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新时期经济特区发展思想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新时期论文,思想论文,江泽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 (2000)03-0005-08
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中的不少同志,曾参与过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和实际工作。1980年夏,江泽民同志曾受中共中央委托到深圳指导经济特区的筹建工作。进入90年代以来,在我国经济特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指导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坚持邓小平经济特区理论,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可以说,邓小平特区理论包含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智慧。在我国创办经济特区20周年之际,全面系统地阐述江泽民同志有关新时期经济特区发展的新思想,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邓小平在经济特区的创办与建设中做出的历史贡献及经济特区取得的巨大成就
江泽民同志早在1990年11月和1991年12月参加深圳、厦门建立经济特区十周年庆祝会时就说过:“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后不久,经邓小平同志倡议,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运用对外开放的条件,加快经济发展。这是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创举。”“深圳和其他几个经济特区,在我国对外贸易、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窗口和基地作用,在改革开放中也发挥了排头兵作用。”“经济特区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证明,创办经济特区的实践是成功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丰富了我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认识。”[1](P53-54)“经济特区建设卓有成效的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是完全正确的;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举办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地区的决策,是正确的、成功的。”[1](P58)
1992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高度评价说:“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是利用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崭新试验。”
1993年4月, 江泽民同志又在海南建省创办经济特区五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创办经济特区,是小平同志亲自倡导、设计并始终关注和支持的一项崭新事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个重大决策。经济特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为全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发挥着试验、探路和积极推动的作用,并以自己宝贵的经验为丰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做出了贡献。在我国现代化建设波澜壮阔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特区的‘排头兵’作用将会不断地以特有的光芒而闪耀史册。”[1](P64)
1994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深圳、 珠海时又指出:“我作为最早参与创建经济特区的人之一,一直很关注特区的每一个进步。我深深感到,在中国兴办经济特区,打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条新路,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的勇于创新、高瞻远瞩的革命胆略和政治智慧。”他还说:“十五年来,各个经济特区的人民用自己的实际成就,为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确实发挥了‘窗口’作用、‘试验’作用和‘排头兵’作用。”他还具体分析论证到:“一是特区的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速度比较快,效益也比较好”;“二是特区的体制改革也走在全国前列,许多经济改革的举措,都是首先在经济特区进行试验和开始实施,取得经验后,再推行到其他地区,起到了改革的‘试验场’的作用”;“三是特区已成为我们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最集中的地区,也是我们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强同国际经济的联系、交往的重要‘桥梁’与‘前沿基地’”;“四是特区对内地的辐射功能日益增强,对内地的开放和发展起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五是特区的发展,对保持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恢复行使香港、澳门的主权,以及对促进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已经并将继续作出重要贡献”。他最后总结说:“经济特区的这些成就和贡献,充分说明我们采取兴办经济特区这一战略举措是完全正确的,充分说明经济特区作为我国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崭新试验,已经取得伟大的成功。”[2]
1995年12月,江泽民同志又一次视察深圳时指出:“深圳是邓小平同志倡导下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之一,经过十五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取得了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深圳和其他经济特区的确起了探路和示范作用,为推进全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总而言之,江泽民同志和以他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充分肯定经济特区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以及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指出创办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运筹帷幄的杰作,是他亲自倡导、设计并始终关注和支持的一项崭新事业;经济特区的创办与建设,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成果,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上,丰富了我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二、重申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不变,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把经济特区办好,进一步发挥其历史性作用
随着经济特区所面临的内外环境的变化,一个时期以来,关于经济特区的前途问题曾出现不少疑问。为此,江泽民同志和中共中央多次重申,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地位和作用不变,而且要办得更快更好,要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1990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深圳指出:“经济特区要在过去十年成就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不停顿地把各方面的工作推向前进。”“经济特区的有关政策,党和国家要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期望,再过十年,当经济特区庆祝它建立二十周年的时候,将会创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更大成绩,将会更加生机勃发。”[1](P54-56)1990年12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明确指出:“有关举办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应当继续贯彻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灵活措施,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巩固和发展已开辟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带,使它们更好地承担在发展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方面的重要任务,发挥它们在对外开放的窗口、桥梁和基地作用”[3]。 江泽民同志在这次会上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办好已有的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地区。”[4]
1992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指出:要“继续办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
1994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深圳、 珠海时专门就经济特区的未来发展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说:“随着全国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的形成和发展,随着原来在经济特区实行的某些优惠政策和灵活做法在内地的不少地方逐步推行,并取得显著成效,于是在特区的一些干部和群众中,出现了特区已经不‘特’,特区还要不要‘特’,还要不要继续发展的议论。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代表党中央、国务院郑重地加以重申: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基本实现国家的现代化要搞多久,经济特区就要搞多久。对这一点不能有任何疑问和动摇。就是说,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还要办得更好,对经济特区实行的基本政策要坚持下去;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发挥‘窗口’作用、‘试验’作用,而且要发挥得更充分。那种认为在全国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新形势下,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削弱甚至可以逐步消失的看法,是不对的。”[2]
1995年11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对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新的肯定,重申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要培育新优势,积极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1995年12月,江泽民同志视察深圳时明确指出,“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增创各个方面的新优势,更好地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促进作用。”[5]
1997年9月,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进一步强调:“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鼓励这些地区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前面,发挥对全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总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认为,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保持经济特区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还要办得更好;要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四个作用”;经济特区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的前面。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新的实践,及时地对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进行了新的概括,承用了“窗口”、“试验场”的论断,发展了新的内容: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香港繁荣稳定的“促进”作用。可见,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地位与作用不但没有被削弱,而且被赋予了更为重大的新历史使命。
三、要求经济特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发展经济特区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江泽民同志1993年在海南指出:“要发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核心和精髓的创业精神,来支持和鼓舞我们伟大的实践。海南和其他经济特区在这方面也应做出表率,要把这些创业精神真正贯注到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去,成为促进特区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1](P66)1994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深圳、 珠海时又指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通过增创和充分发挥特区的新优势来发展特区的新特色。”“总结特区建设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借鉴与独创相统一,努力形成和发展经济特区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2]
李鹏同志在1996年4 月召开的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提出:“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是在新的形势下,对经济特区提出的新要求……‘九五’时期,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要再上一个新台阶,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转向依靠两个根本性转变,在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对外开放和发挥区位优势等方面,增创新优势,提高整体素质。”[6]
江泽民等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无疑是经济特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经济特区一方面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敢闯敢干,再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这种新优势既包括经济体制新优势、对外开放新优势,又包括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新优势,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优势;另一方面又应该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结合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创造自己的特色、风格和气派。
(二)要为加快建立全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积极探索和创造更多的经验
1993年4月, 江泽民同志在海南时指示说:“经济特区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今后特区的发展要依靠健全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企业素质,来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与合作。在这方面特区的改革起点应该更高一些,步子应该更大一些,并为全国的改革和建设创造出更多的好经验。”[1](P65)1994年6月, 江泽民同志视察深圳、珠海时又特别强调:“中央希望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力争尽可能快地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全国继续起到深化改革的示范作用。”[4]可见, 江泽民同志和党中央反复要求经济特区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为全国创造更多的经验。
(三)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整体规划,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地向前发展
1990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深圳指出:“特区已经有了一个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初步基础。今后的任务是提高水平,增进效益。”这就是说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知识水平”和“提高政策水平”来增进经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1](P55)1993年4月, 江泽民同志在海南时又强调:“经济特区要瞄准国际市场走势和世界新技术革命进程,尽快实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升级,促进特区经济向资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化;提高竞争能力,并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更上一层楼’。特区的开发建设一定要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讲求总体效益。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增强特区的综合功能。”[1](P65)1994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深圳、 珠海时对此作了更加具体的指示,他说:“经济特区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地向前发展。”为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大力抓好经济结构调整。”“要遵照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要求,更多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各经济特区要继续下大力气发展外向型经济,关键是要提高水平,以质取胜,要狠抓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的生产与出口。同时,要积极组建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企业集团,努力形成和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还要努力发展同特区总体水平相适应、为外向型经济服务的第三产业”;“二是要下大力气搞好管理工作。”“无论是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社会的管理水平都要提高。”“在实现和加强现代化管理方面,经济特区也应走在全国前面,也应起到‘排头兵’的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经济特区的投资环境。”;“四是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经济特区建设的总体规划。”[2]1995年, 江泽民在深圳还特别指出:“发展高新技术,深圳是有基础有条件的,也是有很大潜力的,在这方面你们应该带好头,做好示范,尽快形成自己的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起来了,就可以推动深圳的整个经济和技术上一个新台阶。”[5]
(四)要为继续发展外引内联,带动和促进其他地区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1991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厦门指出:经济特区“要继续加强同内地的横向联系和协作,促进内地的建设和对外开放,更好地在全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外引内联、双向辐射的作用,把外向型经济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P59)1994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深圳、 珠海时又强调:“我们创建经济特区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特区本身的发展和现代化,更重大的意义在于要通过特区的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对全国其他地区发展的推动作用和辐射功能。这要作为特区建设的基本方向和重要原则进一步明确起来。”“要坚持发展经济特区以及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同内地的横向联合,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做到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这一点极为重要。它对于促进全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沿海与内地的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对于维护全社会的稳定和巩固国家的统一,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希望各经济特区的领导同志,要经常研究加强特区与内地经济技术联合的措施与方法,研究如何更好地从人力、财力、物力上扶助内地贫困地区的发展,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对于特区和全国经济的发展,都是一件非常有利和大有可为的事情。”[2]
(五)要继续为香港、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和保持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实现祖国统一做出更多的贡献
1991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厦门指出:“厦门经济特区与台湾一水之隔,是海峡两岸开展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厦门特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增进海峡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往来,热忱欢迎台湾同胞参与经济特区的建设,为推动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贡献。”[ 1](P60)1994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深圳、珠海时又指出:“由于深圳、珠海毗邻港澳的这种特殊的经济地理位置,对于促进香港、澳门的稳定和发展,具有其他地区不可替代的作用。”“经济特区尤其是深圳、珠海特区要继续为香港、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和保持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作出更多的贡献。”[2] 1995年12月,江泽民同志又在深圳强调:“当初,我们建立深圳经济特区,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为保证1997年香港的平稳过渡和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起到更有力的促进作用。实际上十几年来深圳一直在积极有效地发挥这个作用。”[5]
(六)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加强经济特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93年4月, 江泽民同志在海南时指出:“经济特区要坚持贯彻‘两手抓’的方针,不但要聚精会神地发展经济,搞好物质文明,而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要达到较高的水平。对内要为促进两个文明全面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对外要成为宣传祖国文明和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窗口’。”[1](P65)1994年6月,江泽民同志又在深圳、 珠海指出:“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特别明确地指出,只有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了,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对于小平同志这个重要思想,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自觉地坚持两手抓。小平同志这个谈话,是对全国提出的要求,但首先是对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的前沿地区提出的要求。”“必须明确,增创特区优势,既包括增创经济优势、物质文明优势,也包括增创精神文明优势、思想政治优势、社会全面进步优势。”“我衷心希望,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越快,越要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2]
四、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经济特区理论,对新时期经济特区的发展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经济特区理论既在坚持中发展,又在发展中坚持。
邓小平同志生前曾多次向中国共产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交代:“无论如何要给国际上、给人民一个改革开放的形象,这十分重要。”经济特区是邓小平亲自倡导建立的中国改革的“试验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也是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和改革开放形象的“窗口”和“晴雨表”。随着全国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原来在经济特区实行的某些优惠政策和灵活做法在内地逐步推行,于是海内外出现了经济特区还“特”不“特”的议论。在这一背景下,江泽民同志多次亲临经济特区,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充分肯定经济特区所取得的建设成就和邓小平创办经济特区的历史性贡献的基础上,郑重提出关于特区的“三个不变”,并强调“要把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共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成员曾在不同场合多次重申过“三个不变”,这充分表明了中共中央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邓小平理论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是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生动体现。
随着全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特区的地位、作用、功能、发展途径、发展保障等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经济特区理论。这种丰富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共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发展要求更高了,要求经济特区再创新优势,加快自身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二是经济特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更为具体,更为明确。例如,邓小平同志要求经济特区发挥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在80年代,经济特区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是以市场为取向来冲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了90年代,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经济特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又如关于对外开放,邓小平同志要求特区发挥四个“窗口”作用,但到了90年代,经济特区如何进行对外开放显然不能完全采取80年代的模式,江泽民同志在这一方面的一系列论述为经济特区具体指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实现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提出了“四个提高”。三是对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思路。如经济特区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整体规划,加强与内地的横向经济联系与协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扶助内地贫困地区的发展,要为香港、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和保持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做出贡献等都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经济特区提出的新要求;经济特区要对内地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要努力形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等论述,这显然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经济特区发展的新的理论概括。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既是邓小平理论的忠实继承者,又是邓小平理论的发展者。他们既立足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实际和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又面向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新形势;既总结经济特区的历史经验,又正视经济特区的现实与未来,并以巨大的政治责任感和理论创新勇气,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与方法,使社会主义经济特区理论进入了一个新境界。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经济特区的一系列论述形成于经济特区发展新阶段,揭示了经济特区不同发展阶段的规律,但从本质上看,它和邓小平特区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首先,在基本立场上是一致的。无论是邓小平同志,还是第三代领导集体,都始终关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都始终把经济特区作为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试验场”和“排头兵”。其次,在思想基础上是一致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邓小平同志和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思想基础。在经济特区创建初期,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在经济特区第二次创业阶段,对原有的一些优惠政策做出适当调整,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都是为了把经济特区、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搞得更好。第三,在基本原则上是一致的。邓小平和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经济特区的性质上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两手抓”、“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第四,在对根本任务的认识上是一致的。邓小平同志和第三代领导集体都始终要求经济特区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先行一步。毫无疑问,江泽民同志关于新时期经济特区发展的思想对跨世纪经济特区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和实践意义。
收稿日期:200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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