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日本右翼势力的“不得已侵略说”——以日俄战争、日韩合并、“二十一条”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韩论文,右翼论文,日本论文,二十一条论文,势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本右翼势力为侵略战争翻案由来已久。时至1993年8月,为了对抗新首相细川护熙明确承认“过去的大战是侵略战争,是错误的战争”(注:江口圭一:《日本的侵略和日本人的战争观》,岩波书店,1995版,第2页。)这一正确的战争史观,为了对“死难者的英灵”表达“一种不可动摇的信念——活着就必须无愧于阵亡的战友”(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日本自民党内与靖国神社有关的三个右翼团体——“回报英灵议员协议会”、“遗族议员协议会”、“大家都来参拜靖国神社国会议员协议会”,迅速成立了一个旨在进行战争翻案的新右翼组织——“历史研究委员会”。该组织蘖生后,竟有105名众、参两院议员置身其中。众议院议员山中贞则出任委员长, 参议院议员、当年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的甲级战犯板垣征四郎之子——板本正出任事务局长。该委员会在1993至1995年间先后召开了20次会议,以“如何总结大东亚战争”为主题,先后邀请了19位所谓“不随波逐流的杰出的权威人士”(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进行讲演,听众多达1116人次,且多数为政治家。作为“研究成果”,该委员会于1995年6 月即二战结束50周年纪念日到来前夕,汇编出版了这些讲演稿,向世人推出了日本右翼势力战争翻案的集大成“著作”——《大东亚战争的总结》,“系统”“全面”地兜售了其反动的右翼战争史观——“自卫战争史观”、“解放战争史观”、“英美同罪史观”、“殉国史观”等,而且几乎触及了日本对外侵略的每一个重大事件。本文仅就其围绕日俄战争、日韩合并、“二十一条”三大历史事件抛出的右翼史观——“日本人的历史观”(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予以辨正。
一、关于日俄战争的起因即责任问题
日本独协大学教授中村粲提出:日俄战争所以爆发, 是因为俄罗斯对日本构成了“最大的威胁”;而之所以“招来了俄罗斯的威胁”,一方面是因为“俄罗斯本身就是一个侵略成性的国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支那和朝鲜是两个非常衰弱的国家,这是吸引俄罗斯侵略的非常重要的原因。……由于自身的衰弱,从而招来了俄罗斯的侵略,也招来了以后的动荡。这是朝鲜和中国应对历史负有的责任。”因此,“日俄战争既是一场拯救亚洲的战争,同时也是日本的自卫战争。如果对俄罗斯听之任之,那么下一个受害的就该轮到日本,这完全是日本自救自卫的战争。”(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右翼评论家田中正明也宣称:日俄战争是日本为“维护独立”而“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爆发的”。(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
首先,就让我们看一看日本当年发动的日俄战争是否果如中村、田中之流所说,是一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爆发的”“自救自卫的战争”。
众所周知,历史上的沙皇俄国的确是一个“侵略成性的国家”。 中国作为世界近代史上丧失领土最多的受害国,早在19世纪中叶就最直接最切肤地领教了俄罗斯帝国侵略的疯狂性和野蛮性。然而,沙皇俄国并不满足于对中国150 余万平方公里领土的鲸吞。时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又制定并开始实施一个将中国的“满蒙”变成第二个俄罗斯的所谓“黄俄罗斯计划”。然而俄罗斯的这一新的侵华计划在甲午战争接近尾声时,受到了来自东方新崛起的极具扩张性的具有“亚洲的英吉利”之称的海洋帝国——日本的挑战。就是说,日本在《马关条约》草案中向中国强索辽东半岛之条款如若变成事实,那么该条款就有可能像一把巨大的铁锤重重地击碎沙俄的“黄俄罗斯计划”。有鉴于此,被激怒的沙皇俄国立即纠集德法两国策划了19世纪末远东国际关系史上的一次重大行动——“三国干涉还辽”事件。三国军舰特别是俄罗斯舰队频频出现于日本附近海面。在甲午战争中国力已大为削弱的弹丸岛国日本,无论如何也无力再与三国对抗。于是,明治天皇、伊藤首相、陆奥外相等侵华元凶决定,“对三国全然让步,对中国一步不让”,即日本可以迫于三国压力吐出辽东半岛这块已经含在口中的肥肉,但中国必须为此付出3000万两白银的代价(即所谓“赎辽费”)。尽管如此,这一结果对于国土狭小的岛国日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而沉重的打击。日本“大陆政策”一时受阻,其侵华步伐被大大迟滞,日俄宿怨已结。为了继续推行和实施鹰派主义的“大陆政策”,也为报帝俄策动“三国干涉还辽”一箭之仇,日本在日俄战后特别是在参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以帝俄为假想敌,内蓄国力,外结英人,经过十年卧薪尝胆、扩军备战,终于做好了与沙俄一决雌雄的全面准备。这才是1904年至1905年日俄战争爆发的真正原因。如果说当时俄罗斯对日本构成了威胁,那么这种威胁也仅仅“威胁”到了日本在朝鲜的既得侵略权益,也仅仅“威胁”到了日本的鹰派主义“大陆政策”向中国东北地区的继续推行;而积贫积弱的中朝两国本身并没有威胁到日本。然而,中村粲等人的上述谬论似乎在告诉世人,当年日本发动对俄战争不仅仅是为了“自卫”,也是“挺身而出”为了“保卫”“衰弱”的不争气的中朝两国。日本发动日俄战争的目的究竟是否如此“高尚”,不仅日俄战争的性质——侵略成性的天皇制日本与帝俄在中国大地上为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而展开的一场狗咬狗的帝国主义厮杀——能洞穿这一谎言,而且日俄战争本身及战后日本的侵略掠夺给中朝两国人民造成巨大痛苦的桩桩史实,更进一步揭破了这一历史画皮。曾经助日胜俄的美国铁路大王哈里曼在日俄战争结束时来到日本,提出要用巨资购买满洲铁路。当时陷入财政困难的桂太郎政府一度同意了他的要求,并签订了合同。参与签署《朴茨茅斯条约》的小村寿太郎回国后,强烈反对政府的这一决定。他说:“如果把满洲铁路让给美国,我们就不知道十万英灵为什么要在满洲流血。无论怎么困难,也必须保住。”(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小村寿太郎的话可谓一语道出了日本发动日俄战争的真正目的——绝非为了中、朝两国,而仅仅是为了日本的一己私利。这就使得日本右翼分子美化日俄战争的谬论不攻自破。
其次,再让我们看一看中村粲抛出的“支那”和朝鲜“由于自身的衰弱, 从而招来了俄罗斯的侵略,也招来了以后的动荡。这是朝鲜和中国应对历史负有的责任”的观点能否立住脚。
其实不止中村粲,在日本持类似的“相互责任论”者大有人在。右翼学者、 东京外国语大学教授中岛岭雄在《被中国的咒语束缚的日本——日中关系与历史的清算》一文中亦提出:“日本因受着西方列强的压力,为了实现近代化而努力奋斗,以至开始了明治维新以来的真正的‘国内战争’,直接与近代的欧美抗衡;而中国从洋务运动到变法运动期间,才有走近代化的志向,但仍死守‘中华思想’、‘中体西用’等文化绝对主义,安处于传统世界中。正因为如此,才使包括日本在内的列强走向了变中国为殖民地的道路。”(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帝国主义侵华文件选辑》。引自耿百峰:《战争责任不容推卸》,《北京党史研究》1995年第5期。)甚至连主张彻底反省侵略历史和全面追究战争责任的进步学者、东京学艺大学副教授坂井俊树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中方一贯坚持的“落后”才导致了“挨打”,“阐述了中国之所以遭受了侵略,中国人也有责任的立场”。(注:坂井俊树:《中国应注意日本民众的战争责任》,《探索与争鸣》1995年第7期。)这无疑是对我方观点和立场的严重曲解。其实,这一衍生于社会达尔文主义“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相互责任论”并不新鲜,当年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列强就是以此作为疯狂侵略弱小国家和民族的理论依据的,只不过又被今天的日本右翼分子拿来当作为自己的前辈——军国主义分子推卸战争责任的幌子而已。如果历史果真按照日本右翼势力所信奉的强国侵略弱国“应该”、弱国“理应”遭受侵略还要“对历史负责”这样一种强盗逻辑演进的话,那么长期处于大唐、大宋、大明强力威慑之下的“蕞尔小国”日本是否还能存续至今?而在人类已经步入21世纪的今天,如若继续奉行这一强盗逻辑的话,那么世界还有无宁日?当年奉行这一强盗逻辑并逞凶肆虐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已经受到了历史的惩罚;可以断言,今天仍然信奉这一强盗逻辑并企图以“相互责任论”来推卸侵略战争责任的日本右翼势力,也一定会步其前辈们的后尘以失败而告终。
二、关于日韩合并的原因和目的问题
中村粲宣称:日本吞并韩国,“一是为了东方的稳定和东方的和平; 二是为了日本的安全,即自卫”。“日本并吞了韩国,结果稳定了亚洲。换言之,在此之前的灾祸和混乱可以说全部起源于朝鲜。日清战争和日俄战争都是因为朝鲜而引起的。日本不想打第三次决定朝鲜命运的战争,才取消了徒有虚名的韩国的独立,将它并吞。”(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日本《产经新闻》评论员安村廉也美化说:“如果不怕被误解,则可以说日本进行了于朝鲜半岛有利的统治,比如完善了产业基础设施,建立了以京城大学为顶点的一贯教育体制。殖民统治并非全部都是不利的。日本绝对没有采取像西欧国家那样的愚民政策。”(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
我们承认甲午中日战争由朝鲜问题即日本意欲侵略朝鲜所引发, 也承认日俄战争因朝鲜问题即日俄两个帝国主义为争夺朝鲜和中国东北所引起,但是否就能由此得出日韩合并曾起到了“稳定亚洲”的作用之结论呢?是否就能由此证明日本吞并韩国的目的是为了“不想打第三次决定朝鲜命运的战争”呢?历史所提供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日韩合并不但没有“稳定”亚洲,反而加剧了列强在东北亚地区的争夺;日本吞并韩国不是“不想打第三次决定朝鲜命运的战争”,而是如果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亡人之国,那是再划算不过的“侵略国策”了。何况,对于一个历史悠久的主权国家来说,没有比亡国更为严重的国难和更加悲惨的“命运”了。至于日本吞并韩国“一是为了东方的稳定和东方的和平;二是为了日本的安全,即自卫”的说法,更属无稽之谈。
众所周知,早在日俄战争前就已经攫取了朝鲜诸多权益的日本, 在日俄战后加快了吞并朝鲜的步伐。日本政府通过《对朝政策纲领》(1904年5月)、 第一次《日朝条约》(1904年8月)、《保护朝鲜条约方案》(1905年10月)、 废黜高宗皇帝(1907年7月)等一系列重大步骤和准备,终于在1909年7 月作出了《关于合并韩国的决定》,即在适当的时候,把朝鲜“作为日本帝国版图的一部分。”1910年2月2日,桂太郎首相就日韩合并问题向杉山茂丸下达了内部训令, 其中第二条宣称:采纳合邦论还是合并论,“是基于日本政府的方针如何而定的事,故决不允许韩国人民置喙。”(注:黑龙会:《日韩合邦秘史》(下卷),原书房,1966版,第574页。)距此仅隔半年即8月22日, 日本就急不可待地用刀枪强迫朝鲜签署了亡国的《日韩合并条约》,公然宣布:“韩国皇帝陛下将关于整个韩国的一切统治权全部和永久让与日本国皇帝陛下。”(注;升味准之辅(董果良译):《日本政治史》(第2册),商务印书馆, 1997年版,第414页,第760页。)具有三千年悠久历史的朝鲜王国至此灭亡。在直至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35年漫长的苦难岁月里, 朝鲜人民饱受了日本殖民统治之蹂躏。日本就是这样“拯救”朝鲜的。日本吞并主权国家朝鲜究竟是否为了东方的“稳定”与“和平”、为了日本自身的“安全”和“自卫”,已不言自明。
三、关于日本逼签“二十一条”的原因和目的问题
众所周知,“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乘西方列强忙于在欧洲大陆厮杀和中国的袁世凯急于称帝的“天赐良机”而提出的意欲亡我中华的罪恶条约。正因如此,“二十一条”在中国人民心目中自然成了日本侵华的代名词。然而中村粲却说:“二十一条似乎已变成侵略中国的代名词,然而事实绝不是这样”。(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
那么, 中村粲所说的“事实”即日本逼签“二十一条”的原因和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首先,中村粲提出:日本提出“二十一条”是“由于国土和资源匮乏, 因此才向其他国家提出了保证日本人生存的权益要求。……这些要求并不过分。”(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
中村粲所言日本“国土和资源匮乏”确为客观事实, 但远未“匮乏”到危及“日本人生存”的地步。在同样大小的日本国土上,今天日本人口已增至1.26亿尚未危及大和民族的“生存”,那么当年不及该数字一半人口的日本,怎么就产生“生存”之虞了呢?这不过是当年日本军国主义者制造的战争借口——“争取生存空间”在当代的翻版而已,并不新鲜。这倒使我们不禁想起了当年日本是怎样借此向外扩张的:从1879年至1945年的半个多世纪中,日本首先在1879年吞并了具有500 年历史的琉球王国,在那里置官设县,使之成为日本版图的一部分;1894年至1895年,日本通过发动甲午战争和逼签《马关条约》,又悍然割取我国台湾和澎湖列岛,取得了进一步向中国扩张的基地和台湾海峡这条黄金水道;1910年,日本通过逼签《日韩合并条约》而灭亡朝鲜,朝鲜成为巩固日本“万世不拔之皇基”和“今后经略万国之基石”的“金窖”和“米仓”。(注:井上清(尚永清译):《日本军国主义》(第2册),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4—57页。)1931年至1932年,日本通过发动九一八事变和制造伪满洲国,中国东北作为所谓事关日本“存亡绝续”的“生命线”而沦为其“新天地”;1935年日本染指华北的结果,这里又变成了日本须臾不可或缺的“特殊地带”;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结果,中国最富庶的东部大半壁江山沦于日本铁蹄之下,中华民族遭遇到亘古未有的民族危机;1941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的结果,终于在广阔的亚太地区建立起一个相当于日本本土面积88倍、拥有3200万平方公里广袤土地的殖民大帝国,其国土和资源呈几何式膨胀态势。这就是中村粲所谓“并不过分”的“保证日本人生存的权益要求”。
其次, 中村粲提出:“日本通过《朴茨茅斯条约》以及在日清战争和日俄战争中得到的在满洲的权益,……由于中国排日和美英的介入,变得非常不巩固。”为此,“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战各国把目光一齐转向欧洲之机,对中国提出了要巩固这些权益的要求,……绝对称不上是新的权益要求。”(注: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
中村粲的这番谬论,实际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如何看待中国人民的“抗日排日”与日本侵华的关系问题。
日本右翼分子在为侵略战争翻案时, 无不异口同声地把中国人民反对日本侵略的正义行动——“排日抗日”运动,看作日本帝国主义实施新的对华侵略或挑起新的事端之“理由”,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通过不间断的对华侵略或外交讹诈,从中国获得了巨额的战争赔款和巨大的殖民地收益,逐渐变成列强侵华的元凶。日本侵华越凶残,从中国获得的侵略权益越巨大,中国人民的“排日抗日”必然越激烈;而中国人民的“排日抗日”运动越激烈,日本帝国主义就越是以“保护日侨”和“保护在华权益”为借口,进一步扩大侵华战争和挑起新的事端。换句话说,在此必须搞清楚日本侵华与中国人民“排日抗日”运动直接对应的因果关系:中国人民的“排日抗日”肇因于日本侵华,中国人民掀起“排日抗日”运动的目的,只是为了收回业已丧失了的国家权益和为使尚存的国家利益不被进一步侵夺;而日本不断升级的侵略行动,只不过是以“保护日侨”和“保护在华权益”为借口对中国实施的进一步侵略。恰如日本学者升味准之辅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由于关东军接连不断地入侵华北,中国的排日运动日益高涨”(注;升味准之辅(董果良译):《日本政治史》(第2册),商务印书馆, 1997年版,第414页,第760页。)。今天日本右翼势力制造和散布这一谬论的目的,是企图通过颠倒是非在日本民众中形成一种因果倒置的“共识”,以此维系部分日本人狭隘的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这也是导致包括部分民众在内的一些日本人总是是非颠倒、因果倒置地看待过去的战争责任和战争罪行,从未真正反省侵略历史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二十一条”中究竟有无“新的权益要求”问题。
很明显,中村粲的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一方面, “二十一条”所要巩固和保护的“既得权益”,无非是指近代以来日本单独或伙同其他列强依据不平等条约所攫取的诸多侵略权益。这些权益的侵略性质尽人皆知。正如有学者所说:“既得的不等于正当的”。(注:潘俊峰、杨民军:《是总结,还是翻案——兼评〈大东亚战争的总结〉》, 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为巩固不正当的“既得权益”而提出新要求本身,当然也是不正当的。另一方面,只需稍稍浏览一下“二十一条”的内容就会发现,“二十一条”所包括的五号,无不涉及“新的权益”。关于山东省权益的要求(第1号), 关于将旅大港和南满、安奉、吉长铁路的租期均延长99年的要求(第2号), 关于“合办”(实为独占)汉冶萍公司及其所属各矿的要求(第3号), 关于中国沿海港湾及岛屿不得让与或租借与他国的要求(第4号),关于日本有派遣政治、 财政、军事顾问于中国中央政府之权、警察由中日合办、半数以上军火要向日本采购或中日合办军械厂等要求(第5号),均为试图灭亡中国的新条款, 绝非日本的“既得权益”。可日本右翼势力就是对此置若罔闻、视而不见。
最后,中村粲还提出:当时日本向中国提出的要求不是“二十一条”, “实际是十四条”。明明是“二十一条”,可在中村粲这里怎么就一下子变成了十四条呢?难道另七条是中国自己补加的不成?原来,是中村粲故意把日本政府恫吓袁世凯当时就接受的十四条与胁迫袁答应“日后协商”的七条分割开来所致。在“二十一条”中,第五号七条最为苛刻,如果全部接受,中国就会沦为第二个朝鲜。当时就连丧心病狂的袁世凯本人,也非常清楚其严重性。他曾在第五号有关条款处留下了“握我政权”、“握我警权”、“握我械权”(注:郑德荣主编:《天地中国》,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版,第114页。)的朱批。由于“二十一条”内容在谈判过程中就不胫而走,中国民众遂立即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运动。有鉴于此,日本政府便于1915年4月26日将第五号(除福建省权益另议外)作为“缓议”,把其余四号作为“最后修正案”提出。5月7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限48小时内答复。5月9日,袁政府以第五号“容日后协商”的形式予以接受。就是说,日本当时取得的确为十四条,但它并没有放弃第五号的七项条款,而是以“缓议”和“日后协商”的形式,保留了事后向中国再行索取的“权力”。
综全文所述不难看出,日本右翼势力在为侵略历史翻案时, 不仅把日韩合并和逼签“二十一条”的责任全部推给了被侵略的当事国——中国和朝鲜,而且还将纯属狗咬狗性质的帝国主义战争——日俄战争的责任,也一并强加在中朝两国特别是这场战争最大的受害国——中国身上。尽管历史早已对日本发动日俄战争、实施日韩合并和逼签“二十一条”是蓄谋已久的侵略行径还是“被逼无奈”的“自卫行动”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尽管从理论上讲墨写的谎言永远也抹杀不了血写的历史,谎言说上一千遍也永远不会变成事实,但在日本右翼势力迅速抬头、蠢蠢欲动的今天,特别是在日本国民因其国内历史教科书的篡改和本国政要对靖国神社的参拜而很难了解历史真相并深感迷茫的今日,仍然需要我们十分警惕地关注日本右翼势力的战争翻案动向,并以极大的精力对其抛出的战争翻案谬说一一澄清、据实辨正。
注释:
(20)历史研究委员会(东英译):《大东亚战争的总结》,新华出版社,1997版,第1页,第612页,第620页,第6—8页,第345页,第72页,第9页,第559页,第11页,第12页,第11页,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