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教育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及其推进路径
毋晓蕾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河南 郑州)
摘 要: 为提高法律方法教育的实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课程设置方面将法律方法纳入法学本科核心课程,提高法律方法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由法理学者和部门法学者合作进行教材的编写,教材在理论深度和案例选取方面要适合本科生使用;还应进行教学方式的改革,实行法理学教师与部门法教师合作授课的尝试,并将法律方法与诊所式法律教育、模拟法庭等实践实训课程进行结合。
关键词: 法律方法教育;法学本科教育;重要性;实施路径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社会稳定发展的保障,大学教学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很多学生毕业后也进入相关司法部门从事着有关法律的工作。但目前学生对法律的信仰意识普遍较弱,学习的知识再多也不能真正理解其内在含义。民众对法律的信仰程度,直接关系着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本科生是社会未来的栋梁,加强其法律信仰是现阶段学校教学应完成的首要工作。
一 法律方法教育的重要性
(一) 法律方法教育使学生具备法律职业能力
法学生要想成为正式的律师,就需要拥有律师职业技能,换句话来说就是“要有能熟练使用法律推理来全面解决律师事务的办事能力”,要想拥有这样的专业水平,法学生们就要在学习中去培养自己,把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培养到拥有独立的判断性以及全新性。也就是在法学教育这门专业课中要对学生们加强锻炼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要学会像律师法官那样思考解决问题。但事实上,传统的教学方式使得法学教育无法做到加强学生培养这一方面,在现在的教育局势下,多所高校大多更注重书面上的法律知识点的规范,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面,那就是法律实践。正是由于这种局面的存在,才导致现在的法学教育存在很多的漏洞,老师们在教学生时总是把法律条文当作重点,把书上的案例和条文注解当作学生技能实践的标准,在期末只要是学生法律规范知识运用的熟练就被视为合格,传统的教育方式限制了国家司法考试,带来了许多弊端,这也直接导致即使是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学业的法学生,也只是掌握了法学知识的初级层面,缺少对各个法律领域上的实际运用,使得他们既不了解法律知识的基本解决方式以及专业技能,还不明白该怎样使用修补空缺、法律条文论述以及价值平衡等方法去处理在学业水平上没有遇到过的棘手案例。所以,法学生在毕业后并不具备可以正式上岗就业的资格,还需要有一个继续研究学习和锻炼实践的过程。在毕业生刚参加工作的初期经常会被前辈领导批评,但在经过一两年实践培养后,他们就会弄清楚该怎样运用不同的法律条文去解决不同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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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方法教育使学生真正领悟法学的本质
传统的教学只在于法律的规范,而法律的精髓却在于实际的应用。要想把法律变成有生命的活法,就需要将书上的法律规范与生活中实际案例结合起来,在生活中完善自身。因此,要想让学生们更清楚法律的精髓,就要把书上的法律规范知识点与生活中的案例相互联系,让学生在实践中学好法学教育。但是,我国的法学教育依然按照过去的方式以法律规范教育为中心,通过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介绍为主,而忽略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在这门专业中,公共课和以法律规范注解为主的专业课占了九成,然而实际应用的课还不到百分之五,严重的忽略现象也是导致毕业生经验不足的关键。所以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应只偏重于法律条文知识的传授,还应该加强专业实践能力的教学培养。传统的教学方法都是灌输式和填鸭式的,这样的教学虽然能让学生们牢牢记住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概念,但是却不能增强学生实际解决事情的能力,还会把学生们变成一个只能接受只是却不能学到精髓的机器人,传统的教学方式把学生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狠狠地分割开来。最主要的是,这样传统的教学方法会让同学们不能接受到真正法律的鲜活力,只能在知识的表面去了解,并不能深入认识到法律规范的意义,还会把法律误认为是由规范组合而成的系统,与实际生活和实际的案件审理没有任何关联,从而导致学生们对法学毫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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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当前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 实践教学形式过于单一化
要想验证真理的存在就要去实践,不去实际操作,在全面的法律条文也只是空谈。就我国现在的教育方式存在的弊端来说,学生们不能得到实际的锻炼,只能做一个熟练背条文的无用之人。在大学里,学校很少组织开办相关的模拟开庭,辩论赛等活动,这也间接导致了学生只停留在理论知识的层面,实践表达能力不能得到锻炼,不能更好地为以后步入社会打下基础。学生们可以在模拟法庭上对学习进行阶段性的检查,查漏补缺,将学习时产生的疑难问题在发现时就消除掉,在改掉错误的时候还能提高自己的处事思考能力,这样也能更好地提高学习质量,更好地去培养法律信仰。这些就是我们国家现在在法学教育专业中重点缺少的一个课程,只有把理论和实践相互融合,一起使用才能把法律培养工作顺利地进行下去。
(二) 法学课程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有待提升
在法学方面,教育部门需要对课程方面增加相关的逻辑课程,比如法律逻辑学,法律社会学等。还要把如何学会法律方法当作重点课教学。如果想把相关的条文知识融合在别的法学课程中,这也是对其他课程进行一定程度的更新,在学习的内容和书本上加入一些法律知识,这样既能教会学生基础知识,还可以教会他们如何去使用法律,也能更好地改善现在法学专业重视专业知识忽略实践学习的这种现象。当然对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也已经做出了相关措施,比如在刑法方面,在张明楷教授所编写的《刑法学》中(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2011年第4版、2016年第5版)把刑法的性质诠释解决方法全部加在书中,是部门法最典型的教学课本,但可惜的是这本书对现在的法律本科专业生来说太难以理解,把他当作教学的教材并不太好。但是像这样的教育教学思路却为如何改变现状指明了方向,在以后的教学课程上,可以把一些法律或多或少的夹杂在课堂上,让学生们慢慢接受,这也能加重法学教育在部门法中的重要性。
(三) 教学活动没有与实践相结合
在现在的教学水平下,法学教育的实践课程主要分为案例学习以及毕业后的实习。就拿案例教学来说,他作为过去传统的实际教育方法被大范围的使用在法学教育的课堂上。要想让同学们真正具体的把握和使用各种知识内容,就要在基本理论教学的同时配上相关的事例,这样会更有讲解力。然而另一门课程毕业实习主要是对马上要毕业的学生,在做完重要的课程学习以及拥有一定的专业分析思维去解决现实中的事例的能力后,再在公安,监察,法院等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实习学习,这也是实际教学在生活中的一种连接。无可置疑,实践教育的良好方式分为两种就是事例教学和毕业后的实习,尤其是毕业后的实习,可以让同学们见到真正的案例信息,可以为后面正式工作打下良好的经验基础还能更好的体验律师这一职位。但是除了这两个职务还有一些别的实践教学活动,但是他们所表现的能力水平比较微弱,比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断、律师援助以及律师义工团等。所以这样导致了这些实践教育在有的学校要么就是不存在,要么就是表面形式,并不能起到教育标准的作用。
三 法律方法教育的推进路径
(一) 教师自身要做到对法律的忠诚信仰
在过去的教育模式下,老师的工作就是把法学条文知识像学生们传授再发展他们的思考解决事的能力。但是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老师不仅要做到以上那些工作,还要做一个法律条文的忠厚保护者。只有真正拥有法律信仰的人,才能在平时工作时时刻保持着崇高尊敬法律的情感,才可以在课堂上绘声绘色的去传授知识,并把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全都舞动起来。如果一个法学老师连基本的法律信仰都没有,那么他在传授知识的时候难免会掺杂着自己的个人思想见解,这将会间接的影响学生们对法律产生不稳定的想法,对培养法律信仰是不好的。当在教学需要引用案例时,要把正反案例相互结合讲解,只有这样才能让同学们学习正确的案例同时还可以用冷静正确的想法去直面法律中的错误现象。
(二) 增设相应课程
在现在本科教育中得法学专业来说,课堂上只会特别重视对法律条文知识的运用,并没有把实际案例中常使用的条文安排在每天的学习中,这也是学生们对条文了解得不够全面的原因之一。一段一段地去学习法律条文,不能通篇学习就会对知识产生断章取义的误解,对所学习的内容不能充分了解,会对后面的学习效果产生不好的影响。现在法学专业作为热门课程,在社会上也具有很强的市场能力,在平时的招聘中相关人员也会增加招聘条件,导致许多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问题,使得他们不得不像别的行业进军。这是就目前来说在本科教育中法学专业所显示的问题,所以各大高校需要改变一下人才培养的思想,把法学专业的人才不只是往大企业国企等方向发展。还要着眼于中小型企业,增强人才的利用率,不要放弃每一个人才的培养,如果遇到与法律有关的职业都要去试试,中小型企业需求更低,但是同样可以在工作中将知识合理使用,收获到丰富的工作经验。就以上情况可以得出,学生们缺乏法律信仰的关键原因就是没有对法律条文进行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还有就是 法学课程课时量的变少也对学生们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假如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没有完整的知识结构作为参考,学生在学习理解中只能看到表面,不能学习到其中的真谛,因此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也不会太高。增加缺少的课程,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们的学习思维,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同学们的法律信仰。
第三,加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群众法律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广大人民群众必须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的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 编写合适教材
只有清楚教育教材中存在的缺点漏洞并明确改写书本的方向,才能写出符合我们国家法学专业教育的教学课本。在之前,教学书本总是由法学者去改写,导致书本中带着浓郁的哲理和评判色彩,并且所写的内容几乎与部门法联系不上,使得同学们对于这类书籍教材读不懂,丧失兴趣。所以在以后编写教学课本的时侯,要让课本上的内容容易理解,还要有较高的实践性;要起到教育法律条文知识的重要性,还要将法律和部门法的相关知识相互融合。所以国家可以将法学者和部门法学者放在一起,组合成相互共同的课本编写小组,法学者去编写相关的法律条文知识,而部门法学者可以把一些有关的部门法使用案例插写在课本中,比如法律条文的注解、棘手案例的解决方法以及批判思想的形成等等。考虑到法学生对课本的接受能力,要求在编写教学课本时内容不要太过深奥,要用清楚明了的语言把知识点解释清楚,选用的相关案例也不要太难,太过棘手没有明确代表性的案例不适合被当作教学标准进行教课。在教学课本刚被写出的时候,不要立刻出版,要对他进行反复的实验教学,全面考虑学生们可不可以更好地明白书本中的知识,再结合试用的情况对课本中的相关内容做些改变。
(四) 分阶段循序渐进,提升教学系统性
在大一新生刚开学的时候就要重点栽培学生们的法学专业兴趣,让同学们慢慢探索有关法律的知识,在这一时段可以适当安排学生们去做开庭旁听或者观看模拟法庭等活动;到了大二,就要对同学们开展专业必需课的学习,在这一阶段,可以和部门法一起结合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还可以举办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辩论赛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水平;大三阶段,还是要继续学习专业知识,但这会的学生已经拥有了两年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积攒,条文知识不会零零散散,已经形成了大的知识布局,可以熟练地运用所积累的知识解决问题了。在这个时候会有各种各样的实际模拟教课,同学们可以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得到各种法律条文间的联系,还可以把同学们自主安排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做一些接待,解决民众问题的事情;快毕业的大四生们,到了大四他们的专业学习已经完成,但是还是要积极地参与实践课程,把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使他们从学生过渡到律师这个职位。在这最后时期,要加大力度对学生们开展仿真模拟案例的讲解课程。诊所式的教育方法对大四年级的本科生是一个非常好的教育方式,他们既可以在老师的帮助下做好一些容易理清的民众案件,还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也同时为自己提高了解决官司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法律方法的教育刚刚起步,将来的发展尚待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面对法律规范,试图连接规范和个案事实,以期实现正当的裁判,那么法律方法课程就是法学教育中必要的、不可或缺、应该认真对待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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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格式: 毋晓蕾.法律方法教育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及其推进路径[J]. 教育现代化,2019,6(75):242-244.
DOI: 10.16541/j.cnki.2095-8420.2019.75.087
作者简介: 毋晓蕾,女,汉族,河南郑州人,河南农业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司法制度、农村社会治理研究。
标签:法律方法教育论文; 法学本科教育论文; 重要性论文; 实施路径论文;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