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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略者在20世纪30年代发动的长达8年的侵华战争,使中国国民经济蒙受深重灾难。日寇先采用最野蛮、最残暴的手段对我国的工业、农业、金融等进行直接破坏;继而又大肆掠夺工农业物资,大量发行伪钞,给中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其潜在影响是难以估量的。用这段历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勿忘国耻,振兴中华,在今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世纪3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企图灭亡中国的侵华战争,在中国军民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持久反击,最后以失败而告终。中国人民为民族解放而进行的伟大抗日战争取得了完全胜利。今值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对半个世纪以前因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给中国经济造成的巨大损失和长期影响,作一回顾和考察,无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侵华战争对中国社会经济的直接破坏
1.工业:1937年抗战爆发前夕,国民党政府实业部工厂登记统计表明,在全国合乎工厂法规定标准的工厂总数为3935家,其中分布于冀、鲁、苏、浙、闽、粤6省及天津、威湾卫、青岛、上海4市者,即达2998家,占总数的76%;而居于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带的苏、浙、沪三省市的工厂,竟达2336家,占总数的56%;仅上海一市即有工厂1235家,占总数的31%,为全国经济精华荟萃之地。①这种工业分布的过于集中和不合理,反映了我国经济的落后和发展的不平衡,同时表明如一旦发生不测事件,我国工业即面临严重危险。
众所周知,日本帝国主义的战略方针是“速战速决”,妄想“用三个月结束战争”,②征服中国,从而提出“破坏重于建设”的口号。因此,当战争一爆发,日本侵略者的目光即投向我工业的集中地区,并用大批作战飞机进行狂轰滥炸,使沿海工业区立即处于一片战火之中。侵略者的如意算盘是想尽快摧毁我工业中心,削弱抗战力量,妄图实现三个月内征服中国的梦想。于是,关内工业遭受严重破坏。虽然这方面缺乏完整的统计资料,但从上海一地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工业破坏之惨重。据当时上海工部局统计,迁入内地的工厂仅422家,而完全毁于炮火者达905家。另据上海社会局的调查,上海被害工厂,损失总额在8亿元左右。③上海以外的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带,仅工业设备损失一项即达战前的50%。④
继战火破坏之后,对幸存下来的一些工厂企业,日本侵略者又进行人为的摧残和毁灭性的洗劫:
(1)纵火焚烧厂房设备。日军侵入上海后,即组织“清扫班”进行焚烧掳掠,首当其冲的是明锠机器厂,他们先放火焚烧明锠房屋,然后将所有机器设备、工具及原材料等全部抢劫一空,总计损失在30万元以上。⑤在无锡,日军抢走无锡茂新一厂的4万多袋面粉之后,就纵火焚烧厂房,全厂变成一片瓦砾,一万多包小麦也被烧光。无锡申新三厂因曾为抗日将士制造军布军服,日军便用硫磺火药和柴油焚烧该厂,除一座钢骨水泥的厂房外,其余的车间,栈房全部被毁,共烧掉棉花5万包,棉纱3413件,棉布64223疋,布袋30900只,煤4000吨;还烧毁纱锭4万锭,布机1千多台。⑥
(2)敲砸破坏幸存机器。上海申新八厂是荣家纱厂中设备最新的一个,它装有最新式的英国泼拉脱大牵伸精纺机,所出产品在市场上与日纱相匹敌,日商纱厂视为眼中钉。因此,在日机滥炸扫射之后,由丰田纱厂派出日本浪人将该厂被炸坏之126台精纺机再用重磅鎯头逐一敲砸,东头的马达油箱台台被敲破,钢丝车的大小滚筒亦均被砸坏。战火中幸存下来的我国民族工业的残余机器,复被捣毁殆尽。日本侵略者的野蛮与残暴,于此可见一斑。
(3)劫掠“清扫”残余物资。在轰炸、焚烧、敲砸之后所幸存的物资,不管是机器设备、原材料、存货等,又遭日寇被洗劫的命运。如上海的福庆机器厂没有被焚毁的只剩仓库一所,但仓库内所有的钢板、熟铁、引擎等各种材料200多吨,被日军“清扫”一空。上海申新七厂被日军劫去棉花24000多担,棉纱400余件,棉布2600余匹,棉毯27000条以及五六千担的在制品和下脚等。⑦
此外,日军还强占工厂厂房,充作军用。如荣家的上海福新一、三、六厂被日军强占后作为军部办事处及军用材料的堆栈;申新七厂被敌海军充作兵站;无锡的茂新二厂被改作日军的病马院。郭氏的永纱一厂和大中华印染厂被日军征用后,充作“日本陆军野战病院”等等。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日本侵略者对中国工业的直接破坏是史无前例的。
2.农业:抗日战争爆发后,关内广大农村很快沦陷,在敌人铁蹄的蹂躏下,同样遭到严重损失。据国民党政府农本局1939年的报告,全国2300万头耕牛中,有800余万头受到损失,主要农产品的损失量,最少的为19%,最多的竞达80%,大批难民背井离乡,大片耕地被抛荒。这是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大地上用火与血画出来的一幅凄惨图画。⑧
日寇对沦陷区的农业,除进行空前的大破坏外,还以征服者的姿态对被占领的土地看做可以任意处置的战利品,只要认为有需要,即可随时征用或强占。日寇霸占土地的目的在于:一是用于军事。如建筑飞机场、军火仓库、公路网、兵营、碉堡据点以及封锁沟等,这在敌后解放区四周尤为普遍。如日寇搞的“华北封锁沟、墙”,其长度等于长城的6倍,环绕地球一周的1/4。⑨二是用作农场。如日寇在华北建立的“中日实业公司”通过伪政权将过去段祺瑞出资经营的军粮、茶淀两大农场予以没收,面积达5.6万亩。1940年日伪成立“垦殖公司”后,又圈定河北沿海一带农田100万亩,冀东农田700万亩,用以生产棉花、粮食、鸦片和其他农产品。在这些土地上世代劳动生息的农民,不是被驱逐,就是强迫成为日本垦殖会社的农奴。三是分给日本移民。日本侵略者为加强对沦陷区的统治,使大量向关内移民,至1941年秋已增加到67万余人。其中以中国北部最多,中部次之,南部又次之。⑩这些日本移民所耕种的土地,居住的房屋,都是从中国农民及一部分中国地主手中抢去的!
日本侵略者对农业的破坏,还表现在对农村劳动力的役使和屠杀。为了修筑工事、公路网、封锁沟等,日寇便大量征用各种伕役。在抗战八年中仅晋察冀游击区被抓伕要工3.6亿多个。从1937-1942年中,在华北被日寇捕捉和诱骗出关的壮丁达529万人。更为残暴的是,被征发修建军事工程的在修完工事后集体惨遭杀害。据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统计,八年抗战期间,在华北被日本帝国主义直接杀害的达72.6万余人,被虐待致死的为33.2万人。(11)在华中,敌人占领初期在江苏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及六合(半个县)四个半县,被屠杀的无辜农民达4万人。1937年12月13日以后的6个星期内,仅南京一地被杀害的人民群众达34万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日寇还采取“三光”政策,把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广大农村变为一片焦土,妄图“毁灭抗战生存力”。日寇灭绝人性的种种暴行,不能不令人发指!
3.金融:日本侵略者野蛮地破坏沦陷区的工业、农业的同时,还大肆扩张金融势力,抢占各地的公私银行,劫掠中国的财富。自1937年7月至1941年12月,仅在沦陷区的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浙江地方银行、江西裕民银行等53家公私银行统计:直接遭受的损失为3.6亿多万元;间接损失达5063万元,合计4.1亿余万元。这些损失的绝大部分,被日本侵略者所劫夺,把大部分金银财富运往日本,只从中取出极小数额,作为各地成立伪银行的资金。
更为严重的是,在中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为了破坏中国的金融货币,从经济上搞垮抗战力量,居然进行大量伪造中国纸币(即当时的法币)的勾当。“从1940年开始,一种与真币一模一样的伪造纸币,便接连不断地从日本运进了中国。为了遮人耳目,每当这些伪币到达之时,‘杉机关’(12)便用一台机器把崭新的票子污损变旧,然后发送出去。”(13)在侵华战争期间,日寇共伪造中国纸币达40亿元,据说这对扰乱中国经济、破坏抗战力量起了相当的作用。(14)可见,日本帝国主义为了独霸中国,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二、日本侵略者对我国资源的大肆掠夺
随着日寇侵华战争的延长,“速战速决”方针的破产,敌人便改弦更张,提出“建设重于破坏”、“开发重于封锁”的口号,推行新的“以战养战”政策。所谓“以战养战”就是敌人在中国占领区采取“就地取给”,最大限度地掠取中国的物质资源,以维持对华的侵略战争。于是日本侵略者对我国的物质资源采取大肆掠夺的策略。
1.对工矿资源的掠夺:日本侵略者对占领区的工矿业划为“统制事业”与“自由事业”两种:前者包括日本本国所缺乏的国防资源,与军事有关的交通、通讯、公用事业、矿产以及与日本经济有“发生摩擦之虞”的蚕丝、水产等业。这种“统制事业”由日本的两大国策会社——“华中开发会社”和“华中振兴会社”所垄断,直接为侵略战争服务。后者指“统制事业”以外的一般工商业,对这种“自由事业”,日本侵略者通过“军管理”、“委任经营”、“中日合办”、“租赁”、“收买”等形式进行控制,使“自由事业”的生产和经营能满足日本工商界的需要。据当时人估计,日本侵略者通过上述垄断形式,掠夺了沦陷区全部的铁矿、炼铁、炼焦、电力、电灯厂以及盐场、水产、机器缫丝以及棉纺等业。如棉纺织业有54个厂被掠夺,共有纱锭1249556枚,布机16764架,占民族资本纺织厂设备的70%。被掠夺的面粉厂48家,年产面粉6750万包,占中国面粉产量的90%。(15)
尽管日本对沦陷工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掠夺,但随着侵略战争的延长,它的经济日益困难,因而于1941年又提出“自给主义”政策。所谓“自给主义”是指日人在沦陷区所掠夺的中国工业在经营中所需要的资本必须在中国榨取,而不得从日本输出,企图通过伪政权进一步利用中国资本来掠夺中国资源。事实上,从1939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寇因限于资力,对沦陷区工业不得不由“平面开发”改为“重点经营”,即经营最重要的资源——“二白(盐和棉花)和二黑(煤及铁)”,这是日本帝国主义为维护其侵华战争机器从沦陷区掠夺的四大主要原料品。从1937-1944年间日本从沦陷区输往日本本土的食盐共计9902024吨,输往朝鲜的达400987.7吨。仅1944年,关内盐区输日食盐总量达1011757吨,占关内沧陷区全年食盐产量1751125吨的75.8%。大量食盐被掠去,造成华北、华中、华南广大沦陷区民用食盐的恐慌。日寇还规定,华北煤产量的65%一定要运往日本。据统计,日本帝国主义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起到1945年8月投降止的15年间,从中国掠夺去的矿产资源,煤达4亿吨;铁为9004万百吨;铝920万吨;页岩油500吨。(16)其他资源的掠夺无完整统计,仅华中的上海在1943年8月份被“收购”的纱和布折合棉纱达20万件,全被日本军舰运走。上海的工厂因原材料缺乏而濒临绝境。
应该着重指出,到1944年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和经济力量已日暮途穷,败绩日增。为了作垂死挣扎,日寇拚命搜集钢铁,用以制造军火。它勒令天津的北洋纱厂拆卸机器献铁,并要求拆纺纱机为主。分配给北洋应拆卸的纺纱机数为36台,计一万余锭,北洋资本家为减少损失,把两台纺纱机(约600余锭)掩藏在仓库里,用其他废铁充当两台纺纱机的重量交给了日军。在上海,日军命令日商纱厂敲锭献铁。当时日商裕丰纱厂竟把与其合作的民族工业永安二、四纱厂视为己有,将其劫余的纺纱机不管好坏,凑集800多吨作为献铁交出。(17)但日寇对工矿资源的这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掠夺,最终不能挽求其失败的命运。
2.对农产品的掠夺:日寇对沦陷区土地资源的任意侵占情况,上已谈及。除掠夺土地外,日寇对农业还推行什么“适地适产主义”政策,其主要内容为:“内蒙需扩充放牧地带,以企羊毛之增产;在中国北部,则先图日本所不足的棉花之增殖。而中国中部须以避免与日本农产相竞争之农作物为宜。”“在农作物增产工作中,其先后次序应为:1.广义的军需作物或一般称为特殊作物者(如羊毛棉花);2.有防止输入意义者;3.一般之民需作物。”(18)不言而喻,这是日本侵略者推行“工业日本,农业中国”殖民政策的具体化。同时,日寇为了“以战养战”,当农产品收获之时,便以“征发”和“收购”的方式,大肆掠夺农民的收获物。所谓“征发”,就是侵华日军每侵占一地,“就地取粮”,上百万日军和几十万伪军所需的粮食、蔬菜、肉类、鸡蛋等,均向沧陷区人民姿意征收。例如1943年日伪在河北省的密云、通县、香河、大兴、良乡、三河、顺义、昌平、宛平、涿县等十个县的“征发”,一次就被征去粮食3738万吨,合200余万农民一年的口粮。山西的汾阳、汶水、孝义、交成等县每年征发的粮食多达十万石以上。(19)所谓“收购”。即日军通过华北的“粮食公社”和华中华南的“华商总会”、“物资贩卖组合”等汉奸组织,以低价强制收购小麦、大米、棉花、蚕丝等物资,这方面的数字是无法统计的。与此同时,日寇为了解决军粮储备,在华北各地建筑众多仓库,以储存粮食和物资,并强迫农民遵行“计口授粮政策”和“屯粮保管政策”。在沦陷区从城镇到乡村的所有物品几乎都实行配给制,而能得到配给的仅限汉奸等少数人,一般百姓不要说烟酒糖果,连火柴都配给不到,要生火还要看谁家有炊烟才前去点火。日本侵略者掠夺沧陷区农产品并进行严格统制,虽然为其侵略战争起了后勤支持与保障作用,但严重窒息了中国的农村经济。在日寇的蹂躏和掠夺下,沦陷区的大量土地因无人耕种而抛荒,农作物种植面积下降,收获量减少。据1943年《北支年鉴》的材料,华北有些地方荒地占耕地面积的25%,华北各省的棉田1940年只及1937年的22%,收获量仅及战前的20%。江浙两省1940年棉产量只有战前的47%(20),农村经济呈现一片衰败景象。日本侵略者推行的“以战养战”政策,给沦陷区农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3.对关内沦陷区金融的掠夺:华北、华中沦陷后,日本侵略者抢占了这些地区中、中、交、农四行的分支机构和各省省银行,同时还通过伪政权设立新银行,发行伪钞,取代法币,掠夺沦陷区的金融。最早设立的伪银行是1937年10月在张家口设立的“蒙疆银行”,发行“蒙疆券”,准许在大同、绥远,察哈尔一带使用。1938年3月在北平设立“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联银券”,限定在北平、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地使。1939年5月在上海设立“华兴商业银行”,发行“华兴券”,只限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使用。到1941年1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中央储备银行”,发行“中储券”,取代“华兴商业银行”的“华兴券”,除在“华兴券”原使用地区流通外,还扩大到武汉、广州、厦门等地区。
日本侵略者除发行多种伪币外,从1937年11月日军杭州湾登陆后还开始发行军票,随后在华中、华南地区大量流通,直到1943年4月1日才停止发行,改用“中储券”。日寇大力发行各种伪钞的目的,一是用于维持侵华的军事费用和伪政权的财政支出,二是用于掠夺中国的资源和日本移民开办的各种企业,三是用来兑换法币或排挤法币,以建立自己的金融体系。而其总的战略目标是服从于“以战养战”策略的。因此,日本侵略者设立的上述银行,成为滥发纸币,推行通货膨胀政策,大肆搜括中国人民血汗的工具。根据统计资料,伪蒙疆银行在1938年发行的“蒙疆券”为3500万元,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达到42亿元,增加100倍。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1938年底发行额为1.62亿元,1945年日本投降时已达1951亿元,相当于1938年底的1200倍。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中储券”1941年初发行时为1370万元,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增至46618亿元,为初发行时的34万倍。至于军用票,流通于华中和华南地区的约在5亿日元左右。(21)由此可见,沦陷区的通货膨胀已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日寇推行通货膨胀政策和掠夺金融政策,对法币造成极大破坏,沦陷区人民蒙受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943年6月底,伪“蒙银券”、“联银券”、“华兴券”和“中储券”发行量的总和,如将其实际价值折合成战前法币,即达16.6亿元。而战前法币的发行额仅为14.1亿元。如将敌伪钞券和军用票的发行额加起来,其实际价值折合战前法币16.66亿多万元,已超过战前法币的发行额。(22)由此可见,日本侵略者基本上达到了“以战养战”的战略目的。
三、八年抗战给中国经济造成的巨大损失及长期影响
上述事实表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在长达八年的抗战期间,中国社会经济遭受的损失如用货币表示该是多少呢?以及这种损失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什么长期影响呢?对此,学术界还没有作过多少研究,即使有的抗日战争史专著,也只是寥寥数语。因此,对上述问题作些探讨,乃是本课题应有之义。
我们先从国民党政府对抗战损失的调查谈起:
在“七·七”事变一年后的1938年11月,在重庆举了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在这个会上黄炎培等人建议:为了清算日本侵华战争的罪行,政府应从速设立抗战公私损失调查委员会,“调查前方、后方、直接间接损失,填具表式,报告政府”。1939年7月,行政院制颁《抗战损失调查办法》及《查报须知》,并指定国民政府主计处审核汇编所有材料。自1940年起主计处每隔半年就将收到的统计数字与以前所收数字累积汇编一次,名为《抗战中人口与财产所受损失统计(试编)》。1943年世界战局已日趋明朗,同盟各国开始考虑战后索赔问题。同年,国民政府成立行政院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加强了对沦陷区经济情报的收集工作,主计处亦将经办的统计资料及有关案卷移交给该会。1946年10月,损失调查委员会改为赔偿委员会,汇报到赔偿委员会的损失调查资料,竟达千万件以上。后赔偿委员会将材料交给档案部门时,其附件就有93麻袋之多。(23)
应该指出,上述抗战损失调查委员的调查,存在一定缺陷:一是因战争关系疏漏颇多,如公私文化古物的损失,一时无法查证,也难衡量其价值。对沦陷区的损失,也大都属于估算。二是1946年6月以后国民党政府已无暇顾及调查工作,抗战损失调查陷于停顿。因此,全面、详尽、准确的损失统计未能完成。
1946年底前,国际远东委员会讨论日本的赔偿问题,为备会议参考,国民政府需尽早提出总的损失数字。于是赔偿委员会邀集有关部会及专家,根据战时和战后的统计数据,参考我国的国民实力及各种资产状况,研讨出中国可能提出的各项损失数字,作出《中国责令日本赔偿损失之说帖》。《说帖》指出,“九·一八”以来,中国抗战达15年,即自“七·七”事变起算,亦有八年之久,比任何同盟国家作战时间均为漫长,沦陷区有26省1500余县市,计面积达600余万平方公里,人民受战争损害者至少有两亿人以上。自1937年7月7日至战争结束,我军伤亡3311000人,人民伤亡8420898人,其他因逃避战火、流离失所、冻馁疾病而死伤者更不可胜计。直接财产损失313亿美元,间接财产损失204亿美元。(24)但此数不包括东北、台湾及海外华侨所受损失,41.6亿美元的军费损失以及1000多万生命伤亡之损害。同时,上述统计对“七·七”事变以前我国的损失未予计算,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和人民武装力量对敌作战所受损失也未统计在内。(25)由此可见,上述的损失统计是很不完整的。
1987年,胡绳在《“七·七”事变五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另一个损失数据。他说:“中国在八年抗日战争中牺牲的人数有2000万人,财产的损失和战争消耗,以1937年7月的美金计算,约为1000亿元。”(26)这比上述的损失统计增加了一倍多,不过这里没有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显得有些笼统。
1991年我国国务院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一文,该文指出:“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期间(1937-1945年),中国有930余座城市被占领,直接经济损失达62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美元。”(27)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公布的最新和最具权威性的抗战损失统计数据,这比上引的1000亿美元又增加四倍之多。
上述的统计资料之所以有出入,是由于统计的地区范围和统计内容不同所致,但其共同点,就是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而这种损害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长期的。如日寇对关内沦陷区农业的破坏与掠夺,使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损失,其潜在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直到解放前,我国的农业生产没有恢复到战前水平。在工业方面,八年的抗日战争使工业化建设不能正常进行,而且耗尽中国国力。不论国民党统治区或解放区为支持这场史无前例的民族解放战争,使政府预算的70%以上用于军费而成为战时经济。日寇侵华战争的严重后果,使中国工业化进程至少推迟50年。(28)
综上所述,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同时也给日本人民带来了巨大痛苦,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日两国人民永远不能忘记这一历史教训。我们可以宽恕侵略者的罪行,但不能忘记这笔旧债,所谓“怨可恕而侮不能忘”。我们有责任把这些历史告诉下一代,勿忘国耻,兴我中华,是中国人的一个永恒主题。
注释:
①齐植路:《抗战时期工矿内迁与官行资本的掠夺》,《工商经济史料丛刊》第2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版,第63页。
②《国外社会科学情报》1981年第4期,第44页。
③陈真、姚洛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78页。
④⑥⑦许维、黄汉民:《荣家企业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4、135、135-136页。
⑤《上海民族机器业》下册,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163页。
⑧⑩(18)许涤新:《现代中国经济教程》第31、141、79页。
⑨《经济日报》1985年9月3日第1版。
(11)陈绍闻、郭林主编:《中国近代经济简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26页。
(12)“这项伪造中国纸币工作的策划工作叫做‘杉工作’,整个伪造中国纸币的机关叫做‘杉机关’”。见《国外社会科学情报》1981年第4期,第44页。
(13)(14)《日本期刊揭露中日战争期间日本军部伪造中国纸币的经过》,《国外社会科学情报》1981年第4期,第46页。
(15)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685页。
(16)《历史教学》1985年第5期,第32-33页。
(17)《永安纺织印染公司》,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250页。
(19)(20)《中国近代经济简史》,第224、225页。
(21)《中国近代金融史》,中国金融出版社第253页。
(22)陈建智:《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对日伪的货币金融战》,《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2期,第62页。
(23)(24)(25)以上资料见孟国祥,张庆军:《抗战期间中国损失调查述要》,《民国春秋》1992年第6期,第8-10页。
(26)胡绳:《在“七·七”事变五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87年7月9日,第5版。
(27)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光明日报》,1991年11月2日,第3版。
(28)祝慈寿:《旧中国工业所受外力压迫、侵略和破坏》,《财经研究》1987年第7期,第55页。