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历史上两次货币改革的原因及意义_货币论文

西藏历史上两次货币改革的原因及意义_货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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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藏地区独特的地缘

西藏位于我国西南边疆,与印度、尼泊尔、不丹、锡金和缅甸相邻。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高原气候,西藏高原类型的物产十分丰富,但是相对缺少了一些其他的物产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这种客观因素要求它扩大对外贸易活动,以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它又处于中国内地和南亚各国之间,内在的要求和外在的地理环境促使西藏成为活跃的经济带,这样就形成了西藏同内地的长期的茶马贸易以及同尼泊尔、印度等国长期的贸易活动。

二、西藏地区逐渐形成了银本位制货币体系

西藏地区很早就使用了金属货币,这与西藏丰富的重金属矿藏是分不开的。正如法国著名的藏学家布尔努瓦指出的:“西藏由于其环境的实际形势,而形成一个商业和商人的地区……他们为采购所有这些产品,必须用羊毛、活牲口、盐巴、硼砂、麝香和金砂来支付。肯定正是砂金这种稳定的出口物,才促使长时期地维持了有关巨大黄金资源的信仰。”(注:[法国]布尔努瓦:《西藏的黄金与银币》,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8页。) 松赞干布时期建立历史上著名的唐蕃古道,开辟了重要的高原丝绸之路,加强了青藏高原同外面世界的联系。在这一时期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西藏地区输出黄金的许多记载。

明朝以降,中国逐步确立了银本位制,茶马贸易也随之逐渐扩大为货币交易形式,“以明成化、弘治时期为标志,白银的市场需求已成为明朝廷财政的重大的转折点,白银上升为本位货币。反映到茶马贸易上,一方面是白银已作为收买马匹的主要手段……”(注:刘淼:《明代茶马贸易价格结构分析》,载《史学集刊》1997年第3期,第30页。)同时贸易物品的种类也出现多元化,民间交易也蓬勃发展,这些客观上也要求有一个贸易双方都能认同的本位制。

同时,西藏周边其他国家及地区很早以前就使用打制的银币作为货币,西藏在同尼泊尔等喜马拉雅山南麓诸国进行贸易活动时,银币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了。

随着西藏同内地及周边国家贸易的加强,银本位制货币体系在西藏地区逐步确立起来。

三、藏尼银钱纠纷促使清政府在西藏地区进行第一次货币改革

西藏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促使它采用了银本位制。在16世纪中期,西藏地方政府同尼泊尔加德满都河谷三个尼瓦土邦进行了银钱交易,即他们为西藏提供银币,西藏则提供同等重量的银子。

虽然尼方后期提供的是大量劣质的银币,但是这些银币在西藏经济生活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廓尔喀人统治尼泊尔后,控制了西藏同南方的交易通道,为了延续制币特权同西藏当局进行了反复的谈判。在1775年,双方初步达成一项关于这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和金银交易的条约。

然而,廓尔喀却不满足这项条约所带来的利益,两次入侵西藏。清政府调集军队驱逐了入侵者,廓尔喀也归降了清廷。这场战争暴露出西藏地区的很多问题,如军务驰懈、货币制度不健全等。其中,货币问题成为清政府最关心的事宜。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九月,朝廷就西藏钱币事宜给予驻藏大臣指示:“廓尔喀铸钱文,向卫藏行使。原为贪图利息起见,后又欲将旧钱停止,专用新钱。每银一两只肯用钱六个,固属贪得无厌。而噶布伦番众人等与彼交易,亦不免图占便宜。彼此唯利是图,各不相下,以致复滋事端。但卫藏地方行使廓尔喀钱文,总源唐古忒人等向与廓尔喀交易买卖,是以不得不从其便。今该贼匪反复无常,肆行抢掠。昨已降旨令将在前藏贸易之人,概行逐去。即使廓尔喀震慑兵威,恳求纳款,亦断不准其再通贸易,是廓尔喀所铸钱文,卫藏竟可毋须行用。我国家中外一统,同轨同文,官铸制钱,通行无滞,区区藏地,何必转用外番币货。况伊将所铸之钱,易回银两又复掺铜铸钱,向卫藏内交易,源源换给,是卫藏银两转被廓尔喀逐渐易换,尤属不成事体。若于内地铸钱运往,程站遥远,口外有多夹坝,运送维艰。莫若于西藏地方,照内地之例,安议炉座,拨派官匠,即在彼鼓铸。驻藏大臣督同员役监制经理,自可不虞缺乏……所有廓尔喀贸易人等,俱不准其复来交易,永断葛藤。特于藏内鼓铸官钱,令其行用,伊等旧存廓尔喀钱文,概行销作银两,一律使用官钱。”(注:《高宗纯皇帝实录》(18),中华书局1986版,第627~630、1036、1075~1077页。)这段乾隆皇帝的御旨成为清朝政府处理西藏货币事宜的重要依据,它的中心思想有两点:(1)中断两地的贸易,“永断葛藤”;(2)停止使用尼币,“于藏内鼓铸官钱”。

清朝政府起初仅认为这只是部落之间的贸易纠纷问题,但随着事态的发展,其中的观点也发生变化。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十月,廓尔喀投诚以后,乾隆皇帝更改了指示:“今闻廓尔喀地方需用食盐、酥油等项,断不可缺,与俄罗斯需用大黄相同。藏内亦需彼处米石。今廓尔喀业经归命投诚,若停止贸易,转非怀柔绥辑之意……应比恰克图之办理俄罗斯交易,更为严密,或于一岁中酌定两次、四次,准其通市……至廓尔喀与藏地交易,自不能不行使银钱。现据廓尔喀程禀,此后不敢再提一个当两个个半之说。是该处银钱,亦可公平定价,不致再有争执。此事著交福康安等四人,会同详定章程。”(注:《高宗纯皇帝实录》(18),中华书局1986版,第627~630、1036、1075~1077页。)

福康安在乾隆皇帝的指示下,同西藏地方官员进行商讨,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十一月二日呈奏了《藏内鼓铸银钱折》。(注:丁进军:《关于福康安“酌定藏内鼓铸银钱”的奏折》,载《中国钱币》1995年第3期。)同年十二月,清朝政府就福康安所奏批复:“再所定藏内鼓铸银钱章程,亦只可如此办理。藏内既不产铜,所需鼓铸钱文铜觔,仍向滇省采买。自滇至藏一路崇山峻岭,购运维艰,自不若仍铸银钱较为省便。但阅所进钱模正面铸乾隆通宝四字,背面铸宝藏二字,俱用唐古忒字,与同文规制,尚未为协。所铸银钱其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四字,背面用唐古忒,亦铸乾隆宝藏四字,以昭同文而符体制。已另绘钱式,发去遵办……由商上铸造银钱一律通行,成色纯用纹银,每圆照旧重一钱五分,纹银一两易钱六圆,余银一钱作为鼓铸工本。另铸一钱重银钱一种,每两易换九圆,五分重银钱一种,每两易换十八圆。其巴勒布及商上原铸旧钱低潮,定为每两易换八圆。所有鼓铸工料令商上经理,仍交驻藏大臣派员督同监造,如有掺杂,将该管噶布伦及孜绷、孜仲等与监造之员,一并治罪,如所请从之。”(注:《高宗纯皇帝实录》(18),中华书局1986版,第627~630、1036、1075~1077页。)福康安的奏折和清政府的批复形成了西藏地区第一次货币改革的主要内容,驻藏官员和西藏地方政府坚决执行了中央政府的决策。

四、第一次货币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截至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政府制定了许多关于西藏善后事宜处理方案,归纳为《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但它对货币制度方面未加详涉,而《卫藏通志》记载的“钱法”比较详细,规定如下:

1、铸造银钱,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四字,背面用唐古忒字铸乾隆宝藏四字。

2、银钱以重一钱,重五分两项搭配铸造。每纹银一两准兑一钱重新钱九元、五分重新钱十八元。其旧钱系一钱五分重者,亦一例兑换九元,作为定价。

3、铸钱银两,由商上支发,该局铸出钱文,易换银两,即将所换之银,改铸银钱。每钱九元,易银一两,所余一钱,作为炭火倾销之费。

4、番寨租赋,有以银钱折交物件者,商上收纳时,即照所定兑换之数,按新铸旧铸分别折收,不得稍有浮多。至采买各物,亦须公平交易,不得苦累商民。

5、铸钱局内,专派仔本二名,济仲喇嘛二名,以专责成。

6、监铸局员,如果勤慎出力,由驻藏大臣保奏。倘敢徇私舞弊,即行严参办理。(注:《西藏研究》编辑部编《西藏志·卫藏通志》合刊,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44页。)

“钱法”的第二条说当时只铸造了两种“乾隆宝藏”银钱,其一重五分,其二重一钱。这则规定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记载的发行一钱五分、一钱和五分重的说法不一致。这和和琳与成德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十月的奏章有关,其内容是:“前藏自改铸乾隆宝藏十足银钱后,于廓尔喀贸易人甚便。唯唐古忒僧俗番民及克什米尔巴勒布商人,并内地汉商兵丁等,愚民无知,不论银色高地,只较换钱多寡。见新铸一钱五分重银钱,每银一两止换六圆,遂至停积,应请停铸。专铸一钱重及五分重者,每银一两仍旧换九圆、十八圆不等。其掺铜旧钱,虽系一钱五分重者,每两亦只准换九圆。”乾隆皇帝同意了他们的建议,可见《卫藏通志》中这些记载更贴近具体实施的情况。

从“钱法”的内容可以看到西藏地区第一次货币改革的大致内容:第一,在西藏地区设立宝藏局,并建了相应的管理体系和赏罚制度,仔本和济仲喇嘛具体安排铸造工作,由噶伦同驻藏大臣指派人员监督;第二,确定了钱币表面的文字,以昭同文而符体制,宣示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三,确定发行新钱的种类,确立新、旧钱之间的兑换比率;第四,确立了宝藏局的运行理念,铸造十足银钱,并且每两扣除一钱,作为经营成本;第五,确定税收时钱物的征收办法。

总的来说,西藏地区的第一次货币改革是十分成功的,在西藏地区成立了造币机构,并且确立了以银币为主的币制,处理了新币与旧币的兑换关系,确保了新币的发行和货币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西藏第二次货币改革发生的历史原因

西藏地区进行的第二次货币改革是在清政府统治的末期至民国初年,可以说清政府是设想者,西藏地方政府是直接的运作者,它反映了在列强欺辱下现状日益困顿的中国人探寻强国富民之路的决心。西藏地区第二次货币改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

第一,清政府在清末对西藏地区的改革。

从鸦片战争到马关条约,中国逐渐地变成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清政府被迫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特别是清末(1900~1910)的改革,其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注:周力:《简论晚清的三次“变法”》,载《暨南学报》1996年第2期。)

清政府在西藏地区的改革主要是赵尔丰在川边藏区以及张荫堂和联豫在卫藏地区的改革。尤其是张荫堂向清政府提出的《西藏地方善后问题二十四款》得到清政府的同意,并被西藏地区接受,还在西藏地区设立交涉、督练、巡警、茶盐、财政、工商、路矿、学务等九局。(注:杨策:《评清末在川边、西藏的改革新政》,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5期。) 特别是提倡在西藏地区设立银行的建议,直接推动西藏地方政府进行第二次货币改革。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张荫堂向清中央政府奏称:“银行为商务枢纽,有银行然后铸造银币可冀流通,且因市价之涨落,时收时放,以为操作。”(注:肖怀远:《西藏地方货币史》,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页。)这些改革深深地触动了西藏社会。

第二,英国对西藏地区的侵略活动。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英国在控制了喜马拉雅山南麓诸国以后,开始把魔爪伸到中国西藏地区,企图将中国西藏变成自己的殖民地,打开通往中国腹地的大门。在武力入侵遭到西藏人民强烈抵抗后,英国殖民者开始把殖民计划的重点放在经济渗透和政治拉拢上来。

印茶倾销西藏就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使得清政府茶税锐减,内地与西藏的贸易失去优势。清政府一直采取控制茶叶贸易来羁縻西藏人民,印茶的大批流入动摇了清政府处理西藏事务的经济基础。

伴随着贸易的发展,东印度公司发行的印度卢比大量涌入西藏地区,强烈地冲击着西藏的货币体系,曾一度成为了西藏地区流通中的主币。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时任四川总督的锡良在《铸藏元以济边用片》中提到:“再,国币关系主权……印度卢比流行藏卫,渐及各台。近年则竟侵淫灌至管内打箭炉,渐境,价值任意居奇,兵商交困,权力尽失。”(注: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编《清代藏事奏牍》,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59页。)

而且,印度卢比在流通中的价值远远高于它的实际价值,直接造成了英国对西藏的经济掠夺。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一日,驻藏大臣联豫在《铸造宣统宝藏银铜元并呈进式样事奏折》说:“迨英人经营印度,所铸银钱名曰卢比,流入西藏,每一卢比重量仅三钱二分,市面交易作银三钱七八分不等,番民受亏甚巨。”(注:吴丰培编《联豫驻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18、135页。)

第一次货币改革措施制约和影响了西藏制币业,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福康安与和琳等人在处理西藏货币问题上,一直都是以乾隆皇帝的思想为基点,这就形成了比较僵化的政策,并且使得后人不敢逾越,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其一,要求铸造十足纹银,并且在边缘纪年,以便查触犯律历的官员。当然,这是针对藏尼纠纷特点量体定制的,用十足银币来避免各种劣质钱币带来的问题。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联豫在《详陈藏中情形及拟办各事摺》记载:“现在所行用者,则均系商上所铸,并无我朝国号。所有旧钱,人皆宝藏之。”(注:吴丰培编《联豫驻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18、135页。)可见,新币的发行量远远不足,没有起到主导市场的作用。同时,在西藏地区只发行银币,又是十足银币,使得政府无法通过货币体系来控制金融与贸易。

其二,没有严令禁止私铸,不能保证新币的长期发行。

西藏地方政府很早就开始私铸银币,到后来质量也越来越差,联豫在宣统二年(1910年)递呈的《进呈试铸银铜圆式样并拟扩充办法摺》说:“查商上所造银钱,形质脆薄,搀铜几半……铸成之后,强迫商民行使,而商民不愿也。圆法参差混乱,流弊滋多。”(注:吴丰培编《联豫驻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18、135页。)这种采用政治压力长期发行劣质银币的方式,势必影响优质货币行使,造成币值日趋混乱。

其三,缺乏完善的辅币系统,给经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897~1903年,日本人河口慧海深入西藏腹地,在其著作《西藏密行》中提到:“西藏的货币再没有别的金币和铜币,又没有大的和小的银币,所以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购物要花很多时间,还需要有极大的耐心才行”。(注:[日本]河口慧海:《西藏密行》,孙沈清译,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26页。)西藏地区出现的剪币现象就能充分说明这个问题。

货制混乱、币质低劣、货币投放量不足,以及英国的经济侵略,等等,这些问题造成了印度卢比长驱直入,占领了西藏的货币市场。但是也促使有识之士开始重视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改革措施。

六、西藏地区第二次货币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1909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萨城北扎基地方建立机器厂制造武器和货币,当时制造了银元两种、银币二种、铜币四种。(注:丁进军编《晚清各省铸造银元史料续编》(下),载《历史档案》2004年第1期。)虽然仅过了2年就被驻藏大臣联豫查封,但它却是西藏第二次货币改革的先声。

辛亥革命后,西藏地方政府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经济方面,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财政上的困难,进一步抵制和打破印度卢比在西藏的垄断局面,加强噶厦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十三世达赖喇嘛于1912年下令成立了地方银行即欧康,并重新启用1909年成立的扎基造币厂。为了进一步更新技术设备,达赖喇嘛又派了两名官员到印度等地考察纸币印刷。1913年9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召见克什米尔额斯乌拉技师,任以列参巴之职,令其在扎基地方原机器铸币厂旧址改建一座机器工厂,制造枪械弹药,后改为造币厂和印刷厂,铸造银币、铜币和印刷纸币、邮票等。(注:格桑达吉、喜饶尼玛:《十三世达赖喇嘛新政》,载《中国藏学》1996年第2期。)

西藏地方政府进行的第二次货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成立了地方银行,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经济的控制;2、引进英国和印度的造币机器和技术,成立了造币厂,发行新版货币;3、通过发行银币、铜币和纸币,建立比较完善的货币体系。

西藏第二次货币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它使得噶厦政府能够控制金融和贸易市场,有效地抵制了英国的经济侵略,捍卫了主权。尤其是铜币和纸币的发行,完善了货币体系,便利了民间贸易活动。

七、结论

西藏地区第一次货币改革发生在清政府最辉煌的时候,因而取得很大的成功。不仅成立了宝藏局,发行了同文同轨的货币——“宝藏银币”,向中外宣示了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还通过十足“宝藏银币”增强了西藏地区对祖国的认同感。

西藏地区第二次货币改革是在中国沉沦的时刻,在英国殖民者的经济侵略下被迫进行的,在抵制印度卢比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并且抑制了西藏贵金属的外流。

因为没有强劲的经济支持,西藏地方政府不得不发行劣质铜币,大量发行纸币,并减少银币的发行量。这些情况使得西藏币制混乱,西藏政府也负债累累,金融环境不断恶化,物价高涨,人民生活深受其害,直到统一于人民币后,这些问题才被完全解决。

西藏币制改革的不断探索所反映的不只是地方的经济改革活动,还体现中华民族追求自由、民主和富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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