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适用(论文文献综述)
王芳芳[1](2021)在《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行为中的适用》文中研究说明
赵晨光[2](2021)在《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协议中的适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李璐[3](2020)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适用现状及完善措施》文中研究说明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最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出现于德国,1976年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被明文规定于德国的《联邦行政程序法》中。在此之后,该原则作为约束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德国被不断完善与发展。20世纪80年代之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广泛学习与发展。与此同时,与信赖利益保护相类似的“合法预期保护”理论在英美法系国家产生与发展。现代社会,世界上很多国家与地区的行政立法、执法与司法都能够体现出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内容。但由于我国大陆地区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研究较晚,导致目前我国并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相关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制度化内容主要体现在《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这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该原则在我国的法律化进程与实际适用,不利于该原则的积极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也就不利于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赖利益受到应有的保障。为顺应建设诚信政府、服务政府与法治政府的时代要求,我国必须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措施增强我国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认识、完善与适用。因此我国应该充分汲取国外有关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最新研究成果,分析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大致发展脉络,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现有的理论内容与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针对该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上理论与立法层面的发展以及实际适用提出切实可行的初步设想与规划,以有效解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赖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本文首先主要就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理论内容进行介绍,主要包括该原则的概念与基本内涵、法理基础、适用范围、构成要件以及保护方式。紧接着第二部分结合我国目前涉及信赖利益保护的具体行政案例,归纳分析目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司法领域的适用模式,从而引出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探讨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立法上的产生与发展进行梳理分析,其中依照时间顺序采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就德国、英国、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大陆地区以上四个区域的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立法内容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基于前三部分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理论内容、我国目前的司法适用现状及该原则在不同国家地区的立法层面发展历程的分析,在第四部分中着重从立法、执法以及司法层面分别论述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大陆地区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本文最后一部分就前一部分提出的缺陷与不足,分别从立法、执法、司法层面提出进一步推进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发展以及增强其在我国执法与司法过程中适用性的具体建议。
张婷[4](2020)在《论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文中指出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时间节点,法学理论界对信赖保护原则的关注和研究逐渐加深,从理论阶段逐渐转为实践阶段,其中德国行政法理论最为系统而典型,也在二战后深刻影响了诸多国家和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法律规范和相应行政行为的调整幅度与日俱增,极有可能大面积影响或损害既存利益。国民基于对政府的信赖行政而产生的国民利益能否得到最大范围的保护,政府能否顺应时代发展颁布新的法令作出妥善的行政行为,成为了广受关注的讨论点。文章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为行政许可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的概述,主要对其概念、法理基础、适用条件、保护方式进行初探。第二部分通过对《行政许可法》中关于信赖保护原则的条文进行分析,说明行政许可中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条件与规则。第三部分以德国、日本、台湾、英美、欧盟等为例,讨论域外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与适用及我国可借鉴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指出我国《行政许可法》对信赖保护原则规定的不足,包括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五部分则在第四部分的基础上,针对立法不足,提出具体完善思路。
王贵君[5](2019)在《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信赖保护原则的发源地德国,学者将信赖保护原则引入行政法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行政机关能否自由撤销行政行为的问题。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重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划定了红线、树立起屏障。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深对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探讨,以期扩展和细化对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并通过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准确适用,使这一原则能真正发挥起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互信互惠的“桥梁”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台前后,我国大陆地区学界对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开始有了较多的关注和研究。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历史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对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展开了研究。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涵义、内容和依据;在内容部分会介绍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保护方式和适用要件;通过介绍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依据,以揭示该原则在行政法中存在的必要性与积极意义。第二部分,按照不同法系分类对域外典型国家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产生和发展作分析。第三部分,介绍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立法上的确立及其意义,并基于此提出笔者对我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思考和立法建议。第四部分,对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这一原则在我国当前的司法适用现状和困境作出总结,并提出笔者对其司法适用的完善建议。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弥补了既有研究中对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法理基础之外的其他方面理论基础关注的不足。在对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要件的探讨中,对学者们提出的“三要件说”和“四要件说”两种理论主张进行对比并提出笔者的观点。在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在域外的产生和发展的讨论部分,加深既有文献中极少提及的对欧盟法中相关原则的研究。笔者结合相关立法现状,对我国行政法立法中的定位、适用的领域、保护方式的具体规定等内容进行了思考,给出了建议;基于笔者对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上的司法适用案例统计和典型案例分析,总结该原则当前在我国行政法领域的司法适用现状和适用困境,并在此基础上给出四方面的完善建议。
钱刚[6](2014)在《信赖保护原则的法律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诚信政府建设现已在全社会予以展开,诚信政府建设的过程是离不开社会制度的支持与保障,而信赖保护原则则是构建、保障诚信政府建设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域中的适用,要求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任何承诺、行为都应保持其存续力,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不能任意改变已有行政行为所生成的法律状态或秩序,以确保相对人信赖利益能得到最大之保护。信赖保护原则作为外来的法律制度被引入我国的时间并非较长,学术界对其研究也存有不同的理论体系,但该原则在我国的发展还是较快的。在1999年的司法实践中就有体现信赖保护精神的司法裁判,特别是2004年《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先河,该法律文本多处吸收了信赖保护原则的法治内核。除《行政许可法》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行政程序法》(试拟稿)草案等也都有体现信赖保护精神的法律条文,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已初现成效。当然,一项法律制度被移植到一个新的法域地域,则需要有适宜其生长的法治土壤。在法治国家建设与诚信政府建设的大环境下,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研究日趋成熟,法律体系不断予以完善,其法治价值在行政管理实践中也逐渐呈现。在相对人信赖权益保障、行政权力得以约束与规范、政府诚信建设等方面,都渗透着信赖保护原则的法治精神。但信赖保护原则的法治价值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实践中并非得到完全充分的显现,体现信赖保护原则的法律体系仍然不完善,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方式仍然不健全,信赖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衡量缺乏相应的程序,政务网络化对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的生命与价值均在于实践,只有在行政法域中不断完善信赖保护原则的制度体系,才能让其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继续凸显其权利保障价值。
冷环环[7](2013)在《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文中提出信赖保护原则是很多大陆法系国家一项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重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重在对私权的保护。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同时,在注重公共利益,注重效率的同时,也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信赖保护原则是现代民主法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改变了以往政府本位,公共利益本位的思想,更加注重公正、平等和人权等。本文通过对信赖保护原的介绍,分析其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遇到的障碍,以及如何排除障碍并在我国行政法中确立信赖保护的原则。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笼统的介绍信赖保护原则在世界上的发展现状;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特征和理论依据。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不得随意更改,因为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要给行政相对人行政补偿。信赖保护原则的特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主特质,体现了现代法治的本质精神。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个:诚实信用原则、法安定性原则和宪政原则;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信赖保护原则在两大法系中的发展和应用,分别详述了信赖保护原则则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的发展并且适用情况;第四部分介绍了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重要性分析。其中分析了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信赖保护原则我国首次出现在行政立法中是《行政许可法》,它的出现标志我国行政上信赖保护原则的正式确立。随后介绍了我国确立信赖保护原则的重要性,随着政府管理理念的改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传统的“国家本位”和“社会本位”的思想已经不足以保障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开始考虑公民的个人利益,信赖保护原则,在协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合法价值也公平价值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五部分介绍了我国完成信赖保护原则的构想。信赖保护原则在国外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但在我国却刚刚起步,到底是把信赖保护原则当做一项具体原则还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理论界莫衷一是。而且信赖保护原则不能只是一项抽象的原则,必须将其具体化,这就要求在立法上予以确认,合理设计信赖保护原则的制度构想,有助于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发展和适用。
赵梓月[8](2013)在《论行政给付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文中研究指明政府通过行政给付方式为公民提供服务。但在行政给付过程中,行政给付相对人会遇到为公共利益需要而变化法律政策,甚至是行政机关及人员违法滥用职权。因此,如何保护行政给付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就成为完善和发展行政给付制度重要环节。信赖保护原则是众多国家或地区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行政给付中适用信赖保护原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方。在充分考虑行政给付特殊授益性质的基础上,比较分析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理论与实践并结合我国行政给付现状,对行政给付中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形式、保障方式以及实现途径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行政给付制度有所发展。
杨磊[9](2013)在《论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文中研究表明由于“行政国家”这一概念在当代的提出,使得国家、政府的行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逐步增加,而人民对政府对国家的期望也随之增加。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一方面希望政府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多的帮助,而且还要求政府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维持法律的稳定,从而保护私人应得的利益。始于德国的信赖保护原则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通过法院审理过的几个案子逐渐发展并推广起来的一项行政法原则,其在构建诚信政府、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维护法律的稳定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保护人民合法既得利益,平衡公权力与私人权利之时,人们首先想到的但是信赖保护原则。这一原则一经确立后不仅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它的确立,还将社会生活的道德观念提升到了法律高度,使其成为一个强制性的规则来拘束国家行政机关合理、合法行政的强有力的依据,要想使一国的行政法律关系趋于稳定,国家就要保证政府的诚信是为人民可以信赖的。信赖保护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被明确的确认在行政法中成为其原则,但目前我国行政法中对该原则的研究还是处在落后阶段,也并没有将其进行广泛的运用。深入研究信赖保护理论在公法领域的价值,确立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上的地位。并且构建诚实信用的政府、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私权利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府建设的一大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对信赖保护原则的研究既深入又透彻。正是因为如此,本文着力研究信赖保护原应当如何引入我国,我国现在正处于法治社会建设的时期,从法治社会的需要和法律价值本身为出发点,深入研究信赖保护原则的实质性内涵,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给予保护,信赖保护已经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确定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国家和地区已将信赖保护原则运用的很好,而这些丰富的、有益的经验应为我国所学习。将该原则作为我国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予以确立,从而加快我国行政法治进程的发展。分析在我国确立信赖保护原则所面临的障碍,以及如何排除各种障碍,将信赖保护确立成我国行政法上的基本原则。
张楠[10](2011)在《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文中提出信赖保护原则最早出现在德国并且在德国成功发展起来,其后又迅速在世界的许多国家及地区的行政法中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与适用,其理论体系与内容也逐渐趋于成熟。但是在中国,无论是对于信赖保护原则理论基础的研究还是运用该原则进行现实的活动都仍然处于初始阶段。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信赖保护原则进行科学的界定与理论分析,使得该原则能够受到更多人积极的重视,更好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真正确立起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地位。本文汲取了国内外有关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最新的研究成果,对于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的背景进行了历史考察,兼研究发达行政法治国家及地区对于行政信赖保护的有关规定;运用实证分析与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分析当代我国信赖保护原则的现状,并提出在此现状下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而对该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具体运用进行了初步的构想。首先是关于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理论研究与分析,具体对信赖保护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涵义界定、与其他法律原则的比较等。其次则针对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做了论述,具体包括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要件,在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政行为中的适用问题,以及行政信赖保护的方式。最后是联系中国的行政法,阐述了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于我国行政法的意义、我国的立法实践、针对在中国确立并完善信赖保护原则的一些设想。
二、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适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3)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适用现状及完善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概念与基本内涵 |
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概念 |
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法理基础 |
一、诚信类推说 |
二、法律安定说 |
三、基本权利说 |
四、源于合法预期保护说 |
五、法本质说 |
六、一般法律思想说 |
七、法治国家的宪政原理说 |
第三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适用范围 |
一、合法的授益型行政行为 |
二、有瑕疵的授益型行政行为 |
第四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构成要件 |
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三要件构成说 |
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四要件构成说 |
第五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保护方式 |
一、程序性保护 |
二、实体性保护 |
第二章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司法适用模式 |
第一节 “信赖基础与信赖表现共同生成信赖利益”模式 |
一、基本模型 |
二、核心内容 |
三、代表判例 |
第二节 “信赖基础直接生成信赖利益”模式 |
一、基本模型 |
二、核心内容 |
三、代表判例 |
第三章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立法层面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德国的产生与发展 |
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产生于德国 |
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德国的发展 |
第二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英国及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
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英国的产生与发展 |
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 |
第四章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适用难题 |
第一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适用难的立法困惑 |
一、立法机关未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写入宪法 |
二、立法机关只在行政许可的立法中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进行规定 |
三、立法机关未将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进行法律规定 |
四、立法机关未将利益衡量的明确标准进行法律规定 |
五、立法机关未将可撤销行政行为中的撤销制度进行法律规定 |
六、立法机关未将应给予信赖利益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的补偿或赔偿进行法律规定 |
七、立法机关未将保护信赖利益的程序性与存续性保护方式进行法律规定 |
第二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适用难的执法原因 |
一、行政机关朝令夕改的现象仍旧普遍存在 |
二、行政机关未制定撤销已生效行政行为的明确制度 |
三、行政机关未制定对信赖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或赔偿的明确制度 |
四、行政机关未制定解决涉及信赖利益的争议的明确制度 |
第三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适用难的司法缺陷 |
一、司法机关适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情形较为狭窄 |
二、司法机关适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模式不确定 |
三、不同层级的司法机关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理解适用不一致 |
第五章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完善措施 |
第一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立法层面的完善措施 |
一、立法机关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写入宪法 |
二、立法机关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规定至多个行政领域的立法中 |
三、立法机关将公共利益的相关内容进行法律规定 |
四、立法机关将利益衡量的相关内容进行法律规定 |
五、立法机关将可撤销行政行为中的撤销制度进行法律规定 |
六、立法机关将应给予信赖利益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的补偿或赔偿进行法律规定 |
七、立法机关将保护信赖利益的程序性与存续性保护方式进行法律规定 |
第二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执法层面的完善措施 |
一、行政机关应转变行政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
二、行政机关应健全行政复议制度 |
三、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案例指导制度 |
第三节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司法层面的完善措施 |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适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统一指导案例 |
二、司法机关明确应保护的信赖利益所在 |
三、司法机关准确把握利益衡量的相关内容 |
四、司法机关加强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理解与掌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论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概述 |
(一)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概念界定 |
(二)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成立的法理基础 |
1.法治国理念 |
2.诚信原则 |
3.法的安定性原则 |
4.基本权利保障原则 |
(三)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条件 |
1.理论上认定的适用条件 |
2.实践中认定的适用条件 |
(四)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保护方式 |
1.完全的信赖保护——存续保护 |
2.补偿的信赖保护——财产保护 |
二、我国行政许可中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与适用 |
(一)合法行政许可中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与适用 |
(二)违法行政许可中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与适用 |
三、域外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与借鉴 |
(一)德国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相关规定 |
(二)日本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相关规定 |
(三)我国台湾地区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相关规定 |
(四)英国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相关规定 |
(五)欧盟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相关规定 |
(六)美国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的相关规定 |
(七)域外有益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四、我国行政许可法中信赖保护原则存在问题 |
(一)实体方面存在问题 |
1.期待利益暂时未被纳入保护范围 |
2.并未规定对信赖利益的存续保护方式 |
3.偏重公共利益且其范畴界定模糊 |
(二)程序方面存在问题 |
1.缺少对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保护 |
2.缺少对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利的保护 |
3.财产性保护补偿标准与程序不明确 |
4.缺失违法许可撤销程序及时限制度 |
五、完善我国行政许可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的相关对策 |
(一)完善实体方面的相关对策 |
1.尝试将期待利益纳入到信赖保护的范围内 |
2.多维度判定公共利益的衡量基准 |
3.适用个案衡量原则保护信赖利益 |
(二)完善程序方面的相关对策 |
1.增设书面告知制度,避免信息不对称 |
2.强化听证环节,维护相对人陈述申辩权 |
3.修订财产性保护的补偿标准 |
4.许可撤销程序中增补时限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点 |
第2章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理论 |
2.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涵义 |
2.1.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涵义 |
2.1.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与相关原则辨析 |
2.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内容 |
2.2.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构成要件 |
2.2.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保护方式 |
2.3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依据 |
2.3.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依据 |
2.3.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现实依据 |
第3章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域外的产生和发展 |
3.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大陆法系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
3.1.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德国的产生和发展 |
3.1.2 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信赖保护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
3.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英美法系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
3.2.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英国的产生和发展 |
3.2.2 其他英美法系国家信赖保护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
3.3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欧盟法中的产生和发展 |
3.4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域外发展的借鉴意义 |
第4章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上的确立及立法思考 |
4.1 我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及其意义 |
4.1.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确立 |
4.1.2 我国引入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意义 |
4.2 我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思考 |
4.2.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定位不明确 |
4.2.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适用领域狭窄 |
4.2.3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保护方式规定不完善 |
4.3 完善我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立法的建议 |
4.3.1 明确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定位 |
4.3.2 拓宽行政信赖保护原则适用领域 |
4.3.3 完善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保护方式规定 |
第5章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司法适用 |
5.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司法适用现状 |
5.1.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司法适用案例统计概况 |
5.1.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司法适用的典型案例分析 |
5.2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司法适用困境 |
5.3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司法适用完善建议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信赖保护原则的法律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一 信赖保护原则的法治理论架构 |
(一) 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 |
(二) 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的法治理论基础 |
(三) 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的构成要件 |
二 信赖保护原则在国内外的适用与发展 |
(一) 外法域中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与发展 |
(二)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域中的确立与发展 |
三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域中的适用与困境 |
(一) 信赖保护原则在一般行政行为中的适用 |
(二) 在特殊行政行为中的适用 |
(三) 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概况 |
(四) 信赖保护原则在适用中存有的困境 |
四 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域中的完善 |
(一) 完善现有体现信赖保护法治精神的法律制度 |
(二) 拓宽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领域 |
(三) 完善公共利益认定制度 |
(四) 健全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制度 |
(五) 尽快出台确立信赖保护原则的《行政程序法》 |
结语 让信赖保护原则的法治光辉永远闪耀着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行政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理论 |
1.1 行政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 |
1.1.1 信赖保护原则的概念 |
1.1.2 信赖保护原则的特征 |
1.2 信赖保护原则的构成要件 |
1.3 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依据 |
1.3.1 诚实信用原则 |
1.3.2 宪政原则 |
1.3.3 法安定性原则 |
第二章 信赖保护原则在两大法系中的发展与适用 |
2.1 信赖保护原则在两大法系中的发展 |
2.1.1 信赖保护原则在大陆法系中的发展 |
2.1.2 信赖保护原则在英美法系中的发展 |
2.2 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适用 |
2.2.1 信赖保护原则在抽象行政行为中的适用 |
2.2.2 信赖保护原则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适用 |
第三章 我国信赖保护原则的发展现状以及重要性分析 |
3.1 信赖保护原则的发展现状 |
3.2 中国确立信赖保护原则的重要性 |
3.2.1 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有利于维护公民的正当权利 |
3.2.2 信赖保护原则有助于建立诚信型政府 |
3.2.3 信赖保护原则有利于行政立法的完善和行政法治的发展 |
3.3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发展出现的问题 |
第四章 完善我国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的构想 |
4.1 合理确立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定位 |
4.2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制度设计 |
4.2.1 完善立法上的信赖保护制度 |
4.2.2 确立授益性行政行为中的信赖保护问题 |
4.3 完善信赖保护原则的保障机制 |
4.3.1 信赖保护原则的保护方式 |
4.3.2 信赖保护原则的救济方式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论行政给付中的信赖保护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论题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三、论题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一章 行政给付与信赖保护原则理论解读 |
第一节 行政给付的内涵解析 |
一、行政给付概念的学理解释 |
二、行政给付概念的文中适用 |
第二节 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给付中的适用价值 |
一、行政给付的特殊性质需要确立信赖保护原则 |
二、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需要运用信赖保护原则 |
三、重构行政法主体关系要依靠信赖保护原则 |
四、诚信服务型政府需要践行信赖保护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给付中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考察 |
第一节 域外典型国家(或地区)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考察 |
一、域外典型国家(或地区)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例 |
二、域外典型国家(或地区)信赖保护原则的判例制度 |
第二节 我国行政给付中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考察 |
一、我国行政给付中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例 |
二、我国行政给付中适用信赖保护原则的司法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行政给付中信赖保护原则的保障方式 |
第一节 域外典型国家(或地区)信赖保护原则的保障方式 |
一、信赖保护原则的实体保障 |
二、信赖保护原则的程序保障 |
第二节 我国行政给付中信赖保护原则的保障方式 |
一、信赖保护原则的实体保障 |
二、信赖保护原则的程序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政给付中信赖保护原则的实现途径 |
第一节 信访:实现信赖利益保护的非诉途径 |
一、信访制度在行政给付领域的作用 |
二、信访制度解决信赖利益保护纠纷的实践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实现信赖利益保护的行政途径 |
一、行政复议在行政给付领域的作用 |
二、行政复议解决信赖利益保护纠纷的实践 |
第三节 行政诉讼:实现信赖利益保护的司法途径 |
一、行政诉讼在行政给付领域的作用 |
二、行政诉讼解决信赖利益保护纠纷的实践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论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目录 |
引言 |
一、信赖保护原则的概述 |
(一) 信赖保护原则的概念 |
(二) 信赖保护原则的地位及特征 |
(三) 信赖保护原则的意义 |
二、国外信赖保护原则的比较分析 |
(一) 信赖保护原则在国外的适用 |
(二) 国外信赖保护原则对我国的启示 |
三、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发展现状 |
(二) 信赖保护在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具体体现 |
(三) 我国行政法中确立信赖保护原则所存在的法律问题 |
四、信赖保护原则的在我国行政法中的确立 |
(一)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地位 |
(二)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适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后记 |
(10)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理论 |
(一) 信赖保护原则产生的历史背景 |
(二) 信赖保护原则的界定 |
(三) 信赖保护原则与其他法律原则的比较 |
1. 诚实信用原则 |
2. 禁反言原则 |
3. 合法期待原则 |
(四) 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基础 |
1. 诚实信用说 |
2. 法的安定性说 |
3. 权利保障说 |
二、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 |
(一) 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要件 |
(二) 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适用 |
1. 信赖保护原则在抽象行政行为上的适用 |
2. 信赖保护原则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适用 |
3. 信赖保护原则在事实行政行为中的适用 |
(三) 信赖保护的方式 |
1. 程序性的保护 |
2. 实体性的保护 |
3. 财产性的保护 |
三、信赖保护原则与中国行政法 |
(一) 中国行政法需要信赖保护原则 |
1.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的转变需要信赖保护原则 |
2. 从干预行政到服务行政的转变需要信赖保护原则 |
3. 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信赖保护原则 |
(二) 中国信赖保护原则的立法实践 |
(三) 确立并完善中国信赖保护原则的构想 |
1. 关于立法体例 |
2. 信赖保护原则在中国行政法中的制度设计 |
3. 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适用(论文参考文献)
- [1]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行为中的适用[D]. 王芳芳. 辽宁大学, 2021
- [2]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协议中的适用[D]. 赵晨光. 昆明理工大学, 2021
- [3]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的适用现状及完善措施[D]. 李璐. 山东大学, 2020(02)
- [4]论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原则[D]. 张婷.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5]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研究[D]. 王贵君.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3)
- [6]信赖保护原则的法律化研究[D]. 钱刚. 中共中央党校, 2014(02)
- [7]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D]. 冷环环. 南昌大学, 2013(03)
- [8]论行政给付中的信赖保护原则[D]. 赵梓月. 黑龙江大学, 2013(05)
- [9]论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D]. 杨磊. 长春理工大学, 2013(08)
- [10]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D]. 张楠. 河南大学,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