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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来的三十年文学,作为一个“时间”上的整数,恰好与“改革开放”三十年相同。近年来无论是“新时期文学三十年”还是“改革开放三十的文学”等话题,其命名及相关讨论都顺着“改革开放三十年”这个大势进行。尽管我们侧重的是三十年文学,但为何凑足整数提“三十年”而不做其他表达?显然,离开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是无法讨论文学话题的。因此,关乎“新时期三十年文学”之类的学术研究,都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学现象,而是与“改革开放三十年”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一个“宏大叙事”中的文学问题。关于近三十年文学的讨论都离不开这个大背景,而且许多重要的问题都受此制约。这个三十年,部分已为“历史”部分仍是“现实”,无论对“历史”还是“现实”,我们都有许多困惑,而关于文学的困惑常常不是来自于文学本身,而是源于文学的处境。即便是讨论文学的话题,我们也是在与时代的关系之中展开的。这是文学界的“识时务”,由此也决定了我们思考的远和近。
五四新文学以来,我们已经有了两个“三十年”的说法,即“现代文学三十年”和“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现代文学”不仅是一个时间概念也是一个历史概念,这是它和“当代文学”的区别之一。“当代文学”之中的“新时期文学三十年”是否已经可以视为一个历史概念,现在还不能作肯定性的回答。1978年以来的三十年文学,已经和“现代文学”三十年不差毫厘了。但这仅仅是在时间上作等量观。用“新时期”来命名近三十年文学其不妥之处不证自明,大约在九十年代初期时,“新时期”已被宣告结束,八十年代文学、九十年代文学以及新世纪文学等概念的出现,实际上也表明了批评界的另辟蹊径。这已经是一个老话题。从“伤痕文学”到“新写实文学”的概括赋予“新时期文学”的命名以合法性,而此后,不仅“时期”变了,“文学”也变了。九十年代以后,“新时期文学”这样的提法越来越少,“八十年代文学”和“九十年代文学”取而代之。现在大家又突然“约定俗成”地说“新时期文学三十年”,正反映出我们对近三十年文学命名的困难,以及在这个“共名”背后存在的更大分歧。借助于改治的、社会的话语来命名一段文学发展过程,显然不是文学史叙述的方式,而且这样的方式,在很长时间里是文学和学术“自觉”后所反对的。然而,我们似乎暂时又无可能用新的概念来命名和阐释这一段文学历程。这就是我们在三十年以后仍然面临的一个困境,文学与时代的关系永远处于不断纠缠之中。
尽管这些年来关于文学和文学处境的认识弥漫着悲观、壮烈甚至无奈的情绪,但这不影响我们对近三十年文学总体发展的乐观估价,我们也时常从三十年中提取部分成就慰藉和鼓励写作者。毫无疑问,关于三十年文学的成就我们可以作出许多重要的判断,比如说:这是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文学最重要的历史时期之一;近三十年文学与现代文学三十年相比并不逊色;中国当代文学已经具备了与世界文学对话的可能,等等。我也基本认同这些常见的看法,但同时认为,现在的这些评价,只是为将来的文学史历史化地叙述这三十年打下了基础,为文学经典的产生做好了初步的工作。我们既要自信也要谨慎地对待这三十年。在“重返八十年代”的学术工作中,对差不多已经被我们历史化的八十年代文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而如何评价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学则从一开始就存在着重大分歧。在这个意义上说,完整地评价近三十年文学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困难的形成有多种原因,而不只是一般地说文学史总是不断“重写”的。有一些基本问题,如文学三十年与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间的关系,一时难以厘清,我在前面用“纠缠”这个措辞,不仅是形容两者之间的状态,也意在说明自己认识上的困惑。如果我们把这三十年为一个整体,那么对其首位的认识在今天都已经发生了大的变化。笼统地说,这三十年是从“革命”到“后革命”时代的转折,但如何认识“革命”和“后革命”,不再是一个对西方概念的援引和解释的问题,而是一个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把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兴起的“纯文学”思潮,看成为一个“去政治化”过程,而这个过程延续了这么多年之后,我们不仅发现当年的“去政治化”也是一种政治,而且意识到现在还处于“去政治化”的“政治”之中,因此,又有学者提出了文学的“再政治化”问题。这样一种认识上的变化,使得我们不能不重新认识文学在这三十年当中“回到自身”的历史过程。而如何认识“革命”、“后革命”、“去政治化”和“再政治化”,都影响着我们对文学三十年和改革开放三十年各自历史及相互关系的看法。
“新时期”以及“新时期文学”概念的提出是重要的。在从政治上对“文革”作了整体否定之后,“文革”已经成为“新时期文学”的参照,也就是说,我们讲文学“新时期”是之于“文革”而言的。在研究方法上,我们虽然注意到了不同时期的历史关联,但比较多的是注意到了历史的“断裂”,而没有注意到“断裂”中的联系。这实在是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比如,我们比较多地看到了“五四”的反传统,比较多地看到了“十七年”文学对“五四”启蒙主义文学的背离,比较多地看到了“新时期”对“文革”的否定,等等。以“新时期”而言,难道仅仅是否定了“文革”?又是否仅仅是否定?关于三十年文学的论述,为了强调“新时期”,我们比较多地突出了这一时段之于某段历史的“断裂”。其实,当代文学的历史并未“简单中断”。如果不能改变“简单中断”的观点,当代文学史写作中的“整体性”构架是无法实现的。“简单中断”的观点,不仅存在于“文革”与“新时期”的关联研究中,也存在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对于改革开放三十年与文学的关系,差不多以“新时期”的命名开始逐渐形成了统一论述。如果暂且还用“新时期”这个概念,那么可以说,我们对新时期三十年,也开始做简单化的处理,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文学和思想文化领域,已经建立起了“新时期”的统一论述。我个人以为,这种统一论述对知识界来说是不幸的。
我们不妨深入到“新时期文学”内部来讨论这个问题。“新时期文学”发展进程所呈现的,以及各种中国当代文学史著作中加以揭示的,不同于“文革”时期文学的“新”特征至少有四个大的方面:从“革命”到“后革命”的转移,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新时期文学最基本的语境;文学从“工具论”“从属论”到“本体论”转换,所谓文学回到自身;解决了作家的身份问题,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个部分,对此,我们暂且不管是否合理,但确实是巨大的进步;重建了当代文学与中国文学传统、世界文学的联系与对话关系,思想资源与艺术资源逐渐丰富。——这些差不多是一种统一论述。但考察实际状况就会发现,这些统一论述掩盖了许多问题。比如说,作家的身份问题有没有解决,作家内心的危机与身份有无关系。文学如果已经回到自身,作家和批评家为什么常常觉得处境困难。当代作家与西方文学的联系确实是加强了,但与中国文学传统的关系是否疏远了,等等。以文学制度的重建而言,这三十年既有变化也有不变。比如说,党领导文艺的方式,文艺政策的导向作用是一如既往的;有时仍然用行政手段处理创作和学术问题,在八十年代并不少见,在九十年代也未绝迹;作家组织的行政化趋势有增无减,同时又在体制和市场之间纠缠;评奖中的规则“潜规则”依然牵扯意识形态的因素;文艺思潮也有内在的延续,从“红色经典”到“文革小说”再到“改革文学”、“现实主义冲击波”及种种“主旋律小说”等,对现实主义精神的理解并无二异。这足以说明,历史并未“断裂”。
因此,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时,我们大概还要以改革开放的精神来对待近三十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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