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新的发展机遇搞好政府机构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机遇论文,政府机构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政治体制改革中最急需解决,也是直接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关联的问题,是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前提和条件。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当选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同志也就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把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实现人员分流并顺利到位作为本届政府的重大任务。在新世纪到来之际,一场新的革命就在此拉开了序幕。在此,我从总结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入手,谈谈如何抓住新的发展机遇,搞好政府机构改革的问题。一、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新中国的政府机构,是在摹仿前苏联模式和总结解放区政府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那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各方面的发展,我国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这些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一段时期里面,适应或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府机构总是先减后增,人员编制总是不断“反弹”,政府职能也没有有效转换,始终未能走出“精减——膨胀——再精减——再膨胀”和“分开——合并——再分开——再合并”这种怪圈。为什么我们政府机构改革难以走出这种循环圈呢,我们认为有如下几点教训需要吸取:
教训之一是缺乏彻底的改革精神。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确实,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政府机构改革是政治利益的一种调整。权力的削弱和丧失,工作待遇和环境的变化,富余人员的安置等,这些必然触及广大机关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利益,这就使机构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要遇到强大的阻力。在这种阻力面前,精神状态如何至关重要。过去,有的人顾虑重重,有的人左顾右盼,有的人虑事不周,有的人前功尽弃。总而言之,由于缺乏彻底的改革精神,意志上不坚定,使得在机构和人员精简后,一遇到工作繁忙,或者有了新任务,便竞相恢复或变相恢复原有机构和人员,以至这种现象成为习以为常的“惯例”。
教训之二是历史上政府机构改革没有深入触及职能转变。1982年以前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主要是体现在数量的增增减减和存在形式的分分合合上,没有触及政府职能的转变。1982年以后的几次政府机构改革虽然也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但是,由于受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程度的制约,加上我们缺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机构改革的经验,因此,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研究不深入,对政府职能内涵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府,社会公共事务中,哪些是政府应该管的,哪些是政府不应该管的,哪些由政府暂时管要过渡到政府不再管的,以及政府运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去管等等,这些问题对我们来讲都是新问题,是在以前政府机构改革中没有很好研究的问题。因而对于政府机构应该如何设置,各种机构的职能应该怎样划分,机构之间的关系应如何协调和处理,我们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机构改革没有深入触及政府职能转变,就使得这种改革缺乏正确目标和科学基础。
教训之三是机构改革缺乏法制基础。政府机构编制和工作程序要逐步法定化,这是政府机构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只有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政府机构、编制和工作程序,才能确保机构的法定性和规范性。但事实上,我们过去没有做到这一点。几十年来,或者是提出一项任务就设立一个机构,或者是将政府机关摇身变为事业单位,或者是长官意志随意增添,这种现象说明,我们过去的机构改革没有法制基础,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严重。正因为有此原因,这一次机构改革中,我们修改国务院和地方组织法就成为一项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工作了。
教训之四是一些传统行政意识对政府机构改革产生了消极影响。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行政意识观渊源流长且内涵丰富。有些传统行政意识对政府机构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如人多好办事的行政意识,使得许多部门和领导不断争取增加编制,扩张机构;又如官本位的传统观念,使得许多单位和领导为追求机构升格、职级晋升而不断因人设事、“招兵买马”。受这些传统观念的影响,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也长期存在不合理处,干部能上不能下,干部职务实行终身制,这些都为机构改革怪圈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种传统意识观所导致的结果,正如“帕金森定律”所表述的那样:“官员总是成倍地增加自己的下属;官员之间总是竞相制造事情来做。”
二、全面把握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搞好机构改革
当前进行政府机构改革,是我国第三代领导集体抓住的又一次发展机遇。我们要抓住这次新的发展机遇,围绕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要发生重大转变。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的机制,运用价值规律的调节,产生高效的激励能力来推动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的一种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中碰到的许多问题,尤其是资源的配置要由价值规律自发地予以调整,企业如何适应价值规律,如何组织生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由企业自行解决,国家过多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会妨碍企业活力的正常发挥。只有将属于企业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才能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增强企业适应现代社会的竞争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根据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机构设置的是否科学合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和谐,关系到政令是否畅通,也关系到是否能有效克服行政过程中事权冲突,相互扯皮,争权夺利,效率低下等流弊。合理设置行政机构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组织的纵横结构要布局合理,管理幅度和层级要适当,执行机构上下级之间和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机构、职位、人员的配备要按照指挥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划分,层级不能过多;同级机构之间,要遵照专业化、程序化的原则,按决策目标管理对象、权利责任、业务性质的区别分成若干平等的职能部门,幅度不能过宽或过窄。第二,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要有利于协调。划分职能时要从有利于合作的目的出发,进行明确的分工。要使各部门、各单位、个人之间有通畅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协调关系以避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形成一个统一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整体。第三,组织机构中的权责关系要明确。要依据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划分和规定各执行部门权利与责任,以避免职务虚设,人浮于事,推诿敷衍,公文旅行。
3.坚持一切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的原则,坚决杜绝行政不受法律约束的现象。政府机构的设置、工作人员的任用,管理和行政行为以及财政费用的支出,都由相关法律加以规范,并有专门部门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惩处,实行国家机构、编制、职能、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我国从1993年10月1 日实施《国有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我国人事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深入,为机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两者的方向是一致的。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政府机构改革原则的一项重要工作。
5.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①要强化政府机构的服务意识。当今社会政府机构应更多地表现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特别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与社会的主人,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受人民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增强服务意识是对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起码要求。我们政府机构改革就要按照邓小平所强调的那样把人民满意、高兴、拥护和赞成当成自己的最高原则。一切机构改革都要遵循这一最高原则。②要强化廉价政府意识。建立廉价政府,本是资产阶级革命时一些革命者针对庞大的国家机器提出的一个口号,但马克思肯定这个口号。我们的政府是代表人民大众管理国家的政府,与封建统治阶级政府和资产阶级政府有着本质的区别,也不同于巴黎公社的政权。抛开政治和历史因素,任何政府都提倡廉价是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的。从我国国情和政府机构的现状看,我们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强化廉价政府意识非常重要和迫切。那么什么样的政府才算廉价政府呢?廉价政府标准无外乎几点,第一,廉价政府必须是精干的政府。政府机构越庞杂,人员越臃肿,人民承受的负担会越重,这个政府就不是廉价政府,而是高价政府。第二,廉价政府是高效的政府。办事效率高不高,是衡量一个政府是否廉价的又一个重要标准。我们现在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就缺乏这种行政成本意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这种现象一定要改变。第三,廉价政府又是廉洁的政府。办事节俭、公道,政府工作人员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等,是衡量政府是否廉价的又一重要标准。③要强化市场意识。市场机制的引入,必须使管理主体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遵循市场机制的内在规律进行宏观调控等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大社会、小政府。在平等、法制、竞争条件下,为社会各方面做好服务工作,行使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行使的职能。④要强化效率意识。追求行政效率是我们一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我们的政府机构改革一定要始终坚持这一方向,通过改革,分清政府职能,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真正建成精干高效的政府。
三、突破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 正确处理改革过程中的几种关系
政府机构改革是一项宏大工程,要取得机构改革的成功,必须突破难点。在当前形势下,就是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如下几种关系:
1.必须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它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前途,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也触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分配,特别是要在三年之内完成各级政府的机构改革任务,它带来的冲击肯定是很大的。机构精减,人员的分流都牵涉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可能滋生一些情绪上思想上甚至行为上的不稳定现象。但改革必须要进行下去,不改革不行,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立法,实现机构改革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做好各部门机构的精减和合理设置,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同时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要在改革过程中起带头作用,为机构改革营造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2.必须处理好下岗与上岗的关系
当前,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工作与国企职工的再就业同时摆在我们面前,客观上增加了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的难度。我们要多想办法,多辟渠道解决人员分流问题。同时,对精减下来的人员,要妥善安排,或带职离岗,或参加培训,或安排进企事单位。总之“挖渠”与“放水”必须并举,而且在“放水量”大的情况下,要“多挖渠道”,切实保证机构改革的成功。
3.必须处理好政府职能的强化与弱化关系
这次机构改革力度较大,按专业分工职能归属合并调整了一些职能相近的机构,强化了宏观调控职能,通过机构裁并向一些中介组织转移了部分职能。但机构裁减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调控职能减弱。为此我们必须处理好政府职能的弱化与强化的关系。我们强化的是经济监督与宏观调控职能,我们弱化的是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和专业经济部门。机构减少了、人员减少了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弱化;弱化的职能并不等于政府就此撒手不管,只是把它交给那些能办得更好的机构去管。通过改革我们要构建的是一个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体系。
4.必须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这次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都要相应地进行,并要在三年中加以完成,因此,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至关重要。就地方来说,要把中央的统一部署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要处理好上政与下政的关系,但中央提出的机构改革的目标一定要保证落实。以往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是层层往下分流,是系统内分流,这次改革要真正地做到转变职能、向体制外分流,各级政府要有分流的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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