性的现实人能否使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得到升华,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

关于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有人认为两者具有直接同一性,有人则认为两者间是否定性的关系。根据本文的分析有理由认为,两者间既具有直接同一性(可以说经济原则可以直接派生出道德原则),又是一种否定性的关系(经济原则派生出的道德原则并不是道德原则的全部,也可能派生出多类道德原则),故量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道德要受现实的经济关系和人们经济活动的形式制约,但同时也可以超越这种制约,表现出它的相对独立性,并反作用于经济)。经济人的道德行为本身的矛盾,可能即是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矛盾的微观基础。

根据对经济人道德行为的分析,可以为经济过渡时期的道德建设提供几点实践启示。启示一,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关系。认为两者之间仅具有直接同一性,可能导致用经济建设代替道德建设,最终以道德沦丧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严重后果;而认为两者仅是否定性的关系,则可能导致经济与道德建设互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最终将在实践中导致在经济建设与道德建设两极交替跳跃,结果既损害经济建设,又损害道德建设。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及其特点,使我们有可靠的根据把两者辩证统一起来。经济建设与道德建设是统一的,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经济建设是道德建设的原动力,道德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道德保障;同时两者又是对立的,该如何处理两者对立的方面,是实践中的重大课题,也正是我们将要给出第二点启示。

启示二,为正确理解的经济人进行道德辩护。根据我们的分析,经济人的本性并不必然使经济与道德发生冲突,但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又是存在的。而且在我国现阶段已有事实存在,诸如功利价值观的理性膨胀、人文精神萎缩、价值失落、道德失范等。撇开历史因素不谈,仅就现实来讲,这种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市场经济的错误认识,质言之就是对经济人概念的误解。好象经济人就是极端自私自利的极端个人主义分子,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择手段。因此,某些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人,借着建立市场经济“大好时机”,竟然“理直气壮”地不择手段起来,结果造成了社会道德状况的恶化。而对这种状况深恶痛绝并深为忧虑的人,竟也把道德状况恶化的根源归结为市场经济,进而要求以道德建设制约经济建设。这种愿望不可谓不好,若实施起来肯定会使社会道德状况有所好转,但由于未能“对症”,所下的“药”毒死了“老鼠”却同时伤及了人,使那些既守法又合道德去追求自身利益的“真正经济人”心有余悸,总感到一种道德威胁,似乎追求自身利益是一件不光彩的不道德的事情。试想如果没有这些真正经济人的巨大经济动力,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何年何月才能建立起来呢?因此,我们必须为正确理解的经济人进行道德辩护,以使“真正经济人”放下“包袱”,轻装前进,而给那些“假经济人”以强大的道德压力。

启示三,道德建设要为市场经济提供有利的道德环境。由于经济人的道德行为是有局限的,因而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导致失范行为的发生,故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为市场经济提供有利的道德环境,就成为目前道德建设的重大任务。道德水平的提高,道德状况的改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目标,但不是唯一目标,更不是外在于经济发展之外的目标。在当今中国,经济建设的需要、规范经济建设以保证其健康发展,应始终是道德建设的正确价值取向。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本的基础在于利用优秀的传统道德资源和当代道德资源,切实引导并促成人们道德观念的转变。针对经济人行为的特点,新时期的道德建设要以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为价值导向,建设起一个有普遍价值取向和有最高价值追求在内的体现多层次、多方面要求的完整道德体系,积极促成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升华到不同的层次,从而造就出一批又一批品性良好的经济人,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同时,也应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注重道德立法,把可以立法的道德规范法律化。可以肯定地说,在当前的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如果我们能真正做到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辩证统一起来,则我国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定能跃入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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