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浴华的“活着”指南_余华论文

“贵族”:浴华的“活着”指南_余华论文

一部“高尚”的作品——余华《活着》导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尚论文,作品论文,余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活着》是余华创作转变的标志

在20世纪90年代的作家中,余华是极富天分而卓具特色的一位。和苏童、格非一样,余华是以“先锋文学”登上文坛的。这时候,他的小说显得残酷、冷漠、诡谲,如《鲜血梅花》,如《河边的错误》,如《在细雨中呼喊》。

后来,余华认为应该改变一下自己了,这种改变的标志就是他的《活着》。从《活着》开始,余华成为一个关心世道人心的作家。余华靠着这部作品获得了意大利格纳拉达文学奖。

和余华以前的作品相比,《活着》没有那些先锋文学令人眼花缭乱的技巧。清清楚楚几个人物;清清楚楚几个故事。可以说,《活着》是一部纪实主义作品,一部杰作。

“活着”的故事

小说中最早出场的人物是“我”:“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田野”。“我”的收获很大,因为“我”收获了福贵的故事。福贵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他的自叙身世构成了小说的主要内容。

40多年前,“我”(福贵)是徐家的独生子,小时候就不好好读书,长大后爱往妓院钻,迷于赌博。福贵嫌弃妻子家珍,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曾几次气自己的岳父——米行陈老板。龙二和人做手脚,赢了福贵很多钱,致使福贵倾家荡产,成了败家子。福贵的父亲变卖家产,要福贵挑着铜钱走十多里路去城里还债。福贵这时候有所醒悟。龙二拥有了原来属于徐家的家产。福贵爹死去,米行陈老板接走女儿家珍。

福贵成了一贫如洗的农民,他到龙二手里租种五亩好田,开始尝到种田的艰辛。家珍回来了,福贵这个家全了。在劳动中,福贵不知不觉心疼自己的女人。家珍脱掉旗袍,穿上粗布衣服,虽然整天累得不行,但总是笑盈盈的。福贵家珍夫妇的小孩凤霞、有庆很听话。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以后,福贵的母亲病倒了。福贵去城里请郎中,却被抓了壮丁,身不由己地卷入到战争的洪流中去。福贵在战争中结识了老全和春生。战争的残酷面目暴露无遗,房屋被拆光,树被砍光,死亡和饥饿使士兵变成了野狼。别人抢飞机上丢下的大饼的时候,福贵春生他们却想出了用胶鞋煮饭的绝招。国军的阵地越来越小,伤号越来越多。天一黑,又下起了雪,老全死了,福贵被俘虏了,解放军让福贵回家。到家后福贵才知道母亲早已死去。此时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龙二被毙掉了。福贵认为龙二是自己的替死鬼,他觉得自己早年嫖赌逍遥反而因祸得福,该死却没死,又从战场上捡了一条命回来,应该好好地活着。

福贵回家后过着虽苦却还算安稳的日子。凤霞长大了,17岁了,但由于又聋又哑,没人上门提亲。12岁的有庆在城里念小学。姐弟情深,凤霞被一户人家领去做女儿,有庆对姐姐念念不忘。几个月后,凤霞跑了回来。在家呆了一天后,凤霞又要被父亲福贵送走。但到了城里以后,福贵改变了主意,决定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村里办起了食堂,炼起了钢铁。有庆精心饲养的两头羊被宰杀了,他伤心不已。村里的羊全吃光了,粮食也快吃光了,食堂散伙了,村里人下地干活开始记工分了,家珍却病倒了,有庆想退学,但父母不肯。福贵不理解有庆,他认为在学校跑步不能挣饭吃。日子越来越苦,粮食越来越少。家珍的身体稍有起色,有庆却出事了。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不停地抽有庆的血,把有庆抽死了。福贵找到医院,不料那县长就是春生。

家珍的病越来越重。祸不单行,福贵也病倒了。春生来找过福贵他们三次。但家珍不肯原谅他。队长给凤霞做媒,男方叫万二喜,是一个县城搬运工,偏头,脑袋靠着肩膀,但老实、善良、勤快。文化大革命越闹越凶,春生被打倒了,福贵夫妇开门接纳了春生,家珍劝春生不要轻生,要活着,但这位县长还是上吊自杀了。凤霞生下孩子后大出血,死了。凤霞的孩子叫苦根,家珍也死了。

福贵搬到城里和二喜、苦根住在一起。在一次干活中,二喜被水泥板压死,这年苦根才四岁。福贵把苦根带回乡下。苦根真是命苦,他是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才能吃上。我是老昏了头,给苦根煮了这么多豆子,我老得又笨又蠢,害死了苦根。”苦根死后第二年,老福贵买了一头牛——两个老不死。

福贵劳作着,顽强地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余华在《〈活着〉前言》里这样写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价值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我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确实不失为一部“高尚”的作品,而根据余华的说法,“高尚”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在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经历了数不清的苦难,亲人一个个先后离他而去,他最后孤身一人……但如此多的苦难并没有将福贵压垮,他依然顽强地活着,淳朴地活着。那么,我们如何理解“高尚”呢?这种“超然”(超脱)和中国古代士大夫的超脱有什么不同呢?古代诗人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又有诗人说:隔断红尘三十里,白云红叶两悠悠。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士大夫在遭受打击之后,悲观厌世,从而遁隐山林,自诩看破红尘,从而逃避、远离红尘。显然《活着》中的“超然”不是这一种。这种“超然”不回避苦难,它不形而上学地、笼统地否定尘世,它是生命的直觉和本能。作者余华也说自己写《活着》是受到美国民歌《老黑奴》的影响。福贵和老黑奴一样,都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们而去,而他们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福贵的这种超脱不像中国古代士大夫,它不是源于老庄哲学,而是源于生活经验。龙二被毙掉后,福贵“想想自己该死却没死,我从战场上捡了一条命回来,到了家龙二又成了我的替死鬼,我家的祖坟埋对了地方,我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活了。’”福贵认为“龙二和春生,他们只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平平淡淡才是真。

说到底,福贵对生命的“超然”与其说是“超脱”,还不如说是执著,执著于生命的欢乐,更执著于生命的苦难。无论如何,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是美好的。活着,执著而淳朴。

感动我们的不是故事之外的语言,而是朴素的故事本身,是“活着”

《活着》的语言风格有两种:一种是福贵自叙身世时的语言,朴实无华,就像泥土一样。另一种是“我”(那个民谣收集者)的语言,流畅优美,富有诗意,这突出地表现在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开头的一些句子本文前面已经引用,这里不再重复。结尾两个自然段,我们不妨抄录如下: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一路吱呀吱呀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此等文字,融化了人生的悲剧,在广阔的土地上,黑夜来临,以“活着”的精神早已深深扎根,它让我们感动,让我们思索,让我们回味……让我们在这一切之后好好地活着。

历尽沧桑的福贵有许多感人的故事。我们选有代表性的来听一听。

凤霞被领走那一天,我扛着锄头准备下地时,她马上就提上篮子和镰刀跟上了我。几年来我在地里干活,凤霞就在旁边割草,已经习惯了。那天我看到她跟着,就推推她,让她回去。她睁圆了眼睛看我,我放下锄头,把她拉回到屋里,从她手里拿过镰刀和篮子,扔到了角落里。她还是睁圆眼睛看着我,她不知道我们把她送给别人了。当家珍给她换上一件水红颜色的衣服时,她不再看我,低着头让家珍给她穿上衣服,那是家珍用过去的旗袍改做的。家珍给她扣纽扣时,她眼泪一颗一颗滴在自己腿上。凤霞知道自己要走了。我拿起锄头走出去,走到门口我对家珍说:

“我下地了,领凤霞的人来了,让他带走就是,别来见我。”

后来,凤霞自己跑了回来。她在家里呆了很短的时间就要被福贵送回去:

那一路走得真是让我心里难受,我不让自己去看凤霞,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天黑了,风飕飕地吹在我脸上,又灌到我脖子里去。凤霞双手捏住我的袖管,一点声音也没有。天黑后,路上的石子绊着凤霞,走上一段凤霞的身子就摇一下,我蹲下去把她的两只脚揉一揉,凤霞两只小手搁在我脖子上,她的手很冷,一动不动。后面的路是我背着凤霞走去,到了城里,看看离那户人家近了,我就在路灯下把凤霞放下来,把她看了又看,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

回到家里,家珍看到我们怔住了,我说:

“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余华力争使自己的叙述做到冷静,他认为作家不应该站出来在作品里指手划脚或是煽情。这里也是这样,极本色的文字叙述着极平常的故事,然而却能震撼人心。感动我们的不是故事之外的语言,而是朴素的故事本身,是“活着”。是的,血浓于水,人最难割舍的就是那一份浓得化不开也分不开的亲情。亲人哪,不管有多大的困难,让我们共同面对!

《活着》像这样的文字和故事还有很多。

余华是先锋色彩很浓厚的小说家,但这部小说一点也不难读,它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又没有一般现实主义小说的琐屑和繁冗,它不会造成你阅读的任何障碍,你也许能一口气把它读完。

读一读《活着》吧。你也许不能读懂它全部的含义,但你至少能读懂它的人物和故事,你也许不能读出多少哲学意蕴,但有一点完全可以肯定,读过之后,你会对人生有一个新的甚至全新的认识。

读者决定作家

——余华访谈录

谈论当下的文学离不开余华这个名字,他的小说不仅在文学圈内备受推崇,并受到影视界大腕儿们的特殊关注。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的销售量相当可观。数年前张艺谋曾把《活着》搬上银幕。

记者:您的小说基本都是10万到15万字的小长篇,从来不见您写砖头厚的书,这是一种有意的追求?

余华:应该说直到1995年我写《许三观卖血记》,还觉得长篇小说是写得越长越好,那时我个人的阅读还没有出现那么大的变化。我是作家,但我也是一个读者,除了经典作品,我自己都不愿去读大部头的书了,如果自己写得太长就过分了。今天能够轻松地掏钱买书的读者,绝大多数是很忙的,像我这样一个作家很容易让人怀疑写那么长的书读了会不会上当。今天的文学需要的是高度集中的故事、更加凝练的叙述。

记者:您的小说写得很精粹,不动声色的陈述中充满着内在的张力。有人说您在用普通的故事和人物触摸“终极真理”,您是否通过小说来实现某种价值取向?

余华:我想起海明威写了《老人与海》以后,批评家们热衷于分析老人和海的象征意义。海明威很愤怒,他说老人与海都没有象征,只有鲨鱼象征批评家。还是海明威的一位友人显示了对文学的洞见:“老人就是老人,海就是海,但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又无处不洋溢着象征。”我年轻时文坛上也一度充满这种游离于叙述之外的象征,比如井、百年老树之类。今天我想说,没有任何东西比作品和人物本身更有魅力,任何添加都是多余的、可笑的。

记者:您是否也追求小说的故事性、情节性?

余华:在我的写作生涯中,每一时期都会遇到不同的困难。最初我不会写人物心理,到了《现实一种》我明白了,无须直接写心理,只要去写人物在环境中的状态,这是福克纳给我的遗产。然后我一度害怕写对话,让对话符合人物是个难题,写到《许三观卖血记》,我知道写对话已经没问题了。现在我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把小说写得更吸引人。我们有些作家觉得非写成《尤利西斯》才叫纯文学,我认为吸引人不但不会削弱,反而会增强作品原有的力量,好读不等于轻浮。我们的纯文学作家自己让路给通俗文学作家,使他们的地盘越来越大。我觉得,纯文学与俗文学之间并不矛盾,再过50年,我们会拥有既有力量又吸引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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