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基本概念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_公司治理结构论文

作为企业竞争优势源泉的网络治理——基本的概念分析框架和研究假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竞争优势论文,源泉论文,框架论文,概念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通讯技术(ICT)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工业经济形态发生变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市场的微观经济组织企业来说,不论是在战略形态,还是在竞争动力学等方面,都出现了有别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形式。[1]特别是企业间关系越来越成为一个尚待开拓的研究领域。因此,本文欲继续在这一领域,借助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础,探讨企业间网络行为对网络企业的价值影响。

一、研究述评

网络治理作为竞争优势源泉的问题,实际上是回答为什么市场中的某些企业存在着特别的在经营绩效上长期实现超额利润的研究问题。这一问题多半通过企业的战略领域得到解答。

显然,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实质上取决于对企业有什么看法。一般的主流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认为,企业只是一种承载投入产出的生产函数关系,因此,企业之间的市场绩效差别来自于市场结构的不同。这是有名的产业组织研究范式SCP(结构—行为—绩效)的基础(卡尔顿,1998)。不过,随之出现的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企业的绩效并不完全是市场结构的产物。市场结构的失灵造成研究角度向企业自身的某些属性靠拢,从而交易成为研究对象,以及讨论企业边界的起点。[2]

交易成本经济学思想(Transaction Cost Approach,TCA)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重要内容。该思想从企业的属性出发,力图解答为什么企业是市场的替代选择制度。和以往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逻辑不同,由于TCA将分析对象限制在“交易”上面,就将分析范围从市场向企业的内部组织迈进了一大步。实践证明,TCA的确在解释企业的行为上优于传统主流的关于企业行为的新古典经济学及其微观应用。

根据这一观点,企业和市场是可替代的两种制度——两种通过节约交易成本的组织制度。由于交易过程中固有的经济主体认知能力的局限性,使得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经济理性人假设在“交易”的分析层面上,被拓宽到有界理性层面。因此,企业和市场的交易关系(Trade-off)可以用表征组织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治理结构”来表达。[3]虽然这种经济主体的契约性很大程度上被看作是企业“治理”产生的逻辑起点,[4]但不得不承认的一个研究现实是,在企业的契约观,特别是TCA中,企业内部的生产成本(可简称为内部组织成本)实际上被忽视了。因此,当考虑企业内部的生产成本时,企业的性质必然发生变化。从认识企业的线索看,不难发现,这是一个从外部向内部逐渐深入的认识过程。即企业的性质从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函数到不对称信息的处理器,再到竞争能力(即分散的知识集合)的处理器。[5]

不过,TCA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市场和企业的替代,只是在考虑到生产成本的不可忽略后,才增加了“混合治理”的治理结构,并且在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性的三维分析维度中,用“适度”的词语来定义这样的治理结构。尽管如此,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核心由于将注意力集中在“交易”的层次上,所以,其中心思想是在企业边界的范畴上讨论企业的战略选择,此后才是管理意义上的战略选择权的价值创造问题。至于边界之内的企业内部组织问题,则主要通过契约的不完全性体现出来,从而得到企业是不对称信息的加工体的企业性质观点。但是企业管理的实践却表明,企业之间的市场绩效的差别,特别是长期的差别,并不完全是单一从市场或者企业内部组织的角度能够解释得了的。[6]因此,从科斯奠定的企业性质出发,企业理论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实际上分为四种情况:企业存在、企业边界、企业的内部组织和企业的竞争优势。[7]其中最后一种情况,则一般通过企业可控资源的生成属性或者价值创造的一般均衡条件来解析。[8-10]

其实,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已经隐含着这样的理论分析框架,特别是有关企业竞争优势的问题。通过三种基本的治理结构,市场、层级和混合治理,企业的市场存在的战略选择被归结到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进行“制造、购买或者联合”的选择问题。从而,企业的竞争优势在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分析框架中,可以通过治理结构的连续体反映,并将三种治理结构的价值创造的基本框架进行了描述,但缺乏对竞争优势持续性的进一步讨论。[11]

因此,探索网络治理的价值创造机制,有必要对市场治理和层级治理蕴涵的价值创造机制先行讨论。

二、市场治理和层级治理的价值创造过程

市场治理如何为企业创造价值,代表性地体现在微观经济学和产业组织学的研究范式SCP中。在这种通过市场结构—企业行为—企业绩效的三段论式逻辑分析框架中,企业的竞争优势被看作是一个确定的常数,重点讨论的是企业的结构影响和随之的企业行为,这种分析倾向于行为或反应函数的关系解析,因此,企业战略的同质性是这种研究范式的根本特征。显然,这样的分析难以从根本上解释企业的竞争优势的生成。

波特正是遵循这一思路的缺口解析企业竞争优势的形成机理的。[12]他将上述SCP范式进行倒推,从绩效到行为再到结构,[13]因而自然进入了企业的内部组织环节。不仅如此,他继续应用形象而非形式逻辑的框架(Framework)语言,将企业投入产出的链条,用价值链和竞争作用力的分析工具,把企业竞争优势的生成归结为“通用性竞争战略”的巧妙应用,由此得到企业最基本的“低成本”和“差别化”的竞争优势。不过,波特的这种分析框架在企业的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时,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在经济活动越来越突出全球化特征时,企业的竞争优势是否还是仍然采用价值链的方法,令人质疑。这主要在于在价值链的工具中,前提是将SCP进行创造性应用。因此,波特的研究范式并没有过多注重层级治理的问题。在他看来,层级治理的范畴只是反映出企业经济活动价值实现所需的“辅助”活动。

层级治理如何创造企业经济活动的价值,本质上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经济活动价值创造所需要的初始条件的设置;二是在初始条件下,如何让企业可控的资源禀赋实现优化目标或实现合理化目标的问题。前者直接产生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调节结果(Moderating Consequences),主要包括委托人和代理人如何实现激励相容、如何配置决策权以及如何体现各种制度安排的合法性。[14]后者则是通过劳动分工的原理,应用内部协调的机理,将企业经济组织内部的资源整合,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

所以,根据层级治理的范畴,企业经济活动的价值实现初始条件,是关于如何做正确的事情的问题;至于资源整合的内部组织问题,则是关于如何把事情做正确的问题。这种效率和有效性的分界,对层级治理的价值创造机制具有显著的逻辑演绎作用。它表明,在层级治理的范畴中,价值创造的逻辑关系是通过初始条件的设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在市场中的游戏规则,即层级治理的价值创造过程表现为:根据内部组织对市场制度的可替代性,企业在存在过程中设定公司治理体系的初始条件,然后将这种条件贯穿于制定和完善公司治理原则以及最佳实践准则这样的可操作或转化的制度安排中,实现企业长期存在于市场竞争性制度装置中的竞争优势。[15]

三、网络治理的价值创造及其延续:TCA和资源基础论(RBV,Resouce-Based View)

在由TCA构建的治理结构连续体中,在市场治理和层级治理的价值创造机制比较明晰的前提下,我们有望通过类比的方法继续探讨网络治理的价值创造及其延续。

1.企业边界的困惑:TCA的启迪

在TCA中,在资产专用性程度中等、资产交易频率一般、不确定性的程度一般的条件下,治理结构的选择倾向于“混合治理”。这种治理结构的实践在产业组织的领域,可以从垂直约束中看到。但是,垂直约束的前提条件和产业组织的分析逻辑是一致的,这就是企业必须是所在产业的成员,换句话说,企业的产品经营有着非常清晰的边界,这样,才能将竞争优势蕴涵的市场结构思想体现出来。这也是波特思想的一种前提条件。

不过,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的飞速发展,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越来越倾向于降低。这种信息壁垒的降低倾向蕴涵着交易成本降低的趋势,随之出现一个逻辑上的矛盾:企业的成长并非总是按照由产品牵引的产业结构方向演化,很多情况下,企业的成长表现为一种多角化形态。这种企业的多向经营是否还是能够用产业组织的理论解释,实际上没有给出肯定的回答。

正是在这一点上,彭萝丝(E.Penrose)提出,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企业理论不能解释企业诸如多角化的经营行为和战略选择。为了解释这个问题,她提出,企业可控制的资源的多少决定着企业成长的边界。[16]虽然这样的解释没有新古典经济学所有的逻辑的一致性,但是对企业的战略实践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事实上,彭萝丝的研究可以说在相当的程度上开拓了基于管理实践的企业战略选择的分析模式。多角化的企业实践说明不能简单地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进行解释,但是如何深入认识这些企业活动的关系,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理查森(G.B.Richardson)后来提出,企业的实践活动具有内在的相似或相似属性,从而经济活动转化为企业价值的动力,并非一定只有市场治理或者层级治理提供的交易模式才能完成。[17]因此,在企业开展的经济活动之间实际上必须承认还有计划协调(Planned Co-ordination)作为组织交易机制的现象。

理查森的分析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是如何协调这些相似和差别性的活动,显然是企业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一种基础力量,为此,他用“组织能力”的词汇表述了这样的价值;其二,协调企业的这类活动将不得不面临超越企业原有市场治理和层级治理界定的企业边界,组织能力将为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提供经济租金的空间。因此,企业间的关系交易模式不可避免地出现完全不同于市场和层级已有的两种组织交易模式。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的研究工作证实了这样的预见,在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性的三维分析框架中,混合治理这样的交易模式的确存在。

亚洲企业,特别是日本的综合商社、[18]韩国的集团企业以及东南亚一带的华人家族企业[19]的实践,都证明了网络对于这样的企业实现价值的特殊意义。[20]但是特别具有研究兴趣的是,企业的这些战略实践说明TCA的基本分析力量其实不能满足对企业网络现象的解释,所以,TCA中的“混合治理结构”模式并不能完全涵盖企业的网络实践现象。因为资产专用性和行为不确定性诱致的机会主义行为,恰恰难以解释网络化企业的存在,尽管可以有效解释企业的内部网络行为,如跨国公司的内部子公司网络。

据此,新制度经济学中的TCA与其说用“混合治理”解释了企业网络组织现象,不如说引出了企业网络组织的新的研究方向,即在网络组织存在的前提下,网络化战略是如何为这样的企业创造价值的。

2.网络治理作为竞争优势的源泉——RBV背景下的企业网络组织价值创造

彭萝丝和理查森的工作是从企业的资源角度解释企业的存在、边界、内部组织和竞争优势(价值创造)的。这种思路相对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思想,关键的区别在于将新古典经济学中包括技术条件在内的资源看作是企业内生的价值形成条件。而资源的两种基本形态——有形和无形,则在企业范围内形成可能有别于市场定价的战略资源或者战略要素的组织形态,[8]因而竞争性制度背景下的企业竞争行为,可以从资源的价值创造条件上进行深层次区别,不同的资源禀赋并不是静态的质点结合,而是资源整合的前提。因此,不同的企业市场绩效并不简单反映在企业的产品/市场矩阵组合上,[21]而是反映在企业不同的效率和效果形成的机制中。这些难以通过市场定价的企业资源,特别是企业资源整合基础上的无形资产和组织能力,构成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这样的观点是企业战略领域中著名的RBV观点。[22,23]

正如市场治理和层级治理的价值创造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看作是分别释放产品市场的竞争优势以及公司治理基础上的最佳实践准则一样,我们可以同样推论得到,网络治理的价值创造实际上是企业开展网络战略、开发战略资源的过程。这样的网络战略是网络治理基础上具体的战略选择,即企业在混合治理的模式中,倾向于选择网络组织的组织模式,实现企业经济活动的价值形成过程。[24,25]对这种过程的理解并不十分困难,因为市场治理和层级治理提供了可信的、相关的价值创造机制。

网络战略选择碰到的第一个问题,来自上述TCA的解释困惑结果。既然企业间的网络组织伴随产生增大交易成本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那么,企业如何选择网络伙伴成为首要的解决这个问题的要素。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企业间战略联盟实践的蓬勃发展充分说明企业的战略实践并不只是交易成本的函数关系。路径依赖和因果模糊为基础的企业内生资源的形成,说明企业间的网络战略的结果势必是寡头性质的。[26]这种特征的网络组织一方面和竞争性的制度装置相吻合,另一方面也更加合理体现企业竞争未来的属性。

网络战略选择实施中遇到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保证网络化竞争优势的可持续。在市场治理中,这个问题正是RBV的逻辑起点;在层级治理中,层级优势(例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合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外部董事的有效介入以及最高决策层的制度权力的分配等)通过公司治理原则以及最佳实践准则得到延续的。[27]

如何使这两种治理模式中的战略选择创造的竞争优势延续,如前所述,在理论上比较合理的观点应用是RBV。研究证明,[8,9]资源的条件出现价值性、不可替代性、异质性、不完备流动性以及事前事后限制竞争的属性时,资源基础上的企业竞争优势将是可延续的,产品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转向长期竞争优势乃至竞争力。至于这样的优势是否可以推广到产业甚至国家的层次,并没有形成定论。[12]所以,分析治理结构基础上企业战略选择创造的价值活动是否可延续,将应用到价值条件体系。资源基础上的价值条件是否可以应用于战略选择以及治理模式的可持续价值,成果不多,但富有成效的成果还是体现在和资源基础论相关的研究中。下面我们继续在资源价值基础上讨论网络治理的优势延续问题。

四、网络治理的分析框架和研究假设的分析角度

1.基于VRIO的概念分析框架

巴尔尼(J.Barney)认为,企业战略选择和竞争优势的逻辑关系是通过资源基础论建立的。因此,在单独讨论内生性资源对企业的价值生成的约束条件后,他继续讨论了战略选择创造并延续优势的条件分析框架。在借鉴资源基础论的价值创造条件基础上,巴尔尼提出了具有相当解释力度的、专门用于说明治理结构基础上战略选择创造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VRIO(Valuable,Rare,Imitate,Organizing)框架模型。[28]

该模型从资源的价值生成条件出发,针对战略选择蕴涵的丰富内涵,从价值性、稀缺性、替代性和组织四个方面,作为分析战略选择创造的竞争优势是否可持续的充分条件。

相比于资源形态的价值条件的讨论,战略选择的价值条件的讨论更加复杂,因为分析的层次可能不在一个面上,例如“组织”维度是从产业甚至“战略群体”的包含内外因素的角度展开分析的,而价值则又是相对企业的战略目标而言的。但是,企业战略管理的特征恰恰是非均衡的管理实践。因此,尽管该分析模型缺乏新古典经济学那样的逻辑一致性,但是本文仍然认为,正是这种非均衡的多维度分析属性可能有助于对战略选择的价值创造分析。网络治理作为一种混合治理结构模式,其战略选择的价值创造是通过组织交易形式的网络化属性来显示的。[29]因此,分析网络治理的价值创造及其延续,可以通过网络治理在VRIO框架中具体体现。从而形成相应的研究假设。这样的分析框架由图1所示。

图1 网络治理作为企业竞争优势源泉的概念分析框架

从图1可知,网络治理作为一种产生于组织交易模式连续体的治理结构,战略选择表现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选择联合战略。限于篇幅,本文不将这个问题作为分析对象,而是着眼于分析网络治理如何成为选择这种组织交易模式的企业的竞争优势的源泉。这种源泉成立与否,取决于网络治理在VRIO中的性质。即对企业来说,网络治理对是否是有价值的、是否是稀缺的,是否是成本高昂的替代、组织效率是否有效,如果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则可以称网络治理具有成为企业竞争优势源泉的充分条件。

战略联盟是企业网络治理的一种普遍形式。战略联盟对联盟企业的价值性是通过合作的收益来体现的。原则上,如果合作的收益大于单个企业的收益之和,即N(AB)>N(A)+N(B),那么这样的战略选择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有价值的。

2.基于VRIO的研究假设

对网络治理而言,在价值性条件上的情况怎么样呢?前面的新制度经济学TCA评述说明,网络治理的出现可以说是TCA对企业间日益增加的交易活动的描述。特别在经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竞争的特性逐渐出现非零和合作博弈的行动模式,这种突出企业间合作的交易模式明确传递了一个简洁的信号:企业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技术推动下的信息流量使得知识的编码程度提高,因此相应的组织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降低。所以,注重网络治理对企业是有价值的,由此,我们推论得到有关网络治理的价值属性的研究假设:

假设1:企业经营背景的变化越大,企业之间的合作概率越大,相应的网络治理对企业的价值贡献程度越高。

经营背景的快速变化,使得企业不得不在各种类型的市场中依靠竞争与合作的互动(竟合的动力),来实现竞争制胜的目标。因此,在合作收益大于单独行动收益的条件下,企业合作的目标对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间的竞争来说,就是一种稀缺的应对环境变化的企业组织能力。在技术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网络经济形态下,企业收益倾向于缩短要素报酬递减的距离。由此我们得到如下有关网络治理稀缺性的研究假设:

假设2:在基于互补的企业合作收益大于单独行动收益的网络形态中,网络治理倾向于表现为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的资源价值,因此推动企业转换函数改变拐点,延长报酬递增的长度。

企业一旦采取网络治理的组织交易方式,说明企业具有内在的、制度嵌入的社会特性。因此,处于网络治理状态的企业具有相对于非网络企业,显著的社会资本价值。由于社会资本的关系属性蕴涵不菲的建立制度安排的初始成本,因此,企业获得的网络价值具有典型的排他性,对非网络企业来说,要模仿网络企业的成本是很高的。由此,我们得到网络治理的替代性研究假设:

假设3:企业利用网络组织的程度越高,竞争对手模仿网络优势的代价越大。

网络治理的组织效率对于网络优势是否能够延续是最后一个条件。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卡特尔现象表明,企业的合作特征,在竞争性的产业结构中,具有潜在的解体的倾向。不过,卡特尔和战略联盟是存在根本区别的。[30]为了保证网络治理潜在的竞争优势,企业在网络组织中不得不建立一些可以保证网络组织有效运转的机制。显然,相对于非网络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网络企业需要在纯粹竞争理念上增加有利于合作的理念,才能保证网络组织的成功,由此,得到网络治理的组织效率研究假设:

假设4:网络治理的组织效率,取决于企业对合作的态度。合作态度越积极,则企业学习的收益越大,可信任的程度越高,声誉蕴涵的组织资本越强,最终组织效率越高。

研究结论和启示

本文以网络治理这样一种组织交易模式为研究对象,以经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飞速发展为背景,以新制度交易成本经济学和企业战略的资源基础论为分析起点和一般工具,讨论网络治理作为一种推动企业形成网络组织行为的战略选择具有的、可能的价值创造框架。

文章分析指出,网络治理虽然起点可以看成是组织交易模式中混合治理结构的一种形式,但并不能完全用TCE进行解释。为了说明这种组织交易模式的价值创造,本文应用了资源基础论的价值条件文献,利用专门针对战略选择的价值创造分析的VRIO框架,分析网络治理可能的价值延续形式,并尝试给出了相应的四种研究假设。

由于网络治理突出固有的企业间的合作特性,因此,本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是网络是否可以成为企业内生的一种资源形态。这个命题的存在取决于层级治理中制度是否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宝贵的企业资源形态。亚洲企业,特别是中国企业在转型经济时期中固有的计划为基础的关系网络属性,显示出研究网络治理的价值创造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的重要性。[31]网络经济形态的出现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此,网络治理如何更加有效地为新兴市场国家应用,是企业战略理论和实践不可忽视的研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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